最新公司用人合同。
公司用人合同【篇1】
用工,一直就是创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因用工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因此,用工成为了创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子,风险的来源之一。那么具体的风险的表现有哪些呢?
第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混淆风险。这两者的性质、目的以及国家干预的程度等都不同,创业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两者又极易混淆,从而导致不同的法律风险效果。 第二,企业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不履行风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其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员工的知情权以“与工作有关为限,对于员工询问的与其工作无关或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企业有权拒绝回答。另外,还有提供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安全环境等,这些也都是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创业者应当要注意到不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的后果,尤其是现阶段国民法律素养在提高的阶段。不要为一时之利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创业。
第三,劳动合同“特权条款”风险。我所谓的“特权条款”是指那些企业违背法律义务或者保留的优先性的条款。比如,单方面解除合同条件、加班时间条件、医疗保留条件等条款,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是要负担法律风险后果的。
第四,企业自身制度风险。要保证劳动用工的顺利进行,规避法律风险,企业自身应该有自己完善的.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请假、不上班、旷工等考核,挑选优秀人才,发展壮大企业。如果没有完备的制度,企业不仅可能流失人才,也可能面临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用人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应聘到甲方的岗位试用,试用期个月,到期后通过评价符合岗位要求,转正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如表现突出,可以提前转正。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试用期工资/月,起薪时间以报到上班考勤和以下相关规定为准。
2、每天有效工作时间8小时,因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安排倒休或支付同等报酬,试用期内不享受福利待遇及品质、绩效奖励(属于公司特殊引进人才除外)。
3、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求辞职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及补偿;由于乙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甲方辞退乙方的,在支付乙方报酬时扣除三天的学习期,学习期内不支付报酬。
4、试用期内实际工作日超过七天,由于乙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按规定给乙方结算报酬。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强行辞职,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5、乙方在工作期间违背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治安管理条例及职业道德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报酬:
①乙方不辞而别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辞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③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同时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④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擅自泄露甲方重要信息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⑥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的。
7、试用期内不论何种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均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公司用人合同【篇3】
甲方(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生产(工作)岗位及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工作,并努力完成岗位所要求或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标准。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和防护知识的教育。甲方的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又责任协助调查并依法处理。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职工的休息和休假。确需加班加点的,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标准和程序执行,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加点地工资。
甲方应依法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依法自主确立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按时给付乙方工资和奖金、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应严格按岗位技能工资考核办法执行,不得随意扣发。
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工资报酬为:甲方应保障乙方按规定应享受的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严格按规定为在职职工办理养、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事宜,具体缴费办法和标准按对应的社保机构的规定办理。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予以奖励。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应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相应处罚。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续订、终止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变更手续;
2、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但双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当按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对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当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之后的工作年限或新参加工作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但要办理续订合同的手续;
4、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均因依照国家规定及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也可在法定实效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2、本合同所称“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称“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指甲方根据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牢度纪律。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证机关(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规企业用人劳动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施工作业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天明村。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月4天假期、每天8小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
六、其他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用人合同【篇4】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于如何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我认为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文)的规定执行,本着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应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总之,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应当认识到,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说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则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员工采取拒收公司决定的做法,不是面对现实的态度,我以为是不可取的。
公司用人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
2、无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工作时间。
3、综合计时工时制:即经劳动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订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________。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障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公司所在地给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六、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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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培训: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所产生的费用,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约定:乙方带薪培训15-30天后外派到其他地方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在入职三个月内离职的,公司将扣回返旅差费。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单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与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第三方的未公开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3、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
4、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乙方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5、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三)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乙方承诺遵守《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保守公司经营的一切商业秘密,并承担由于侵犯商业秘密而造成的以下后果:
1、乙方违反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有权将调整工作岗位或立即解除与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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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等值于甲方经济损失五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用人合同【篇6】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提醒: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以上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F、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如果贸然在不能解除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双倍经济补偿的法律后果。
公司用人合同【篇7】
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保护意识的增强,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已经进行了全面修订,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首先明确了合同的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合规地设立机构,并拥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资质。劳动者要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联系方式,确保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
合同还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新版合同规定,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休假和假期等。这些内容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在合同中,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还特别注重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合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安全和健康。同时,合同还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这些规定的出台,有效地改善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权益,提高了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
新版合同还规定了劳动关系变更、解除以及争议解决的程序。在新版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务合同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进行变更,但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劳动关系需要解除,合同明确规定了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合同规定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解决。
总体而言,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制定和修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明确规定合同的双方、形式和内容,保证了合同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强调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了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同时,规定了劳动关系变更、解除以及争议解决的程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可行的解决办法。新版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良性发展,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公司用人合同【篇8】
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依据、条件、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所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前,报师劳动部门审核,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告知职工知晓后,作为企业管理和奖惩依据。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和条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条件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在下达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决定前,将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解除的程序和相关的证据资料报劳动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用人单位要将劳动合同解除理由、依据通知工会或邀请工会参加讨论,做好会议记录留存备查。 根据不同解除情形和理由,按照不同程序进行: (1)符合上述解除情形第一条至第七条的,用人单位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并及时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发现职工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服从管理等违反劳动纪律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的,按企业规章制度做出处理。 (2)符合上述解除情形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直接告知职工本人并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同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 (3)符合上述解除情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同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 四、送达程序 (1)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职工的告知义务,通知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劳动关系有关手续。通知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直接送达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拒绝签收的,两名送达人在用人单位留存的通知书回执上写明时间、地点及拒签人与劳动者的关系等情况,签名后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单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2)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通过新闻媒介公告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满后,即视为送达。 (3)能用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视为无效。 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出具《劳动合同解除书》。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解除书面决定作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或解除劳动关系书面决定,一式两份,本人一份,单位归入职工个人档案一份。 (2)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符合享受经济补偿金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3)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用人单位将职工档案移交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养老保险手册移交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公司用人合同【篇9】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步骤/方法
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公司用人合同【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 】相关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1.1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上述合同期限,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变更。
1.2 试用期
1.2.1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试用期满符合以下条件,予以录用: 1.2.2 在试用期,不论乙方是否达到上述要求,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技术资格等各种文书、资料、证明;
(2)隐瞒病历;
(3)隐瞒与其它仍存续或未终止未解除的劳动关系;
(4)不能完成工作、不能达成工作目标、不能达成试用期绩效评估80分以上;
(5)有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6)患精神病或其它病症(包括新发病症和原有病症发作);
(7)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正常出勤;
(8)拒绝完成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1.2.3 甲方根据乙方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权在试用期限届满之前提前结束试用期正式聘用乙方。在这种情况下,试用期届满之日以甲方通知乙方正式聘用之日为准。
1.2.4 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工作岗位和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作。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以及甲方指派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或职责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完成甲方指派完成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3)乙方已充分了解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珍惜甲方的声誉,维护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所规定的秘密。
2.2 职业危害性告知
据甲方在签约之前的告知,乙方已知晓其从事的岗位属于(用√选择):
( )无职业危害性岗位
( )有职业危害性岗位
2.3 工作地点
乙方工作地点是:【 】 省/或者【 】市(含下属各区县)。
2.4 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调整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生产经营的变化及乙方的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同时乙方的工资等待遇也可做相应调整,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调整,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获得相应补偿金。
(2)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应遵守甲方工作时间制度
乙方所在的岗位执行以下第【 】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3.2 加班安排
(1)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乙方加班。
(2)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乙方未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批准,乙方擅自滞留在甲方办公场所的,不属于加班,乙方也无权主张加班待遇和劳动法上的其他权利。
3.3 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有薪假期;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相应待遇。
(2)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每周保证一天休息的,在周六、周日上班的不视为加班,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时间为乙方每周休息日,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3.4 事假
(1)乙方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请事假的,乙方须提前写假条,由乙方的上级主管审查后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甲方批准后按实际请假天数扣乙方工资。
(2)乙方请事假未经甲方批准或乙方未请假擅自离岗的,按乙方旷工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予以除名。
第四条 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4.1 工资支付基本条件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可得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试用期内只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享受相应的效益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或者福利费按照甲方制定的分配制度执行。
4.2 工资计算方式
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 人民币【 】元(税前);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的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税前),效益工资部分根据甲方经营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未约定的,按照甲方现有规定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照年薪人民币【 】元或其他【 】形式支付。
4.3 工资调整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同意实行变岗变薪制度,即乙方的劳动报酬随工作地点、工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变化而改变,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相应调整,无需另行协商。
4.4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
4.5 工资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每月 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发放乙方上月/本月/下月工资(备注:依据具体情况打钩选择。如果选择每月31日之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实际上甲方就合法扣留了乙方两个月工资)。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为: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保障乙方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劳动者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劳动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甲方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甲方未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本地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津贴。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遭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4)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乙方拒绝领取的,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或者汇款被退回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4.6 工资扣除
(1)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乙方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和依法应由个人承担之社会保险费用由其本人负担,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为扣缴。
4.7 工资构成之排除项目
根据国务院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各项支出、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约满酬金、年终奖励等报酬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4.8 拒绝支付报酬
(1)乙方每月应得任何形式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应得报酬,下同),除在当月工资条上列明并支付的项目和金额外,视为甲方不再支付,也无需支付。乙方如认为未足额发放或者有任何异议,应在当月工资条上(包括工资袋上每月相对应的位置)签字之前当场向甲方提出,没有异议的当场签字。除此方式之外,乙方应在甲方发送工资信息短信之次日,或者甲方转账款项进入乙方银行帐户之次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之前,向甲方提出异议。前述期限之后再提出异议的,甲方一概不予支付,前述异议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之日,本合同条款视为拒绝支付之书面证据。
(2)除上述情形之外,在本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期限内甲方没有发放任何报酬也未向乙方发送工资信息、没有要求乙方在工资条或者工资袋上签字,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发放的,视为甲方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最后期限为拒绝支付之日,本合同条款视为拒绝支付之书面证据。
(3)上述拒绝/(视为)拒绝支付之日,为诉讼时效和其他相关时效起算之日。
4.9 社会保险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 。属于乙方个人负担的【 】 部分,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已经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对乙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以及甲方制定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5.2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穿戴和使用。
5.3 技能、安全培训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岗位操作规程、技能和安全等培训。
第六条 规章制度
6.1 规章制度之制定和遵守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制度)。
(2)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已将上述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交付一套给乙方。乙方在签约时已经熟悉并接受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生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违反规章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与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追究其他责任。
(4)甲方因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对其罚款的金额由甲方依据规章制度确定。并可根据乙方的情节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降低乙方的工资级别。
6.2 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指累计 次以上)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3 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报酬中直接依法扣除。
6.4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7.1 全面履行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7.2 协商变更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或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变更或者期满自动延续),仅仅是原合同内容的调整,不构成原合同的中止或解除,不构成新合同的订立。
7.3 非变更事项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并相应调整乙方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8.1 协商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 乙方任意解除
(1)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的,其通知期另行约定。
(2)甲方接到前述通知后,可以要求乙方在通知期内继续上班,也可以缩短通知期限免除乙方上班义务并随时要求乙方办理离职手续。此种情况仍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解释为甲方解除合同。
8.3 乙方有理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情形所指是仅指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及时或者不足额的情况。在社保费用已缴纳但未及时足额的情形下乙方只能要求甲方补交,不能根据本条款主张解除和经济补偿金);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 甲方即时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兼职关系(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含缓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拒不服从甲方岗位调整及工作安排的;
(8)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的;
(9)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应聘时以及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供虚假证件、虚假陈述或者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的资料或者证明文件的;
(11)违反本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12)生活作风不端正,受到治安处罚,对用人单位形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或者严重扰乱甲方生产、工作秩序的,受到甲方处分的;
(13)法律、法规、甲方企业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提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甲方企业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7 限制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8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9 经济补偿金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10 合同期满终止与顺延
(1)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续订合同。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意向,截止合同期满之日,仍无书面明确告知甲方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视为乙方不同意以原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2)本劳动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能另行签订新的书面合同的,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乙方继续为甲方工作而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双方同意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或者甲方指定的期限(二者冲突时以甲方指定期限为准)。本条款规定的顺延次数不受限制,直至甲方通知终止时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应理解为原合同的变更,即合同期限的延续,不得解释为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得解释为双方之间订立了新合同。
(3)以上两个条款可以并存。如果二者发生冲突的,优先适用第2种情形。
8.11 劳动合同的暂时停止履行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暂时丧失人身自由未能提供劳动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支付报酬等所有义务,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且该期间不计算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乙方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乙方的损失,可由其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第九条 特别约定
9.1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所做陈述真实、完整、无保留。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资料、隐瞒重要情况或者其他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经承担和应当承担的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待遇或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甲方应得但因此未能得到的可得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理赔等),以及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各种损失。对于甲方遭受的上述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者直接予以抵扣,并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且无需给予经济补偿,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并无权要求享有相应的劳动法上的待遇和民法上的各种权利。
9.2 离职前的工作维持
(1)乙方在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书面报告后,应继续在甲方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不来上班或强行离职。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可按严重违纪予以辞退,同时可追究乙方赔偿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费用支出,以及因乙方脱岗给甲方造成的营业损失(双方约定该项损失的计算方法以 元/日计算,甲方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大于该数额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10日内到甲方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后(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方可离职。
9.3 工作交接
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均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做好工作移交,另外还需办理借款、证件、资料、财物等方面的移交和归还手续。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按原价赔偿,赔偿款从工资或者经济补偿金中扣除(不得视为克扣工资),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凡未按规定办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前述交接手续完成之后,甲方才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扣除乙方欠款以及应赔偿金额后实际支付。
9.4 履约奖励的特别约定
为鼓励乙方诚信守约,若本合同能够得到全部履行,甲方将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给予乙方履约奖励:
(1)根据本合同期限按照每满一年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约满酬金(合同期限为非周年者,按照具体期限除以365天相应折算)。本项约满酬金只有在合同期限履行完毕自然终止才视为约满酬金支付条件成就,除此之外任何原因导致的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的任何形式的提前终止或者解除均视为支付条件不成就。
(2)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年终奖励(包括货币奖励或物质奖励)。甲方如决定发放年终奖励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满一个年度的,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及全年出勤情况经甲方考核后向乙方发放年终奖励;如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一个年度,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不予考核也不予发放年终奖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均明确,本条款所指履约奖励(包括约满酬金和年终奖励)为甲方在法定义务之外为乙方额外设定的激励,该奖励款项不属于劳动报酬或者工资的组成部分。
9.5 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乙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在甲方所担任的职务使乙方可能接触到甲方大量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与技术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因此无论乙方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形成的与甲方业务范围相同或近似或者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权、发现、发明、构思等权利均属职务行为,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甲方离职后所完成的作品权利归属的确定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6 培训服务期约定
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培训费用累计人民币【 】元以内,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不少于【 】年;累计人民币【 】元以上(含本数),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不少于【 】 年。前述服务期限,自最后一次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终止日期在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后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至服务期限终止之日。乙方违反前述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累计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乙方的服务期义务,单方决定调整、缩短乙方的服务期,这种情况不构成合同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条 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10.1 商业秘密的范畴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设计资料、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报价资料、客户资料、合同、内部文件、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2)本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10.2 先前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在受聘于甲方之前不存在任何保密协议或类似协议约定的商业秘密使用限制及就业岗位限制,如乙方的保证与事实不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此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甲方的所有费用支出。
10.3 保密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各项费用支出)。
10.4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及诉讼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先前协议
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包括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没有冲突的部分,在其有效期内仍维持其效力。
12.2 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12.3 联系方式
(1)乙方变更通信联系地点的,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有关通知和文件以乙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信联系地点为准,甲方给予乙方的挂号或者特快专递邮件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因乙方通信地址不明造成无法联系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除前述方式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登报发表公告、通知、声明,或者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或通知。
(3)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授权合同首部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调解、代为签署和收取相关文书、代为领取款项和财物的权限,无需另行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12.4 其他
(1)
(2)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若没有相关规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3.2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13.3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 】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鉴证本案的,多备一份副本报送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备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略)
1. 乙方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如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
2. 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或使用的材料、用具、设备清单。(备注:相应的价值可以注明)
公司用人合同【篇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分局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底薪、加班费,其底薪标准为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公式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劳动工资报酬,按《劳动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接触、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训的约定:
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