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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2013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也是提升自己的关键因素之一。每写一次总结,我们就可以想的越多:每多做一份事,就可以在这件事上学习到新知识、新技能。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3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3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者协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成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维权工作的全局,目标是,投诉处理及时化、社会监督经常化、消费指导普及化、自身影响扩大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消协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调解率为99%,发布消费警示38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3·15”活动
1、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落实中消协倡导的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法》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及各县(区)消费者协会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的工作力度,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年主题座谈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7万份。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讲诚信、扩消费、促发展”的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展示活动,积极拉动当地消费,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进行消费调查,消除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再次与邮政快递公司联系合作,主办并发行了1万份“消费与发展”、“ 3·15”特刊,积极引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
3、“3·15”活动,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虚假商品识别现场,以食品安全、家电、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并组织消协人员开展维权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多角度、多形式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法规传播,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化,提高了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了特别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得到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4.按照区工商局、消协安排,我市组织了7家诚信企业参加了在银川举办的“百家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分别展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泾河牛肉、西吉马铃薯及淀粉等产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好地宣传了当地名优产品。
三、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1.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消协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2.是重点抓好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市县(区)消协在去年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列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搭建起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的互动平台。
3.是大力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农村消费需求变化,努力做好消费教育工作。并根据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联合当地农业、科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向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消费信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和新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发布社会消费信息51条,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知识,树立诚信、和谐、理性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文明节俭、消费方式和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消费,促进发展。
5.3月25至27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一行在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的陪同下,深入西吉、隆德县和原州区,对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副主任罗京玺代表人大检查组对工商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讲话:首先他从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方便的投诉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监管机制、周到的服务机制、多层次的责任机制对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效果明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希望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更加有效、可持续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创新“六个机制”,更加有利、全方位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下文,为加强12315执法体系建设,给广大消费者创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根据我市各类宗教场所多(1493个)信教群众多的实际状况,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创新工作思路,在12315“五进”(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进”,即进宗教集中场所。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进宗教场所场所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面对面传授消费维权知识的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宗教信仰人士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宗教信仰人士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宗教场所建立维权站37个,全面推进了全市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宗教信仰人士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巩固扩大消费维权阵地
强化对消费者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懂消费,聪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的整体消费素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认真贯彻落实区消协工作指示,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农村、进宗教宗教场所”六进服务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消费维权事业的深入发展,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消费环境日趋改善,广大消费者和维权理念进一步转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与政府的桥梁杻带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维护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工作重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整治,令人忧患的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保护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学校共建立维权站825个,开展进学校、进课堂讲座403次,受教育学生达12万人次,全面推进了全市青少年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一会两站”工作稳步开展
加强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一会两站)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重视和加强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派人指导,抓好落实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的分批次对一会两站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的咨询投诉,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和运行程序,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一会两站建设完成并达到了全覆盖任务。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消协分会62个,以学校、商场、企业、村委和社区为依托共建立两站893个,一会两站工作人员1421名。
六、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从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为突破口,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承担消费者协会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农资、食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并突出抓好电信、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制度完备、手段有力、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客观公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据统计,市县(区)参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27次。
按照《xx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消协积极组织起草下发了消费者维权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在指导消费者合理、有效维权过程中,协调处理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有效的维权方式,创新完善消费维权的长效工作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消费维权要求。
七、存在的问题
1.消协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创新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应加大消费教育(“六进”)投入,确保消费教育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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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年终总结


消费者协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成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维权工作的全局,目标是,投诉处理及时化、社会监督经常化、消费指导普及化、自身影响扩大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消协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调解率为99%,发布消费警示38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3·15”活动
1、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落实中消协倡导的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法》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及各县(区)消费者协会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的工作力度,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年主题座谈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7万份。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讲诚信、扩消费、促发展”的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展示活动,积极拉动当地消费,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进行消费调查,消除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再次与邮政快递公司联系合作,主办并发行了1万份“消费与发展”、“ 3·15”特刊,积极引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
3、“3·15”活动,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虚假商品识别现场,以食品安全、家电、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并组织消协人员开展维权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多角度、多形式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法规传播,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化,提高了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了特别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得到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4.按照区工商局、消协安排,我市组织了7家诚信企业参加了在银川举办的“百家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分别展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泾河牛肉、西吉马铃薯及淀粉等产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好地宣传了当地名优产品。
三、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1.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消协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2.是重点抓好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市县(区)消协在去年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列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搭建起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的互动平台。
3.是大力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农村消费需求变化,努力做好消费教育工作。并根据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联合当地农业、科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向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消费信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和新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发布社会消费信息51条,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知识,树立诚信、和谐、理性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文明节俭、消费方式和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消费,促进发展。
5.3月25至27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一行在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的陪同下,深入西吉、隆德县和原州区,对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副主任罗京玺代表人大检查组对工商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讲话:首先他从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方便的投诉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监管机制、周到的服务机制、多层次的责任机制对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效果明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希望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更加有效、可持续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创新“六个机制”,更加有利、全方位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下文,为加强12315执法体系建设,给广大消费者创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根据我市各类宗教场所多(1493个)信教群众多的实际状况,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创新工作思路,在12315“五进”(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进”,即进宗教集中场所。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进宗教场所场所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面对面传授消费维权知识的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宗教信仰人士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宗教信仰人士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宗教场所建立维权站37个,全面推进了全市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宗教信仰人士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巩固扩大消费维权阵地
强化对消费者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懂消费,聪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的整体消费素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认真贯彻落实区消协工作指示,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农村、进宗教宗教场所”六进服务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消费维权事业的深入发展,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消费环境日趋改善,广大消费者和维权理念进一步转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与政府的桥梁杻带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维护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工作重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整治,令人忧患的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保护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学校共建立维权站825个,开展进学校、进课堂讲座403次,受教育学生达12万人次,全面推进了全市青少年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一会两站”工作稳步开展
加强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一会两站)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重视和加强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派人指导,抓好落实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的分批次对一会两站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的咨询投诉,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和运行程序,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一会两站建设完成并达到了全覆盖任务。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消协分会62个,以学校、商场、企业、村委和社区为依托共建立两站893个,一会两站工作人员1421名。
六、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从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为突破口,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承担消费者协会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农资、食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并突出抓好电信、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制度完备、手段有力、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客观公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据统计,市县(区)参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27次。
按照《xx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消协积极组织起草下发了消费者维权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在指导消费者合理、有效维权过程中,协调处理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有效的维权方式,创新完善消费维权的长效工作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消费维权要求。
七、存在的问题
1.消协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创新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应加大消费教育(“六进”)投入,确保消费教育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县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2006年,___县消费者协会以“发挥监督网络作用,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深化消费教育工作,推进社会化监管程度。”为主要工作方针开展工作,积极有效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截止2006年11月20日,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350件,比去年同期的377件下降7.16%,已解决350件,解决率为100%,其中办结争议金额万元以上大案7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7万元,其中增加赔偿9.1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736人次;发布《消费警示》10条;编印《消费者协会简报》8期;刊编《___消费指南》2期,数量20000份;开展比较试验3次,消费调查2次;参与各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18次;提供违法案件线索6次,政府罚没款3.2万元;完成县级以上消费信息报道277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7篇,市级153篇,县级115篇。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作一总结汇报:
一、完善消费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消费教育工作。
根据省消协《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消费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增加教育内容,扩大教育范围,正确引导消费,促进消费者更新消费观念、合理消费、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促进形成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关系。县消协在去年10月成立了首家“消费教育学校”进行消费教育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路子,采取多种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年初就在___县灵山小学组织该校800余名师生进行了集中消费教育,拉开了该县新一年度消费教育工作的序幕,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农村消费教育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具体做法是:
一、构建和完善消费教育网络。在去年设立首家“消费教育学校” 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构建完善的消费教育网络,县消协在年初就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快速行动。于1月5日就下发___县消费者协会2006年第1号文件《关于构建和完善消费教育网络的通知》。一是成立了 “___县消费教育中心”;二是在五个消协分会全部设立“消费教育学校”;三是确定___县小南海中学和灵山小学为中小学校消费教育基地试点单位;四是在“3.15”期间又创新性地在___县横山镇横山村建立了衢州市第一个“新农村消费维权教育基地”;五是在全县15个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439个监督点和49家商(市)场、社(景)区、学校的消费投诉联络站设立消费教育联络点。从而在网络组织机构建设上保障了农村消费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组建“3.15志愿者消费教育宣讲团”。由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士组成,目前已有包括工商、质监、物价、司法、教育、农业、烟草、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行业的8名相关人员加入到“宣讲团”,其中有公务员、教育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律师和其他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该“宣讲团”的成员还在不断增加。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县消协的委托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做好各消费教育学校和消费教育基地的消费教育培训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专业知识和咨询服务。据统计,自今年初“宣讲团”组建以来,已举办各类消费知识讲座、培训和开展相关消费教育活动二十余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人之多。从而在专业师资力量和人员配备上有效保证了消费教育工作在农村的广泛开展。
三、制订年度消费教育。县消协制订了县消费教育中心消费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各消协分会制订了各消费教育学校的年度教育计划;各消费教育基地制订了具体的消费教育课程和内容。通过消费教育网络这一平台,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包括正确消费观的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消费科学知识的教育和先进消费文化的教育等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把对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培训和对农民及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作为今年的消费教育工作之重心,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教育网络的“双网”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工作,切实营造起形式多样、渠道多种、参与广泛、力求实效的良好消费教育氛围。如溪口灵山小学被确定为中小学消费教育基地近一年来,该基地举办了7场消费教育培训,出黑板报宣传教育十期,与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示范培训四次;在实验班每周增加一节消费教育辅导课,结合《小学生消费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课题开发了一整套消费教育校本教材;灵山小学的校长就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展开课题研究,并完成了专题。从而在教育环境和科学规划上确保了农村和中小学校的消费教育工作更扎实有效地向深处和广处推进。
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得到了上级消协的充分肯定,《中国消费者内刊》今年第2期的“工作研究”和省《消协通讯》今年第1期的“交流园地”以及《衢州工商》中都曾以《完善消费教育网络 推进 农村消费教育工作》为题,对该县的消费教育工作予以了刊登和交流。
二、积极筹备,上下联动,“3.15”活动缤彩纷呈。
在今年的“3.15”来临之际,县消协在县工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与各消协分会的联动

作用,为更好地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消费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当地社会各届引起了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响。
1、药价消费体验触动商家神经。3月上旬,___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就 “达克宁乳膏”等五种常用药品的零售价格对城区8家药店和湖镇、溪口、小南海、横山、塔石等主要集镇的8家药店以及县城两大主要医院药房的药品价格进行了比较性消费体验。针对体验结果,县消协于3月7日组织召开了药品价格比较性消费体验结果通报会,召集18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交流,并邀请了工商、物价、药监、卫生、___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上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都发表了各自意见和看法,深深触动了商家的神经。
2、消费知识竞赛联动社会各届。为更好地丰富宣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活跃活动气氛。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于3月10日会同城西分会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3.15”消费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浙江001集团公司等七支代表队参加,并邀请了农村维权监督员和学校学生、工商业主的代表观摩了竞赛现场,也使他们得到了一次生动的消费知识培训。___县电视台和相关报社记者也对此次竞赛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拍摄和专题报道。
3、专刊、晚会、现场咨询助动活动高潮。为更好地宣传“消费与环境”的年主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3月15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了相关部门和经营单位在___福泰隆广场,组织了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现场受理投诉,并刊编了《___消费指南》“3.15”专刊,数量一万份,向社会各届免费赠阅;晚上两个多小时的“3.15”专题晚会精彩的节目表演和互动的消费知识有奖问答,将整个活动推向了高潮。同时我们将整个“3.15”期间的相关宣传活动拍摄制作成专题片,在___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充分发挥消协职能,提供真实消费信息和维权服务
为更有效地发挥消协的社会监督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更为真实详细的消费信息,县消协今年以来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商品和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消费调查,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的同时也给相关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
1、为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能够安全、健康、放心消费,结合工商部门开展的“年货安全送放心”活动,县消协在元旦期间会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___县城市场上销售的大米、面粉的“定量包装净含量”进行了一次联合抽检。共抽检了6家经营单位销售的来自河南、安徽、江西、江苏、福建、黑龙江以及本省、市、县15家企业生产的11个品牌的大米和4个品牌的面粉。结果有3个品牌的大米定量包装净含量略低于国家标准,其余8个品牌的大米和4个品牌的面粉均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并有2家企业未在商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从抽检情况看,外地企业生产的商品定量包装净含量情况好于本地企业,3家净含量超出允许短缺量的生产企业均为本县企业。春节前夕,县消协又会同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衢州“巨能”、“盛康”、“巨北”和___“顺安”、“701”等五个品牌的瓶装液化气进行联合抽查,抽查结果令人担忧。随机抽查瓶装液化气53瓶,其中单瓶符合国家标准的只有28瓶,占抽查总数的52.8%;而按每十瓶的平均重量标准要求,五家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此外还有4只钢瓶为2001年度的,属超期“服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除予以公开披露和通报外,已交由有关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
2、针对家装市场相对混乱的现状,县消费者协会于今年四月份会同___县装饰行业商会对___县的家装市场进行了一次消费调查,并形成了书面的。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家装市场上正规公司与“马路游击队”各占半壁江山,通过实际调查后发现,目前我县家装公司(单位)还存在以下普遍问题:一是家装资质问题非常突出。除了三家总公司设在外地(杭州、金华、衢州)的家装分公司其总公司有相应的家装资质证外,设在___本地的家装公司(单位)均未取得相应的家装资质证;二是家装合同问题未能规范。被调查的十家家装公司(单位)与客户所签订的家装合同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只有“杭州我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___分公司”使用的是杭州市建设局和杭州市工商局监制的杭州市家装合同示本;三是家装专业人员问题。大部分家装公司(单位)并没有相对固定的持有相应资格证的项目经理和设计人员,下面的施工人员也是临时雇佣的,整个家装队伍属于临时组合的“松散型”的。四是家装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问题。除少数几家家装公司有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外,大部分家装公司(单位)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甚至无任何的制度规范。由此可见,“正规公司”也还有许多不正规之处。
3、发挥消协职能,积极做好维权工作,为“三农”服务。___县消费者协会小南海分会在今年5月成功调解了一起使用水稻专用肥致使水稻生长不良的群体投诉,为塔石镇雅村、模环乡童家村等11位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542.50元,其中增加赔偿金额93

60元。6月份又成功调解一起使用复合肥因养分不足造成农害的群体性投诉,为小南海镇黄村陈某等五位受害瓜农挽回经济损失51480元,其中增加赔偿金额28600元。此外县消协还配合农业等部门多次为受害农户挽回损失有效维权。如今年6月份,小南海黄村王某等8位在十里坪种植西瓜的瓜农因购买到劣质复合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县消协得知后及时与县农业部门和衢州市消协及航埠工商所取得联系,配合他们一起通过数月的多方努力,最终成功地为瓜农们挽回损失和增加赔偿共计17万余元(此数据未统计在内),受到了农户的一致好评。
四、深化“先行赔付”,推进诚信互动。
为将“先行赔付”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使“先行赔付”单位向更高层次发展,县消协于7月份制定出台了《___县消费争议“零投诉”单位申报评定操作规程》。从而使“零投诉”单位申报评定工作有章可行,更为规范。7月27日,___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召开了全县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单位表彰授牌大会,对全县53家“先行赔付”单位和9家“零投诉”单位进行了集中授牌和表彰,___福泰隆商业有限公司和浙江___四通家电有限公司分别代表“先行赔付”及“零投诉”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同时要求“先行赔付”单位下一步要在机构、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方面实行“五落实”。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建立相应机构,确定维权人员。各单位建立相应的消费维权机构:消费争议投诉联络站或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各单位除确定一名负责消费维权的负责人外,还专门确定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
2、完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和完善消费维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本单位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3、建立投诉台帐,设立预赔基金。各“先行赔付”单位均要求建立《消费者投诉(咨询)登记台帐》,对消费者投诉(咨询)及处理结果等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投诉预赔基金,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经费上的保障。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县的“先行赔付”单位总数达到53家,先行赔付保证金达到了16万元,“先行赔付”期限也由原来的一年延长到两年,进一步提高了参加“先行赔付”行列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先行赔付”活动也体现出了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通过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在给经营企业一个自我加压的同时,也给企业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充分调动了经营者正面的、积极的因素。如___福泰隆商业有限公司在抓好组织机构、制度政策和人员责任“三落实”的同时,还提供了“一个保障”,即投诉基金的保障。公司每年从企业利润中提留20万元作为投诉基金,专款专用,从而保障了消费者投诉的及时有效解决;浙江___四通家电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岗位维权竞赛活动”,并在浙江省设立了投诉专线“2472315”。 通过“先行赔付”活动使企业自身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树立起了“讲诚信、重服务、求质量”的金字招牌和广告效应,同时也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撑起了保护伞,体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利互惠,双方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达到了“双赢”目的。该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也在今年第8期省《消协通讯》中做了刊登介绍。
五、推行“多网整合”,提升监督网络作用
为充分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监管网络资源,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利用,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有效发挥基层监督网络的功能,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管水平,在借鉴兄弟县(市)做法的基础上,_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于今年上半年着手进行“多网整合”和“多员合一”工作,经与工商、农业、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县消协等部门和单位多次磋商探讨后,最终形成了《关于整合我县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的实施意见》。并上报县政府批准于7月份正式实施。
“多网整合”就是整合工商、质监、农业、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原基层监督网络,同时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负责,以全县消协分会、各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及村级消费维权监督点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的___县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站长由各乡镇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兼任,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2名以上监督员(其中1名为村妇女主任),统一称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实现“多员合一”。工商、农业、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县消费者协会受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负责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监督员进行年度考核。今年已全面完成了15个监督站79名成员和439个监督点878名监督员的组建和确定工作,并于9月14日召开了第一次监督站站长会议,征求意见,布置工作。此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督”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是“三网”建设的实质性深化,同时也为更切实有效地发挥监督员作用提供了保障,从而达到营造更好的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目的。
1、为更好地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作用,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县消协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制定和推行全县统一的《___县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考核细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县消协依据《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工作职责》与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签订《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工作责任书》,各监

督站与农村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点(员)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明确职责,要求做好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简易投诉处理、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及时举报违法经营活动情况等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督导机制:督促各级消协网络有效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每季度对各分会及监督站、员的消费维权监督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导;三是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细则和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由县政府拨出专款,实行统一的工作补贴和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发挥监督网络作用,建立起方便、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
2、对成绩突出的监督站和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考核评选,年初全县共评出先进监督站2个,“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10名,由县工商局和县消协联合下文表彰,并拨出专款给予了相应的物质奖励,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和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如“五一”前夕,罗家乡芝塘金村金某在帮本地亲戚办喜事燃放爆竹时手被炸伤,该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金连秋立即与县消协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介入并直接参与而及时成功调解了该投诉,这也证明我们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正在逐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在完善和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提高维权能力,根据中消协《全国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网络建设规范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消协逐步在我县各大商(市)场、社(景)区、学校建立起较为系统、规范的消费投诉联络站。根据各单位的申报和消协组织的审核,于今年10月份正式成立了“___福泰隆商业有限公司投诉联络站”等首批49个投诉联络站。并于10月27日下午,召开了___县首批消费维权投诉联络站成立暨“消费.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座谈会。对联络站成立后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作了说明和布置。同时结合座谈会对各消协分会和投诉联络站进行“消费.节能.环保”的专题宣传教育,具体包括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县的消协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展的一些符合当地实际且富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消协的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消费争议仲裁工作还未有效开展、消费法庭的实际作用还未有效发挥、消协组织和维权网络的实际维权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00七年工作思路
2007年县消协将以“加强消费指导体系建设,推进消费争议救助体系,增强消费维权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为主要工作方针。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消费教育为抓手,构建和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
1、依托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和消费教育网络,大量开展农村消费指导工作。通过“一会两站”利用消费教育中心、学校、基地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重点是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的观念,培养消费者合理选择、使用商品与服务的能力。
2、充分发挥“3.15志愿者消费教育宣讲团”的作用,运用“宣讲团”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做好各消费教育学校和消费教育基地的消费教育指导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专业知识和咨询服务。
3、确定3月份为“消费教育宣传月”。宣传形式上在原有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布《消费警示》、编印《消费者协会简报》和《___消费指南》等方式的基础上,力求开展网上教育和争取有关通讯营运机构支持开展如短信宣传之类的通讯教育,以进一步扩大受教育面。
二、以法律援助为手段,构建和推进消费争议救助体系。
1、充分发挥“消费法庭”的作用,加快推进法制化进程。对依法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经调解难以很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支持消费者通过“消费法庭”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积极组建“法律援助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维权法律服务。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取得联系,争取相关司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快成立“___县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以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依法维权水平。
3、建立和推行消费争议投诉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经营者进一步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正确处理消费争议的意识和观念;同时积极有效地开展消费争议仲裁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消费争议纠纷解决途径,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以维权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能力。
1、以“多网整合”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督”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深化“三网”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更切实有效地发挥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从而达到营造更好的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目的。
2、发挥各大商(市)场、社(景)区、学校建立起的投诉联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消费者在本企业(单位)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配合消协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承担消协布置的对商品和服务调查事项,及时向消协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等消费信息。

3、利用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在原有“移动电话机商品经营行业自律协会”和“龙北农资经营行业自律分会”等自律组织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不同行业(如农机、汽车等)和区域进行推广和深化。
4、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红盾”护农工作,确实关注民生、服务“三农”,进一步有效维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规范为基础,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1、以创建规范化协会为起点,加强县消协和各消协分会在组织建设、内部管理、履行职责和办公设施等方面的规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努力提高消费者协会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2、在强化“一会” 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两站”的监督和指导。县消协和各消协分会应对所属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及投诉联络站的建设和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两站”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3、加强消协工作人员和各监督站、联络站成员以及监督员的宗旨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消费维权队伍整体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增强消费维权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需要。

2013年11月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消费者协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成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维权工作的全局,目标是,投诉处理及时化、社会监督经常化、消费指导普及化、自身影响扩大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消协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调解率为99%,发布消费警示38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3·15”活动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落实中消协倡导的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法》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及各县(区)消费者协会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的工作力度,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年主题座谈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7万份。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讲诚信、扩消费、促发展”的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展示活动,积极拉动当地消费,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进行消费调查,消除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再次与邮政快递公司联系合作,主办并发行了1万份“消费与发展”、“ 3·15”特刊,积极引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
3、“3·15”活动,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虚假商品识别现场,以食品安全、家电、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并组织消协人员开展维权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多角度、多形式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法规传播,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化,提高了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了特别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得到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4.按照区工商局、消协安排,我市组织了7家诚信企业参加了在银川举办的“百家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分别展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泾河牛肉、西吉马铃薯及淀粉等产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好地宣传了当地名优产品。
三、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1.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消协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2.是重点抓好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市县(区)消协在去年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列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搭建起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的互动平台。
3.是大力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农村消费需求变化,努力做好消费教育工作。并根据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联合当地农业、科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向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消费信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和新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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