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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大检查自查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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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和政办明电76号)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全县餐饮业的安全监管,维护正常的食品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全力以赴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

本次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强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举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以及位于车站、码头、风景旅游区的部分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类餐饮服务企业者要当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申领、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情况。第二、餐饮具消毒,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第三、索票索证、台帐建立以及食品卫生管理**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三、具体检查情况

检查从2011年12月18日至2012年1月28日,历时40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和安国际儿童学校、历阳镇幼儿园、县内几家大型建筑单位、花园大酒店、**国际大酒店、陋室宾馆、香泉羊肉土菜馆、凤凰大酒店、财兴大酒店、新天府大酒店、香泉泰华大酒店等以及部分小吃店,共计100余户。所到之处,检查组深入后堂,仔细查看了操作间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及索票索证情况,重点查看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等。从检查来看,总体情况较好,餐饮服务单位能做到持证照经营、建章立制、餐具消毒保洁、索票索证并建立台帐。但也有个别餐饮单位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无工作衣帽上岗、操作间无纱门纱窗、无保洁设施、冷藏柜食品生熟混放等现象。执法人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当场下达了监督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执法人员186人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93份。

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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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我局在2013年5月10日即制定下发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和教育局组成了督察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督查。

二、全面摸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首先我局对前期学校食堂检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汇总。由于部分学校发生变动,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个。从检查的情况看,经过专项整治,我县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各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定期清洗和保洁;多数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未查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劣质食用油等情况;多数单位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此外我局还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均持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索证管理工作不到位。

学校食堂检查中查见的主要问题有:1、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个别单位留样记录不全,部分村小和幼儿园无专用留样冰箱;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少数使用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的单位无添加剂使用记录。2、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将本次检查情况抄报县教育局,建议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联合县教育局召开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组织新一轮学校食堂管理员培训班,扩大培训面;三是结合检查工作重点加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查到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置。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篇一: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白河食安委办〔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儿童食品消费环境,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镇于3月10日-12日组织工商、卫生、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张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是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是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是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总结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卫生局文件(连教体艺【2012】7号《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及《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卫生厅、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东海县教育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于2012年2月21日至24日,对全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是否建立以校长为首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集体用餐是否留样等情况。

二、 人员安排

检查与2012年2月21日至24日进行,分为三组,每组4人,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2次,出动人员48人次。共对全县66家中小学进行检查,其中有食堂的单位55家,无食堂的11家。

三、 存在问题:

1、 食品留样: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此次检查55家学校食堂,其中只有11家有留样设施并留样,其余39家没有留样设施,未留样。而留样的11家中只有4家留样规范,其他的7家有的没有留样登记,有的留样份量不足。

2、 采购索证登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检查中发现多家单位的采购登记不全,有的就没有登记和索证。

3、 餐饮服务许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此次检查有9家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其中有的已经申请,但验收不合格,在整改之中。

4、食用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检查中发现多数单位使用无任何标签的食用油。有的有标签但不符合要求,只能显示销售单位的信息,无生产厂家的信息:如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无产品检验报告。

5、 食品添加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多数单位都没有做到“五专”管理,无使用记录。

6、 食品产业人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有部分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上岗,有的单位部分人员健康证明过期。

7、 餐具消毒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八)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多家单位餐用具未消毒,无消毒记录。有的虽然消毒,但保洁不当。

8、 加工用具和水池未能分开使用;

9、 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

10、 粮油仓库与蔬菜仓库未分开使用。

本次专项检查中东海县高级中学四个食堂、东海县幼儿园食堂,白塔高级中学两个食堂,各项卫生管理规范,流程符合卫生要求,环境整洁;东海县张湾中学食堂、东海县平明中学食堂相对以前有很大进步,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四、 采取措施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在检查中都提出了整改意见,问题比较严重的我们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进行通报批评。此次检查有10家需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他给予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努力使各学校食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篇三:青白江区祥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8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6年9月7日—11日,组织了各部门负责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食品卫生大检查,现将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检查此项工作;各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驻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从而形成镇、村、组三级监察网络。

二、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群宴管理申报制度

为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我镇在2006年9月7日召开由村(社区)书记、主任、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及时传达了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次参会人员120人,安排部署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同时出动宣传车3天(次),悬挂宣传横幅4条,书写临时小标语170条。加强了食品卫生和群宴管理,各村落实了1—2名信息联络申报员,确保了信息的畅通。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群宴管理制度,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三、全面扎实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2006年9月7日,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镇组织了卫生院、镇安办、成教办、城管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取缔流动摊点和出街占道经营。对全镇6所幼儿园、2所中学、11家农家乐、23家豆腐作坊及场镇内的餐馆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对不规范的幼儿园、豆腐作坊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发整改通知书7份。对新山村幼儿园无证无照设施简陋进行了停办处理。

通过检查,全镇形成了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将会越来越好。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保证我县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和游客身体健康,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假日,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县~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委办[~] ×号)具体部署,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我局会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二、领导重视

由于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及时到位,参加本次检查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都按要求派出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成员组成

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由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经贸局和畜牧水产局分别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查重点

本组检查重点为旅游景区、主要聚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其中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局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教育局主要针对被检查学校领导的协调;环保局针对被检查单位的排污情况;经贸局针对餐饮单位大批量购进酒类消费品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畜牧水产局针对餐饮单位的禽畜肉类检疫证明。

五、检查结果

据统计,本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了大中型餐饮单位18间、旅业景区1个、学生食堂2所。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0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餐饮经营场所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或间;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六、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1、功能间不足。如××山庄和××宾馆都缺少粗加工间;龙岩风景区饮食店为敞开式经营,缺少必要的专用功能间。

2、卫生设施不完善。如××中食堂的纱门、纱窗已破损,配餐间为敞开式,未达到有效的“三防”目的。

3、管理不到位。如××山庄白案间内工作人员把自己用的食具放在烤箱内,烤箱内有蟑螂,地板有污垢,工作服与原料放在一起,白案间内放置作废的原料,工作间的纱门敞开;××中学食堂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全,各餐饮单位对采购的禽畜肉类原料未索取检疫证明。

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监督员都立即指出,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七、工作意见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五一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要多组织类似的联合检查,多部门联动,时常给违法从事食品经营者提个醒,甚至重重打击。同时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让违法经营者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

××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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