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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星照耀中国有感

发布时间: 2021.10.03

《红星照耀中国》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推荐3篇)。

红星照耀中国是埃德加斯诺写的一本不朽名著,相信读后心中会有很多思绪,此时就可以用文字把自己心中的想法感触记录下来。那么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怎么写好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红星照耀中国》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星照耀中国》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一】

1937年10月,斯诺编写的《红星照耀中国》首次出版,即刻轰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了解到:在中国,炽热的民魂在悄然觉醒。他们首次了解到在无形之中,一颗闪耀的红星已照耀了中国,乃至全世界。斯诺在中国的游历,由衷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炽热民魂,最终写下了这个不朽名著。

我无法想象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中国是怎样一副黑暗凌乱的场面,更无法想象红色中国在这般境界时如何崛起的。但当我合上《红星照耀中国》时,它用春水般的语言明确地告诉了我――中国的民魂已悄然觉醒,黑暗即将被冲破。有了民魂,毛泽东能率领农民军起义,并在之后建立红军;有了民魂,各地百姓涉险给予共产党力所能及的援助;有了民魂,红军面对兵强马壮的国民党四次全力“围剿”能屡屡大捷;有了民魂,红军面对万里长征坦然不惧,坚定走到最后。民魂的发扬,奠定了共产党的胜利,他们终建立起一个崭新的苏区。全书最后,蒋介石被逮,不得不受制于共产党,第五次“围剿”终于被红军夺得了胜利。是何种力量奠定了红军坚定作战,终得胜利?是的,就是那炽热的民魂。

“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红星一直在照耀中国,它定将更加辉煌。我们身兼重担,定要勤奋治学,奠定祖国未来的璀璨光明。

《红星照耀中国》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二】

斯诺,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本文《初中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6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范文一:关于红星照耀中国的读后感0红星重照耀,中华辉煌现。

作者埃德加

斯诺,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

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现了他们乐观向上,甘于奉献,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红军精神。

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红色革命如一颗光华璀璨、熠熠闪光的“红星”,永远照耀着朝气蓬勃的新中国。

长城万里,古代劳动人民用血肉筑成。

中国今日,何尝不是

战场上,红军战士,不畏不惧,冲锋陷阵,抛头颅,洒热血,无怨无悔。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正是,忠骨处处埋,战士悔怨无。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此乃红军气概。

恰如斯,他们才走完,六千英里遥遥长征路,虽坎坷崎岖,但他们终望见了“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那“正西风落下长安,飞鸣镐。

”的战争年代,他们知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

”但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这是毛主席的誓言,亦是红军战士的誓言。

毛泽东,彭德怀,徐海东……一个又一个领导人,他们虽出身卑微,却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300字3篇

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

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我们今天的幸福,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

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

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工农红军如何用智慧和斗志战胜蒋介石。

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

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

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

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

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红星照耀中国》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三】

《红星照耀中国》的第四篇借由毛泽东的自述阐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毛泽东小时候家境比较富裕,在学堂读书时,在偷看禁书,讨论“造反”等事件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思想。在他长大后的无数次求学过程中,他的革命思想不断加深,对于当今时局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建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终于,他开始为今后的的事业做准备:走遍湖南五个县;团结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毕业后,他投身政治,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九二一年,毛泽东终于加入了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共产党。在一次次死里逃生,一次次起义战斗后,他开始担任共产党主席。这时,故事的讲述已经脱离他个人历史的范畴,不着痕迹地升华为一项伟大的革命运动。红军立下了十一条简明的纪律,在这样的管辖下,它不断壮大。经历了国民党的五次围剿,红军成功地完成了长征,扩大了革命根据地。

通过毛主席的简朴自述,不禁为他的个人魅力所折服,他作为一名卓越的革命家,不但有气壮山河的宏伟目标,而且有绝妙的的文笔和广泛的见识。他能够身无分文就走遍湖南五个县;没钱没鞋时,好友帮他找到出路;又通过同志的帮助,躲过了追捕。这一次次的冒险经历,他结交到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广泛的人际关系,为他以后的革命事业做好了铺垫。还有他对农民的重视,得到农民深深的爱戴。由此可见,知识、见识、人缘、品德这些优秀的品质将影响我们的一生,我们好好学习知识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方面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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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3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格列佛游记后,我被乔纳森·斯威夫特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格列佛游记的读书笔记了!一篇属于自己的格列佛游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格列佛游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格列佛游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一)

《格列佛游记》是由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所写的,他是英国讽刺作家和政论家。《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滩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马国的离奇经历。作者借小说讽刺了当时英国政治的反动宗教势力。

在所有的四个国家里,我最最喜欢慧马国。

慧马国的慧马拥有的理智,美德,是人类所不具有。作者展示了人与兽颠倒的现象。这个国度里,马,是理性,善良的而"耶胡"形似人类,却丑陋不堪,毫无尊严的被圈养着。"耶胡"把格列佛当作了同类,而格列佛并不想与"耶胡"混为一谈。"耶胡"的恶劣品质,行为,与理性,善良,有教养的慧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某些人像故事中的"耶胡"一样,没有教养,品行恶劣,连牲畜都不如。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战争的实质,法律的虚伪和像耶胡一样不择手段获得官爵之位的可耻行为。当然,也写出了作者对慧马国生活的向往。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的侵蚀,我们渐渐长大,那份纯真也悄悄消失不见。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知道的事也越来越多。其实,在当今社会,"耶胡"随处可见。新闻里那一篇篇负面的新闻,多数是报道那些社会上贪得无厌的耶胡。在当今社会,碰瓷这种名词已经到处可见,连扶起摔倒的老奶奶都要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生怕惹祸上身,以至当真正有人摔倒,需要帮助时,人们只会在一旁观看,没人去扶。原因就是那些碰瓷的"耶胡"搞的鬼。但是,如果在慧马国有个老奶奶摔倒,那会发生什么事呢?慧马远比耶胡有教养,他们实事求是。不过,当今社会耶不是没有慧马,知识"耶胡"的数量在渐渐增多。其实,只要每一个人少几分虚伪,贪婪,多几分真诚就可以创造出一个人与人互相信任,不再冷血对待的新世界。

《格列佛游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二)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格列佛在四个不同国家的冒险经历。

主人公格列佛原本是一名医生,但后来选择了航海。由于一次事故,他被困在了小人国,小人国,小人国。经过几次冒险,他终于回到了家乡。然而,这并没有阻碍格列佛航海的梦想。这一次,他闯入了巨人的王国,变成了一个小人物。不幸的是,他被放在海里,漂流了一天后被一名船长救了出来。尽管他的妻子不再允许格列佛去航海,但他还是偷偷溜了出去,一个接一个地去了飞行岛和慧骃岛。

格列佛在匈奴学了许多语言,知道匈奴指的是马。格列佛遇到了一个大问题。他应该吃什么?你不能像猴子一样吃草,也不能像野虎一样吃生肉。因此,他向马主人要了一些“苍鹭”——燕麦。格列佛把燕麦做成面包,和牛奶一起吃,偶尔抓一两只兔子或吃些野菜。有了这些,他活了下来,过了几年自给自足的生活。《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勇敢而坚强。他以乐观的态度面对各种困难。同时,它也鼓励我们在困难面前坚强不屈,永不言败。

《格列佛游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斯威夫特。

《格列佛游记》叙述的是主人公——里梅尔·格列佛的四次航海经历,格列佛四次航行,第一次他遇到了暴风雨,暴风吹翻了航船,格列佛飘到了利立浦特(小人国)后来逃出,回到了英国;第二次格列佛又出门航行,又遇上了暴风,于是格列佛与船员想在一座小岛上抛锚,格列佛一人划着救生艇准备靠岸,当他呼叫同伴时,同伴竟被一个巨人追赶抛弃了格列佛,后来格列佛走上小岛,被巨人捉住。最后逃出。第三次,格列佛在航行时遇上了海盗,并被海盗抛弃到一个小岛上去,在那里,格列佛遇到了飞行岛,这里的人相貌异常,衣饰古怪,整天沉思默想。

离开该国后,格列佛来到印度,然后乘船回到英国。第四次,格列佛在航行时遇到了水手叛乱,被放逐到慧骃国,这儿马是该国有理性的居民和统治阶级。在那里,格列佛被称为他们那里的一种畜牲——“野胡”,格列佛的举止言谈在“慧駰”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列胡”。在“慧骃”各种美德的感化下,格列佛一心想留在“慧骃”国。然而“慧骃”国决议要消灭那里的列胡。所以格列佛的愿望无法实现。无奈之下,格列佛只好乘小船离开该国打道回府。

读完这本书,我也希望自己能到小人国去看一看,如果我到了那里,我会帮助小人国的居民盖房子,如果哪里有犯罪者,我会立马跑过去捉拿他,我相信,在我和小人国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他们的国家会越来越繁荣!

《格列佛游记》不但给了我知识,还让我体验了一个个奇妙世界,也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本书,没白读!

《木偶奇遇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木偶奇遇记》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卡洛·科洛迪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在读了《木偶奇遇记》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木偶奇遇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木偶奇遇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一)

许多人都知道并看过《木偶奇遇记》这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书,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要围绕着这一本书写一篇读后感。

《木偶奇遇记》是意大利著名作家卡尔洛 . 科洛迪的代表作。主要讲了从前有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了一个小木偶——皮诺曹。皮诺曹虽然想做一个好孩子,可是又经不起诱惑。他逃学、结交坏朋友、撒谎,几次上当都屡教不改。有一次差点被狐狸和猫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救了下来。仙女教育他不能说谎,说一次鼻子就会长一截。但是这样也不行,他还是经不住坏朋友的引诱又去了玩儿国,变成了一头驴,并被卖到了马戏团 …… 最后,在鲨鱼肚子了父子相遇。皮诺曹终于决定痛改前非,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小木偶皮诺曹可恨又可爱。但是从他的内心中我可以感觉到他是一个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孩子,就是认识了太多的坏孩子。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听话、诚实、爱学习的好孩子、好学生!

《木偶奇遇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二)

国庆长假里,我又一次阅读了世界名著《木偶奇遇记》,匹诺曹、杰佩托、仙女、蟋蟀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再度浮现眼前,“忍受饥饿”、“惨遭戏弄”、“戏院遇险”、“牢狱之灾”等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再次把我吸引。

匹诺曹被瘸腿狐狸、瞎眼猫吊到了一棵大橡树上,风吹雨打让他感冒发烧了。就在他奄奄一息之际,得到了仙女的搭救,为了能医好他的病,仙女让他喝一杯很苦很苦的药。起初,他因为惧怕药苦,坚决不喝,后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他毅然双手捧起杯子,一口气把药水喝了下去。读到这里,我在惊叹匹诺曹的勇敢之余,不禁想起了我第一次吃药的情形。

记得我五岁那年,因为睡觉蹬被子,不小心着凉感冒了,还患上了口腔溃疡,医生给我开了两盒冲剂。回家后,爸爸用温水冲开。当我端起杯子时,那强烈的怪药味刺激着我的鼻腔,令人作呕。我连忙放下杯子,死活也不肯喝。尽管爸爸妈妈苦口婆心、左哄右劝,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第二天爸爸又把我带到医院让护士给我输液。可想而知,我又免不了一番“拳打脚踢”,但最终还是让三位护士给征服了。至今回想起来,我还忍俊不禁。与匹诺曹相比,我自愧不如。

欧阳修曾说:“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将勇敢面对,毫不退缩。

《木偶奇遇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三)

趁着寒假的时间,我看完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介绍的故事是:一个叫诺曹的`的调皮木偶从一个没有脑筋的、任人摆布的小孩,经过种种磨难变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这本书里遇见强盗,又遇见仙女,经不住、“小灯芯”的诱惑,跟他们在玩儿国过了几天快乐的日子,没想到却长出了驴耳朵,后来的命运更加困难,被买到了马戏团离去了,过着很苦的日子。进过许多的挫折,在蟋蟀的教导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木偶奇遇记》这个故事,展示给我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时时提醒着我,怎样做一个又听话又懂事的好孩子。

《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网络上有很多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一)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二)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它出自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之笔,这是一本探险小说,也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宾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就感到无比敬佩。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水手鲁宾逊,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坐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畜牲……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了几年,最终获救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鲁宾逊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啊!可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傍晚妈妈打电话告诉我,他们有事,不回来吃饭,叫我自己煮点东西吃。我虽然跟妈妈学过做饭,但我认为现在根本没有机会让我去做饭,所以学的时候三心二意,学一点不学一点,到头来什么都没学会。最终,我不仅没吃好这顿饭。而且还把家里搞到一片狼藉。我们身为学生。也应该知道学生的含义,学:学习,生:生存,加起来就是学会生存。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生存的本领,在困境中找到生存的办法。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这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饶,不断创造奇迹。

《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三)

拥有浩瀚星辰般宽广胸襟的人,又怎甘埋没于平庸的生活,只有冒险、冒险,才是属于他的乐趣,是对心中熊熊燃烧、永不熄灭信仰的追求。

没有人可以打败你,唯一的对手就是你自己。鲁滨逊所搭乘的船出事,除了他无一生还,荒凉的小岛,周围陌生的环境,死亡伴随着恐惧,日后该如何是好、何去何从?

鲁滨逊坚定信念:活着,活下去才有希望。越是接近绝望,人原始对生命的渴求越迫切。

困难接踵而至,像一个个海底恶魔,不断吸食着鲁滨逊仅存的氧气,被困难压得喘不过来气,你弱它就强,你强他就弱,他好像深知这个道理,越挫越勇,屡败屡战。困难是机遇的另外一个名字,把困难当做一个垫脚石,迎难而上,披荆斩棘,才可成功。耐住寒冬,才能等来梅花吐露芬芳;经受捶打,才能打磨出削铁如泥的宝剑;品味煎熬,才能磨砺出璀璨的明珠,没有人能随便成功。

你被生活折磨,你被现实伤得体无完肤,你以为你负荷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然而那些处境比你坏得多的人,却每天比你更快乐。我们不能决定天气的阴晴,却能决定自己内心的阴晴;我们不能让每个人对自己友好,却能给别人一个善意的微笑;我们不能改变外部的环境,却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

指尖轻轻划过《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内页,一行行排列整整齐齐的正楷字,正无声地向我叙述着那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合集4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读了作者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一】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戏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用巧妙的“戏中戏”的方式为他被蓄意谋杀的父王报仇的故事。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我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我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我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我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可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明白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可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中我了解到了什么【篇四】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最喜欢红星照耀中国的什么地方 (合集3篇)


红星照耀中国描述了那一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所以读完后心中感慨万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喜欢红星照耀中国的什么地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喜欢红星照耀中国的什么地方【篇一】

久闻德加·斯诺和《西行漫记》的大名,今日有暇得以看到,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红色的略呈灰灰的书的色调,立即给人以“红色”的感觉,更兼有历史的厚重感,仿佛书面上一直有历史风沙在吹,显示出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和对红色中国那份历史的把握。《西行漫记》又名《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习,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平静下来了,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现在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写的手法,以平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应该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今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朴实的语句却感觉别样而新鲜,外国人看中国的革命对每个读者和关心中国的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描写别样情景和人物的吧。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这是对周恩来同志的描述。

“我开始有一点点懂得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这样长期地、这样毫不妥协地、这样不象中国人地进行战斗。”这是作者对中国革命的初步认识和认同(当然象中国人地战斗我们不知道是一个怎样的战斗)。

“在我看来,毛泽东是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毛泽东的描写——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从他的记叙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极为难得看到的、很有点神秘色彩却极为悲壮的西路军的有关资料。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可能是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而那种信念、意志也令我们不能望其项背的。如果你感受过西北的风沙,有幸、有缘你可能在宁夏、青海依然能听到当地百姓将一种树叫“红军杨”,折断树枝略呈红色的液体慢慢地渗出来,百姓们说那是当年红军的鲜血,每一节树枝中间有一个非常规则的、鲜红的五角星,百姓们说那是红军当年头上的红五星。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我们无须去分辩真假,而那段悲壮、惨烈的历史却是真实的,至今放在档案里、在百姓中间口口相传,而经济仍欠发达或者说贫困的当地百姓对红军的那份感情言语间听来让你落泪,你是男人也会的。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今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最喜欢红星照耀中国的什么地方【篇二】

《红星照耀中国》的第四篇借由毛泽东的自述阐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毛泽东小时候家境比较富裕,在学堂读书时,在偷看禁书,讨论“造反”等事件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思想。在他长大后的无数次求学过程中,他的革命思想不断加深,对于当今时局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建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终于,他开始为今后的的事业做准备:走遍湖南五个县;团结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毕业后,他投身政治,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九二一年,毛泽东终于加入了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共产党。在一次次死里逃生,一次次起义战斗后,他开始担任共产党主席。这时,故事的讲述已经脱离他个人历史的范畴,不着痕迹地升华为一项伟大的革命运动。红军立下了十一条简明的纪律,在这样的管辖下,它不断壮大。经历了国民党的五次围剿,红军成功地完成了长征,扩大了革命根据地。

通过毛主席的简朴自述,不禁为他的个人魅力所折服,他作为一名卓越的革命家,不但有气壮山河的宏伟目标,而且有绝妙的的文笔和广泛的见识。他能够身无分文就走遍湖南五个县;没钱没鞋时,好友帮他找到出路;又通过同志的帮助,躲过了追捕。这一次次的冒险经历,他结交到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广泛的人际关系,为他以后的革命事业做好了铺垫。还有他对农民的重视,得到农民深深的爱戴。由此可见,知识、见识、人缘、品德这些优秀的品质将影响我们的一生,我们好好学习知识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方面的修养。

最喜欢红星照耀中国的什么地方【篇三】

如果以一个美国人的视角看战争中的中国是怎么样的呢?美国记者——同时也是目前世界闻名的作家埃德加·斯诺就很好地为我们表现了出来。

斯诺将中国当时的事件记录了下来,一部分通过了别人的口述,这些***青年们使这本书所描写的事件活着。在一九三六年这一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性的一年,斯诺成为了第一个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西方记者,他带着关于中国战争的许许多多的问题,好奇并且迫切地想要寻找答案。他也成功了,斯诺采访了众多参加过长征的在苏区工作、生活的、战斗的人,这些人里也包括红军的首领与干部,记录下了问题的答案,这是中国***所创造的奇迹!斯诺向全世界显示了中国***的伟大,让全世界的人民都能了解到中国***那一颗热情的心!

这本书中令我记忆深刻的章节是“苏维埃掌权人物”,这里写的是斯诺来到西北,找到了当时***的***——毛泽东主席。西北完全是个农业区,有的地方还是半游牧区,那时的红军迁都到了那里。斯诺与毛泽东主席谈了许多夜晚,也从士兵和***员口中知道了他的不少故事。毛泽东主席作为***的***,有世界上最高的赏格缉拿他的首级,但他却没有受过一次伤,实在是让人吃惊。他有着中国农民质朴纯真的性格,天生精明,生活上与***员们平等,却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才休息。通过这一章节我又了解了一些毛泽东主席,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在七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阅读着这一本书,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通过这一张张薄薄的书页仿佛回到了那个硝烟弥漫的战场,仿佛看到了***员们流下的鲜血,仿佛看到了他们无私的品德。我走近了他们,一幕幕就如同放映着的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读书让人了解了历史,更加让人学会了思考。前辈们经久不衰的一腔热血感染了我,我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要学习他们为中华崛起克己奉公的无私,我更要学习他们在强大敌人面前不服输、勇敢克服困难的难得精神!我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尽自己的一份力守护祖国,守护这一来之不易的和平。

《红星照耀中国》这一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从前未知的红色***,这段历史是刻印在我的心中的,已经无法磨灭,红军们通过昂扬斗志为我们得到的美好生活,我绝不能够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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