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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追风筝的人有感范文

发布时间: 2022.09.20

2022体会推荐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简短四篇。

当我们在对一件事产生新的想法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的感悟总结,怎样才能写好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体会推荐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简短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一】

这个假期,我看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小说《追风筝的人》。夕阳西下,在一片片红色的云彩下,有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跑着,风筝随风飘扬。这,就是这本书的封面。看到这个封面,我便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A看完这整本书,我思绪万千。

谎言与信任,背叛与救赎,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在这些情感中,令我感动的,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一句多么普通而又充满了爱的誓言呀!这句话,在文中一共出现了三次。第一次,便是在哈桑追到风筝后对阿米尔说的。这句话,是哈桑对阿米尔的信任。尽管他知道自己身份卑微,但仍然坚信,在他和阿米尔之间是有那最真挚的友谊的。第二次,是法里德对受了重伤的阿米尔说的。虽然这只是一句朋友在危难之际时,伸出援手时说的一句话,但却揭开了阿米尔的伤,想到了哈桑,20多年的痛苦和自责爆发出来,是阿米尔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来。第三次,是阿米尔为哈桑之子索拉博说的。同样的追风筝,同样的话,不同的人,这,或许是一个受过极大折磨的人的一个救赎的机会,也是阿米尔的痛苦的解脱。

从懦弱,胆小,痛苦,到勇敢,坚强,救赎。阿米尔这一形象,和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久久回味。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二】

已开始读这本书时是被书名所吸引住的,追风筝的人念起来挺欢愉的,而且心里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人要去追风筝?一般不是人带着风筝跑的么?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了《追风筝的人》的阅读。

这个故事发生在阿富汗,故事主人公之一是当初年仅12岁的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他性情温和,懦弱,少为自己的事情抗争;而还有一位主人公小男孩哈桑是阿米尔家中的仆人,他也是阿米尔最忠诚最信任的朋友。故事的开头部分描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和其他一群小孩子争先追赶风筝的情景,哈桑成功为阿米尔追到风筝。后来我才知道,追风筝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春天,他们都会举办风筝节,许多孩子都会带着自己的风筝聚集在空地上,让各自的风筝在空中决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者。同时,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才算是完全的胜利。作为阿米尔的忠实朋友,哈桑义无反顾未其追到风筝,最动人心弦的一句话是:为你,千千万万遍。想想,这句几乎是世界上最令人温暖的话是出自一个12岁的孩童之口。他是何其在乎两人的友谊,那种近乎要为对方吃土的决心和忠诚,阿米尔应该为此感到万幸甚至当是上帝无意之中多送的一份意外之礼而紧紧揣在怀里。但是

当镜头转向一个昏暗的角落,一群男孩围着恐惧的哈桑,对着他施以暴力,而阿米尔努力地蜷缩在一旁角落不敢出声,只是默默地看着为阿米尔忠诚守护的哈桑被制服地无法动弹,他亲眼目睹了哈桑被施暴整个过程。阿米尔强忍着泪水,身体和脚却无法往前挪一步,挺身而出去救救他那无助的朋友。我不知道哈桑看到阿米尔这样子无动于衷是什么感受,那个是他曾经要拼命去保护和追随的朋友啊!尽管如此,哈桑也没怪阿米尔。但是出于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羞愧,阿米尔无法再面对哈桑和那段曾给他好多保护的友情,终于,他做出了更为极端的事情他栽赃哈桑,污蔑他透了自己的东西,让他永远离开这个家,永远不用见到他,不用想起自己曾经的无用。人性一再扭曲,扭曲到极端就会导致酝酿更多的悲剧。

小说整体的都在一个比较低沉压抑的基调,每个场景都深深揪住每个在读人的心,让我好像心透不过气儿一样,简单的故事却透露出关于人性的思考,发人深省。阿米尔的懦弱可气,哈桑的善良单纯可怜,人物塑造特性鲜明。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人性救赎的故事,或许上帝创造人来就让我们来犯错的,他给了每个人能够犯错的额度,只要能意识到犯错本身,克服犯错的各种因素,完成对自己错误的补救和救赎,挂了科,重修能过就行,上帝照样会接受你这个天之骄子的。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三】

周三一天没课,也没有备课任务,看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被阿米尔和哈桑的真挚友情吸引,但在哈桑被造成一生的痛时,阿米尔选择了逃避,从此阿米尔背上了心灵包袱。为了摆脱包袱,阿米尔设计赶走了哈桑一家,接接着苏联入侵阿富汗,随爸爸移民到了美国,沦为普通工人的爸爸和阿米尔关系已经非常融洽,阿米尔爱上了一位阿富汗前将军的女儿,父亲去世前,给阿米尔提了婚,阿米尔和这个将军的女儿顺利结了婚,父亲最好的朋友临死前,给阿米尔发来了信息,让阿米尔回到巴基斯坦完成救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接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哈桑已经去世了,阿米尔也同时知道了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从此,索拉博跟随阿米尔定居到了美国,但是索拉博相当冷淡,终于在一次放风筝的过程中,我利用哈桑最熟悉的猛升猛降战术,割断了对放风筝,这时索拉博的眼里已经放出了光芒。

《追风筝的人》讲了童年的友情,心灵的包袱,战争对祖国对人民的侵害,以及最终的救赎,很人性的一本书,看完之后内心唯有“救赎”。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四】

前几天,我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读着这感人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于是他逼走了哈桑。不久,他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他震惊了,又得到了消息,哈桑已逝世,他的儿子索拉博被送到了孤儿院。阿米尔非常纠结,最后为了弥补幼时的过错,他毅然救出索拉博,带着他回到美国,过上幸福的生活。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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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范本:读《风筝》有感模板集合


或许,在没有定数的时候我们有了一些感悟,大家可以将自己的收获记录下来。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反思,关于心得体会如何下笔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感悟范本:读《风筝》有感模板集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读《风筝》有感(篇一)

风筝,会勾起多少人儿时的回忆啊!鲁迅先生与风筝也有一段故事。饱含愧疚,但在亲情面前却真挚无比,动人无比,感人无比。

小的时候,我多渴望有只风筝。内蒙古的春风多深啊!好像专门为这里的孩子送来的礼物。一只又一只的风筝起飞了,欢乐了多少孩子的童年,又忧愁了多少孩子的记忆。内心渴望得到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每天下午一放学,我就拉着妹妹的手,一起奔到有玉米秸秆的地头上,看他们放风筝。太阳的光是那么的长,黄昏是那么的柔和,头顶上簌簌的干瘪的玉米叶不停歇的随风唱着歌,我和妹妹紧紧的靠在一起,把整个身子都窝在玉米垛里,一直抬头望着填空中的风筝,讨论着他的样式,他们的名字,在打赌哪个会飞得最高。最高兴的就是,有哪个小伙伴独个儿来放风筝啦,看到我们在旁边,就会让我们帮他把风筝高高的扬起,那一刻仿佛是自己的风筝飞起来了。好像自己手中扬起的是天安门的五星红旗一样,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内心暗暗的期待这个风筝会是这些当中的第一名。妹妹小我九岁,她也不过三岁而已,但是看着她黑黑的瞳孔也随着风筝而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特别想有一只风筝。

于是我和妹妹就会一起来央求妈妈,给我们买一只风筝。在提这件事情之前,我和妹妹总是很乖,常常会主动做些家务,也不看电视,提前写完作业。就等妈妈心情好的时候提出来,机会就会大很多,我们会好好的挑个时间,耐心的央求妈妈买一只风筝。结果就是被一句“这是男孩子完的东西”全部否决。一切的努力都付诸东流。或许是我把头低的太低吧!妹妹也跟着忧郁起来,单纯的大瞳孔蒙上了一层薄雾。

记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因为没有买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风筝掉过眼泪了。总之在我的记忆里,我们到后来还是有一只几乎一米长的黄色蜻蜓风筝的。

或许我永远也忘不掉的就是,在回家的路上,那条被我踩平了的玉米地的路,我抬头发现一只被挂在电线上的大风筝,飞也似的跑回了家,没头没脑的就拽着爸爸往出跑。“风筝”“风筝”。我知道当时我一定特别害怕在我们到之前有人发现了他。我高兴的跳着,跑动跑西的找长的木棍,眼巴巴的盯着他。直到捧在怀里。第一时间喊了妹妹,尽管时间已近过了黄昏

,我们还是没有听妈妈的话等到明天就放了风筝。

如果那天的余晖还可以再次洒在我和妹妹的身上,我愿意我们彼此挨着的影子可以一直拉长,直到我们生命的尽头,记忆的终点。

读《风筝》有感(篇二)

傍晚,空旷的黑色的土地,笼罩在橘黄的夕阳染红了的天空下。一只风筝,一根长线,一个人影,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

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书的开头,作者那温和轻巧的笔调,描写出了阿米尔记忆中阿富汗,展示了一个少为人知温馨幸福的喀布尔。平日里,我们听到关于阿富汗的,都是跟恐怖主义扯上关系,总以为那是一个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活在枪声中的地方。那份和谐美好,与今日的落魄战乱的鲜明对比,令人震撼!

当然,令人震撼的不仅仅于此。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人,是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一个在别人眼中魁梧正直的勇士,还有阿米尔同父异母、从小一起长大的哈桑。

哈桑善良、重情重义,他毫无保留地为阿米尔付出,这种从血液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对亲人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动、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而如今我所能想到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句话的人,那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亲情这份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默默地再滋润、保护着我们,你可感觉到了?还是像少年的阿米尔一样,习惯到麻木了?哈桑的勇敢无畏,从小时候时时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到临死还保护着阿米尔的家园。这份情谊至深至重,让我们看到他遇害时,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难受。

阿米尔的父亲,无论在在阿米尔童年、少年还是成年的眼中,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在阿富汗时,生意上,他千辛万苦的投入获得了富裕的生活,在公益事业上的呕心沥血,让他成为了众人景仰的人物。在逃往美国的途中,他冒死反对俄国士兵侮辱同行的一位阿富汗妇女;在美国生活,他拒绝救济金,靠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家糊口……父亲无疑成为了阿米尔心目中的标兵,但是,也许正因为父亲的强势,成为阿米尔一直的依靠,使得他性格柔弱。父母把温室营造得太舒适,也是会让儿女长得太过娇气。而后来阿辛汗揭秘哈桑是阿米尔的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时,我们又会大吃一惊。虽然这样的设计不是无迹可寻,因为阿里提醒过,阿米尔和哈桑吃过同一个奶妈的奶,这就是兄弟……但也许是阿米尔父亲的形象太过光辉,以至于我们想小说中的人一样,难以置信一个把盗窃作为一切罪过源泉的人,也会做出这中事情来。但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总是会有弱点的。他变现出来的硬汉形象,与不敢承认自己的亲骨肉,又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对比……在社会中,我们总是为了声誉、利益或者为了生存,而有很多很多的无奈。即使是错,也不敢承认。

读《风筝》有感(篇三)

《理想的风筝》,光是这个题目,就有着新鲜而深刻的含义。

每个人都有理想,文中的一位老师少了只腿,可他不气馁,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越飞越高。他一个瘸男人,比躺在病床上埋怨着自己的腿的人强多了。身为老师,瘸了是非常麻烦的。也许,他的理想是好好当一位老师,那么,他的理想系在了风筝上,每次都飞得特别的高,飞得特别的好,他的`理想离他根本就不远了。

“圆木杖”是他的好助手,没有它,刘老师不可能那么伟大,说不定没了它,刘老师就还在病床上呻吟呢!那在现实中,这根拐杖就是我们精神的支柱。刘老师瘸了还能这么精神,我们呢,四肢齐全,可为了自己的理想根本就没迈过一步,对吗?

我也曾试过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让它飞高飞远,让自己向理想走去,可却没有达到。我写过一封书信,上面的内容是忏悔,要自己好好学习,相当于计划表,可当我想做这件事时,却不由自主地把它给撕了。我实在想不通,刘老师身体的条件己如此之差,他却能挺过去,而我,懒惰得连自己条件充足了还不知足,还跟自己的理想怄气,我真不应该呀!

但愿我自己理想的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有了曲折挺胸抬头;骄傲了,自己改过;飞高了,永不知足!朝自己的理想飞吧!

读《风筝》有感(篇四)

前几天,我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读着这感人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于是他逼走了哈桑。不久,他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他震惊了,又得到了消息,哈桑已逝世,他的儿子索拉博被送到了孤儿院。阿米尔非常纠结,最后为了弥补幼时的过错,他毅然救出索拉博,带着他回到美国,过上幸福的生活。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读《风筝》有感(篇五)

为你,千千万万遍。

—题记

这个假期,我看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小说《追风筝的人》。夕阳西下,在一片片红色的云彩下,有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跑着,风筝随风飘扬。这,就是这本书的封面。看到这个封面,我便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12岁的阿米尔少爷和仆人哈桑的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之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这一直折磨着阿米尔,阿米尔甚至逼走了哈桑。没多久,因为战乱,自己也跟着父亲逃往美国。xx后,阿米尔始终放不下当年的心结,重回故土,希望为当年的好友做一点事。可也是这次的回归,使阿米尔知道了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悲剧再次上演,阿米尔也最终做出了抉择。

看完这整本书,我思绪万千。

谎言与信任,背叛与救赎,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在这些情感中,令我感动的,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一句多么普通而又充满了爱的誓言呀!这句话,在文中一共出现了三次。第一次,便是在哈桑追到风筝后对阿米尔说的。这句话,是哈桑对阿米尔的信任。尽管他知道自己身份卑微,但仍然坚信,在他和阿米尔之间是有那最真挚的友谊的。第二次,是法里德对受了重伤的阿米尔说的。虽然这只是一句朋友在危难之际时,伸出援手时说的一句话,但却揭开了阿米尔的伤,想到了哈桑,20多年的痛苦和自责爆发出来,是阿米尔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来。第三次,是阿米尔为哈桑之子索拉博说的。同样的追风筝,同样的话,不同的人,这,或许是一个受过极大折磨的人的一个救赎的机会,也是阿米尔的痛苦的解脱。

从懦弱,胆小,痛苦,到勇敢,坚强,救赎。阿米尔这一形象,和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久久回味。

2022感悟推荐 读《青鸟》有感大全


对于某件事我们产生了新的看法时,我们可以用笔写下最想表达的情感。通过心得体会可以看出自己的思想方面的成长,写心得体会时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2022感悟推荐 读《青鸟》有感大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青鸟》有感【篇一】

这个世界真有青鸟存在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青鸟,它让我们充满希望,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温暖,它就是幸福的化身。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把我带到了《青鸟》的世界,虽然它只是一篇童话类长篇小说,但是,它用丰富的想象诠释了幸福的真谛。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樵夫的儿子蒂蒂儿和女儿米蒂儿梦见仙姑向他们讨青鸟给孙女治病,他们出门去找青鸟,走遍了记忆国、黑夜之宫、森林和墓地,都空手而归。早晨他们从梦中醒来,邻居来为生病的女儿讨蒂蒂儿最喜欢的那只鸽子,蒂蒂儿爽快地答应了,这时发现鸽子正是遍寻不得的青鸟。生病的小姑娘一见青鸟立刻恢复了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那所谓的青鸟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它的真面目渐渐被遮掩起来,有的人认为有很多钱就是一种幸福,有的人认为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就是一种幸福,有的人认为拥有良好的相貌就是一种幸福……但是当他们的得到时,他们迷茫了,那些动西带给他们的只是短暂的快感,而他们的心却得不到任何的收获,或许是更为空虚的世界。

古代封建学子认为“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就是人生的最大的幸福。但当我们读到范进中举后那近乎疯狂时,我渐渐发现那种所谓的幸福只不过是一种泡影而已。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读完《青鸟》之后,答案已经浮现。幸福是父亲一句嘘寒问暖的话语,是母亲递来的一杯清茶;幸福是老师信任的目光,是同学在我遇到困难时伸来的手;幸福是陌生人投来的一抹微笑,一句衷心的感谢……其实幸福就是心中那种暖暖的感觉,它抚平了我们的劳累,我们的伤痛,幸福并不遥远。它其实就存在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幸福,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去帆济沧海”是一种幸福,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一种幸福,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一种幸福……既然我们不能拥有一个轰轰烈烈的幸福,那就让我们张开双手拥抱一个个平平淡淡的幸福吧!

幸福是一种为他人奉献的精神,幸福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感恩情怀,幸福是勇往直前的勇气,幸福是破解难题后的喜悦……幸福是无形的,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可以化为幸福的源泉,即使是不好的事,换一个角度思考都可以感受到幸福的成分。

让我们用一颗真诚之心去感悟幸福的真谛吧,即使是在失落时悲伤时,只要幸福的青鸟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没有理由再害怕再难过,生命就是在不断的感悟中得到升华,得以超脱。

读《青鸟》有感【篇二】

暑假来了,漫长的暑假里你读书了吗?我读了许多:《海底两万里》、《青鸟》、《意林小小姐》、《轻松语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青鸟》了。

《青鸟》这本书是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传世佳作,它讲述的是两个小孩寻找青鸟的事情。

在圣诞节的前一个夜晚,一个樵夫的儿女——蒂蒂和咪蒂做了一个神奇的梦:一个叫蓓丽吕娜,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能给人带来幸福的青鸟。蓓丽吕娜的女儿病的很厉害,只有青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只有我女儿幸福,那才能痊愈。”于是仙女让猫,狗和各种静物,灵魂的陪伴下,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往回忆国寻找青鸟,看望爷爷奶奶,弟弟妹妹,夜神宫殿,

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寻找青鸟。可是,在规定日期到来的时候,兄妹俩没有找到青鸟,他们失望的回家了,却惊喜的发现:拥有幸福的青鸟并不在远方,而一直就在他们身边。

贝尔兰戈老太太来找蒂蒂和咪蒂,说她并重的孙女很需要蒂蒂的一只小鸟。蒂蒂答应把小鸟给她这时,他发现笼中的鸟正是他在梦中寻找的青鸟,她的孙女一见到青鸟,病就痊愈了,最后青鸟飞走了,小姑娘伤心痛哭,蒂蒂劝她的孙女说:“我们会把青鸟找回来的。”

听完了我的叙述,你觉得这本《青鸟》好看吗?

点评:小作者开头用了一个疑问句,引出自己暑假爱读书的习惯,并直入主题描写《青鸟》,简单的介绍了《青鸟》书中的内容,引发作者的思考,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文章语句通顺,用词恰当,首尾呼应,希望作者可以多加努力。

读《青鸟》有感【篇三】

《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作家、散文家、诗人莫里斯·梅特林克。

全书共11个章节,写的是蒂蒂尔和米蒂尔在一个圣诞节的晚上,遇上了一个叫做蓓丽吕娜的仙女之后发生的故事。仙女给了迪迪尔一顶帽子,镶着一颗大大的钻石,按下钻石可以看见一切事物的本质,向右旋转是洞悉过去,向左旋转是明了未来。当然,仙女来到这里也不是没有目的,他想让迪迪尔和米迪尔帮他找到青鸟,治好他女儿的病。兄妹俩踏上了寻找青鸟旅程,带领着他们的朋友去了回忆国、夜宫、幸福园、未来国、光之殿堂、墓地和森林,最终一无所获。

兄妹俩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幸福,遇到了危险,见到了已经故去的亲人,又遇到了还没有出生的小弟弟。这本书的创作初衷和《小王子》一样,都是讲了一个奋不顾身寻找幸福的故事,也象征着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和渴望。

我觉得我要向主角们学习,学习他们对人的关爱,对长辈的尊敬,答应他人的事,再苦再累也要完成的伟大精神。

我觉得书中最精彩的一段话:“没错,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幸福,他们为此穷尽一生,却没有想到获得幸福也许并不难——只要我们心怀感激、博爱无私,幸福触手可及。”

愿每个人都沐浴在善良而明媚的心灵之光中,愿每个人都散发出善良而明媚的心灵之光!

读《青鸟》有感【篇四】

幸福并不那么难以寻找,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然而大多数人自始至终,都没有享受过近在身边的幸福。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许多人都在不懈地追求着幸福,可终究是一无所获,这是千百年来始终困扰人类的难题之一。幸福到底来自何方,又去往何处呢?古人无法解释,而《青鸟》这本书却恰恰解答了幸福的真谛,翻开这本书,也许你会发现自己寻觅了很久的答案……

让我们慢慢走近《青鸟》这本书中。一个平安夜,一道亮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射了进来,桌子上的灯自动亮了。棣棣和咪棣醒了,揉揉眼睛,伸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正当他们沉浸在孩子般的幸福中时,驼背仙女蓓丽吕突然出现了,她要求他们去寻找青鸟——那只唯一能治疗她女儿病痛的鸟儿。于是,面包、糖果、水、光明、玩具、狗、猫……所有的一切都被一颗钻石赋予了神奇的力量,全部都获得了生命。棣棣、咪棣和它们一起探索仙女宫,走进怀念国,打败夜宫,飞到未来王国,墓地探险,独自来到森林里……在旅途中,他们渐渐领悟到幸福的真谛。

读了《青鸟》这本书后,我的感受颇为深刻。因为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幸福处处都有。记得有一次,我去帮姐姐买头绳,我带了10元钱,营业员找了我8块钱,我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路上乞讨,我心生怜悯,把剩下的8元钱全部给了小女孩儿。顿时,小女孩儿的脸上流露出会心的微笑。我想,她一定在享受着精神上的幸福吧。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的。其实,幸福就近在咫尺,这足以证明幸福并不那么难找,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而有些人从生到死,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他们身边的幸福,是因为他们对幸福始终有一种错觉,认为物质的享受才是幸福,他们错了,这样的幸福并不值得拥有,它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一种无私的心所带给人们的精神上的感受。常怀一颗无私的心,你就会感觉有更多的幸福。代表幸福的青鸟此刻也许就在你身旁,它会时时给你无私的内心带来精神的享受,好好珍惜幸福所带来的一切,不要白白浪费了。

幸福无处不在,让我们常怀一颗无私的心,感受幸福的快乐,让青鸟时时陪伴在你身旁吧!

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 (推荐4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一篇优秀《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写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篇一)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篇二)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篇三)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kindle,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2022读《乌合之众》有感(篇四)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600字"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