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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12.16

有关李尔王的读后感合集。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有关李尔王的读后感合集,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

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终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应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我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我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

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我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其中之一——《李尔王》。我认为它是四大悲剧中最出色的一部,其中对人物对白的描写十分细腻且发人深省,读过之后令人流连忘返、深受启发。

李尔——整部故事的主角,只爱听大女儿与二女儿虚假的奉承却听不惯小女儿平淡质朴却饱含真情的话语,一气之下赶走了小女儿,将自己所有的国土分给了这两个女儿,从而一步步促成了这场悲剧的发展。

小女儿考狄利娅虽然由于笨拙的言词失去了李尔的欢心,却因为她的诚实、直率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青睐,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幸福。年迈的李尔王只保留了自己国王的名号、带着自己的100个侍卫准备到两个女儿家安度晚年,却不料获得土地与权力的两个女儿对他态度冷淡、撤掉他的侍卫并且最终将他赶出了家门。被自己信任的人背叛是件多么痛苦的事啊!曾经威风凛凛的国王被这样子当作垃圾扔掉、践踏尊严,李尔在暴风雨中的怒吼真是令人揪心!好在李尔的身边还有肯特这位忠臣,虽然先前因为自己的直言惹得国王生气而被放逐,但是他没有就此离开国王,而是乔装打扮,一直默默陪在国王身边,在漫漫长路中为他指点迷津。

故事中的另一位主角爱德蒙,与爱德伽同为葛罗斯特的儿子,但因为是私生子,常常受到人们对他的歧视与不公平的对待,因此对他的心灵造成了很严重的创伤,激发了他内心深处的奸诈和诡计。他为了得到更高的地位与更多的财产,不惜一切代价陷害自己的兄弟,并用花言巧语骗了一直认为他是孝子的父亲,并最终让自己的父亲失去了双眼。葛罗斯特虽然失去了双眼,但却因此看透了人心,而且找回了自己忠实孝顺的儿子爱德伽。

所谓“良药苦口,忠言逆耳”,现实生活的例子太多,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判断虚假和真实的那双眼睛,才能够不被甜言蜜语所迷惑。我们只有拥有理智,才能够看清事物的现象与本质。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4

《李尔王》列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历来很受推崇,它取材于一个家喻户晓的古老的英国民间传说,表达了人民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险家的谴责;同时也可以说,这个故事总结了人们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得出的经验教训:现象与本质、外表与内容往往有很大的差距:“金光灿灿的不全是黄金。”它告诫人们绝不能像年老懵懂的国王一般,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大女儿、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却原来是狼心狗肺;小女儿质朴无华,却有一颗纯金般的爱心。从这一意义上说,李尔王和三女儿的传说带语言的意味,概括了人们千百年来的人情世故。

李尔王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里,周围的人个个都争先恐后得向他献媚邀宠,都一步不离的环绕他的意志打转。一切都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他的是非为普天下人的是非。无耻的奉承和献媚像一片浓重的毒雾紧紧地缠住他。年深月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了。他一刻都离不开那一片歌—功—颂—德。他感到了一个吸毒者的乐在其中。他晕头转向了,飘飘然了,仿佛自己当真处于宇宙中心,它的遗址就是主宰宇宙的法律,他的一句话就是使众生万物欢欣鼓舞的阳光,或是使大地震颤的雷霆。

如今,正当他两个大女儿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之时,偏是小女儿却拒绝摇尾乞怜的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地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完全失去控制,还有什么蠢事干不出来呢?

最后,李尔王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为恢复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了当初他那么迷恋的煊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着当初被他驱逐、受他诅咒的小女儿,在她怀中,却再不能从长眠中唤回那颗洋溢仁爱的心了。正是她,以她的深情厚意教会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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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这本书令我感受颇深。此书是由英国的著名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所著,主要讲述了古代不列颠的国王李尔老迈昏庸,要根据女儿们爱他的程度把国土分给自己的三个女儿。长女高纳李尔和次女李根都用甜言蜜语哄骗老人,唯有小女儿考狄利娅说出了实话。这令李尔王非常生气,于是他将考狄利娅远嫁到了法国,把国土平分给了两个虚伪的女儿,而他自己从此却受到两个女儿无情的怠慢,一怒之下跑到了暴风雨中的荒野。后来小女儿从法国兴师讨伐,最终父女相见。但是两军交战考狄利娅不幸被俘,不久便被害死。李尔王最终抱着她的尸体在悲愤中痴狂而死。

在此书中,我对李尔王的印象最为糟糕。因为他强迫女儿们为了得到政治上的利益,而用亲情作为借口,让它成为换取权力的筹码。而最令我佩服的便是小女儿考狄利娅,她可以说是这场悲剧中唯一的正面人物。在本书里考狄利娅的死令我痛彻心扉,但是她的人格与尊严如吸铁石一般吸引住了我。她能在不被权力所诱惑的情况下说出心中的实话是可敬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我们之中有多少人能如她一般?不仅如此,考狄利娅虽然被李尔王所抛弃远嫁到法国,但她却没有在李尔王困难时抛弃他。就算到了最后,她为了李尔王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也无怨无悔!这个故事虽然发生在遥远的古国,但是它也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不要随便运用你的权力去得到亲情,也不要多么喜爱听甜言蜜语,我们要多去看看事情的本质,不能因为表面现象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合上这本书后,我的心情随着剧情而变动,久久不能平静。这一部社会的悲剧,它不仅震动着后世,也震动着我的心灵。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6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杯具”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必须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我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比较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我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感情,仅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完美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明白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必须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能够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杯具中注定的吧——把完美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理解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明白当自我走出学校以后会应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期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明白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7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剧本中的地位就像《神曲》在诗歌中的地位一般,而最吸引我的,是他四大悲剧中的《李尔王》。

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三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但李尔王将国土分给女儿后,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撤去他的骑士还不给其栖身之地,失望又悲愤的老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彼时身边就只有一个忠臣和一个弄人……最后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整部戏的主角是李尔,最大的悲剧也是李尔——他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和狂妄害死了最爱她的小女儿和自己。他虚荣,因为他直听得进甜言蜜语,耳朵里用不得良药;他狂妄自大,因为当小女儿说出“其他人那样一条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我所认为可耻的善于奉迎的舌头”时,他竟说出还不如当初没有这个女儿,在李尔心里,他可以主宰一切,无论何时何地!就是这样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害了他,害得他连善与恶,真心与虚情,正确和错误都看不清。内心的世界观中他站在自我主义的顶峰上,他是瞎的,一个不明人事的瞎子。

被名为傲慢的手蒙住了眼睛,成了瞎子,自说自话、手舞足蹈地指挥本就不用听他话的人,在他人看来可是一个真真的笑话。

自负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缺乏,即使他们不处于社会顶端,也处于自己心里的顶端。1948年,一向目中无人,自诩“看破世界”的迷宫制造者约翰·鲁伯特向保罗·霍尔墨的“迷宫制造大师迷宫”发起了挑战,这回约翰也是惨败。霍尔墨虽未见到求救信号,但他料定约翰已经走不出迷宫,于是自己到迷宫中去接他。而约翰其时已于迷宫想到深处饮弹自尽了。狂妄的人终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葬身于无尽的悔恨和现世的灾难中。

相较李尔,弄人说不定是这部戏中看得最透的人,人间冷暖,神面兽心,都曾被他唱到歌谣当中去。愚人不愚。莎翁的戏剧中这样具有讽刺性的丑角倒也不少,他替他们写的歌儿也总是那么一针见血,让人欲辩不能。

弄人看见李尔后曾对他说了一句话“这里有一个国王,和一个弄人,一个聪明人和傻瓜。”让我们来猜猜“国王”、“弄人”、“聪明人”和“傻瓜”都是谁?

李尔王的读后感 篇8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权利斗争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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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合集六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在阅读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一)

熟悉本书作者查尔斯·狄更斯的读者应当知晓,他是英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很好,这本书,正是这样。

作者写这本书时,因为受一八四八年工人运动影响,都现实的认识和描绘都比过去深刻。书中,狄更斯通过对一个孤儿的遭遇,揭露了资产阶级对儿童教育和劳动的残酷剥削,司法界的黑暗腐败和欺压人民的社会规范。与此同时,作者也成功塑造了大卫·科波菲尔——这位历尽艰辛,却从未倒下的坚强的劳动者形象。

David是个孤儿。上帝对他来讲是不公的。然而,他没抱怨这生来的逆境。他在从未停止的压迫中掌握了笑对,在贵族一次次的讥讽中找到了坚强。

对于此书,我就不再多怎么说了,印象最深的,便是主人公的面对挫折、面对逆境的顽强。这正是大家所缺少的,正是大家所需要的。

记得一位名家举过如此一个例子:大家遭遇挫折,实质就像拳击比赛一样,你被一拳击倒了,还爬不爬起来?不再爬起来,就永远的失败了;再爬起来,就有胜利的期望。

很好,David最后也没能成功,没能做出一番所谓的大事业,但他的坚强,足以让我惊叹。

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他的尖牙对我笑时,我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非常赏析作者的风度,也想学着吟一句:当挫折一步步挨近时,大家能做的是操起自信的矛和坚强的盾,勇敢迎上去!是的,自信和坚强是战胜挫折的有力秘籍,怯弱和退缩只能助长挫折的气焰。试想,一个人还没与挫折交锋就已发抖,又如何能战胜不幸呢?

面对挫折,大家不应过分地沉迷于痛苦失意的阴影中不可以自拔;不应整日浸泡在悲伤痛苦的泥陷中越陷越深;不应长期颓废不振而迷失眼前的方向。要了解像主人公那样,遭遇不幸,缩小痛苦,才是明智之选。

遭遇不幸,放大痛苦,只能让生命暗淡。遭遇挫折,让微笑去代替痛苦,让进取去代替沉沦,让振作去代替失意,不要由于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漂亮的一生。朋友,再一次面对所有不幸,你会不会在心底呐喊:“站直了,别趴下!”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二)

我轻轻合上狄更斯的巅峰之作《大卫。科波菲尔》,慢慢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

小说以大卫的成长遭遇为主要线索,向我们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画面。大卫从小和妈妈相依为命,在辟果提的帮助下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天摩德斯通姐弟的闯入破坏了这个和谐的家庭,大卫的妈妈被折磨死了,他也被迫做了童工。后来在辟果提的帮助下找到了贝西姨奶奶,又在贝西姨奶奶的帮助下,他重拾学业,做了律师事务所的学徒,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后来,他与美丽单纯的朵拉一见钟情,但这段不成熟的爱情不长,朵拉死了,大卫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中,一直深爱着他的艾妮斯对他不离不弃,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大卫取得了爱情事业双丰收。

书中还插入许多精彩的故事,如密考伯夫妇悲惨的生活遭遇,斯特朗夫妇一波三折的感情经历,还有希普的阴谋诡计等等,一会儿让人神经紧张,如临深渊,一会儿让人害怕,如临大敌,一会儿又让人高兴,笑逐颜开。

让人欣慰的是书中的主人翁大卫无论处于何种境地始终保持着勤奋,正直,仁爱的精神品质,深受师生的爱戴。里面虽然有许多残忍恶毒的人,但都没有好下场,也有许多正直善良的人令我不能忘怀。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三)

《大卫.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半自传体小说,他称之为“心中最宠爱的‘’一个孩子。狄更斯在展现人性正义、善良、勇敢、光辉的同时,更多揭露了金钱诱惑的魔力——既能帮助人们达成一生的向往、追求和愿望,也能让一个完整顺和的家庭瞬间毁灭消亡。作者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深刻透彻地掲示了金钱与人性罪恶残酷的一面。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是个遗腹子。母亲改嫁后,继父对他们的生存强加干扰,虚伪严苛,横加虐待。不久,母亲去世了,科波菲尔也沦为了孤儿。正是苦难曲折的生活,使他渐渐明白了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道理。在经历数年屈辱坎坷的生活后,科波菲尔终于通过个人的努力找到了自己的姨婆,并在姨婆的监护关怀下,获得了崭新的人生开端。世事变迁,人间冷暖。亲情、友爱令人欢欣;风波、伤痛予人磨练。科波菲尔善良,诚挚,正义,好学。他以自强不息、百折不回的毅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在逆境中满怀信心,在顺境中加倍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受人爱戴的作家,并与至亲至爱的人幸福地结合在一起。

世上人这么多,对的人从来就不止一个。狄更斯用毫不夸张、取宠的文字成功地描写了科波菲尔从孤儿成长为一个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作家的过程。他说:“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它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每个人都有一份独特的绝不会与他人雷同的生活。只要真诚地生活过,真诚地写出来,就一定能令人感动。当读完这部书后,有的不仅是对大卫这个角色的认可和喜爱,更是敬佩狄更斯对笔下人物塑造的能力,以及不得不反复流连的精彩文字与语言,用精辟、鲜活、唯妙、幽默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正面的树立及其他重要人物生动真实的形象刻画,人性的多面、阴暗面的揭露和讽刺,每一笔都厚重稳妥,让读者油升敬佩。正如爱默生说过的:“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思想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

一部优秀的作品,细细品读,每一句都仿佛在与狄更斯的思想发生碰撞交流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四)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五)

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这本书从字里行间表述出的真挚情感描述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及以后经不懈努力而成功的故事。书中的大卫童年可谓悲惨至极,充满黑暗。先是父亲病亡,后父残酷的殴打自我,以及被送到寄宿学校里,也受到校长的威胁,可是在学校的日子还不算是全充满暴力的。他至少认识了几个朋友,但朋友也有好有坏,在表面好却内心坏的朋友面前,大卫竟没有丝毫察觉,以至于之后给他的家人带来不幸。经一系列的磨难后,大卫长达成年,自我儿时的回忆加上自我的不懈努力,大卫最终改变了自我的命运,从而组成了一个和睦的家庭并获得了事业的成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颇深。有人说:人自呱呱坠地时,上帝就已经为他规划好了不可改变的漫漫长途。可这本书却驳斥了这一说法。大卫是悲伤的,这不可否认。但他之后的努力却让他改变命运,走出阴影。我明白《大卫·科波菲尔》仅是一本小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可在一个个的实例的面前,这本小书却在告诉着人们:在命运之门前,唯恐不努力,只要努力,上帝必须会给你一次自我“选择”命运的机会。在诸多事件面前,努力可能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但他确实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

看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六)

可能小说被看来是用来消遣和打发时间的,曾经一度我看到的层面也是这样。直到听到老舍说的:“读小说是讲人生经验的,我们读小说,才会明白人间,才会知道处身涉世的道理”。对这句话的理解可能时间会慢慢地给每一个人答案吧。读类似于大卫科波菲尔这么厚的小说还是在有暑假的日子读过的(是啊我是在怀念暑假,同时也过了一段实则没有暑假却感觉是有着暑假的日子)。不用急着在什么规定的时间把什么看完,不像看电视看电影一样会有那种很直接设定好的植入感。而这种植入感虽然可以通过切换就可以短暂的消除掉。读小说会慢慢通过文字及自己的想象: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些什么样的人,发生着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当放下小说时,故事短暂地停下来了,当你再翻开接上之前的故事的时候,不会有追剧的急迫感,因为所有的节奏全由自己去设定。

有时在想人生追寻的是什么?是两种东西吧:一个是填补空缺,另一个是被治愈。谈不上自己被治愈,但却能通过故事里人物的心被爱、善良、友好、执着、隐忍和正直等而得到治愈,我想这种治愈是互通的,多重的治愈吧。

大卫那颗未经磨练的心在艾妮丝高贵的心面前敬而远之。直至经过世事变迁,那颗心得到了磨练,而艾妮丝就像一颗星星一样一直伴在大卫身边。大卫这个颠沛流离的小男孩内心的空缺我想得到了填补,被磨练的心也得到了治愈。一切人物在都通过一生围绕着一个圆心从一个点开始经历弯曲磨练最终又回到了这个点,有了一个明朗的着落。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一)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三)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四)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网络上有很多关于《兰亭集序》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兰亭集序》的读后感呢?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篇一】

《兰亭集序》是我国东晋时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在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王羲之等人到今浙江绍兴兰亭“俢禊”时,会上各人作诗,其为之诗集写的序文。

该序文不仅描写了兰亭周围的美丽景色,也描述了王羲之他们聚会时的欢乐之情,而又抒发了对人生生死无常的感慨,也在隐隐约约间告诉了我们“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那就是“积极入世”。

作者王羲之,字逸少,东晋琅琊临沂人,有诗文集十卷,但又兼以擅长书法名世。而他所创作的《兰亭集序》,不仅是我国书法界的珍品,也是我国文坛上的杰作。千百年来这序文这书法,为世人所称赞和传诵。

那为何这片序千百年来为世人所称赞和传诵呢?由于喜欢,所以深读。略悟。

其序共三段,第一段作者不仅描绘了他们在浙江绍兴兰亭“俢禊”时的兰亭聚会的情况,并如其同时也写出了与会者的真实感受。其中“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亦写出了此次聚会的内容和此行最终的目的,畅叙幽情。

第二段,通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的描写。提出并讨论了人生的无常,并不由的发出了无情的感慨。

浅悟,其中提到,人与人的相处,要学会圆滑周旋。因为有的人喜欢和朋友畅谈,无拘无束;而有的人则喜欢把兴趣,寄托在所喜欢的事物上,旷达开朗,也同时无拘无束。虽然他们的取舍点不同,但是他们都在表达他们自己真实的想法,因高兴而高兴,因满足而满足,这样似乎衰老与他们就毫无半点关系。可是等到他们厌倦这些事情的时候,曾经的喜悦倾刻就会成为过去的事情,那么就像“生和死”,这样的大事情,还是会不由的发出感慨的。人生其实真的就是这样无常,那怎能不令人悲痛呢?也同时无意中透露着人生的无奈。

第三段,表明了作者写序的缘由。“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前人的感慨和今人的感慨是这样的如出一辙,能不让人感慨吗?生和死是一样的虚无,长寿和短命一样的荒谬,后代的人看待我们当代的人,也像我们当代的人看待古代的人一样,这可真是可悲呀!

这篇序言疏朗简净而韵味深长,突出地代表了王羲之的散文风格。同时也体现了王羲之“积极入世”的人生观。同时也在表达着这样一个相同的观点:身在一个社会,只有融入这个社会,才能长久。简单一点就是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而不能让这个社会适应你。所以在我们讨论某个问题和观点时,不如先看一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我们身边的情况,然后再根据其,而来决定或判断这个问题或这个观点在此时在此地,应用怎样的方法或怎样的手段来正确合理的解决或判定。这,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吗?

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也没有百分之百的失败,尽力了,积极的融入了这个社会了,成功甚好,失败那又有何妨?

《兰亭集序》,不懂得会说那是王羲之酒后酒酣人兴的成果,而如果能进入字里,那里面却有着怎样的享受着自我,有着怎样面对困难的洒脱,因为那字里行间无不闪烁着那奋进的气魄,那奋进的光芒。

那么,我们身在这个社会,你是否已经准备好,让人生也如其一样闪烁。积极入世,并积极的适应社会,并在这光芒的社会中,积极发光发热呢?

那么,你的人生,你的《兰亭集序》,是否也会因你的“积极入世”而焕发耀眼的光芒呢?

那么,不如就让我们积极入世,而从此有一个不悔的人生吧。

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篇二】

读完《兰亭集序》,首先想到的还是生与死的问题。

王羲之在文章中写明了自己的生死观,在他看来,对生的执著、对死的排斥是人所共有的感情。他认为,死和生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作者由生想到死,感叹人生无常,但又不是消极的心态。“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表现出他对生命的热爱,对生命的珍惜。

生老病死,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客观规律,然而我们都畏惧死亡,可是死亡并没有因为我们整天担心它,它就会偏爱我们而不来找我们。我想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试着换个心态去生活。

上帝给予我们的都是公平的,最初的我们都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有人生活的富足,而有人却只能沿街乞讨?是因为他们的目标不同。有人志向远大,就会为之奋斗,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放弃。而那些稍有不顺就停滞不前的人就只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永远都抱着一颗悲观的心生活,生命里怎么会有灿烂的阳光呢?所以,保持乐观的、积极的心态尤为重要。

双手高位截肢的刘伟创造了达人秀冠军的奇迹,没有手,却用脚弹奏出了常人用手都很难弹出的优美曲子,是什么让他做到的?是毅力和一颗乐观的心!他说:“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正是这种乐观的心态让他取得了成功。

人总是会死的,再多的担心也是无济于事。与其整天都活在畏惧死亡的阴影里,还不如换个心态,去做点有意义的事,实现生命的价值。既然父母赋予我们生的权利,我们就有义务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篇三】

死,我们害怕;即使碰到了它的衣角我们也惊慌不已,所以我们尽可能地远离,希望一直不会在某个转弯路口,碰见它。

生,我们留恋;在年轻时,我们忘却关注这个世界;年老后,我们多想一直睁着眼睛,多想看看这我即将远去的花花世界。

可人总是这样,在失去之时才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眼前美景,只留下唉声叹气,抱怨当时的无知。

文中作者在兰亭集会上心情愉悦,此时的他却突然领悟到,快乐时光的短暂。死生亦大矣表明了王羲之对人生的眷恋和热爱。我想每个人都期望好景常在,好花常开,王羲之也不例外,他也想留住现在,尽情地享受在生的乐趣中,和志同道合的人畅谈志趣抱负;可是同时代有的人却随着自己的性情、爱好,不受拘束,放纵无羁的生活,这是他们所追求的。当他们沉浸在自得、愉悦时,衰老却在背后不知不觉地到来,于是,人们感叹人生无常。有心智生活的作者更是感到悲痛,他知道只有珍惜此刻的生命,因为他无法改变下一刻的事态变迁。

对人生的倔强执着,对死的厌恶排斥是人所共有的感情,我们痛恨时间的一去不复返。哪怕是回头看看走过的足迹的机会都没有,它无情地朝着没有尽头的终点走去,一路上,留下多少人伤心的泪水,痛苦的呻吟,它也不闻不问,只是冷酷的走着,把我们甩在一边。

为什么人会有生老病死?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掌控命运?好想永远停留在此刻,这幸福的瞬间,然后把所以令人烦恼的东西都赶走,只留下美好的。

但我们只有无奈地摇头。

有所观察、品味、感悟,就足可充实我的人生!

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篇四】

《兰亭集序》这个名扬千古的古代文章,人人都说好,可我这个性格促使我说:“《兰亭集序》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古代文章吗?写的好我才不信呢。再说了,那些字看都看不懂,现在的人看他只能说它土!”我也就这样被妈妈一脚踢进了张老师的国学班。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叫一个经典。

《兰亭集序》总共有三个自然段,我看了两遍后发现它只讲了两个事情。

第一事是讲:永和九年,时在癸丑之年,暮春三月上旬的巳日,我们在会稽郡山阴县兰亭集会,玩几个游戏又感叹今天的天气。

我觉着《兰亭集序》的第一句也就是形容天气的那一句,当你在晴天时朗诵起来会有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这句诗是这样的: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聘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之前我只说了这句是介绍天气的,可没哟最先说具体意思:这一天,天气晴朗,和风习习,抬头可以观赏浩大的天空,俯身以考察众多的物类,纵目游赏,胸襟打开,极尽耳目视听的欢悦,的确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第一段就到此为止。

第二段实在感叹人生,以及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的区别。

人民彼此亲近交往,俯仰之间便度过了一生。有的人喜欢那样,有的人喜欢这样,他们虽然外表、性格不同,但他们快乐时会忘记老额死亡正在前来,当对一些事物感到厌倦时,事物会随感情而进一步变化。这一点像热力学第二定律。虽然是热力学,可还是和我们的话题有关系,它说万物都会从有规律,变成无规律,又从无规律中重新出现新规律;万物都会从开心变成伤心,又改变成开心,心情和事物都会起伏波荡,人生也是如此,因此王羲之后面又讲到了生死都是大事,能不让人痛心吗?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汇总


工作总结之家相关栏目推荐:“小王子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作品,犹如醍醐灌顶,明白了很多,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应以写“体会”为主。你所见过的作品读后感是哪些方面的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关于小王子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经典的世界名著,特别想把它推荐给大家。它的名字也很特别,叫《小王子》。相信大家对这本书并不陌生,因为它全球发行已超过五亿本。如果按中国人口来计算,相当于不到三个人就拥有一本《小王子》。

要看清哟,是拥有,不是看,一般情况下,一本书会有多人传阅。由此可见,《小王子》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大。

《小王子》的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传奇作家。他像书中的“我”一样,也是一名飞行员,在一次执行航拍侦察任务时失踪了。

他也像书中的小王子一样,崇尚自由,致力于航空探索人生与文明。他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小行星以他命名,甚至法郎都印刻他的肖像。

这本书主要讲述小王子与很多有趣人的故事:比如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国王,这位国王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力,小王子一来,国王就给了他一个非常大的官——司法部长。

但也有个比如有趣的条件,就是不能惩治任何人,就算是一只小老鼠,也不能判死刑。原因你一定想不到,这个星球只有一只小老鼠,如果把小老鼠判了死刑,就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审判了,国王也再没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了。

他还遇到了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写过许多很厚书的人……可以说是人物出乎意料,事情层出不穷。更重要的是,里面的小王子很聪明,也很可爱。特别是作者生动有趣的语言,写作手法的运用,使薄薄的一本书内容非常丰富。

所以说我,非常希望更多人与我一起感受这本书的经典,一起体会神秘旅行的乐趣。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2】

小王子单纯,好问,充满求知欲。他因无法理解和他相爱的那朵玫瑰的想法,伤心地离开了他自己巴掌大的b612星球后,他开启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首先,他遇到了一名没有子民的国王,小王子成了他的第一个子民,这位“伟大”的国王自认为自己能统治一切却只是事后发发指令。

然后小王子继续访问其他星球,他先后在一个又一个星球上认识了虚荣的自恋狂、不可理喻的酒鬼、贪婪的商人、死板的点灯人和从未出过门的地理学家……这一切在他的眼中是荒诞可笑的。于是他去了最后的星球——地理学家所说的“地球”。

在地球上,他认识了蛇、花、回声、狐狸以及我们的第二主人公——飞行员。

狐狸教了他和我们两个道理:“只有被驯服过的东西才会变得独一无二。”就像小王子和他的玫瑰,他在一个花园里见到成百上千的玫瑰,他有些失落,他曾认为那是唯一的玫瑰。遇到狐狸后,他明白了对他来说,无论世上有多少玫瑰,那朵玫瑰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唯一的,因为她只属于小王子。

讲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大概在两个月前,我家楼下突然多了一条狗。它不是家养看院“小狗”,也不是富家宠物“狗狗”,它看起来没有归宿。它不是很壮硕反倒是瘦得可怜,从项圈向后几乎只剩骨架和松弛的皮毛。若是精神点还像个猎犬,可是它瘦削的黑色身躯和那双无神又充满渴望的眼睛呈现一副流浪狗模样。可是脖子上的项圈,说明它曾经是有主人的。我出于逗狗的心态,扔给它一根肉肠,它警惕地盯着我,叼走了。就这样我每次出门回来都丢点东西给它吃,渐渐地,它不仅认识了我们,也熟悉了我们的车。每次回来它都像小孩一样跟着我们,脸上也少了一些忧郁,有时甚至有些欢快地翘起了尾巴。从邻居口中得知,它是只被主人遗弃的狗,我从此对它有了责任感,不再只是好玩,而把照顾它当作是我的责任。这也许与小王子对狐狸的感情是一个道理吧。

狐狸教的第二个道理:“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这或许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用意吧,只有用心才能看出事物本质,感情不只是冷冰冰的数字。

《小王子》是一面折射出人性善良与丑恶的镜子,无论是对大人还是小孩,它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3】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两遍,第一遍我不是很懂,第二遍我似懂非懂,但我知道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一天可以看四十三次日落呢!

有幸的是,一朵骄傲的玫瑰花闯入了他的生活,玫瑰花有时沉静,有时柔情,小王子真诚地爱着玫瑰花。但是,玫瑰花常常欺骗小王子,有一次,她竟然骗小王子说她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花,一次次的欺骗不得不让小王子对她产生怀疑,最终他抛下了玫瑰,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到了新的人和事物,比如:他在一个星球上遇到了一位国王,这个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也判它死刑,不过我每次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它死了就没有判处的对象了。’小王子不愿意对任何东西判死刑,那是很残酷的,于是小王子离开了国王,也离开了这个星球。

接着,小王子在另一个星球上遇到了一个酒鬼,小王子问酒鬼为什么要喝酒?酒鬼说:“我喝酒是为了忘却一切羞耻。”小王子又问:“你有什么羞耻呢?”酒鬼说:“羞耻是因为我喝酒。”小王子迷惑不解地离开了酒鬼,离开了这个星球。他自言自语道:“这些大人真是让人不理解。”

紧接着小王子碰到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说他是那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的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那儿只有他一个人。小王子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这些大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

小王子怀着奇怪的心情来到了地球上,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它。小狐狸认为小王子驯养了它,它就能得到幸福和快乐了。这只小狐狸还会分辨出一种不一样的脚步声,只要它听见小王子那犹如音乐般的脚步声,它就会从洞里走出来。小狐狸对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小王子也在小狐狸那里学会了爱,小狐狸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这使得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他的心被玫瑰驯服了,他决定回去寻找玫瑰,对玫瑰负起责任。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小王子是否找到了玫瑰,他们是否过着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里祝愿小王子能用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4】

现在我们,正在不断努力,冲向未来。那种为了小玩具,为了小糖果而争吵岁月已经过去了。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在干“正事儿”——为了找到更好工作,为了能够在大城市里活得更好,为了能够扬眉吐气,我们渐渐地失去了原来最为纯粹东西,忘记了我们本心。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关注点变化,也许也是一种成长吧。“每个人都是一抔泥土,在社会纷繁手中搓揉成形。”我们很无力面对我们成长,我们很害怕磨去自己原来刺人“棱角”,我们怀念原来最为纯粹时光。那么,就和小王子一起,去用心看见,本质东西,去回味逝去那段时光,去找寻那些让我们变化东西,去直面让我们曾逃避本心吧。

“不管是宅子,还是星星或沙漠,使它们变美东西,都是看不见!”“重要东西,是看不见”“在一座花园里种出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找东西。用眼是看不见,得用心去找”。那些让我们变化东西,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是渐渐积累,是时光“作品”。痛恨时光,让我们成长,却又让我们失望,糟心。并在这个过程中,让我们不再是我们。

成长让我们明白,弃我们而去不是日历上一个个日子,而是我们生命中岁月,甚至不仅仅是岁月,还有我们自己。“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卢梭说。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模子自己,于是又用公共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了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我们没有足够勇气离开社会这个“大跑道”,无力反抗规则,因为所有人都在做着同样事情,同样用力往前冲跑步姿态。

小王子在离开时说:“你是明白。路太远了。我没法带走这副躯壳。它太沉了。”而社会大跑道太有磁力了,我们太累了。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5】

这天,我翻开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津津有味的读着。

这本书讲了一个住在别的星球的小王子,他的星球非常小,所以只住了他一个人。他拥有三座火山——一座死火山和两座活火山。他还有一支玫瑰花,那枝玫瑰花“驯服”了他。

后来,他离开了他的星球,到别的星球旅行,遇到了一群奇怪的人:骄傲的国王、虚荣的人、酒鬼、地理学家、商人、扳道工还有点灯人。在最后,他来到地球,遇到了一名迷路的飞行员。但是他很想念他的那一朵玫瑰花,于是回到了他的星球。许多年过去了,他们两个没有再相见,飞行员非常想他。

小王子是个天真的孩子,从他的话里我感觉他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他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小王子的内心是多么的广阔。很多事物,因为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双充满爱的眼睛,一颗盛装爱的心灵。

小王子为了回去陪伴他的玫瑰花,舍弃了肉体。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他找到了自己真正追寻的东西。“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

我觉得童话可以永远去读,不在于年纪的大小,都可以从里面体会出不一样的哲理。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6】

小王子这本书我第一次看时完全不懂,看了几遍后才有些领悟到,看这本书时,不能以大人成熟的心态去看,要以一颗赤子之心的角度去了解它。书墅的小王子有着一份纯真的童心和丰富的想象力。

从小王子我身上学到了一件事,「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要用「心」去看,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长大后我们总是忙碌的,忙完后休息再继续忙,日复一日,生活也变得单调无趣。也许我们应该向作者一样,保存着一份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心,有时放松自己、作作梦,这也不错呀!

当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在旅途中,碰到一个国王,而那个国王只想「理性」的去控制一切,这不像我们吗?

第二个遇到的是爱现的人,他只爱被仰慕,他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见,其实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只要别人一赞美自己,我们不就飘飘欲仙了吗?这样的我们,很容易变成自负的人,也容易令人讨厌了。

还有酒鬼,还有了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我觉得那些人就等于我们现实世界的写照,爱命令人、爱被仰慕、想占有再占有,最后却一无所有,……,不像我们吗?

我觉得小王子这本书是一本老少咸宜的书,在这本书中,我感悟到现代人整天为了功名利禄忙得团团转,却不晓得自己已深深得影响了下一代,小王子不懂大人为何要如此做?就像所有小孩也都不懂一样。于是我感觉到了,我们要多去了解小孩子的需要,而不再是随意敷衍,多去了解小孩子的想法、兴趣,而不是一味束缚他们。

所以每一部童话都有它自己的生命,它会随着你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验而呈现不同的面貌,因为童话并不象刻板的老师一样要硬塞给你一个道理,而是通过有趣的故事启发你去思考人生。当你最终尝到了作者藏在书里的果实后,再比较一下最初阅读时的无知,你会看到时间的痕迹,看到自己的成长,看到岁月对自己的馈赠。

正因为这样,我深深感激这些童话为我的人生带来的改变。

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篇7】

“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花,在数不清的星星中独一无二的花儿,那么,只要他仰望星空,就足以感到幸福。”——题记

本着出于好奇的心情,我在这次国庆长假中把《小王子》看完了。

想看看这个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童话故事有着怎样不同的魅力与文学气息。

读完这本书后,在我心中,我觉得《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属于曾经有过童心成年人的书;是一本关于生活与生命的书;是一本使人安宁且心生暖意的书。

在这个物欲横流、充满功利的世界里,大人们的眼里永远只看到那一串串的数字,孩子们的纯真烂漫的世界早已忽视,丢弃于九霄云外。孩子式地看待世界的态度,随着童年的远处,年轮的增加而离去。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和单纯。因为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忙忙碌碌,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愈是专注于这些虚幻的东西,愈是体验到生活的虚无。

看完《小王子》后,感觉自己像是被洗涤了一般,心有重新亮了起来。小王子是那样的纯洁无暇,他用自己清澈的眼睛观察成人世界,虽然那么用心,却仍旧无法理解那些虚无的东西,譬如权利,劈去自以为是,譬如冷漠……我坚信,我们都是追求爱与幸福的孩子。无论未来面临什么样的风吹雨打,我们一如既往,做到我们追求过爱与幸福,不曾后悔。

《小王子》的情节很简单,看似平淡无奇,却蕴含丰富的哲理与广泛的象征意义。它主要童话的形式讲述了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个小王子,他和玫瑰生活在一起。爱和宽容充溢于他的心中,长大后,他怀着右上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他的星球去历险,他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蛇、沙漠花、玫瑰园、扳道工、狐狸以及飞行员本人。在沙漠里,小王子和飞行员共同拥有了一段极为珍贵的友谊。虽然小小一本书,但是内容丰富,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刻画描写,有着不同的哲理体现。

《小王子》的故事带有淡淡的忧伤,是一个关于爱情伤痛的故事。

小王子是以爱、美和诗意为价值中心的。他对玫瑰的爱,爱得那么认真,爱的那么真诚,以至于最后他选择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去陪自己心爱的花儿。他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便是他的全部。就像书中所说,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儿,但是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王子》的故事是单纯美好的,是一个关于童真心灵的故事。

成人们的世界里,总是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慢慢地,随着时光驮逝,他们也就失去了他们原本可以引以为傲的东西—童真的心灵。渐渐地,他们开始忘了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该舍弃什么该珍惜,也不知道自己每天忙碌什么,追求着的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惊觉的发现原来长大的代价是不再拥有小王子那种柔软而纯洁的心灵。小王子的出现,是童真心灵的所在,他的单纯与纯真,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剂明亮的色彩。他向我们昭示着童真的心灵是需要我们共同来保护,共同来珍惜的。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精选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查尔斯·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好一篇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呈现“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一】

随着假期的结束,我也完整的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合上书本,回味无穷,在书中我领悟到了什么是苦难,什么坚强;什么是恐惧,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成长。

在黑暗笼罩下的英国,宛如大雾笼罩的雾都:伦敦,但仍有许多人的心灵在迷雾中闪闪发光,照亮夜行的路,是光明和灿烂的,不被阴霾所污染,不因世俗的观念而改变,这是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人性在发散着伟大的光辉,迷雾渐渐散开。

小说的主人公大卫是个遗腹子,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十分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也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小说从他出生时写起,到最后他成了一位名扬四海的作家,并且和少年时代的女友爱妮斯结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阅读完这部世界名著后,我深有感触。

回顾大卫坎坷的一生,虽然他有着悲惨的童年和少年,一路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他却毫不逃避,也不消,而是依旧正直勤奋、积极向上、坚强勇敢。

大卫身上的这些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一不管我们的生活将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应该勇敢、坚强地面对,想方设法地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二】

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自己的童年艰苦困难,少年大卫的生活也同样不容易。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不久母亲改嫁,继父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遇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希普。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善良的保姆辟果提,不善言辞内心却诚挚淳朴的巴克斯,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恬静温柔的阿格尼斯,一位聪慧的知心朋友,还有朵拉,一位最可爱的女孩,天真无邪,是大卫的“小童妻”

我用孩子的视觉窥探到善良纯真的大卫,同时亦唤回自己对童年的记忆。无法忘记大卫天真地重复道琢磨到“巴克斯很愿意”我不由自主的拨开历史般厚重的云层,穿越那仿佛离我很近又很远的世界。“当然可以替你捎个信,写上巴克斯很愿意,可你可以自己告诉她呀!”但写信时还是一笔一划的附上:他说此事很重要——巴克斯很愿意

夕阳在小山丘旁允晕开,自然清新,好似滤走一切黑暗腥腐。在弥漫着铜臭气息的社会里依然可见洁净的灵魂。这也是小说的经典所在,它具有净化灵魂的道德力量。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一艘船在暴风雨的肆虐下即将沉没,水手哈姆不听大卫的劝,奋不顾身地下海救人,在他就要触到轮船时,认出在船上挣扎求生的正是诱骗他未婚妻的斯提福兹,但善良的哈姆仍竭力想把他救上岸。这时,一个巨大得像山一样的绿色浪潮迎面袭来,把所有的希望都浇灭了,他们两个人永远的离开了。哈姆的胸怀可以纳百川,比海洋更博大,它是生命举手头足间的一种本能,是水到渠成的一种习惯。他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

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

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这份“真”是人类前进的灯塔,为更多需要的帮助的人带去温暖并让温暖这颗火种撒满人间,点燃这个社会的每个角落。

林清玄曾说过:“雪,冷而清明,纯美优美,在某个层次上,像极了我们的心。”而“真”是我们的心灵最单纯最明亮的底色。

我们不曾忘记水手哈姆的“真”,他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将被永恒地延续。让我们尽情吐纳这种生命的养分,即使风沙侵袭,我们的人间依然温暖如春。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三】

历尽磨难正是我读完这本书后对主人公大卫的评价。

大卫历尽磨难,出生前,他的父亲便去世了,他在母亲与女仆的照顾下长大。好景不长八岁时,母亲改嫁,大卫只能跟随母亲进入继父家。正如社会现状,他把大卫看做累赘,继父便在婚前将大卫送到女仆哥哥佩克提家中,大卫便在这个善良的渔民家中与一对孤儿相依为命。他们过得虽然贫苦,但生活十分和睦温馨。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回到继父家,但是继父贪婪残暴,继父的姐姐一样铁石心肠,他们将大卫的母亲致死,同时对大卫百般虐待。在母亲去世后,继父将年仅10岁的大卫送去洗刷酒瓶。由于大卫是童工,被人欺负,过上了不能温饱的生活,

由于过于辛苦,大卫逃跑,去投奔了姨婆贝西小姐。好心的贝西小姐生性奇怪但却十分善良,她将大卫送进了一个十分不错的学校,从此大卫便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看到这里让我想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主人公保罗柯察金的命运。也许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只有能够历尽磨难的勇气和努力改变自己命运。

我还记得在被继父打的遍体鳞伤,连母亲也不敢前来看望时,佩克提半夜偷偷来看望他,经过钥匙孔传递的声音又是多么的深情,多么感动。况且,在如今社会上又有多少这

种深情再次发生呢?

大卫的一生中历经磨难。也许,只有在历经了千百次的磨难之后,人生的价值才能真正的被体现出来。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四】

“成功既不存在于命运里,也不藏在祈求中,它孕育于奋斗里,诞生在挫折中。”——题记

妈妈说:“困难是一堵虚幻的墙。”小时候,我听不懂妈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

暑假里,我去上游泳提高班。没想到,一开课就要学自由泳!刚开始,我还蛮兴奋的。教练让我们练习自由泳打腿,我打得挺欢,像鱼儿在水里翻滚,飞溅出许多水花;但渐渐的,我发现自由泳竟让人累得喘不过气来!我不行了,打腿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教练板起了脸:“你给我打快点!你太慢了,再快点!打到最快!”我努力打着腿,腿又酸又疼,真担心会断掉;但不一会儿又想:“巴不得断掉,那就不用练了。”

我把脸深深埋下水面,看着水中自己的身影。盯着盯着,酸痛似乎消失了,可随即剧烈的疼痛又把我拉回了现实。大粒的汗珠从我额头上滚落,我咬紧牙关,拼命忍住泪花从眼眶里失落……

打了不知多久,教练终于说:“停!”我一听,立刻把身子沉到水底,尽情享受着休息带来的片刻愉悦,同时也让泪水与池水毫无顾忌地混合在了一起。

好不容易打完腿可以放学了,我喘着粗气,心里没有一丁点儿轻松,而是泛起一阵恐慌:明天又要来了,明天又要来了……

要是小孩子有自由选择的权力,那我一定不会选择游泳,我嘛,最好能捧着我那本心爱的《大卫。科波菲尔》,窝在沙发里读个昏天黑地。

《大卫·科波菲尔》?是那个著名的魔术师吗?NO!这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一部带有自传体特色的作品。

主人公大卫是个孤儿,但他正直善良,勤奋好学……看完一个篇章,我就捧在手里不肯放开,像粘了胶水似的天天读,我觉得主人公虽然父母早亡,却并没有被苍天所遗忘。

大卫的一生过得很艰辛,他还没出世,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另嫁后不久,便也因病而死。继父与姑母便嫌弃大卫,直至把他赶出家门。为了谋生,大卫去做过童工,做过各种可以糊口的工作,最后在姨婆的收留下,把他抚养成人。

姨婆教导他:“无论在什么时候,绝不可卑鄙自私,绝不可弄虚作假,绝不可残酷无情”。这句话成了他的信念;大卫勤奋学习,到社会上努力工作。虽然困难与挫折不止一次让大卫失败,但大卫依旧坚定地爬起,继续奋斗,在妻子爱格妮斯的全力支持下,一步步迈向了属于自己的成功,成为了知名作家。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五】

看完《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后,我忽然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疯狂以及它阴暗的一面。

我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其实对科波菲尔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我觉得他很胆小,懦弱,在面对家暴的情况下却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但从另一反面去想或许对于这点,和他的家庭有着莫大的关联吧。

本来,在大卫还没有出生时,他的亲生父亲就去世了。而更不幸的是在此之后他的母亲又嫁给了他的继父,也就是摩德斯通了。从此,他的生活就有了莫大的变化。摩德斯通非常的暴虐,他和他的姐姐不仅时刻“监视”着大卫和他的母亲,并且还时不时的鞭打他。更可恶的是,摩德斯通还与学堂勾结,在大卫身上系着一块“当心他,他咬人”的牌子。而导致这样的原因竟是因为大卫在被他殴打时咬住了他堵着自己的手。仅仅就这么一个本能的自我反抗,却换来了摩德斯通如此的报复。致使大卫在此时就要承受这么大的来自心灵上的伤害。我为大卫感到惋惜,同时也为摩德斯通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气愤。

十岁时,他就被摩德斯通强迫到一家公司去干活,并在那认识了米考伯先生。他热情,追求自由,虽被贫困包围却始终充满乐观主义与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卫也尽着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帮助他。在此我也被大卫的那份善良所打动。

在那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并不屈服,想到了他唯一的亲人——贝西姨婆。贝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并拥有极大同情心的一位伟大的女性。她无条件地收留了大卫,还让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为了一个有修养的人。而且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她造就了一个善良的大卫。在此,他也遇到了和蔼的威克尔菲先生,他允许大卫留宿在他家,并享受了与自己女儿同样舒适的条件。这不禁让我觉得在大卫的人生中还是存在着许多温暖的……

而我觉得攀古堆也是在大卫的生活中不得不提的一个人了。她虽然出身贫穷卑微,但对大卫和他母亲的关爱和关心并不少。在其中,她也有一位不善言辞的爱慕者,而一句“巴切斯愿意”就足以说明一切。但攀古堆却告诉大卫的母亲说她将终生不嫁,陪伴着他们。当大卫在受到摩德斯通虐待时她也会极力保护他。我记得大卫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攀古堆是一位最忠心的仆人和朋友”。我想大卫的成功,里面少不了攀古堆的原因吧。

文中所展现的人们的善良与真诚打动了我,虽然在前面大卫遇到了许多令他痛苦的人或事。但这也间接地促使了他的成功,不是吗?

所以我认为在人的一生中,不一定要事事顺意才是好的。相反,只有我们遇到困难,克服苦难才能得以成长。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的读后感【篇六】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中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是个遗腹子,继父对他和母亲横加欺负。母亲不久后去世,科波菲尔沦为孤儿,他找到了姨婆,在她的监护下开始新的生活。世事变迁,亲情友爱令人欢喜,风波和伤痛予人磨炼,科波菲尔最终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并与至亲爱人幸福地在一起。

小说中语言诙谐,爱憎分明,情节曲折,画卷宏大,体现了作者一贯的写作风格。但因专门列叙事件及其年月的传记,我个人觉得不但读起来沉闷,也不能使人多知道性质和品格。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把这部小说给读完了,虽然并没有深读,但主人公科波菲尔一生中所经历的事情,我都感受颇深。我觉得科波菲尔的一生是不平凡的,至少对于他自己来说是这样的。

比如他的继父在他母亲死后,把他打发去做一个不适合他的工作时,他选择了逃跑去找姨婆寻求帮助。这正说明了科波菲尔不甘心过这种平凡的生活,他有梦想,他想做一个有知识的人。所以他去找那个唯一能帮助他的人——姨婆。在他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我觉得他是勇敢的,因为他敢于反抗并做出实际的行动。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也遇到许多困难,但并没有使他放弃。

而小说中开头写科波菲尔的姨婆是以一种恶狠狠的姿态出现的,使人在她身边感到被压迫,并且想要逃离她。但从她决定做科波菲尔的监护人的事件当中,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是善良的,并且通情达理。与她那有时凶狠,有时冷酷的外表完全相反。

最后就是小说结尾中科波菲尔的成功。我认为他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不仅仅是因为他自己,可能还受到他的亲人、朋友以及爱人的影响。总之这个结果对他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所以即使再平凡的一个人的人生当中总有那么一处不平凡的地方。起码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这样的,因为可能在我们眼中不起眼的地方,却是别人最不平凡的地方。如科波菲尔,正是因为他不平凡的性格和人生中一件件不平凡的小事或大事,给他铺成了一条不平凡的人生之路。

所以,那些在追求梦想道路上失去信心的人们啊,请不要放弃,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给自己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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