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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12.22

执法工作计划2000字。

计划得当是一种效率。需要我们拟制一份工作计划。有效的工作计划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你还在为撰写自己的工作计划而苦恼吗?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工作计划 ”,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执法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全面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旅游、供电、防雷、水利、海事、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四)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提高执法水平,树立部门形象。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目前全局在岗执法人员总数为12人。

(一)全局总法定工作日(300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执法人员总数=250天/人×12人=3000天。

(二)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174天)

各科室(执法大队)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各科室(执法大队)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见附件(计算各科室执法人员时包含1名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视工作需要参与全局各科室的执法检查工作,局办公室、法规科人员不做具体执法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000天-1206天-620天=1174天

根据《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基本情况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次数。并对上一年度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和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及职业病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三)全局其他执法工作日(120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行政许可200天;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200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0天;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200天;

5、应急预案、开工申请资料、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审查备案200天;

6、建立和更新监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信息台账56天;

7、协调督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30天;

8、执法资料、事故案卷整理归档,执法报表、统计分析等50天;

9、协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50天;

10、迎接国家、省、市等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70天。

(四)全局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20天)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日机关值班,机关管理、组织人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12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党群活动、联系村工作等100天;

3、起草、打印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筹备和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等120天;

4、完成上级机关或局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100天;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180天。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从以下方面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2、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情况;

3、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情况

8、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1、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2、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4、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6、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7、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8、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9、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2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六、执法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安监局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审批的计划执行,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确保年度监管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建立执法档案,督促隐患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执法台帐,如实填写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执法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区安监局将每半年对执法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表彰的必备条件。

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我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整治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业、贸易、投资、重点服务业等,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以及非法干扰企业真实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区局将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和比例,结合我区“三上”企业的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有条件的办镇统计站。可在辖区内专业市场选择一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势。

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有关企业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触犯“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执法工作计划 篇3

今年,在州局的正确指导以及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稳步推进、全面发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抓好抓实20xx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稳”字,有力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在行政执法改革基础上,今年,持续稳步推进执法改革工作,按照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方案,一是要配合县组织、县人社部门逐步完成执法人员的划转、执法队伍的组建等工作;二是要配合县司法局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报批备案工作,逐步推进“一套清单管权责”,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实现部门规范管理。为了推进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制度化,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奖励举报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着力加快配套制度体系的建设,全面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从而有力推进执法改革工作。

二、立足“提”字,多措并举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拥有一支强大的队伍是执法工作的重要保证,抓好队伍建设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实行管人用人制度化。

(一)建立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干部职工操行分实施办法》等量化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督查机制,发挥奖优惩劣激励导向作用,以铁的纪律整治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怪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执行力,注重氛围营造,通过挖掘亮点、塑造典型,并在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介释放正能量,展现执法队伍新形象。

(二)促进执法规范化,塑造“品质队伍”抓培训提素质。建立“理论+实践、日常+抽查”的培训考核机制,按季度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队员业务素质。一是抓创新提效率。实行“师傅带徒弟”工作机制,由于机改中,个别部门干部职工因身份原因划入执法队伍,存在业务技能不懂、执法本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确定一名老队员捆绑结对1-2名新队员,通过手把手带人,提高队员的成长速度。同时通过设立“周固定交流日”搭建一个经验共享、规范发展的交流平台,针对执法中的热、难点问题进行讨论,有效提升队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抓评比、提示范。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重点挖掘优秀案卷,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卷范本,反哺执法工作。同时通过案卷评比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法律文书书写中的不严谨和不规范,从而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三是抓入轨、提规范。出台《执法规范考核办法》建立执法质量评判标准,突出执法规范在执法人员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占比,严格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负责制。

三、紧扣“效”字,全面发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

(一)环境卫生治“脏”

1、环境卫生责任分工。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各机关保洁责任区域不变,每周开展大扫除不少于2次,对责任区域的积存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二是环卫公司负责制。全县所有公共区域、街道的卫生清扫、保洁由环卫公司负责。三是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个体企业门前的卫生、绿化、市政设施、建筑容貌、秩序由各自负责。“五包”责任落实不力的,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

2、严格环境卫生监管。一是网格化监管责任。统筹安排局辅助执法人员对全县街道实行网格化监管,以网定格、以格定人,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工作周报月总。网格执法人员每周(必要时每天)负责对辖区工作进行汇报。由局直属大队每月汇总、通报。涉及环卫考核分值增减变化的,直接上交局党组研究决定。三是门前“五包”黄牌警告。网格执法人员在辖区划定“五包”边界,按户建立履职责任台账,“五包”责任落实不力的,亮“黄牌”警告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按《省城乡管理条例》规定,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四是强化重点地段监管。加强g318两侧(外边沟)、田园客道、小广场以及教育园区周边、大棚商城、第二菜市场等重点地段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到点,注重强化巡查频次,确保重点地段环境卫生监管。五是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分类管理。物业公司管理。配置有物管公司的小区由物业进行日常卫生管理。辖区党委政府管理。自治居民小区以夏邛镇党委政府为责任单位,重点搞好旧房楼院的日常管理,以干净整洁为整治原则,做到“六净五无”(路面净、便道净、楼道净、收排水口净、树根净、墙根净,无瓜果皮核、无杂草树叶、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无人畜粪便);责任单位引导自治居民小区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公共领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居民楼制定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告知书,对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处理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置作出约定。

3、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单独投放;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二是逐步更换完成城区垃圾筒,筒内合理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废旧电池区域;三是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大型超市、大鹏商城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四是指导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在营业网点回收快递包装;五是环卫公司强力推进和确保机关单位和居民小区垃圾在园内实现收集、转运,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的垃圾、油污、渣土等,做到垃圾的日产日清。有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5、强化环卫设施管理。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一是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二是按要求对井盖、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进行及时保洁维修,确保环卫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三是做好公厕保洁,按属地管理和地段承包负责制,保持公共厕所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二)容貌秩序治“乱”。

1、分流疏导,推进乱停乱放整治。联合县交警部门增设城区内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利用经济杠杆引导车主“短停快走”,提高道路停车位使用率;g318沿线、金弦子大道沿线、大鹏商城(2个入口)以及中山广场等重点地段禁止车辆停放(特殊情况除外:如应急保障、急救或公检法、武警等执行任务);古柏路、巴安路、措普路等城区街道上停放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划定的车辆停放线以内,所有街道内严禁一切大型载货车停放。

2、限时划区,推进占道经营整治。严禁步行街、教育园区和农贸市场门口等重要地段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通道从事经营行为;中山休闲广场每天7:00-19:00严禁摆摊设点(仅设全民建设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引导所有利用车辆经营的流动摊贩必须到街(路段)指定区域进行经营,其他流动摊贩到等指定区域进行经营;严厉查处店外经营、依门经营、乱拉乱挂、乱摆乱放以及破坏树木、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3、点面结合,推进“两违”拆除工作。继续联合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对g318、g215沿线,以苏哇龙、德达等工业旅游重点乡镇开展土地乱象整治,按照“五个一批”全面整治违法违章建筑,防止土地乱象反弹回潮;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全面拆除老旧小区、背街深巷塑料棚(胶纸、木棍等搭建的临时性雨棚、遮阳棚等,主街道路段严禁设置各类促销、展销棚及在街面、人行道用水泥墩、石墩等支撑雨伞。

4、强化监督,推进广告店招整治。上半年,针对违规私设户外广告、店招牌匾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清理行动;对各类公示栏、便民信息服务栏、电杆、车站及各种墙面上的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除,对各类低俗广告或涉及违法的广告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清除,对涉及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及时清理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飘旗、伞棚、充气拱门等,进一步规范企业、个体商户的店招广告管理。

5、疏堵结合,规范市场管理。农贸市场由矿产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所有无固定门市、商铺进行经营的长期性农副产品摊点全部入驻农贸市场;对有农贸市场的肉摊、鸡鱼摊一律实行屠宰分离和日消毒制度。对长期利用车辆进行经营的流动摊贩(如:水果、蔬菜、干杂等),一律入驻农贸市场经营;对季节性农副产品摊点设临时经营地段,并做相应的销售时段限制;加强洗车装饰、修车补鞋、修配钥匙等商贩的管理工作;允许夏季店外露天烧在晚上10点以后设摊摆点。

6、多措并施,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向城区建设工地、临街门面装修业主、建筑材料运输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发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保证宣传教育工作到位;组织开展城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建筑施工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和扬尘治理公示牌制度;扬尘治理监管纳入网格执法人员职责范围,负责对违法违章运输渣土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对未取得准运资质擅自运输建筑垃圾、乱泼乱倒建筑垃圾、运输散流体未覆盖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保洁公司在城区平均每天出动洒水车、洗扫车1台次,并对道路扬尘严重的路面,实行人机结合重点清洗,确保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三)行业执法抓“重”。

一是重联合,抓查处,构建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部门的主导作用,推进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各行业领域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二是着眼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依法查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有害文化信息、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四是认真抓好违法案件的交接、会审、移送。按照《县综合行政执法统筹指挥和协作配合实施意见》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和重大个案报告制度。以考评办法、责任书和发现率、查处率为主要抓手,推进落实综合领域执法工作。

四、绷紧“廉”字,建章固制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部工作;二是严格标准开展党员纳新工作;三是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职能,健全民主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强化廉政建设。由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作好表率,不断加强自律,制定完善部门廉洁纪律制度,五是认真遵守执法人员守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有关规定,在查处违法案件上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政策法规予以处罚,严禁发生处罚权乱用现象。

五、服务“稳”字,迅速落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接访工作要从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五个环节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二是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舆论方向管控;三是加强信访隐患和矛盾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坚持"每月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前重点排查、非常时期超前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及时将排查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对排查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使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度。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动态抓好网络舆情管理,维护网络安全。

六、贯穿“宣”字,走进生活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干群氛围。

一是及时制定年度"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计划,进一步履行法定基本职能、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活动中的法律宣传。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化解矛盾。三是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需求,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企业、个人,营造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大意识形态教育宣贯力度,在执法、普法工作中,统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感恩守法奔小康”等主题宣传教育一并纳入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达给农牧民群众和执法对象。

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余安监发〔20x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x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x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3、重点加强对20x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执法人员与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街道安监所现有在编(册)人员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书3名,因此实有人数3人。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总数=250×3=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即: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0-128×3-236=130天

其中: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平均每人占用工作日为128日,包括:学习(每月集中安排2日)24日;培训(考察)12日;参加考核4日;病事假(年休假)10日;参加党群活动12日;下基层指导工作18日;参加各类会议24日,参加街道其他执法活动24日。

其中:1、23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到期等审查工作安排12个工作日。

如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证等需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和证后回访。预计6起,每起2人,1个工作日。安排6×2×1=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72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考试6次,每次2人、6个工作日,安排6×2×6=72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配合上级部门处罚安排56个工作日。

预计安监所全年配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9件,每次2人、2日,安排9×2×2=36个工作日;

预计对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2起,按每起5个工作日,每次2人,安排2×5×2=20个工作日。

④参加街道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24个工作日。

全年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

安监所执法人员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大检查4次,每次3人、2个工作日,安排4×3×2=24个工作日;

⑤重大隐患督查安排12个工作日。

预计督查重大隐患单位2家,每家3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安排2×3×2×1=12个工作日;

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机动执法安排60个工作日。

联合组织参加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预计各参加5次,每次3人、4个工作日,各安排5×3×4=6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街道安监所应当严格按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按月对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罚款、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相关科室依法予以关闭。

执法工作计划 篇5

1、加强中队人员培训,学习关于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正建设,不断提高中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采取事前介入、提前告知、宣传政策、后果预警的办法,对因房屋征收、拟拆迁区域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事前分析,提前告知或提示群众;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增加巡查密度,强化执法责任,及时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成本,减少群众损失。

3、把严肃执法与协商解决以及把行政命令与友情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将具有强制力的告知方式转换成“为民提示”;将教育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用耐心说服教育来感化当事人,变被动履行为自觉遵守。

4、督促、指导南白、龙坑两镇对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将管理重心下移,深入社区、村(居),分析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及时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难题;认真办理规划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及时解答难题,处理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监察盲点。中队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县城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信息,把拟征地范围列入

重点监控区域,加大巡查密度,严防死守,以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规划区内边远辖区的巡查力度。

6、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超建情况。中队将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实行跟踪检查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拟出具体的方案报大队审批后开始实施。

7、加强违法建设巡查队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队员素质,对违法建设“打早、打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遏止违法建设滋生、蔓延。

8、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年一月九日

执法工作计划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为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确保执法依据合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执法事项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清理规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对城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程序规范、方便办事、注重实效”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编制管理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后报区法制办集中公告。严格审查城管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并按程序上报办理或注销执法资格证。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四)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向全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报送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并在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的城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每年全系统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执法培训,2次轮训。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行政执法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

(六)开展规范基层执法的课题调研。针对城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度挖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作法、好典型。

(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强化执法档案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制作、审签、填发;二是对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及其它执法文书建档立卷,并做到制作规范、专门保管、有效利用。

(八)扎实开展优秀队室评选和“执法中队规范化达标”活动。围绕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积极参与全市“执法中队规范化达标”活动,更好地提升城管执法管理水平,激发执法队员竞争意识,培养荣誉感,使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优秀队室评议办法,通过评选优秀队室活动,促进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执法监督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系统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检查、督办。

(二)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深入基层进行督促督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上报规范城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城管局已将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宣传引导,注重工作实效。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宣传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表彰和宣传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执法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

执法工作计划 篇8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地区:枫桥街道。

(二)统计专项检查:联网直报单位。

(三)统计专业监审单位50家,其中工业、能源专业20家单位,劳动工资、科技专业8家单位,建筑、房地产、投资8家单位,贸易餐饮专业7家单位,服务业专业7家单位(被查单位由区统计局另行通知)。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内容

(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gdp和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4)投资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及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劳动工资、科技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专业按相关要求确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被列为统计综合执法检查的地区,也同时作为市统计局的督查对象,原则上市局的督查和区局的检查同时进行。被检查地区统计部门应当提前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计专业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与各地统计部门协调,各专业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统计监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以及监审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处理建议。

(三)统计执法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四)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同一检查对象一年内不得重复。

(六)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执法工作计划 篇9

一季度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城市赋能”专项行动、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八个一有礼指数提升、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我县各项中心工作为核心,全面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一、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开展城市赋能行动。一是城区“十乱”整治再攻坚。出台《常山县“十乱”整治实施方案》、《城区“车乱停、车乱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合住建、交警、属地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对城区各主次干道环境秩序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治。一季度共查处违停机动车1288辆,规范商户越门经营562次,清理牛皮癣5484处,劝离流摊、占道等行为1213次,立案查处市容案件46起。二是餐饮油烟治理亮新招。针对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顽疾,全面强化事中监管力度,对城区餐饮油烟严管严控区域,分步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实现对油烟数据的全天候采集、传输、存储、监测、报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目前,拟对城区100家餐饮企业开展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三是三大项目有落实。开展“互联网+城市管理”行动,积极推进犬类智能管理系统、人行道违停抓拍系统、机动车违停拖车项目建设,以县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为依托,全面归集各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综合研判分析、指挥调度、预测预警、信息反馈等功能。截止目前,已上述项目已全面开启招标工作,其中犬类智能管理项目已经签订服务合同,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软件安装等工作。四是狮子口征迁有突破。实行分片分组包干法,由各班子成员分别负责一个区块,全力推进狮子口片区国有土地腾空和集体土地签约工作。3月15日,国有土地44户全部腾空完毕。目前,集体土地41户已完成评估调查评估测量及签约工作,已腾空2户,预计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房屋腾空工作。

(二)高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一是推进县乡中心站点建设。全面推进集统筹指挥、执法办案、综合会商、法制审核、检测受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县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和青石、辉埠和芳村三个中心镇的综合执法分中心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县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功能布局图和青石镇的分中心的施工图纸设计工作,辉埠、芳村分中心已全面开始装修施工。二是全面梳理事项清单。针对行政职权分散、执法交叉重叠等问题,积极配合编办开展拟划转事项梳理工作。从全县25个部门的4754项行政执法事项中梳理出1367项执法事项,拟划转至我局行使,划转后综合执法事项占比增至42%(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654项行政执法事项,占比不到14%,划转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行使20xx项行政执法事项)。大幅减少执法部门多头指导、重复指挥的问题。三是探索监管“一件事”。紧盯渣土运输、餐饮油烟等涉及面广、群众关切、基层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联动“监管一件事”处置工作,全面梳理明晰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以县级大联动中心为核心,建立“巡查发现(投诉举报)——县级大联动中心受理、研判、交办——牵头部门发起联合执法——结果反馈的闭环处置流程,实现“综合查一次”。四是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一本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下沉执法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执法培训,确保下放事项“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快速形成战斗力。

(二)全力攻坚征迁工作。对照征收工作清单,对标提标,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房屋腾空拆除工作。

(三)稳步推进城市赋能行动。结合“八个一”有礼指数提升工作,常态化开展“十乱”、餐饮油烟、牛皮癣、车辆违停、乱扔烟头等整治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回落。

执法工作计划 篇10

(一)探索建立城区治理“立体化”工作机制。一是延伸长度,健全物业管理单位、外包服务企业—社区工作站—城管、执法中队—第一书记等各级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及荣誉评价体系,完善问题流转闭环,确保人人有事管,件件有落实;二是拓展宽度,紧密衔接“城管”和“执法”,以精细管理为基础,以严格执法为保障,同时与街道各业务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构建城市综合管理大格局;三是提升高度,牢牢把握“双区驱动”和“口岸经济带”建设重大机遇,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强化联络沟通,积极争做试点示范,争做“排头兵”,以更高的工作站位推动城区治理品质提升。

(二)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攻坚”并举,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集中力量逐一破解辖区市容环境管理顽疾,将社区工作站反映强烈的、市民群众重复投诉的、在考核测评中反复被扣分的、上级部门督办的重点问题列为重点执法整治对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一题一策、倒排任务时限、定期督查通报、逐项销号解决。

(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抓实抓好城区治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爱国卫生、灯光绿化、广告招牌、违建拆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和责任清单,强化安全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监管,做好工作台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常态化抓紧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围绕“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以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业务本领、强化督查考核为抓手,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五)持续落实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城区环境品质提升、垃圾分类、查处违建、生态文明建设、治水提质、河湖长制等各项日常工作。

执法工作计划 篇11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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