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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发布时间: 2023.01.06

工作总结之家相关栏目推荐:“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相当多的人在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时候没有灵感,如果有那么几篇优秀的文章可以参考,那灵感不就来了吗,那么,个人工作总结有哪些可以参考的格式,还有什么是需要我们去注意的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1

社区矫正人员测试题

姓名:

司法所:

得分:注:本卷每小题5分,共20题,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在正确的选项前打“√”,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

1.每月参加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8小时

□6小时□2小时

2.每月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8小时

□6小时

□2小时

3.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离开兰溪市的,不得超过多久?□两个月

□十五天

□一个月

4.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未向司法所请假,擅自外出至杭州市区一天,应怎么处罚?

□直接提请收监执行

□给予李某警告处分一次

□不处罚5.社区矫正人员手机监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给予警告处分?

□手机停机、关机时间超过24小时的

□手机发生遗失及故障后24小时内,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的

□人机分离、呼叫转移时间超过24小时的

6.被判处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受到司法局几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应当提请收监执行?□一次

□两次

□三次

二、判断题(每小题5分,在对的题后面打√,在错的题后面打×)1.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可以离开兰溪市。(

2.社区矫正人员有事外出半天,不需要向司法所请假。(

3.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确需离开兰溪市的,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批准。(

4.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外出后,返回居住地时可以不用销假。(

)5.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的,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还应附上由村干部和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书及相关证明材料。()6.社区矫正人员自到县司法局登记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接受严格管理。(

7.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规定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应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

)8.严格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告一次、每半月当面报告一次,一般不得请假外出。(

9.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可以不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司法所的管理可以马虎对待。(

10.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11.社区矫正人员如因遇特殊情况导致手机处于关(停)机状态时(欠费停机、手机故障、场所屏蔽、遗失等情况),应在及时补交话费、补卡购机、修理的同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原因。(

)12.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区域管理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得人机分离、手机出借或将区域管理手机号码转让他人。(

13.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外出期间,如需续假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司法局批准。(

14.社区矫正人员批准外出期间的表现纳入司法所管理考核。(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2

开拓进取,努力探求试点社区的新途径

---长城社区矫正工作表态发言稿

(20xx年12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长城社区地处县城城郊结合部,是全县农民和城市居民混居,外来流动人口、暂住经商户、务工人员较多的一个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复杂,犯罪频率较高,相对而言,吸毒、刑满释放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较多,因此,在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几点思考,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区资源,以召开研讨会、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全面深入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构建网络,夯实队伍。

为确保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司法局和镇司1

法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成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县、乡派驻干部任副组长,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可行的实施办法,形成有上级部门领导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奠定了基础。

三、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

详细记载了帮教协议、监督协议及矫正对象的思想分析、矫正措施、矫正方案等,建立了电话汇报登记簿、谈话登记簿、请假登记簿等,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及时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二是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矫正对象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标准管理矫正对象,以利于他们适应社会正常生活。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

一是开展感化教育。认真制定矫正个案,全面细致地

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并定期考核,随时调整方案。二是开展公益性劳动教育。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组织他们在单位、学校、敬老院参加公益劳动。另外,为充分发挥矫正对象的特长,由其自定时间,为群众义务维修小家电,为社区出宣传栏,到社区卫生所服务病人,到老年活动室打扫卫生和送茶倒水等。

五、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好监督人的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绝大多数是矫正对象的配偶、

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他们绝大多数同矫正对象同吃同住,对矫正对象活动和思想情况最了解、最熟悉,在工作中,我们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人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切实发挥好监护人的作用。

六、大胆探索,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在工作中勤学习,多思考,常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

要工作,是我国刑法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4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4月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99名(男性88名、女性11名,其中被宣告缓刑的有91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1名、被裁定假释的有7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1名,累计有14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矫后回归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1、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顺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我局于20xx年11月24日正式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的体现和保障,适应建立执法档案的要求,我区矫正办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修订、完善一整套接受、审批、调查、处罚、收监、解除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并统一指导各司法所规范日常监管档案,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3、建设信息交互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我区矫正办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各部门间召开会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按期解矫等实时信息交互。今年3月份,我区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学习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矫正对象监管衔接问题,规范监管次序。

4、规范审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矫正工作者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提供调查资料,便于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全年来累计完成85起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我区积极按照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20xx年确定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对日常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控,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多方联动,完善公检法司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并定期联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不遵守矫正规定、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集中见面教育和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7月31日至8月2日,我区矫正办协调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管理、约束能力。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9日至4月18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及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2、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区社区矫正办不定期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如,今年5月份,我区以开展“创平安家园让群众满意”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1人。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认真摸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向。为切实掌握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动向,11月份,区社区矫正办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特殊人群百日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加强管理控制。

3、动态化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我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日常管理、解矫提示等功能的信息化操作,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221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为全时段、全方位的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动态,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我区于今年3月份启动手机定位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对超出活动范围的服刑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同时短信告知监管人,防止发生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

(三)管理创新,因人施“矫”,确保社区矫正成效稳步提升

1、摸实情,实行分类管理。我区结合入户调查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并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注意因“人”施“矫”,针对不同个体制定不同的个人档案和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

2、抓细节,落实请假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严管、普管、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管理。①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必须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基本情况、外出理由和返回时间,提交保证书。②严格请销假要求,在请假期间外出服刑人员需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自我评价,并采取挂号信的方式按时寄回矫正办。③严格请假期限,请假人员有正当理由,一次不超过7天的,向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请假;矫正对象离开洛江区域范围的,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由请假人申请,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审核,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审批。

3、强帮扶,做好安置就业。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我区结合实际,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解决特殊对象的具体困难。例如今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医疗保险等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先后建立了8个社区矫正劳动培训就业基地,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问题,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基地建立至今先后安置矫正对象15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在河市镇建立全市首个区级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阳光中途之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4、重科学,办理居住地变更。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工作学习,方便服刑人员配合社区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区司法局主动与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局协调,为长期学习生活在洛江区域以外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落实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发通[20xx]98号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止令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严格审前社会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制定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排查,严格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严格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反腐倡廉,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及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矫正对象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对象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对象的交流平台。计划建立“两室一中心”,在区级建立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搭建心理矫正平台,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教育提供基础。

(四)整合资源,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区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实用型职业技能,引导矫正对象劳动就业。

(五)统筹规划,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根据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一个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场所,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办理衔接、统一指定管辖、统一执法档案。

(六)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社会管理新举措。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应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5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圆满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

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做好走访、帮教、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工作。

认真做好矫正人员台帐信息的录入工作。

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没有无故缺岗,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持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小结

目前我负责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5名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还有矫正人员台账信息的录入工作,经过半年的不断学习和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长进,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半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还缺乏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个别工作还做的不够完善,这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工作效率和思想觉悟进入一个新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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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区矫正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根据袁家铺镇的实际,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 工作:
一、加强领导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志伟为组长、政法书记、司法所长为副组长的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全年投入1.5万元,优先保障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
二、健全制度
我所为了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照省、市、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要求,并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了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矫正实施细则、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制度、学习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矫正方案等工作制度。
三、摸底排查
我所已按照上级的严格要求对全镇辖区内该纳入矫正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先把有人在家,而又有档案的对象进行归档。然后针对袁家铺区地域广、人口多,经济发达,加之紧邻县城,社情、民情较为复杂的环境,为了做到不漏失人员,我所对全镇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摸底。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袁家铺镇将军村刘家组一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五的罪犯杨奇,由于杨奇一直在外打工,一时难以找到其本人,于是我们一边与他所在的村和家人联系,通知他本人及时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之后我所又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城南派出所查找他的有关资料,并将其归档。
四、加强管理
今年以来,我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犯故意伤害罪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人,抢劫罪1人。我所均已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对照实施细则,对上述5名矫正对象落实了一人一档,一人一薄、一人一管的三管制度,同时将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告知每个矫正对象。为了便于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我们将镇敬老院设立为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并请敬老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进行监督。另外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和犯罪心理等不同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了每月定期走访有记录、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参加公益劳动有台账,并按要求每个矫正对象做好了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还对矫正对象按月进行计分奖惩兑现,通过一系列教育监管,从而提高了他们接受矫正的法律意识和重新做人的信心。
五、积极参与社会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是实行非监禁刑罚的前期步骤,因此对辖区内需要实行非监禁刑的犯罪分子的审前调查我所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主动对犯罪分子的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谨慎的向上级机关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建议。今年以来我所共为三名犯罪分子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其建议均被上级司法机关采纳,并得到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好评。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篇2: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2016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各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为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6年4月份,县社矫办又重新将新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名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上墙。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持续稳定
1. 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2016年5月份,县社矫办为全县近500名服刑人员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教育笔记本,并发放到每个服刑人员手中。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2016年4月份,**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司法局社矫科社区矫正检察室,制定了相应检察制度及检察内容,并制作规范上墙。**县社区矫正检察室的成立不仅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也促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更加重视,工作中自觉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全县在册人员数为50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65人,解除矫正963人,我县社区矫正科共计对16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收监执行3人次,2名严重违纪服刑人员给予了提请撤销缓刑处理的决定。在这几起案件的处置中,县检察院监所科全程跟踪参与了调查、审批、处置,给予了法律指导和合法程序支持。
3.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工作规范制度化,工作程序一体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奖惩办法》、《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社区矫正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由县乡两级矫正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人参加审前调查会议,严把“入门关”,对社会劣迹明显,有社会危害的人员严格把关。先后对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前,逐一填写社会调查表、具保人、帮教人资格表、保证书、承诺书、调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由县社区矫正科审调会议审查后,出具评估报告,送交委托法院或监狱。其次在接收、管理教育、违规处罚、迁居外出、解除矫正、档案管理等方面也逐一进行细化和统一。
各司法所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5月上旬,县社区矫正科和县检察院监所科联合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执法不严、工作不规范、工作不认真等问题进行了纠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重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漏管人员进行了疏理,并对造成脱管、漏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整改。
2、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异常表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敏感时期,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约束自身言行,加强社会改造,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3、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2016年借村两委班子换届之机,选聘两委班子成员为社区矫正帮教责任人,协助司法所加强对本村矫正人员的管理,遂步形成司法局总牵头,司法所抓日常管理教育,派出所、村委协助执行的管理模式。
为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责任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016年,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司法所长、助理员、协管员开展专业培训7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1次。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执法业务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3月15日,在县社矫办召开了由省检察院、市司法局、**县、**县、**区、**区司法局及**县部分司法所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研讨会。5月27日,在**县检察院召开了由市检察院、市局、县局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两次研讨会都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合理化建议。7月份,在全县对打黑除恶辑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中,**县社矫办认真贯彻落实,确实做好在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与安置办一起到全县的19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2周的检查,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刑事解教人员全部建档,并建立信息库,同时联合普法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县社矫办也对各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形成文字信息反馈到市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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