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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心得感悟如何写

发布时间: 2023.02.06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心得感悟”。

以下是由工作总结之家为您带来的穷人心得感悟,当我们经历一些事情或者面临某些场景的时候。会上台发表一下对于某些事的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住此刻的感受,感言怎么写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穷人心得感悟 篇1

最近,我有幸地学习了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的《穷人》这篇文章,文中的主人桑娜和渔夫,宁愿自己多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

《穷人》这篇文章讲的是:渔夫的妻子桑娜自己已有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很拮据,就靠丈夫打渔为生,当桑娜看到邻居西蒙死了,而且身旁还有两个熟睡的孩子时,就毫不犹豫地将他们小心翼翼抱回家。虽然她的心里很矛盾,她担心丈夫的负担太重,担心他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不肯抚养着两个孩子。但是她却坚定地想:无论怎样都动摇不了她抱养孩子的决心。出乎意料的是善良的丈夫也义不容辞地承担了责任。多么淳朴、多么善良,西蒙的孩子得救了。

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桑娜想的一句话:“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从中我看出桑娜宁可自己挨揍,也不愿让西蒙的两个孩子饿死,充分地表现了她善良的心灵。还有渔夫说的一句话也使我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几句话是那么坚定,也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的好品质。虽然这些话都很朴素,但能体现他们的善良和伟大。

学桑娜,看现在的生活,许多富人以富之居,不仅不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还肆意嘲笑他人的贫穷,失去了精神的富有。而有一些穷人家的子弟却更有出息,我曾听过一句话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穷则思变”,他们在人生的路上遇到的坎坷,勇敢的面对,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样不仅培养了他们的自强自立精神还让他们在坎坷中成长,拥有了丰富的精神财富。

渔夫一家虽然物质贫乏,但是他们的善良却深深地打动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他们不因贫穷而抱怨,不因负担重而自私。他们乐观、阳光,我认为他们才是世界上最富有、最美的人

穷人心得感悟 篇2

这篇课文十分感人,主要讲的是:渔夫一家十分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当渔夫妻子看到邻居西蒙病死了,身旁还有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这幅凄惨而感人的画面时,就毫不犹豫自家的困难,把他们抱回家。经过一系列心理斗争,渔夫与桑娜坚定信念,无论再苦也要把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描写桑娜的一句话:它的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桑娜看到两个可怜的小孩没母亲的抚养时,宁愿自己挨苦挨饿,也不可让西蒙的两个孤儿饿死,这句话充分地表现了桑那善良的本性。渔夫的一句话使我分外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句话是那么坚定,虽然渔夫考虑过自己的日子,但也执意要养西蒙的两个孤儿,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敢于面对的品质。虽然这些话只是由几个简简单单的字词组成的,但却能体现他们的善良本性。

穷人拥有无私的爱,温暖的家,善良的心,我们应该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让世界更美好!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仁爱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如果能够仁爱,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仁爱可以说是各种德行的综合。一个人必须具有很多的德行。

如果你遇到穷人,那应该给他们,你可曾想过他们的感受吗?他们可能忍受饥寒,也可能会冻死或饿死。如果我们给他们钱,他们会保佑我们。这种感觉很好。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在等着我们去解决,有很多人在等着我们却关心。我现在感到无话可说了。但是还有一句最珍贵的,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穷人心得感悟 篇3

托尔斯泰是文坛巨匠,他一生曾写过不少不朽的名着,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在寒假中又重新读了他的这篇小说《穷人》,当学到故事结尾,“桑娜拉开纱帐”那一刻,我怦然心动。

《穷人》写的是两个贫苦家庭间发生的一件感人的事,主人公桑那一家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包括四个孩子在内的艰苦生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她突然发现女邻居因穷困过度而死,只留下两个孤儿时,经过一番思考,她将那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一位憨厚、淳朴的渔夫也与她不谋而和,决定共同抚养这两个孩子。

整个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藻描述,也没有半句歌颂式的豪迈语句,然而,由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折射出的真、善、美,显示出的人时间最淳朴、美好的感情,忘我的精神境界,却无处不撞击读者的心灵,扣动着读者的心弦,使之深受感染。

人们都说,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就是爱的情感,爱使人类活的更充实,爱使人类活得更美好,然而,一直以来,爱总是人们追求的,它似乎很难轻易得到。古往今来,歌曲中,诗歌等文学作品里,到处都能听到人们对爱的呼唤,爱似乎成了人类生活中的奢侈品,成了可遇不可求的神秘物。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才深深感到爱其实一直贮存在每个人心中,只要你愿意给予,你就会成为一名拥有的富翁,它甚至是一笔永远不会竭尽的财富,只要你愿意付出,它就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桑娜,就是一个心胸充满爱的人,她的爱是那么平凡——她爱自己的家,自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同时,她的爱又是那么不凡——她的爱要给予另外两个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尽管在付出爱的同时,她还要付出别的代价——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贫困,但是,爱,是桑娜的本能,虽然她有思想斗争,但因为爱已溶进她的生命,最纯朴的爱的情感给了她无穷的勇气。小说中,不止桑娜一人,故事中中的每个人物身上都能折射出爱的光芒。我们的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一些爱的使者吗?高建成以他的生命谱写了他爱人民、爱同志的崇高爱的乐章;故曼丽把她的爱心播散给了绿荫儿童村每位孤残儿童;包括那些送盲人过马路的红领巾,热心帮助同学的少先对员,他们都是爱的使者,“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都出去挖掘内心深处贮存的爱的情感,你会发现,其实你的心灵也会和桑娜一样美好。我拿起书再次品德,直至结尾,那一刻,我又一次怦然心动。

穷人心得感悟 篇4

你们读过穷人这篇文章吗?这篇文章事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的眼睛湿润了喉咙里象塞了一块铅似的格外难受。它深深地感动了我。

《穷人》这篇文章写的是在旧俄国时代的一队穷人夫妻:渔夫和妻子桑娜他们抚养着五个孩子每天吃的是黑面包菜只有鱼渔夫从早到晚地出去打鱼却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在邻居西蒙死后他却主动收养了她的两个孩子。表现了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反映了沙俄时代渔民的悲惨生活。

读完这篇文章想想生活中有一些丑陋的现象真使我感到痛心。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与人之间反而淡漠了。邻里之间有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别扭甚至吵架公共道路脏了谁也不会去扫一扫洗一洗。

我真想对邻里说一说我们的城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应该为社会尽一份力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更美好!

穷人心得感悟 篇5

这个学期中读了许多文章,但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得还是《穷人》这篇文章。本文作者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反应了沙俄时期俄国渔民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故事讲得是两位好心,但却又十分悲惨的穷人。他们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

文中有许多优美的语句。“屋外寒风呼啸,汹涌澎湃的海浪拍击着海岸,溅气一阵阵浪花。海上正起着风暴,外面又黑又冷,这间渔家的小屋里却温暖而舒适。”这段对比的环境描写,写出了桑娜的勤劳。还有“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地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这段心理描写写出了桑娜心神不定。

我真是羡慕西蒙,他有那么好心的邻居。如果桑娜十分冷漠,连西蒙家的门也不进去,怎会发现失去妈妈的两个可怜的孩子?怎会将他们收养?他们不是会饿死?想到这,我又不禁为两个孩子庆幸起来,他们幸运的被发现了,被一个好心的桑娜发现了。

桑娜家很穷,穷的今天就得担心明天的食物。如果我是渔夫,我会一直犹豫不决,但渔夫只犹豫了片刻,就下了决心――收养西蒙家的两个孤儿。我真是佩服渔夫啊,他们家的食物全由渔夫一个人承担,要是渔夫运气不好,那会怎样而现在有收养了两个孤儿,生活变得更加艰苦。

他们一家都是好样的!他们虽穷,但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我相信上帝一定会帮助桑拿一家,让渔夫每天都打到好多鱼,这也算是对善良的人的汇报吧!

大爱无疆,只要我们有诚心,真心!

穷人心得感悟 篇6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阅读《穷人的风骨》这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很贫穷,但是他并没有一点儿小利益而失去自己美好的品质。文中的学生让我惊讶,她自己家的钱,她竟然知道是什么样的。然而,有一些人,在生活中非常富裕,对自己很奢侈,却因为一点儿小利益而令人生气。这儿有个很好的例子:有一个人身穿皮大衣,手戴着金戒指,去买山芋,刚刚有一个人把钱放在桌子上,老板没有来得及拿,那个富人袖子一抹然后说:“钱给你。”这一切被别人看见了,那个人告诉老板,老板却说:“没关系,不就是一个山芋吗。”老板的慷慨大度和富人的小气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这个富人一样为了一点儿的利益将自己美好品质一点一点抹去。

有些人为了一点儿利益,表面上很有钱,是一个百万富翁,但是人们还是认为他很贫穷,有些穷人虽然穷但是他们并没有把自己美好的品质失去,这个世界上富有的人并不少,但是并不是因为富有就不会在这个世界中猝然跌倒。

穷人心得感悟 篇7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穷人》。这篇课文让我感动,同时,也让我很受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一个寒风呼啸环境恶劣的夜晚,桑娜焦急地等待着出海打鱼的丈夫,想顺便去探望生病的女邻居西蒙,却意外地发现西蒙死了,于是她和丈夫主动收养了西蒙两个孤儿的事,真实地反映了沙俄专制制度下渔民们的悲惨生活,赞美了桑娜和渔夫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心灵与高尚品质。

从文章中“屋外寒风呼啸”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屋外的天气很恶劣,渔夫是个勤劳的人,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也坚持出海打鱼;而桑娜,在文中体现的不仅仅是勤劳,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但勤劳地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且,发现女邻居西蒙死后,毫不犹豫收养了两个孤儿,要知道,这样做虽然是非常正确的举动,但是桑娜家境并不富裕,五个孩子包括丈夫,一共工七口人,生活已经非常拮据了,何况再收养两个孩子,一家就有九口人啊!那样生活会变得更加艰难呢?她也曾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怕丈夫不同意,还会骂她。可是,她有着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品质,所以她还是决定收养他们。桑娜的举动让我很感动,让我想起了从前的一件事。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上街,遇见了一群流浪者在街头很卖力地唱歌,人们都很可怜他们,纷纷角解嚢,我也把零花钱给了其中一人,他们不断地道谢。当我从商场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令我感动而又震憾的一幕:那些穷苦的人们居然把得到的那些宝贵的钱,又捐给了一位残疾小孩。这件事不但体现了他们的精神,不也是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品质吗?这件事一直在我脑海中。我在文中看到了这种精神。

读完《穷人》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了文中桑娜那种善良的可贵,让我明白,在一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应该伸出援助的手,尽力帮助他人,这是快乐的。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也许这样的事早已不足为奇,但一件件这助人为乐的事影响着我们,一颗颗善良的心深深地打动着我们,温暖着我们。人世间,如果到处充满善良与爱心,我们的社会多么美好!

穷人心得感悟 篇8

贫穷并不能够剥夺爱的能力。最近我读到的托尔斯泰的一篇短篇小说――《穷人》,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渔夫的妻子让妮发现拥有两个孩子的女邻居由于生病和过度劳累去世了。有着五个孩子的让妮在异常贫穷的情况下,和丈夫商量后决定收养可怜的女邻居的两个孩子。

这个故事虽然没有过多的情节,但还让我感动万分。渔夫所生活的时代是严酷的,贫富差距巨大,穷人们为了生存苦苦挣扎。让妮的家庭在生活拮据的情况下,还愿意收养邻居家已经失去妈妈的两个襁褓中的婴儿,是出于生命最本质的善良和怜悯。

现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条件远远好于让妮的家庭,但是,有些人却失去了一样为人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同情心。记得报纸上报道过,婴儿小悦悦被车撞倒在马路上,有18位路人经过发现了小悦悦,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把小悦悦移开马路,导致她受到了更大的伤害。有人可能会说,我们的生活条件不好,没有能力帮助、抚养,可是,让妮的家庭当时的生活条件与我们几乎都不能相提并论,她朴素而伟大的爱和同情心,让我们由衷地敬佩和反思。她都能做到,我们的那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年龄还小,能力有限,也许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学习让妮的精神,可以从点点滴滴做起。帮助残疾同学行走;帮助教室打扫卫生;帮助老年人过马路……我们同情别人,帮助别人,也许别人不会牢记,但是,我们做的每一件善事,都能化作一滴由爱心形成的水滴,早晚会汇成江河湖海,让我们的世界成为爱的江河,爱的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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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心得感悟如何写


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每当我们面临一些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我们都会产生一些难忘的心得将其表达出来的话语就是感言,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我们是否真的知道如何去写好感言呢?今天栏目小编整理了红岩心得感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红岩心得感悟 篇1

攀岩一直是我向往的运动,每次看着电影中那些挑战极限超越颠峰的勇士,总是令我羡慕不已!真希望自己也能有那样的胆识!上周六,这个我期待已久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因为小记者工作室为我们组织了一场“惊险刺激”的体验活动——攀岩!

星期六的早晨,我起得格外早,吃完早餐,就迫不及待的和爸爸一起开车去了镜湖体育馆。体育馆里冷冷清清,而三楼的攀岩馆里却人山人海,喧叫声此起彼伏,我一想到马上要攀岩,心情既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玩过攀岩,生怕爬不上去,掉下来;高兴的是我终于可以亲身体验攀岩的乐趣了。我站在岩壁底下抬头向上望去,岩壁好高啊,我问了问工作人员,他说这岩壁足足有十几米高呢!岩壁上还有许许多多凹凹凸凸的“攀爬点”,有贝壳型的、手掌型的、海螺型的、脸盆型的等等,它们都形态不一,颜色各异。我看了看我们要爬的线路,心想:天哪,这么难!有的地方人甚至要横着爬!我看呆了,不过,这就当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吧。

首先我们换好攀岩的专用鞋,排好队,跟着老师学习攀岩的知识和技巧。为了让我们学的更加直观,老师还特意邀请全省的攀岩小冠军为我们一一示范,他虽然只要几岁,可是他身体敏捷,动作娴熟,就像一只小松鼠一样,不费力气的直攀而上,看着他,我们都羡慕不已。不一会儿,我们便开始攀岩了,我暗自庆幸自己被分到了最简单的线路。紧张的气息漫布全身,前面的人都没有成功,我渐渐没了信心,不过爸爸那带着鼓励的眼神望着我,使我又找回了自信。我慢吞吞的迈出第一步,这么小的一个落脚点好像放不下我这个沉重的脚,好似要滑下去,我的心砰砰地跳着,我尽量把那只脚往里面放,手紧紧地扣住,两腿不停地发抖,不由得紧张的吓出一身泠汗,紧接着,我小心翼翼的迈出第二步,第三步,我迎难而上,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努力没有多大效果,不禁泄了气,每当这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爸爸的眼神,我的腿瑟瑟发抖,正准备下去时,老师叫住了我“千万别放弃,马上就要成功了”,突然,我的脚一滑,扑通一声掉了下来!我一次一次的尝试,终于,我爬上去了,我为自己而喝彩!后面的比赛环节,有了前面的经验,我不再那么紧张、害怕了,经过一次次的努力,虽然最终没有达到比赛指定的高度,但对我自己来说已经是挑战自己极限了。

紧张、惊险、刺激的一上午很快就结束了,回家的路上,我的四肢酸痛,但即使是这样,我也觉得很值得,因为这次攀岩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任何事情,只要有坚定的信心,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超越自己。

红岩心得感悟 篇2

这个暑假,我参加了由中央团工委组织的攀岩拓展训练。这次的拓展训练我们在这几天里都有了不同的感受,也使我对攀岩有了更多的认识。

首先这次的拓展训练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拓展训练,我们的队伍在这次拓展训练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风格不同的精神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在这次拓展训练中,最重要的是我们团队的每个成员的沟通能力以及团队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力,以及团队中每个人在这个方面的素质。

在这次活动中,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每个人都学会了团队合作,学会了沟通的技巧。在拓展训练的活动中,每个小组都要在组内分工明确,互相协作,才能把这个活动圆满的完成,才能使我们的队伍更加团结。在这次活动中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同伴配合,在做事中如何和同伴沟通交流。这些都使我受益匪浅

也使我们的队伍更加团结。

这次拓展训练不只让我学了如何做好一位队员的工作,更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一名队员。这些都使我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一份职业,一种职责。任何人都可以在工作当中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最好,同时也是做一名合格的公司人。所以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做一名合格的公司人。这次拓展训练使我受益匪浅。

在这次拓展中我学会了如何与别人沟通,如何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更好的运用这些技巧。这对我以后的工作也有很大很大的启发。让我明白做事应该有积极的心态,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全力以赴,才能不断进步,最后达到目的一定。

这次拓展训练使我明白了,在工作当中也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事情。做好自己的事,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红岩心得感悟 篇3

这个寒假中,我有幸欣赏了《红岩》这部用鲜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它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

在白色恐怖的笼罩下,涌出了一批批优秀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当然也免不了阴险的特务和可耻的叛徒。当我看到“好大喜功的甫志高不遵守党的纪律,违反秘密工作原则,贪图享爱,出卖了组织,出卖了许云峰、成岗、江姐等一大批革命同志”,气得直骂这个可恶的小人;当我看到书上写的“我的‘自白书’”,我也情不自禁地朗诵起来: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 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 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当我看到“江姐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我的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原来是满怀喜悦地想与丈夫一起并肩作战的,结果亲眼看到丈夫的头颅,这一鲜明对比,更体现了革命事业的艰巨性,“在叛徒的出买下,在危机关头从容镇定为什么,为刚出门不久的达文能脱逃敌人的魔掌而拖延时间”,我不禁为江姐的临危不乱称好;当看到“在渣滓洞集中集中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我不禁热泪盈眶,多么好的战士呀!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当我看到“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上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啊!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用生命谱写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红岩心得感悟 篇4

昏暗的书房,摇晃不定的灯光。我轻轻盖上封皮,眼神滞留在封皮上:黎明的光辉,衬着献血染成的红岩;血腥的风在雨中吹曳,五星红旗在杆顶坚毅地摇摆;先辈们用鲜血染红的旗帜,用黎明的光辉铸成的五颗金星,在风雨中依旧耀着光辉,就像国民党的血雨中闪亮着的共产党员的意志。

手掌间,略显陈旧的《红岩》熠熠生辉。这是一部用血与泪奏出的悲壮篇章。这是作者用血迹斑斑的过往编纂的一本红色经典。

《红岩》讲述着重庆的地下党员与特务、叛徒进行着激烈的战斗,不仅是武器上的斗争,更是精神上没有硝烟的战争。血腥之风刮着中美合作所,袭卷渣滓洞与白公馆。先辈们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前毫不动摇、在乌黑的罪恶的枪口前毫无畏惧,心中永远坚信党会驱走黑暗迎来无限光明,心中充满了对党对共产主义坚定的信仰。他们坚贞不屈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激励着人们,鼓舞着人们。

江姐,一位女共产党员,人虽瘦弱,意志却不瘦弱。与她一起为党奋斗的丈夫不幸牺牲,首级被敌人悬挂示众,面对这沉重的打击,江姐强忍痛苦,继续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被叛徒出卖后,面对敌人严刑折磨,江姐坚强不屈。“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是江姐在手十指连心的毒刑后写下的。多么可敬!多么可佩!心永远向着党,任何的痛苦甚至死亡在党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

许云峰,面对死亡视死如归。 “他神色自若的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鹤立两旁的特务,径直跨向台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看了书中临刑前这段描写,怎能不心潮澎湃,怎能不泪下!

还有刘思杨为掩护白公馆齐晓轩等人安全越狱,倒在机枪的弹雨中,倒在血泊中,倒在用鲜血染成的红岩上;“小萝卜头”不惧危险为狱友送信……等等无不令人感动。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当年前赴后继为国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们并没被遗忘,革命事迹被以各种形式相传着,但事迹背后的红岩精神还在吗?现在的人们,怎生得这坚强的意志?怎生得这无畏的精神?怎生得这为国的壮怀?怎生得这种勇往直前的气魄?面对困难,面对挫折,自己是怎样态度?抚着《红岩》的封皮,不禁心生惭愧。不只是自我的惭愧,还有社会的惭愧。现在的人们更多地是在追求名利与金钱,这种红岩精神似乎已经隐退。虽说现在是和平社会,但是这社会仍然需要这种红岩精神。看窗下这川流不息的街道,繁华的城市、幸福的生活都是先烈们用鲜血、用生命换来的。我们怎能不珍惜现在的生活,铭记过去的英雄?

雨声已黯然消失了,这城市慢慢迎来久违的阳光。我知道,我也该迎来我人生的光明了。

红岩心得感悟 篇5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假期到了,我跟忻玥彤一起去宁波攀岩。

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吵吵闹闹,一会儿玩词语接龙,一会儿玩石头剪刀布,一会儿玩飞花令,可开心了。

过了一会儿到达了目的地——银泰城。一跨进大门,首先就是我们爱的攀岩区,我们一路狂奔向攀岩场,生怕没地玩。

“妈妈,妈妈,快过来!”我们大声喊道。只见妈妈付好钱,我们冲进攀岩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好鞋子,熟练地把安全绳给紧紧地系在腰上。

系完,由工作人员给我们做检查,不一会儿检查好了。我连忙把绳子勾在锁链上,一手拉凹凸的图形把手上,我手一用劲,脚一蹬,顺利踏上了‘旅途’。忻玥彤也不甘落后,装作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飞速地向我追来。

我一看旁边,“啊,不好,忻玥彤爬得跟我一样高了!”,我连忙加大马力,充足了“油”,这里要慢镜像一只饥饿的恶狼看见了前方有食物,凶猛的向前扑过去。忻玥彤看我一下子爬的那么高,心一下子慌张了起来。可因为她刚才太急了,力气都没了,只好像一只乌龟一样慢慢地爬。顿时,她跟我已经差了一大截,不一会儿,我先到了终点,高兴得合不拢嘴,还大声地喊道:“耶,我赢了,哈哈!”这时忻玥彤面红耳赤,红到了脖子根。

于是,我手一放,缓缓得从上面下来了,忻玥彤也泄了气,下来了。

这场比赛,虽然我赢了,但不能骄傲,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红岩心得感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向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之后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应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好泄露秘密,坚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务必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没有他们咬紧牙关,哪有我们的高楼大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红岩心得感悟 篇7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现在幸福安逸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融进了多少革命先烈的热血。

《红岩》的两大重要人物是刘思扬,还有江雪琴同志,他们临危不惧,稳重镇定,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要屈服的意思,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江雪琴同志曾被敌人扎穿过手指,灌过辣椒水,她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面对死亡,她毫不畏惧,一生到死都在与敌人作斗争,她说:死亡对于共产党来说是太小的考验。她知道自己已经看不到解放时欢呼的场面,但依然不放弃斗争。

刘思扬同志也同江雪琴一样,有着坚贞不屈的意志。虽然他没有受很多毒刑,但他非常关心狱友的情况。在渣滓洞的这段时间,他和狱友们一起商量越狱计划,帮助战友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最后,他为了保全狱友的安全,牺牲了自己,为党立下了大功。

当然,这本小说中不只有刘思扬和江雪琴同志为党为革命献身,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同志,也在为解放而斗争,为人民而献身。时间能带走这些烈士,但是带不走他们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他们顽强抗争的精神永远永远的留在了世人心中。

朋友啊,是谁给我们安排下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请你们不要让他们白白牺牲,珍惜现在。

红岩心得感悟 篇8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快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后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起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受到了老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积极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特别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特别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只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而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只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现在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后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红岩心得感悟 篇9

“十一”长假期间,让爸爸去图书馆借了本《红岩》来读,早就想体会一下红色经典,接受一次精神洗礼,这样才会更珍惜现在和平、幸福的生活。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心情如波涛起伏,完全被书中的人物感染了。《红岩》描写的事情发生在1948年到1949年之间,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但是,从故事发生的地点重庆来说,这座山城还被国民党反动派盘踞。他们疯狂逮捕、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等地方,反动派疯狂地迫害革命者,每一个革命者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随时可能被敌人杀害。

书中有很多革命英雄:许云峰、成岗、成瑶以及渣滓洞的群体等等。我最钦佩的还是江姐,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她面对城墙门木笼子里丈夫的人头,在这个巨大打击面前,强忍椎心巨痛,全力抑制满怀悲愤,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负的任务!由于叛徒出卖,江姐被国民党逮捕,顽强的江姐即使经受严刑拷打,始终宁死不屈:“毒刑拷打,那只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正是有像《红岩》中那些先烈们的抛头颅、酒热血,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红岩精神应该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我们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

想到我们当下幸福安宁的生活真是来之不易,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当初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的环境下学习着知识,面对求知道路上的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选择放弃。读了《红岩》,我深受震撼,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红岩读后感范文700字样,不屈不挠,永不放弃,决定做一件事,就把它做好,绝不半途而废,一定坚持到底!《红岩》里的英雄们之所以能舍身忘死,坚强不屈,是因为他们有着建立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的崇高理想和信念,我们作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一定要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用我们的努力把我们热爱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强大,无愧于先烈们的牺牲和奉献!

红岩心得感悟 篇10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趣味横生的《格列佛游记》,还有令人振奋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罗广斌和杨益言写的《红岩》了。

这本书是从南京那段“白色恐怖”的日子说起。先后用插叙的方法介绍了两个地点——“白公馆”和“渣滓洞”。白公馆和渣滓洞里面都是关押着地下共产党人。他们被发现后仍然坚持共产党崇高的品质——绝不向敌人说出一丝一毫关于我党的信息,从此他们被关进而无情和黑暗的铁牢里面,开始了无尽悲伤黑暗的生活。

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人物便是“小萝卜头”了。小萝卜头是原名叫宋振中,他并不叫小萝卜头,只是因为他的长相:上端脑袋大,下面身子小,活像一个小萝卜。所以人们给它取了个小名字——小萝卜头。

他天资聪颖,仅仅十四岁便自学了三种语言,还跟着老革命战士一起在学习,即使在黑暗的牢里,他也不忘天天认认真真的读书写字,这种精神值得鼓励。但是最残酷的敌人并没有放过一个无辜的孩子,他最后跟着他的母亲走向了敌人无情的屠刀之下。

而这本书中也有一个反面角色——甫志高。他原来也是共产党人,因为他犯了严重的组织纪律的错误,被上级批评了几句,那天晚上他满心不高兴。酒后误事遭人跟踪,他为了保命就投降了敌人。这是一种非常可耻的可耻的做法,他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抹上了黑色的一笔。而他结局很悲惨——痛死敌人枪下。

只有矢志不渝、坚贞不曲忠诚党的人,才能光洁的死去,而他们——遗臭万年。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这本书,虽然没有多么绚丽的环境及景物描写,而是如同画卷一般,朴实而深沉的平铺开来,让人们直观而真实的感受到那一个时代的辛酸风雨,以及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用自己的知识和自己的文化装点祖国的每一点土地,让他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活着心得感悟如何写


 发表感言时要把握好度,不要过于煽情或敏感,当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就会有感而发的感慨一番,发表一些感言,感言可以让我们的心灵更加活跃,怎么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今天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大家带来了一篇与“活着心得感悟”相关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活着心得感悟 篇1

命运的碎片总是在不经意间碰撞,然后砸向你。面对人生道路中纵横交错的路口,有些人随意的选择,或者放弃,而以不认真或退缩的态度对待生活,生活就会让你彻底崩溃。在茫茫人海中,真正为自己本身而活着的并不多。

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深有感触。福贵,书中的主人公,因嗜赌成性,从富裕走向贫穷,从虚幻走向现实,没有了支柱的家庭瞬间瓦解。他被抓去当壮丁,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有那么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那个人就是他的'妻子家珍,家珍在他败光家产时,不离不弃,帮助他还清债务,她心里想的,只是和丈夫白头到老,可命运却总是喜欢开玩笑。

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片段,是福贵的孩子有庆为了救县长的妻子,献血时被活活抽死,“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看到这,我的心被戳了一下,为什么一个孩子要忍受这样的痛,我仿佛就在那样的场景中,我想要把有庆推开,可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亡。命运不公,现实总是有诸多变数。

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生活让人崩溃的影子,我相信很多人也有过这样的影子,只是影子的“浓厚”程度不同罢了。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深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读了《活着》,再想想自己的生活,我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人的一生,无数坎坷如巨浪般涌来,生与死在大海的深处,命运总是在我们认为某些事不会发生时,突然让它发生,给你一份大“惊喜”,而我们活着的真正意义是以强大的承受能力,让生命更加坚强,以最坚强最乐观的姿态,期待一次又一次的破茧成蝶,观赏雨过之后一道又一道的美丽彩虹。

在我们失落时,当我们看到陌生人的一个微笑,看到大街上的盏盏灯火,就应该拾起对生活的希望。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吧,这才是真正的活着,也是活着最好的模样。

活着心得感悟 篇2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里作者余华在前言里写的一句话,我揣摩了很久,它就像是一个词语,被我安放到不同的句子中,直到合我心意为止。我用我短浅的目光仰望这一部伟大的书,又或者说,“伟大”这个词在这本书面前也显得渺小了。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我”去乡间玩耍时遇到一位叫福贵的老人和他的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然后又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这位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一辈子荣华富贵,富贵老人小时候家中很有钱,后来因为他赌钱输光了家产,他的父亲活活气死了,曾经气派的大少爷跟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家珍还有他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过着艰苦的生活,一切都像一场很美丽的梦,但醒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残破的茅草屋。后来福贵的母亲病死了,有庆被人活活抽干了血,哑巴女儿凤霞生下苦根大出血也死了,他的妻子家珍得软骨病走了,他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死了,他原以为自己这辈子会和孙子苦根过下去,天意弄人,苦根吃豆子撑死了。福贵老人送走了他所有的亲人,他的一生的遭遇是如此离奇又令人心酸。

文章最后写道:老人对老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老人的亲人都已经走了,老人仿佛感觉他们还没有走,一直陪着自己,老人既是在对老牛说,也是在告诉自己。老人的这番豁达令我肃然起敬,这样的命运下成长的一个人能拥有如此乐观又平淡的心去看待人生,去看待命运。

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老人在残阳下牵着老牛在乡间的田野里,一人、一牛,相依为命。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被深深的感动了,第二遍看的时候眼泪就狂泻不止了。我的眼泪不是同情老人的一生,这是悲观者看待事物的角度,我更多的是在这沧桑的老人身上领悟到了乐观的人生态度和一颗淡定的心。“沧桑”两个字包含了太多太多,人们往往喜欢把它用在岁数大的人身上。的确,老人身上的东西,心里的东西,都是时间一点点沉淀下来的,生命老人对的残酷,命运对老人的不公,总保持一颗乐观的心。

“伟大”的老人,“伟大”的书,“伟大”两个字用在他们面前,也太渺小了。

我想作者告诉大家的是,勇敢地活着吧,乐观的活着吧,世界上难道还有什么比活着,还要更美好的吗?

那些活着的人受到一点挫折就认为自己活着没有什么意思,不要在乎别人的感受,你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做自己,为自己精彩地活下去吧!凤霞不会说话,常遭别人的取笑,但她还是一样的善良,最后嫁给了疼爱她的二喜,为什么一不顺心就不想活了呢?活着多美好啊!不要活得太累,一个爱写作的人得了作文奖,对他来说是满足,一个饥饿潦倒的乞丐在垃圾堆里找到一块发霉的面包充饥是一种满足,遇的到不顺心的事,那就用乐观的角度去想想,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命还是美好的。

每个人生命的标签有千千万万个,总有一个词叫美好,总有一种态度叫乐观。为自己而活,坚持自己心中的方向,保持乐观的心态,以这样的姿态存在的生命,是最美好的。

活着心得感悟 篇3

平凡,但不平庸。

——题记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我觉得,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活着心得感悟 篇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比较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他活着,他似乎是比较幸运的人,但却是比较可怜的人!

小说比较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心得感悟 篇5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因此,忍受与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书过程中对作者文笔无比佩服,用第一人称讲述他在田间遇到的这个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却又恨他,恨作者一次次给我们一点点美好,一点点希望,却更把我们推向更大的深渊。

第一次大哭是有庆突如其来的死亡,那个早上还迷迷瞪瞪就跑去给羊割草,中午放学又光脚跑三四十里地回家割草,急急忙忙扒了饭回学校的有庆就这样,被抽血死去。怎么能让人接受呢?等看到凤霞有了美好的家庭,却又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而死。好不容易生下的苦根,却又因吃豆子而死。骗我的,生活还是这样狗屎。

我无法再像一开始那样批判福贵,将他不幸的开始归结于自作自受。鲁迅先生说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这个世界上也从未有过“感同身受”这回事。没有经历过,其所言所行都十分苍白而无力。

如果有人问我如果你是福贵,你能挺过这么多苦难,继续活着吗?我想我是不能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成了福贵,可能也是这样活着。

我以前也总觉得为了活着而活着没有意义。有一段时间心理上出现了很强的抑郁情绪,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却感觉自己在泥潭里。在深渊,在低谷,甚至对生活失望,对人际交往无感,其实活着就是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经历跟福贵相比不值一提。

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活着,有意义的活着。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我读了《活着》,很感动,为故事里的福贵悲惨而掉下了眼泪。余华曾感叹福贵是“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同时余华又表达了这样的意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一个个亲人离他而去,从一个地主少爷到败家子,被拉去做壮丁,九死一生回到了家,女儿却因病变得又聋又哑,时候的饥饿岁月,之后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离世,连小孙子也死了,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相依为伴。他承受了太多的不幸,但他却没失去对生活的热诚,和他的福贵在夕阳中为活着劳作。

余华认为,活着,是基础的基础,如果生命的个体不存在,那么,连猿猴都不会有,更不会有劳动,也不会有人,当然就不会有人类社会。从这层意义上说,余华的《活着》,体现出了深刻哲学,能加深读者对生命本质的感知和读解。

一个完美的答案:生命因为存在而有意义,活着就有意义!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为什么,好好活着!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红与黑心得感悟如何写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红与黑心得感悟如何写》,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1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2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4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DD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5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为线索。于连是一个木匠家庭出身的富有才干的青年,他嫌恶自己贫贱的出身和低微的地位,向往上层社会生活。后来他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了上层社会,他于十九岁时到了市长家里当家庭老师,与市长夫人产生了暧昧关系。在上流社会中他看到官场的 欺诈,对他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学会了迎合和口是心非。后来到了巴黎又受到侯爵赏识并且赢得侯爵小姐的芳心。然而当他扶摇直上之际,贵族阶级和教会狼狈为奸,对他设下圈套,威逼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信,侯爵因此取消他和小姐的婚约。

于连愤怒之下,向市长夫人射击,市长夫人虽未致命,他却因此被处死刑,最后上了断头台,结束了短促的一生。作者通过于连的生活道路,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宗教和贵族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强烈地抨击了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贵族的卑鄙腐朽。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我认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人主义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他将本来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于连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用野心取代自己原本善良的内心向上攀登。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呢?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对当下的痛苦不能自拔,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并嫉妒仇恨之;同时不愿通过自己的人生努力和正确的道路去奋斗,急于求成。这些人就如同于连,膨胀的欲望使他们双眼蒙蔽,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与黑》是一本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但我得到更多的是人生方面的收益,于连身上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去深思。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面对新时代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人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当然我们不应该像于连那样以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仍然需要用正确的道路和对生活的热情来不断走向美好的人生。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公平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学习于连奋发向上的精神,但同时别忘了自己的良心,去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尤为重要。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6

红与黑——《水浒传》读后感心得2000字:

人性是一种挺复杂的东西,不是非黑即白的。小学时以“非黑即白”的逻辑看《水浒传》,对整本书人物的划分就是: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好汉,尤其是那个叫及时雨宋江的头头,是最好的大好人;最令人厌恶的反派只有高俅一个。

宋江若出演京剧,我要将他戴上黑色脸谱,直爽刚毅;若是李逵,则戴红色脸谱,忠勇侠义。

宋江是星主,是堂堂一百单八将之首,他的“及时雨”之号被在江湖中人熟知,人又称他“孝义黑三郎”。他在得知父亲过世时不顾一切赶回家中,又因父亲的嘱咐不肯再上梁山;在晁盖劫生辰纲事发之后向他及时禀告,可谓救了他们一命,令人可歌,又恰恰让我们感受到他人性中的矛盾与复杂。

李逵,是众星宿中的天杀星,人称“黑旋风”。他一出场,不是有人被打,就是有人被杀。操一双板斧,不分青红皂白,不知送了多少人命,令人可叹,是非英雄啊!

这黑色,你既可说它冷静庄重,也可说它阴暗而深不可测;这红色,你可将它视为血腥,也可将它视为忠义与热忱。

宋江一上山便说:“休分功劳高下,梁山泊一行旧头领去左边主位上坐,新到头领去右边客位上坐,待日后出力多寡,那时另行定夺。”当时晁盖是梁山的寨主,他尚未动口,宋江便如此拍板。而他上山之后,在每次作战之前必说一句:“哥哥是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便把晁盖挡在战事之外。而这梁山泊,寨主一旦开始没起了什么作用,地位便隐性地愈来愈下。作战之中,每每捉到战俘,宋江便先松绑再拜,成功的把一个个军官将领心服口服地归顺,“小将被囚之人,万死犹轻,若得容恕安身,实为万幸。”这样越来越多的人心便归向了他,“人称忠义宋公明,果然有之”。更为残忍的便是为了让朱仝落草,差遣李逵活活将无冤无仇的小衙内砍死。种种圆滑精明的手段,使自己终于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而晁盖却渐渐被人遗忘。

李逵生性鲁莽,与之俱来的还有直爽、真诚。对于宋江,他忠心耿耿,甘愿赴死也无愧。说话向来直来直去,有事就拿斧头解决。说他是杀人狂吧,在那个政治腐败、奸臣当道的时候,黑的也能说成白的,武力相比之下确实比较有用。在遇到冒充自己的李鬼后,只因听到他说自己有80岁老母便将其放了。

一个是黑宋江,一个是黑旋风,可一个外红里黑,一个外黑里红。最终,宋江“因怕毁了清名”而药死了李逵,李逵流泪,却无憾。

哈利波特七部书中,斯内普教授是不少读者最喜爱的角色。在结局之前,所有人都厌恶他,因为他冷酷刻薄,深不可测,甚至杀死了邓布利多。可是当真相被解开的那一刻才知道,完全不是这样的。他没有看上去那么黑暗,他对哈利母亲的爱终生不渝,瞒着所有人保护着哈利他们,做着双面间谍。反而邓布利多倒令人费解了,他似乎是在利用哈利。真爱与伪爱藏得如此彻底,让人心痛。为了保护,他心甘情愿负上罪名被人误解,黑洞洞的眼睛阻挡了任何人窥到他赤诚火热的心。

在小说当中,需要如此红与黑的对比,以此黑来捧彼红,使剧情产生戏剧性冲突的角色或力量,让观众血液沸腾地赞颂正义,痛骂小人,让“侠义”得到发泄。可是事物一旦被贴上红或黑的标签,便不能客观的品味到它的真正内在和意义。事实上,红与黑不是矛盾的,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也是一个人必须的元素。一个人全身都是善,不动邪念不犯错,这是不可能的。同样,一个人不可能生来就坏透了,蛇蝎心肠,他的恶也是这个社会需要负责的。

在《我不是药神》中,程勇把黄毛抢去的药一粒一粒的拿回来,后来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买药去做生意了;卖假药的张长林报警虚张声势威胁程勇……看到这些片段时,心里会悲愤,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却把病人当赚钱的筹码?可是程勇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仍从印度进格列宁并超低价赔本卖出,也是他在黄毛死时无比痛心撕心裂肺地喊:“他只有二十岁,他只是想活下去,他有什么罪??”张长林在转手做程勇的生意卖印度格列宁被抓时,却闭口始终不供出程勇。讽刺的是,张长林做了那么多年面粉制假药的生意安安稳稳没有被抓,一开始卖真药却入了狱;公安局长在得知印度格列宁药效一样却便宜不少时,却以“是不是走私来的?进没进医疗手册?”给予了否定。我们可能会惊讶,原来他也有这好的一面?也会惊讶,为什么看起来所谓的“司法与正义”对群众来说却是断了求生的后路?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正义与非正义,红与黑其实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是模糊的,没有固定、分明的界限的,正如在羔羊面前我是恶狼,在枪支面前我是麋鹿,角色是会转换的。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王凤雅事件”,网友们在没有了解清楚事实情况下,对王凤雅家人实施了语言攻击、人肉攻击,媒体的围堵甚至给凤雅一家添了几千元不必要的包车费;“踩猫事件”中,不幸、痛苦、抑郁的踩猫者被媒体与网友骂的遍体鳞伤……“键盘侠”的存在其实就是一个戴着红色面具的黑面人,打着“正义”的旗号发泄着自己的愤怒与不理智的黑色情绪,语言的攻击丝毫不亚于肉体上的暴力。

红与黑的交织存在无疑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但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情况下,它的程度会不一样。如果说水浒传中反映的那个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了宋江这样的人和李逵这样的人,那么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现代版的“红与黑”,还值得思考。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7

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不禁长久的陷入了沉思:红与黑,不同的颜色,不同的象征。是对和错、阴与阳、虚伪和正直、反抗与妥协。

于连的对和错、虚伪和正直,反抗和妥协、放纵与禁欲、道德和私欲、自尊和自卑……我想,在今天依然是存在的,而现代的人所要思考的是到底是物质支配着人呢,还是人支配着物质呢?到底是金钱体现人存在的价值,还是人存在的价值反应在金钱上。

记得上学期的班队会主题是“好习惯、好人生”,读完《红与黑》,我就想:好习惯、好人生;还是好人生,好习惯,抑或二者就根本没有关系呢?爱因斯坦是大科学家,他衣着趿拉,在五年级的课本上说“为什么说爱因斯坦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们照样帮助孩子分析他为什么是“伟大的人”。他有好习惯吗?不知道,但他有好人生。

正是这样,我们需要自我实现,像于连一样的去自我实现。也许这种超越性的自我实现也将是未来人的继续追求。也就是说我们身上同样有着“红与黑”这两个不同的颜色。

忍不住想化用朱自清散文《匆匆》中的一句话:你聪明的,告诉我,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于连究竟是红色还是黑色?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8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

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私人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9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10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可是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可是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贴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坚持自律;他渴望经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民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活力式的,他为感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活力所致,亦是其向自我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活力、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活力的心理斗争描述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经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很多描述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我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我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经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11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12

人来到世界上,没有不追求幸福的,贵为帝王,贱为囚徒,概莫能外。只是,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和看法有所不同。

于连,是这部名著的主人公,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于连想到或感到幸福很少有物质的成份,多为贵妇的青睐,自尊心的满足,能力的实现甚至读书的自由,有时候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也能让他有一种幸福之感。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来得准确。

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侯爵之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所有我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

在我看来,平凡的幸福是最美好的,能够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的人,是最幸福的。想想孩提时,我们向往的是永远快乐。但是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可能暂时没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但是也有人生奋斗的目标。我们能随心所欲地从事自己所喜欢的事情,我们能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奋斗,而不是像于连那样不择手段。我们是幸福的,而于连却是一个悲剧。于连在野心勃勃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包括很多人,在追求功利的过程中却忽略了身边平常的幸福。

幸福是一种心态。你感受到幸福,生活便幸福无比,你感受到痛苦,生活便痛苦不堪。一个人不论高尚还是低俗,只要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那他在这世界上就是无比幸福的。

幸福是一种感觉。当你能了解你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幸福便会随之而来。能品尝生活的真正滋味,能享受人生的真正乐趣,能领悟生活的真正意义,能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才能够苦得其所,乐在其中。

第一次阅读,觉得《红与黑》的主题是人怎样才能幸福,如此感悟。

孔乙己心得感悟如何写


当我们的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与感悟时,我们也会将收获和成长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种让自己进步、不断成长的方式与手段,那么,写好一篇心得体会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呢?急你所急,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孔乙己心得感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孔乙己教学反思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自己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也是多年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一篇传统课文。全文仅3000多字,可是从以乐境写悲哀的精巧构思到12岁小伙计的独特视角,从精巧含蓄的社会环境描写到看似矛盾的结尾处理,可圈可点处俯拾即是,为读者留下了许多值得探究的课题,回味无穷。然而,文章虽精美,却难以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为小说反映的社会生活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小说篇幅不长,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要完成对本文人物、主题、写作技巧的全面的、理性的分析恐怕仍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准确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因此我确定了以下三个教学目标

(一)了解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和病态社会的冷酷的小说主题。(二)了解小说的社会环境描写及其作用。

(三)掌握刻画人物的描写方法,深入把握人物性格特点。

传统课文的教学一般难度较大,学生对文章主旨更是雾里看花,难一捉摸。主要问题在于学生难以了解和体会当时的时代背景,但文章的主旨又跟作品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因此,本人准备了视频断片在上课第一时间播放给学生欣赏,有利于缩短时空距离,真切体会当时的时代概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深入探究的兴趣。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本节课教师讲解过多,以致削弱了学生积极思考的热情,应该放手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中加深理解、有所感悟,才能真正提高阅读的质量。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鲁迅除了上一次提到的特殊叙述者的选择,使用了小伙计的观点,从而省略了很多关于孔乙己和他对悲剧命运的理解的介绍。在小伙计眼里,孔乙己的长相没有一个全面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与鲁迅的其他名著有很大不同。

在表达方式上,文章《孔乙己》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章写到“人没有他一样幸福”后,小说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好久没来了:

一个酒徒说:“他怎么回来的?他摔断了腿。”店主说:“哦!”“他总是偷东西。这次是自觉的,我偷到了丁家。你偷了他家的东西?”“那之后呢?”“什么样的?先写个答辩,再打,半夜打,然后打折腿。”“之后呢?”“之后我打折了腿。”“打折怎么样?”“怎么样?谁知道呢。”徐已经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依旧慢慢的算着自己的账。

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直接写人的“幸福”。但是,从对话的语气中,还是能看出源头的心态。演讲者对丁打折孔乙己的腿造成的野蛮人身伤害没有保留。相反,他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异乎寻常的是,当有人说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亡时,说话人和听话人都没有感到震惊。"店主不再问,仍然慢慢地数着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笑声的人运气不好,根本没有回应。这充分说明鲁迅在对话描写中的潜在量是巨大的,他刻意不点出说话者的津津乐道乃至他对消息传播者的骄傲,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只有在平静、平凡、平淡的时候,才显得那么残酷。因为是共同的,没有感觉没有痛苦,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残酷的可怕精神。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如何写


在写感言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当我们面临一些重要的时刻时。感言让每一步都更加有价值,感言是帮助我们表达最真实的情感的一种工具。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整理的“百年孤独心得感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1)

翻开封面,就像打开一段历史。与其他书不同,《百年孤独》里的孤独并不容易读懂。它想表达什么?一个家族的兴衰或是一段历史的重现?虽不甚清晰,但当你读第二遍或更多时,那一个个荒诞离奇的故事会逐渐交织在一起,就会发现,布恩迪亚家族虽有过极盛,但每个人都难逃孤独的命运。正如乌尔苏拉所说,这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宿命。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阿玛兰妲,她那样的为爱痴狂,甚至不惜想要杀了贝丽卡。她错过了皮埃特罗,拒绝了马尔克斯,但最后与她入殓的,除了一箱镇上人们希望她带去给死者的书信,剩下的便只有孤独。奥雷里亚诺爱上了还是孩子的雷梅黛丝,便迫不及待的要娶她回家。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到老,又为又为无数男女提供欢爱之所。

布恩迪亚的人几乎都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贯通。他们在各自的世界里活着,穷极一生也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仿佛从泛黄的书页中看到了现在,越来越淡薄的情感,越来越疏远的人们。人们的微信好友栏里可能有上百个好友,但翻到底后才发现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说心里话。人们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上,最终又赤条条的离开。与年龄无关,与阅历无关,孤独渗透在每个人的生命里。

我常常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当我把它们告诉家人,告诉朋友,他们或无奈,或好笑的神情让我明白,如何解释都是徒劳。没人能真正懂一个人,只能将心中的那一方天地留给孤独。朋友的环绕,家人的陪伴总是让

我们忘记孤独。但当一切喧嚣散去,孤独便会像潮水一样涌来。但即使孤独,也能像品尝美酒一样细细品味。当舌尖的苦味散去,总归会有别样的滋味。

人生,难免要独自咀嚼孤独。一个百年前孤独的故事却在今天得到了映射。

乌尔苏拉,亲手将布恩迪亚家族推向鼎盛,亲眼见证家族的命运,却也渐渐耳目不清,烂在了黑暗的角落里。当奥雷里亚诺参透了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把马孔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力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布恩迪亚在书中,亦可能在现实中,亦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姓布恩迪亚。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2)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

这是这部近三十万字小说的开头部分。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层面,正是在这样的时间结构里,我煞费苦心地去冲破七代人所带来的枷锁与束缚——正如那七代人要去冲破那百年的孤独一样,可他们最后只有面对手稿卷的无言与消逝。我没有最后,还不到说“Theend”的时候。我仅仅是读懂了一小部分,因为只读了这一遍,对那种打破孤独的方式也许只是皮毛的理解。故不在此多加笔墨。可是关于第二代人的故事(尤其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我倒是有话想说,也就让他成为本文的主旨吧。

原本在金银店里捣弄金属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一个星期二的午夜,当行刑枪声响起的时候,他成为了一名上校。

他曾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逃脱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他身穿戎装,驰骋沙场,却变得毫无方向,他下令枪决自己的老友,不让母亲靠近自己三米以内的地方,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初的方向,是孤独的失败者,一切的起义显得毫无意义。

他在寻找中忘记了寻找,不仅是他,他想用战争冲破孤独,却冲破了自己的拥有。

让这些人都读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手稿卷与飓风终结了一切,历经七代人而孤独的.家族,必定不会重现。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3)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有关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第共三篇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4)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他在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而“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___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畜牧,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因为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5)

利用假期的时间,我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百年孤独》,作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乌拉尔苏和她的小女儿阿玛兰塔。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

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嫉妒使她不惜一切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

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6)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个性兴奋或者个性悲痛的情绪,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理解,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就应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明白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感情却十分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那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能够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就应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明白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感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但是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就应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那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样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能够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理解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明白自己是谁。

浪漫是理解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完美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向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7)

“生命中曾有过的灿烂,终究需要寂寞来偿还。”当翻过《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脑子里无法抑制的浮现出这句话。

《百年孤独》那浩瀚的卷轴,如同那那写满命运的羊皮纸卷,厚重的无法言喻。而那充满魔幻主义色彩的文字又充满着魔力。马尔克斯·加西亚,他用自己细腻的笔触,描摹了马孔多——这一片乐土上的居民的生活。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的第一印象是:太深奥了,驾驭不了。我承认我也曾是其中一个。但当你开始潜心阅读,这本书的晦涩深奥却成为了你反复钻研的理由。毕竟真正的经典不是我们随意就能读懂的,这样的好书,就算让我们读上几十遍也远远不够。相比于他的另两部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枯枝败叶》,这部作品中隐藏的深刻思想是其他两部无法企及的。《百年孤独》描述的不光是爱恨那么简单,浩繁的卷秩,马尔克斯赋予它的是一份历史的悲怆,是对于生命的反思,对于世俗束缚的抗争,以及对于自由的追求。

这本书能获得诺贝尔奖是无可争议的。就像马尔克斯自己说的:“当我开始写作这本书时,没有人可以阻止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他成功了,他铸就了一部真正的经典,一部足以流传百年的巨作。

当我们跟随飓风的脚步,穿越马孔多的白色房屋,穿越后花园繁茂的秋海棠与玫瑰花,穿越那躺着大帆船骸骨的荒原,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在这里生活了世世代代。七代家族,从诞生到灭亡,无论他们曾流浪到拉美的哪一块土地上,来躲避家族可怕的魔咒,却始终更改不了孤独的命格,繁华销匿,到头来还是一场梦魇,正如同拉美自身的命运,跌跌撞撞追求独立的路上,从来不曾平坦。

就像乌尔苏拉自己所说:“这个家族像是被下了一个可怕的魔咒。所有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盲目热情,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人都冷酷睿智。”在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中,最光辉的莫过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儿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了。前者带领村民不断摸索最终一手建立了马孔多,后者一路为信仰征战最终赢得显赫声名。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却在曾经的恐惧中不可逆转地衰老和疯癫,这个一手开创了马孔多历史的人,最后却像野草一样枯萎地无声无息。他被自己的恐惧与孤独绑在了树下,沉默、衰老、直至成为了树的一部分,被蚂蚁吞噬,永远的和这所白色的房屋在一起。

他曾执着反复制作的小金鱼,也在炼金室中被人遗忘了一段时光。而他的儿子,这个将布恩迪亚家族的姓氏写进历史的人,却是整个家族最严重的孤独症患者。——或许他的温情只为蕾梅黛丝存在过。马尔克斯这样描写他:“他想永远这样待下去,守着她百合般的肌肤,守着她翡翠色的眼睛,听她以对待父亲的尊敬,每问一个问题都叫一声‘先生’”布恩迪亚并不缺乏爱。他将所有的爱倾注于这个孩子身上,却无力改变她的死去。命运让他绝望,他便追随信仰而去,追随真理而去。他走上了与政府抗争的路途,一路坎坷,燃烧了拉美的半壁江山。即使这样的荣光披在身上,却无法更改他最后悲戚的命运。

庇拉尔是唯一一个看清了这个家族孤独宿命的人,虽然她的纸牌从未为她带来一个为她而停留的男人,却算清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她不是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但她却与这个家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爽朗的笑声始终萦绕在布恩迪亚家族的院落中。她亲眼见证了这个盛大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在自己衰老的年华中,用一张张塔罗牌占卜早已注定的未来。

梅尔基亚德斯,从一开始就出现在这个家族中的吉普赛人,是他为马孔多带来外界的诸多事物,同时赢得了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全部信任。“马孔多永远欢迎梅尔基亚德斯。马孔多永远对吉普赛部落开放。”当马孔多的村民开始拒绝吉普赛人的带来,他以一个领导人的身份如是说。他将梅尔基亚德斯视为至交,而梅尔基亚德斯手中难以看透的羊皮纸卷,承载的正是他们家族的秘密。

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解开了羊皮纸卷的秘密,最终的结局也就到来了。这个家族真正从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这一幕幕场景,却早在羊皮纸卷中描摹千百回,想到这里不禁让人扼腕。“世上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能够忍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书的最后一句话这样说道。

整本书的内容错综复杂,但不难发现的是,在布恩迪亚家族最鼎盛的时期,突如其来的失眠、失忆,以及一个个下着暴雨的夜晚早已昭示未来。每个家族中人都有所感知,所以他们揣揣不安,一生禁锢。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著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这近百年来的孤独历历在目,却无法细数,每一代人都被此蚕食,直至家族最后的衰败,曾经的自动钢琴、曾经的灯火辉煌,被枯萎的草木和被虫蛀的门框代替,如此庞大的家族史永不能重写。

爱恨一百年,始终是一场得不到救赎的轮回。百年光阴,孤独永随。

百年孤独心得感悟(篇8)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形态,它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征。

先从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起吧,他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天才的孤独”,他是百年小镇马孔多的创建者,有着极强的想象力、好奇心以及求知欲。

他用家中仅有的骡子和山羊与不知从哪里来的吉普赛人换了磁石打算用于挖掘黄金,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副十五世纪锈迹斑斑的盔甲;他看到吉普赛人带来的凸透镜,想着用凸透镜的聚光原理发明一种强大的武器,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导致皮肤灼伤溃烂;用简单的航海仪器最终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这换来的只是妻子的狂躁暴怒,村里人也都认为布恩迪亚已经彻底疯了;后又用梅尔吉亚德斯留给他的炼金炉将家中全部金币与铜屑、铅石熔在一起,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锅恶臭的浓浆。

他始终没有知音,随着钻研的深入,他近乎痴狂,渐渐走进了自我营造的象牙塔,自说自话。最后被家人捆绑在一刻栗子树下,直至带着孤独而死,留下的是他的炼金室以及等待破解的羊皮卷。

所以他的孤独,是天才对平庸的孤独,是平庸之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般的孤独。天才许多的思想是深邃的、理念是超前的,像梵高,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理解自己,他们默默承受着属于自己的孤独,时间终会证明他们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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