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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3.29

检察院实习总结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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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总结【篇1】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当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当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当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这次实习中我第一次懂得了理解、喜欢孩子,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细心和爱心,这正是我们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我在实习中增长了见识,我才知道,做老师难,做幼儿教师更难;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们要回到学校来充实知识,弥补缺口。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好比一把把锁,老师就是开启那把锁的主人。真正走进孩子的世界,去发现他们,改变他们,教育他们,这个世界就是天才的世界。

跟孩子们在一起挺有意思的,还真想他们。咱也当了一回张老师呢!经过实习,我才发现,要想当一名真正合格的幼儿教师还真不容易,光靠现在学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喜怒哀乐,现在回想起来就象一串串冰糖葫芦,紧紧的串在一起,甜甜的。

我愿用我的热心,换取孩子们的安心;我愿用我的真心,换取孩子们的开心;我愿用我的实心,换取所有人的认同。

初为人师,欣喜中有困惑,欢乐中有感悟。幼儿的教育和成长,都掌握在幼儿教师的手中,我真正感受到这份职业的神圣!

只有不好的老师,没有不好的孩子。幼教本来就是一门需要具有爱心的专业。面对一个个天真的孩子,我们更应该用母亲般的心去呵护他们。短暂的实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2】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

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

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

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3】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4】

在整理案件卷宗的时候,我粗略做了一个统计,发现最多卷宗的竟然是青少年抢劫,也就是说,我整理的案件中,青少年抢劫的数量是最多的,青少年的抢劫比率和在校学生的犯罪率都很高,并且趋向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我在检察院工作的时候就接触了好几个青少年抢劫的案件。通过翻查他们的档案和提审他们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作案地点以学校为核心,辐射周围。少年抢劫案件80%发生在学校周围,这一数字一方面与某市公安机关上半年开展的清理校园周边环境活动有关,另一方面涉案少年或者为学校学生,或者曾系该校学生,清楚学校上学、放学,学生交费时间,熟悉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个人零花钱情况,同时将作案目标定位于中、小学生,所遇反抗微弱,外来干扰小,容易得逞。还有就是很多犯罪的青少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譬如,我去提审一个因为勒索被抓的初中生时,我问他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时,他竟然说,我叫我爸还钱就是啦。令人哭笑不得。

(二)、团伙性。涉案少年大多在14—18岁中间,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心理基础较薄弱,缺乏作案经验,对犯罪心理压力大。同时实施犯罪行为时,常遇被害人反抗,总觉得个人势单力薄,故涉案少年常纠集几人去实施抢劫,这样即能使部署周密,又能在力量上足以抵制被害人的反抗,因此青少年抢劫作案团伙性表现明显。

(三)涉案少年文化素质不高,受教育程度低下,法制观念薄弱,其中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居多。这一方面有九年义务教育执行上的缺失,另外,问题少年厌学情绪强烈,经常迟到旷课,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家长训斥,同学看不起,老师不关注,以致自暴自弃,与同病相怜人同流合污,在外闲逛游荡,以大欺小,在团伙相互刺激中反复犯罪。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5】

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检察院的实习总结。从20xx年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实习总结《检察院的实习总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6】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7】

从走进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发现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诉人都要负责办理大量的案件,远远超出我原来的想象。但因为我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所以还不能够接触办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务,就是公诉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装订整理工作,这种工作比较简单机械,对于我们这些刚刚参与工作的实习生,就成了这项工作的主要劳动力。每个人的卷宗都报到了装订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们开始整理卷宗顺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补齐。补这些材料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出庭笔录、“三纲一书”等,要完成这些需要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补完以后我们开始取钉、裱糊、打上页码、制作卷宗目录、进行装订。装订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标准,整齐美观,然后进行最后检查,加盖公章、补充签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这里一本卷宗的装订才算最终结素。这项工作差不多持续了两周,我中间因为徐大哥给了我出庭旁听、陪同提审等另外的机会,所以断断续续地只做了几天,但最后完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包括我。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8】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检察院、即代表国家,在法庭上通过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揭露犯罪、指控犯罪,达到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

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第一、代表国家指控、揭露和证实犯罪,提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之所以提起公诉,就是认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和应当给予何种刑事处罚,依法需要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为了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需要在开庭审判时充分运用证据证实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使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地定罪量刑。

第二、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职责。法庭审理是审判的核心活动,因而法庭审理活动是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有责任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切实得到执行。对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公诉人应当记明笔录,在庭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我和雪梅姐一起去开庭,虽然我只是做书记员,但是我把这次当成是我在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前我扎实、细致、充分地做好开庭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做到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目的、动机、地点、手段、结果等细节了如指掌,对于各种类型的有利于证明犯罪事实的直接与间接证据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灵活应用,同时对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法律原则熟练掌握。为了在出庭的过程中处变不惊,以不变应万变,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我在出庭前的具体准备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细致地阅卷。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情节的关键证据、案件定性的根据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反复阅卷的过程中加深理解。

2、特别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的了解

3、对于案件的疑点,难点和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仔细地向科长虚心请教

4、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准备公诉总结意见和制作好答辩提纲。

我觉的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9】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较,碰到自己第一次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最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 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 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 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一次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检察院实习总结【篇10】

大三寒假,我去长春市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一月十六日至二月二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官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起诉一处,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们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假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假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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