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书汇编10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提供了以下最新的有关集体合同书的资讯。在这个快节奏的今天,合同变得更加愈发重要了,相对于个人合同,专业性要求更高的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又叫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敬请您阅读本文!
集体合同书(篇1)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月薪(_______市政府沪劳保综发[20xx]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_______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_________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公司对被评为_______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_______小时,每日_______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_______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_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_______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_______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_________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前_______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理)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工会:(盖章)_______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主席)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书(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______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天,每天实行____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____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 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天;婚假_______天,丧假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______________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_____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元至___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书(篇3)
本集体合同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企业)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XXXXXXXXXXXX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自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日止。合同期满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XXXXXXXXXXXX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XXXXXXXXXXXX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XXXXXXXXXXXX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XXXXXXXXXXXX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企业(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会(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日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返
集体合同书(篇4)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应予以退回。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三十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本合同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行为;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与承租人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图。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租赁的条件。
集体合同书(篇5)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书(篇6)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公司”)与“________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订。
(一)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二)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三)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一)“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二)“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二)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1)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3)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4)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5)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6)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三)公司的具体职责
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四)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_________公司签署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工会签署人(签章):_________
集体合同书(篇7)
甲方(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村委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_____人(其中应安置____人),由甲方依据____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日内办理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________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_________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 ________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被征用土地有关证件____件,其中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
集体合同书(篇8)
甲方(用人单位方以下称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首席协商代表:职务:
其他协商代表:
乙方(职工方以下称乙方)
工会组织名称:
全部职工人数:
首席协商代表:职务:
其他协商代表: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
第八条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
(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
(2)奖金分配办法;
(3)津贴、补贴标准;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
(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以下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集体合同书(篇9)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编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面积为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西长 米、 南北长 米。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过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并报 镇人民政府批准,并保证该宗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为五十年,即从二OO八年 月 日起至二O五八年 月 日终止。
三、承包费:承包费为 元/年,共计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完毕,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拟将所包土地用于植树等经营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另作他用。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设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种地上设施,甲方在权限范围内予以协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承包费。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征收、征用行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但甲方应在该事实发生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获得地上附属物补偿,并有权要求甲方补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道路畅通、通水、通电等便利条件。
4、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帮助乙方办理相关经营建设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经营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添臵、建设各种地上设施,并享有所建设施的所有权。甲方对因建设设施所涉城建、规划、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获准建设或所建设施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而严重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有权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流转。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上述事实发生后十日内,乙方或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应将产权的变动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但除交纳承包费和水电费外,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合同的期满和续签: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接到甲方发包启事后30日内决定是否承包,否则甲方有权将土地发包他人。合同期满后,双方不续签合同的,乙方自行处臵地上设施或经双方合理作价后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书(篇10)
本合同经年月日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本合同由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加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作,协调好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利益,在内部建立起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发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和稳定职工队伍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国家有关职工的劳动用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培训教育、纪律奖惩、经济性裁员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职工一方与其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协商、权利义务相统一,兼顾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者利益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制订各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采取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有义务支持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履行合同和遵守用人单位依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会主席列席或参加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已取得有效合作。
第五条本合同草案经用人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职工方首席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首席代表代表用人单位行政方签字,并按法定程序提请登记备案。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天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据《劳动民法典》、《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和本合同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等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用工
(一)用人单位(指用人单位行政方,下同)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有权择优录用职工,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分别与被录用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在场。
(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合同规范下就职工的聘(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以及职工待岗、下岗后的再就业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制定实施细则,并充分听取工会意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工会对职工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主动配合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
(四)用人单位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协商后适时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
(六)用人单位应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
(七)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工会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会主席任职期未满和女职工按计划生育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任职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已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七条工作时间
(一)用人单位依法实行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实行的工作制度,在同一岗位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单位的特点,用人单位可以分别以周、月、年的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二)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还需延长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亦应与工会协商后方可进行加班,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不在此范围内。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工会可建议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或减少工作时间。
第八条休息、休假与请假
(一)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制度,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部分职工享受的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等)休假半天,工资照发。
(二)职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有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工资照发。带薪年休假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地安排休息。
(三)用人单位休假制度,职工病假、事假、工伤假以及各类假期的享受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制定制度实施办法,与工会共同协商,提请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用人单位对工会兼职主席和委员,应提供必要的工会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九条劳动报酬
(一)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资分配的原则,依据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二)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力争使职工收入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有所增长。工会每年第一季度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同行业分配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年省工资指导线的要求,提出本年度职工收入分配增长比例同用人单位协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三百的支付工资报酬;
3、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报酬;
4、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用人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在当月日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工资和各类专项津补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会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每年公布的当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全体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六)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照发。
(七)用人单位在放假提倡期间内,职工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职工福利
(一)用人单位应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经济实力相适应的集体福利和文体活动设施,并根据用人单位经济状况不断改善。
(二)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月给职工发放各种补贴和津贴。
(三)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取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并及时上缴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机构,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帮助退休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取各种福利基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不得挪作他用,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
用人单位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的情况向工会通报,接受工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
(一)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工作。
用人单位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努力为职工实行补充保险,用人单位支持举办各种互济活动。
(二)职工应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付有关费用,用人单位因积极帮助办理有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三)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办法和待遇,以及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的待遇,按国家标准享受或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制订过程中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制定。
(四)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工会协助组织。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
(一)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二)工会支持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协助用人单位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和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改正。
(三)用人单位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按规定发放工种津贴和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冬夏季节,用人单位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用人单位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逐步完善安全卫生设施,努力降低尘毒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对违反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律法规行为,工会有权提请改正。
(七)用人单位发生因工伤亡等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八)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工会有权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培训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教育。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是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并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二)用人单位应视经济状况为职工培训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经费。
(三)工会要对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协助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开展技术比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十四条富余职工安置
(一)用人单位安置富余职工,应当遵循用人单位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为辅,尽量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
(二)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不符合用人单位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推向社会。
(三)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职工内退期间,由用人单位依据职工工龄长短按月发给生活费,但生活费最低不得少于标准工资(或岗位技能工资)的80%,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和保险福利待遇仍按原单位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和退养职工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经济型裁员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纪律与奖惩
(一)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和《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并经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工会应维护支持用人单位执行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奖惩制度》。
(二)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也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和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职工进行行政等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应认真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如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在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形成决议或会签文件时应有工会参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工会认为不合理或不当的,可与提出异议,与用人单位协商。
(四)工会支持用人单位严格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并注意善后事宜的协商稳定工作。
(五)用人单位应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职工按规定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鼓励和支持职工参政议政,坚持通过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落实好职代会五项职能,认真执行职代会依法做出的决定,及时处理好职工的提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用人单位应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四)用人单位根据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五)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并努力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七条职工的职责和义务
(一)每个职工的职责,按照用人单位制定的岗位责任制予以确定。
(二)每个职工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布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
2、服从工作安排,圆满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爱护设备、禁止野蛮操作,杜绝死亡事故;
4、遵守劳动纪律;
5、维护用人单位形象,不做有损用人单位名誉和用人单位利益的事情。
(三)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等为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增加单位经济效益的活动。
第十八条工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支持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单位依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文化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开展劳动竞赛,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应尽量安排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应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修改过变更。
第二十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违约责任,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为确保合同的全面执行,本合同正式生效后10天内,双方按人数对等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共同商定实施履行本合同的检查方案的措施,检车的时间周期由双方商定,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研究处理,并由用人单位向职代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诉讼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在次年召开职代会时,要报告上年度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进行评议。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满前二个月内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集体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
(二)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三)企业兼并、重组、解散或者破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集体合同期限届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主管部门各一份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七天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方首席代表(盖章):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