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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28

安全治理方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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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治理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费县科教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使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15年度我校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内容、方式和职责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中心校所辖7所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校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法制副校长的指导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

3、对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是否完备。

4、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对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针对自然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学校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1、中心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校均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

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宏文

副组长:李启仁 贾 春

成 员:温 平 睢友年 李丙俊 张 平

杨万仕 郭 俊 温世忠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学校安全领导组要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排查本校的安全隐患。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监控数据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100%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校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学校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校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管,密切配合。要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重点,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切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治理方案(篇2)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安全治理方案(篇3)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平安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抓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xx)》《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3/T2939-20xx)》等标准的落实落地;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住宅小区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街道应急办、城建办、执法队要督促村(居)委员会、红街管理办、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城建办要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电动自动车停充场所安全达标。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1、村、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2、村、社区要督促物业、开发商服务单位,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结合本地实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城建办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未按规范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设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各村(居)委会及红街管理办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在每栋楼每个单元进出口,设立明显的禁停、禁放、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的标识。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小区业委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消防队电话:XXXXX)

5、村、社区督促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县消防部门报告。(消防队电话:3890119)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村、社区、小区组织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军(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伟(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贺建林(党工委副书记)

刘栋(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彦亮(主任助理)

李为荣(应急办负责人)

段彦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各村(居)委会、红街管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为荣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存档及总结撰写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管委办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各村、社区、管委办,要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管委办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最大力度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四)各村(居)委会、管委会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12月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治理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朱解镇《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立即开展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用设备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设备的;

2、超过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生产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检查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和安全警示标签,废弃气瓶是否妥善处理;已到报废期的气瓶是否依规得到处理。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要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查工作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五、排查方法

1、班组自查与车间检查相结合。要通过现场督促等方式,告知检查内容,请车间先行自查,车间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领导到位,尽职尽责,对隐患排查负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将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予以建档、登记,上报备案。

2、排查隐患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即时记录,即时责令整改,责令其限时整改。车间要写出责改计划,明确责改时间、责任人和责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公司将增加检查频次,使其确保安全。对存在严重隐患且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和验收的,坚决不准启用和作业。

六、排查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设备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开展检查。要把隐患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到隐患一日不清除,一日不放心,不放手。

3、要对屡教不改的车间依法从重处罚。这次安全隐患排查要以教育为主,以整改为主,以消除隐患为主;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

安全治理方案(篇5)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苏轨集建字【2015】3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落实各部门、个人消防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应变能力。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梅玉雪 副组长:徐峰

组员:李金昌、袁忠、闻虹刚、袁卫华

三、工作重点

1、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临时板房进行检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房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存放区、配电箱四周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活区宿舍限流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

5、消火栓是否正常。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火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场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元和停车场(IV-TS-20标)

2015年03月30日

安全治理方案(篇6)

学校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XX 年消防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要求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决定,自 XX 年 9 月 1日至 10 月 31 日,在我校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强素质、规范管理”的思路,在全校开展“开学消防第一课”、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增强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一)9 9 月 月 5 15 日前,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学校”活动。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三个一”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要针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确保每名师生“知道火灾的危害性,会逃生自救、会报火警”,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以班为单位开展“学习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主题的班会,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学校火灾隐患。2.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竞赛 开展网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消防作文、绘画作品评选活动。

3.推动深化“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学期工作计划,落实消防经费,定期研究和部署落实消防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工作责任,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

4.开展不少于 4 个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 抓好消防常识课、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参观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参加消防安全实践等主题教育。

5.广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阵地开展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 1 个。

(二)9 9 月 月 6 16 日至 0 10 月 月 1 31 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治理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人员是否落实 24 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2)场所合法性 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 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宿舍、厨房、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7)安全用火用电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宿舍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自查 学校对照《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利用校讯通、微信、QQ 群等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推送消防安全温馨提示信息。

(2)依法督促整改 采取有效措施,明确专人,跟踪督办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镇中心学校,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二)严明治理责任

各班班主任、各办公室、宿舍负责人是各班或各室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澄清底数、摸清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和成效。

安全治理方案(篇7)

《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工作内容分解

一、各项目针对此安全文件进行内部会议宣贯、传阅

二、针对本项目外墙保温做法及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进行确认

三、对本项目楼内消防栓箱内进行全面检查,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水压是否正常范围内

四、对楼内疏散通道进行检查有无堵塞安全出口情况,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全面排查,是否有损坏、故障的情况,在切非后是否切到消防电源,续航时间是否达标,疏散指示灯指向有无错误

五、防排烟系统排烟阀与送风阀位置是否错误,风阀是否能正常联动,主机是否可远程控制,280度防火阀是否可连锁关风机

六、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升高逃生能力

七、“三清一查”清理楼梯间、管道井、消火栓箱内可燃物,清理楼道内违规充电电动车,清理违规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的车辆,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结合项目中电缆井进行排查

安全治理方案(篇8)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xx〕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治理方案(篇9)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五.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安全治理方案(篇10)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_]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_]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 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_)。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 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安全治理方案(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2,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3.召开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杏教发《xx》99/100、、101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坚持每周五行政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5日班长例会制度,每月25日园务委员会例会制度,坚持每月30日全体大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治理方案"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