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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01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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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确保2022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关键是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落实林长制工作。今年的森防工作,要切实结合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等进行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纰漏。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确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积极谋划2022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2022年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好“林长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把林长工作落实到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二是在资金安排上,要预算安排森林防火经费,确保防火需要,做到早安排早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好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四是在工作开展上,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形成“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高压态势,杜绝森林火灾。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从严落实各项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机率。镇村要确保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预防到位、扑救及时。凡火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造成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报相关部门从严问责,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狠抓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年初制定完善《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强有力宣传,有效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二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宣传重点,要深入林区、居民点和生产作业点,深入旅游景区和学校开展森防宣传;二是宣传重点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和禁火期;三是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车、标语、宣传碑牌等,加大宣传力度。对广大林区,要村村张贴《赤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2年森林防火挂历》,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三、隐患排查、火源管控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管住火源,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理重点人群,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认真组织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所谓“两监管”,一要严格监管上坟、农业生产用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二要严格监管特殊人群(智障人员和老人、儿童)。“三检查”,一是按月排查林区森林火险隐患,建立台帐、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对野外用火检查,重点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期间,要加大野外用火巡防设卡,强化监管;三是检查重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森防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森防值班有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值班日志记录齐全、内容详实,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实行日报告、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是修订《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成立镇级和村级扑火队,认真开展好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一次以上,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2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是严格执行火情处置,加强预警预测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早发现,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利用瞭望台和林区巡逻,对林区切实做到全方位监测。加强禁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禁火期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市森防办(防火办)批准方可用火。一旦发现火情,镇森防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预案,做到迅速就近组织人员扑救,迅速传递火情,迅速增援扑火力量,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妥善处置火情。

四是完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建立联络群,完善联络方式。

五是强化装备保障,确保储备到位。建立装备台账和进出登记检查台账,安排专人每月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装备器材使用效率。

五、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

一、领导机构

1、为了确保我乡森林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乡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23名专职护林员

领导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为纪检督导,对各支部村委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防火督导组,由乡林业组对全体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秸秆焚烧督导组,由乡安监组对全乡沿线各村进行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2、领导组的职责:

(1)管理好各防护点的安全、护卫及对防护队员的日常考核;

(2)检查督促各村防火工作;

(3)制订防护管理办法,落实防护措施,传授防护知识;

(4)派出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惩治工作;

(5)抓好防护点的其它工作。

3、各村委务必于20xx年3月25日前,将本村护林防火突击队花名(20--30名)、联系方式、防火应急车辆报回乡林业组。

二、目的和原则

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扑灾。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敏捷,打早、打小、打了不能有任何火灾发生。

三、护林防火队员的职责

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

①必须每天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制;

②实行所管护区域零报告制度;

③搞好防火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④制止一切火种带入林区。

四、防火对策与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乡防火办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火机构,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护林人员要深入第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火和上报。要坚持巡山责任制,要有巡山记录、工作笔记,记载当天火情情况。

2、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

为了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各支部、村委要确实落实责任制,严密排查,消除隐患,坚持打好森林防火这一仗,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各村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宣传、领导、了解、督查森林防火情况,检查护林人员上岗巡山等活动,并协助乡防火办搞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报告有关护林防火情况。

3、加强宣传力度,做到人人明白。森林防火要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农村、农户、机关、学校、厂矿,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让火源远离林区,彻底拒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尤其在人多活动多的地方要张贴标语等,切实提高林区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

五、火情报告

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若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乡防火办,报告内容要有起火时间、准确地点、位置,便于及时组织扑救。

六、划分区域以区防范

全乡23名护林人员责任区划分已经明确,各村协助监督管理,共同做好本乡、本区域的护林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七、人员组织配置

各村委要根据本区域内的森林分布情况成立护林防火应急队伍,一般一个村要有30--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认真组织、培训,做到护林防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指挥,一旦有火情,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造成森林特大火灾的有关人员要按照“森林法”和“护林防火条例”严肃处理。

八、注意安全

一旦有火情发现,村干部首先要了解交通情况,以安全第一为主,在灭火期间,特别要注意风向、风力,不要造成人员伤亡。并在队伍上山完成任务后清理好火场,不要让死灰复燃,更不能有人员短缺。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各支部、村委要提高思想意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规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程序,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野外用火的特点,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宣传,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让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子街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环保站,由黄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督促、处理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1.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做好巡逻,做到有烟就查,违章就罚,抓好防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规划办:根据需要组织调动协勤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财政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等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森林防火经费的执行情况。

各中小学: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护队伍、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民政办:协调处理森林火灾的灾民生活救济和由扑救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

供电所:平时认真做好电力线路走廊的维护,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发现森林火灾或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外线专业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确实负责对火场输电线路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镇直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灾的扑救工作。

2.由黄剑同志牵头,各村(社区)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检查点,并把设点情况上报考核办。检查点的设置必须做到标识要醒目,人员要到位,记录要清楚、劝阻要有力、处理要及时。

各村社区包保责任人:

(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落实

(一)各村、各片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整治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田边、路边、村边、山边、果园边、坟区边等“六边”以及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垃圾堆放点、砖瓦碳窑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林内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点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三)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的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

(四)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是否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察,严防死守,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避免大的问题发生。

在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各村、各片区或群众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书主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有关事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落实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和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1.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等张贴到主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村林交界地带等地,并录制音频视频光盘,广泛开展语音广播、电视展播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2.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充分利用好中小学生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或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4.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中小学作为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的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

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

1.对在林区或林区边缘铲草烧灰、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按规定查处,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火源监控,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增加临时护林员以及对坟山坟场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

3.针对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力量、重点设防、密集巡逻、密集督查,在进山入口设岗守卡,对所有入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登记,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特别是在各景区、林区、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除日常的巡查守护外,在特殊时段必须增派力量加强巡查管护,严格禁止入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5.村(社区)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加强对辖区内痴、呆、聋、哑、盲、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流浪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五)强化值班备勤。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充实应急分队力量,确保在特殊情况时能拉得出、用得上。镇应急分队和各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不少于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防火物资、工具等进行清点盘

存,统筹做好森林防火所需物资和工具的采购、储备、分发等工作,确保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857-8612180。

各村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按规定向镇党政办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起火地点、村的地名、方位;

2.火灾原因和起火的时间;

3.火场周围林木大小和地势情况及火灾蔓延方向、风力方向;

4.组织扑火情况,包括镇政府带队扑火的领导及其联系方式,镇村出去扑救人数;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行政村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及八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按规定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科学组织扑救。在进行火灾扑救时,务必认真研判火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争取“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森林防火督查指导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驻地的部队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5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村、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林区防火工作,建立护林小组,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带班防火巡查制度、护林员包片巡山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各村要做好“疯、痴、呆”人员的监护工作,做好防火值班、巡逻检查等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对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而引起森林火灾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成立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附件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郭韬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毛丽沙、副乡长伍从凯同志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治保主任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帅树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及防火警戒期内,乡政府及各村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三、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会议、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扑救常识等,春节、清明等节日倡导鲜花祭祀,做到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义和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专题课,向学生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每位学生都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中。

2、开展巡回宣传。开设森林防火广播,乡、村均要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乡、村、组开展巡回宣传,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做到每日宣传。

3、张贴防火宣传标语,竖立防火碑牌。防火期内,各村交通要道、重点林区、墓地集中区设防火标语,重点地段要有森林防火提示碑牌。

4、开设手机森林防火宣传平台。防火期内,乡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利用手机发送森林防火提示信息,经常性发送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防火提示等。

5、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宣传点。防火紧要期,各村在重点林区和主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防止火源进山。

6、建立森林防火宣传队伍。以乡护林员为主,以村为单位成立防火宣传队伍,队员佩戴防火袖章,配备宣传工具,进村入户不间断地开展防火宣传。

四、加强监管,落实制度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许可证”,防火重点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重点林区和天然林区,必须申请“入山许可证”,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用火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多发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要建立健全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建立队伍,全力保障

一是成立乡、村森林防火巡查及抢险队伍(附件2),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工作,主要由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民兵组成,主要承担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林区巡查、火源监管及灭火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电话:37659009),接到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听从指挥科学扑救。为全力保障森林防火工作,乡、村分别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有风力灭火机和必要的其它灭火器材,落实专人保管,防火器材要经常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战时使用,乡财政所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村、各部门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防火预案、火灾预防措施、队伍组建等,做到防火人员明确、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明确。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6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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