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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5.04

停车位买卖合同(精选6篇)。

签订合同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一份正式的合同可以很大程度增加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度,合同范本怎么拟定起草?您想知道“停车位买卖合同”的一切吗栏目小编为您提供全面解析,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停车位买卖合同【篇1】

编号:

甲方(卖方):__

(买方):

楼盘名称:__

身份证号:

电话:__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期区号,号车位,面积约为㎡,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元/个,(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5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地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停车位买卖合同【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常德市朝阳路紫河湾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xxx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米,宽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壹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壹年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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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买卖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路1号

电话:

乙方(买受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小区”地下车库第号位(具体位置见合同附车位图)。

二、该车位使用权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始到年月日止。

三、乙方所购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中车位使用权的全部价款。

五、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有关规定,将出卖人验收合格的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国家政策变化等;

2、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六、出卖人违约责任

除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车位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七、买受人义务

1、车位(库)达到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2、买受人在接到交车位通知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否则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及看管费。逾期三十日,出买人有权因买受人违约而解除合同,而买受人应向出卖人从购车位之日起到解除合同之日止按天数支付每日总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的车位(库)是能正常使用的车位(库),买受人无须装修即可正常使用。买受人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如违反本条约定,买受人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买受人车位(库)使用权的购买价款中,不包含车位(库)的大修理基金,所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属于大修理范围的维修费用,应由买受人筹集。

2、买受人所购的车位(库)的日常清洁、照明、秩序及维护等服务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买受人应遵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缴纳停车位管理费。如买受人拖欠停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适当之措施催缴。

3、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只向买受人提供停车位的有偿使用和管理,但并不对买受人停泊在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损毁、被盗担负赔偿责任。买受人应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并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之保险证明。

4、买受人如损坏停车场内的设施和结构,将负一切赔偿责任。若因不遵守停车场使用规定而引起任何其他之赔偿责任,亦须由买受人负责。

5、出卖人提供之停车位(库)只允许停泊符合该停车位(库)规定尺寸范围内的小型汽车,如买受人违反此条款,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买受人车辆进入停车场。

6、买受人所购停车位,只可停泊买受人指定的一部车辆。如买受人需停泊不同牌号之其他车辆,应事先知会物业公司并登记备案。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与买受人车牌号码不符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7、买受人所购停车位(库),只可做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于堆放杂物或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将有毒或爆炸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内。

8、买受人同意遵守该停车场的一切使用守则。如有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通知有关部门采取锁车或将车辆拖至合适地方等处理措施、并知会买受人。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件:车位(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篇4】

卖方:身份证号码: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市区区),车位面积为平米,。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篇5】

身份证号: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停车位买卖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

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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