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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5.20

留学合同(汇编14篇)。

在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合同已经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签订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文书格式,且具有双方认可和约束力。那么,在寻找合同范本时,我们该从哪里着手呢?笔者向您推荐一些最新的“留学合同”经典文章,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有用的内容!

留学合同 篇1

近日,聊城大学与马来西亚理工大学、林登大学,韩国汉阳大学和京畿大学四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该校的国际交流地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友好关系合作学校进一步扩大,“核心伙伴”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

这四所大学中,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和韩国汉阳大学都是所在国家的。其中,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在马来西亚综合排名第五,亚洲高校排名前三十位,其研究生院亚洲排名第八,学生国际化程度很高。汉阳大学在韩国综合排名第四,其工科在韩国私立大学中排名第一,其产学研工作在韩国高校中,包括三星在内的270多家企业与该校有合作关系,并在该校建立了研发或协作中心。与这两所高校开展合作,可以极大地推动我校理工科专业的发展,同时对于我校转型跨越、服务地方、创建应用性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都必将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在马来西亚理工大学访问期间,聊城大学副校长王强与该校吉隆坡校区国际处处长克里斯托夫·普里斯博士就两校合作事宜进行了友好磋商,两校原则同意开展包括教师交流、培训、科研及本科学生交换、本升硕、硕升博等项目在内的广泛合作。

在林登大学访问时,王强与林登大学校长黄聪祥先生及该校副校长、国际处中国部总监等分别进行会谈,重点就学生交换项目及本升硕项目等进行了磋商,双方同意近期尽快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如果恰巧你想要就读的院校正是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在聊城大学学习的你就占据了很大的优势,相对于其他学校的学生,去马来西亚留学就更轻松一些。

留学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二、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三、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五、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六、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八、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九、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十、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____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十一、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十二、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十三、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四、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十五、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十六、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十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保证人:(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留学合同 篇3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1、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3、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六、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3、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6、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八、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3、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留学合同 篇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英国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分别为1.____2.____3.____)留学,就读______专业硕士学位,该学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承认。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请入学、办理签证以及与其相关的中介服务等费用。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的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2、委托人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同时,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托人义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就读所在国硕士学位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必须于十五日内,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圆整(x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委托人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以外的服务,受托人可免费为委托人联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

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万x仟整(x元),并在___年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x%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x仟圆整(x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

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二十条如非受托人原因而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凭使领馆拒签信原件,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1、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次申请同国签证不另行收取服务费;或2、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国的留学申请服务(服务内容同本协议),受托人已收费用用以充抵该服务应收费用(按第三国的服务费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受托人应退还给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和应支付的违约金,应于退还和支付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退还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七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留学合同 篇5

甲受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内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 办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加拿大学校申请和留学签证的相关政策咨询,指导乙方及时正确地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和缴付学校申请费用和学费,并在乙方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并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设计申请方案与组织申请材料。

2.在乙方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协助其联系学校安排住宿,接机等。

3.阶段性向乙方报告申请进展情况,如申请中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问题。

4.为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保密(除了向需要办理公证评估等机构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

5.本合同效力及履行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甲方方向乙方赔偿的损失仅以乙方所支付的服务费为上限。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要在全程办理过程中,按甲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提供的限期前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补充资料以配合甲方的申请。

2.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及时安排体检。

3.乙方需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规格的基本申请文件,否则,由于加拿大政策改变而导致乙方不再符合留学条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此前所交的所有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四、服务费用及缴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缴付总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_),此费用不包括需向加拿大学校缴付的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时,乙方须在5个工作天内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 ),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五、退款协定

1.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甲方将保留人民币¥大写:),剩余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将在收到移民局拒签信后一个月内退回。

2.因以下情形而终止申请或导致申请失败的,则所有已缴付给甲方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1)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决定停止申请或单方面终止甲方的服务;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相关资料;

(3)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

(4)乙方隐瞒过去刑事犯罪记录;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的联系方法可通过电邮、书函方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直至甲方完成乙方签证服务为止。

3.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前,已把留学方案及流程、收费及收费使用性质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乙方表示认可接受。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移民政策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供来自主管部门或者中立第三方的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已充分认识该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项目方的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该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如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未能解决争议,可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广州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必须有广州市XX公司经办人签名才正式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合同 篇6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受托人:_______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专业:_______

学校2.专业:_______

学校3.专业:_______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_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其他

第二十九条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留学合同 篇7

受校长_________(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_________(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计个_________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_________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留学合同 篇8

甲方:__大学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留学人员)

性别: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所签订的____协议及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留学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留学的学校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留学情况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留学的各项规定。

3、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留学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留学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6、督促留学学校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留学期满回学校后15日内到原所在系部、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提交留学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和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8、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留学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合同 篇10

留学生当决定了要租的房子后,一般得与房主签租约。下面是一些注意事项:

1、 加拿大留学生在签订租约之前,最好亲自前往检查,以确保一切操作正常。如电炉,插座,冰箱,水龙头是否正常工作;下水道是否漏水,是否有蟑螂老鼠。仔细检查房间,看是否有你移入之前就损坏的地方,要求房主修理。

2、 租约一般是按年的,也就是说至少得租________年。也有按月算的。加拿大许多地区的华人房主不需要签租约。不签租约的好处是可以短期居住,随时搬走,只要离前通知房主即可。

3、 签约(g XX eXXe),通常付一押一,签约时要交两个月的房租(包括一个月的押金),租金一般是以月计,每月初(或上月底)支付。如果要搬家,应该至少提前1个月和房东打招呼。一般来说,一份租约应该有如下条款:月租金额和付租日期;租约有效期限;押金数额(用来支付房客造成的房屋和其他施损坏),租金包含的`项目内容,公寓的居住人数,关于宠物喂养的一些限制等。

4、 在付房租的时候记得向房东要一张收据,报税时可以用来退税。

5、 签租约时要特别留心附加说明部分(EceXXd XX),你需要弄明白室内哪些是你要付费的。租约使用的是法律术语,如感到难以理解的话,请找人帮助,不要不懂装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旦签字,租约将具有法律效力。在许多情况下,房主会做信誉调查以确定你是否有能力付房租。许多____市都有标准的房屋出租租约(XXdXXdeXX Ageee

eXXe),房客和房主都必须签字。其对房间数目、用具及其他如停车位、储存室等都有说明。

6、 房主有责任保证房子及基本设施工作正常。但如果是你破坏了房子,你可能得赔偿修理费用。你也必须保护你自己的财产以防因火、偷窃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如果你的房子内没有烟雾监测器,可考虑买一个安装好。

7、 作为房客,法律保护你避免不合理的房租增长、避免房主没有正当理由强迫你搬走。没有你的允许,房主一般不能进入你的房间。你有权利对你的房子换锁,但在交房时务必将锁换回。然而,你也有义务爱惜房子、尊重其他房客、避免大声干扰其他人。大多数____市都有法律禁止在夜间制造过大的噪音。在大多数省市,房租都是控制的。e ee 或 e Cffce 等机构可以提供哪些房租是在控制范围内和是怎样控制的。各 省的 XX gC 在因房租发生纠纷时均可以给予帮助。 许多____市都有房客组织,可以在电话薄政府栏中查到。这些组织也可以给你建议和支持。加拿大法律规定,房租________年只能涨一次,涨幅不得超过规定的百分点。如果房东非法涨价,你可以向政府控告。

8、 出租的房屋在冬季应该保证室温在20xx;de,如果过冷,房东有责任改善,或房客可以不受合同限制而搬走。另外,除非有不得已的紧急事件,房东不能随便闯入房客的房间。如果他想进入你租的房间,应提前于24至72小时发给书面通知,或是征得你的同意。

9、 加拿大留学注意事项当中提到:合同期满时,如不想续签,应提前至少一个月(书面)通知房东;如想住下去,就要续签合同。房东如果对房客不满意,并有正当理由,可以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搬走,或给房客7至14天的改过期。 房东如有其他理由请房客在合同期满时搬走,须提前60天通知房客。如房屋需修理或改建,须提前4个月通知房客。

10、当你准备搬家时,你必须认真查看一下租约,然后再向房东发出通知。一般来说,如果搬家时租约尚未期满,房客还应该付房东租金。如果付租方式是每月一付,那么退租通知最晚应在搬家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交给房东或公寓经理

留学合同 篇11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 (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 ,住址 )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 年 月到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 篇12

委托方(委托方申请人):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受托方(咨询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服务通则

第一条 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二条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本合同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两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之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歧义。

第四条 本合同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合同的条款与附加文件内容与细节。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若有对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订条款,须在双方确定后,在本合同补充协议处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若有附加条款需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条款、期限、金额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双方的机密信息、各方情报、商业机密、数据统计信息、内部报告与分析资料信息、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泄露未经授权的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方式:受托方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诊断评估、方案规划、培训指导、代理服务、心理辅导与后续跟踪;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国际教育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服务项目:语言考试规划,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竞争力强化(科研及实习的联络),文书制作,递交申请,套词面试辅导,签证培训,行前指导。

第三条 服务目标委托方赴美国、加拿大入学时间为 年 季,目标学位为 ,就读专业为 (中文)。以下为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确定的学校名单如下: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所申请的专业和学校名单应在签订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请前最终确定)。委托方最终定校名单如下:

第三章 服务时间

第一条 申请服务期:本合同签订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动进入申请服务期。申请服务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学校申请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递交《申请服务期确认表》后结束。

第二条 服务后期:双方在申请服务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服务后期,服务后期直至委托方获得可以接受的学校录取,并签订《留学申请服务结果确认表》为止。本合同包含签证服务步骤,服务后期在委托方获得签证并顺利入学后自动结束。

第四章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第一条 委托方有权利了解受托方服务进度,并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进度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条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规划方案或相关资料;

第三条 如果委托方由于个人原因,决定终止本合同服务,委托方有权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请退款;

第四条 委托方对申请目标学校、申请创作文件、最终就读学校有最终决定权;

第五条 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策划方案、具体申请服务细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要求受托方进行修改;

第六条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

二、委托方义务

第七条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沟通,保证受托方人员能顺利的与委托方及时联系;

第九条 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的服务流程、服务数据、相关涉及文件、资料、报告及其受托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实际行为,受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本合同退款条款自动失效;

第十条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委托方对服务重要的阶段性确认文件、表格,如无异议,应及时予以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委托方需自行承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学校申请费,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邮寄费、标准考试(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绩寄送费、成绩单评估费(评估机构一般为WES,ECE等),签证费用、学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条 委托方需按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委托方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者申请学校要求委托方进行面试,委托方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五章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受托方权利

第一条 受托方有权利将委托方的申请信息用于非公开性的内部研究体系。

第二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对外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包含经过隐私处理的委托方申请的数据信息。

第三条 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学校的名单及其最终申请结果以确认受托方服务的进度。

第四条 受托方有权利对委托方的备考情况、个人专业水平、英文水平进行测试,以了解和保证相关咨询服务进度和计划的准确。

第五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务终止及退款申请表》之后,审核委托方的护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学校录取状态证明文件和申请过程涉及申请资料副本,以确保退款审核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受托方服务协调与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对委托方进行电话或邮件调查,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委托方意见。

第七条 受托方有权利拒绝支付本合同退款条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学申请过程实际发生费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二、受托方义务

第八条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

第九条 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情况,为委托方设计合理有效的咨询服务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确理解与有效执行。

第十条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申请目标为委托方组建合适的咨询师团队及其相关支持服务团队,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留学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受托方应按照《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安排进行咨询工作的时间和进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周期。

第十二条 受托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的申请目标的变更,当需要更改、补充修订《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时,受托方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受托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受托方对委托方的留学申请的各重要环节有指导权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介绍委托方所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考试要求、申请难度、签证政策,学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参考,不作任何虚假陈述。

第十五条 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推荐其他服务体系(公证、XX、ETS等)以保证委托方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受托方须对委托方的体系文件、有效资料和个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个人资料原件须立即归还,严守委托方机密。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在没有获得委托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个人及其申请服务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机密信息的行为,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

第十七条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关于退费规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请文件时,受托方应及时协助委托方确认退款流程并按时处理退款。

第六章 服务费用

第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小x万元整(¥x元)。

第二条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现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XX汇款相关账户由受托方指定。

第三条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凭证。

第四条 委托方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院校报名费、邮寄费、签证费等)。

第七章 服务退款

第一条 如果委托方最终获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标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并通过签证顺利入学,且委托方没有本合同本章条款中所提及的退费情况发生,则视受托方服务成功;

第二条 如果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中的学校和专业均申请失败,或者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三条 在服务过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四条 其他特殊情况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协商并确定退款额度与退款时间。

第八章 合同结束

第一条 待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若委托方未在服务后期与受托方确认《申请服务完结确认表》,也未在退款申请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请期过期之后,本合同自动结束。

第三条 双方在本合同退款条例下正常签订《退款确认协议》,在退款正常执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约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第九章 合同延长

第一条 若委托方在收到学校录取结果后,并决定在当年不接受此录取结果,而继续申请下年度的录取、或保留录取结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继续提供下年度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年度申请。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条 若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弃本年度申请,但有计划申请下年度申请,委托方可在签订《服务延续申请表》确认后,自动终止本年度服务内容,自动进入下年度申请服务阶段。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十章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一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

第一条 补充协议、或者合同的修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无效。

第十二章 生效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满18周岁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咨询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章 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合同正文补充部分,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合同的变更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须共同协商确定。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部分有冲突条款,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包括的受托方为委托方申请的专业数量、院校数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确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服务,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1. 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2. 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项目,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服务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 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服务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 □推荐信1 □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务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务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行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服务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四、 退款及违约责任

l、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留学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服务,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

1. 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2. 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项目,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服务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 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服务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 □推荐信1 □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务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务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行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服务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四、 退款及违约责任

l、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2、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满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满意,乙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费,其余收取的费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满意,或经甲方修改后满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额,每份600元,当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视为为甲方已经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3、 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提出终止或退出材料书写,甲方所收服务费不退。

五、附则:

1、 如因战争、外交关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据相应款项,收到甲方应退款项之日终止。

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给予乙方满意的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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