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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24

政府工作方案精选13篇。

怎样才能让活动方案发挥最大作用呢?在公司策划项目时,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详细的方案。经过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的辛勤工作,我们终于呈现出了最新的“政府工作方案”,希望您能从中获得有益的信息!

政府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政府工作方案 篇2

马崩村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我村教育系统在此次迎评工作中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村在此次迎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推动我村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村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县教育局的有关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检查。

三、督导评估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导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马崩村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仁兴 马崩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顾才习马崩小学校长 成 员:顾玉洪 王明红 毕正发 彭基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调查摸底

1、学习动员。学习教育局有关文件,制定《马崩村迎接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职责。召开迎检动员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调查摸底。对照标准,对学校办学条件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

第二阶段:集中准备,落实提高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要借省督导评估之契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绿化美化校园:粉刷墙面,油漆墙裙和栏杆,栽种花草。二是墙面文化,包括墙面文化、宣传橱窗等。三是班级文化建设,丰富班级文化内涵。

3、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教研。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专用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对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规范教师目标考核机制。五是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能力和校本课程等方面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4、加强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德育的地位,落实德育基地、场所建设,开展德育活动和德育工作交流。二是完善学生养成教育机制和措施,注重过程性、形成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三是规范班级管理,有制度,有措施,规范学生评价机制。四是搞好校园卫生。

5、搞好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将过去的工作痕迹、工作成果、工作资料及时分门别类的汇总整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第三阶段:互查互学,改进提高

1、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数字报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及2006年以来的档案整理等工作。

2、交流提高。要组织到其他学校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

3、模拟督导评估。迎接州县的模拟督导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召开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按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

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验收。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体动员,全力以赴。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对教育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动员和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发展。

3、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制订的此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下,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体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把“迎检”作为促进教育教学的手段。

4、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是抓好教学教研工作,五是搞好校园文化,六是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5、开展督导自查,为使迎检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领导小组将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村教育管理水平。

迎接教育督导工作是我村今年的中心工作。所有工作都将围绕迎检,为迎检服务,努力在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研教改等方面做到全面详实,并注重突出我村特点,体现优势项目,为在迎检工作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董干镇马崩村委会 2011年3月15日

政府工作方案 篇3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贯彻实施《条例》实施方案,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我局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当前重要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服务项目、各类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政府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信息。

1、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流程等情况。

2、局机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矿产资源挂牌出让情况。

4、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

5、地质环境管理的基本情况。

6、矿产资源综合管理的其他情况。

(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内容

1、探矿权登记结果。

2、采矿权登记结果。

3、地质灾害防治结果。

4、矿产资源管理信访件办理结果。

5、依申请可以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决定成立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曾宏 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局长

副组长: 郑卫东 矿产资源管理局 党组书记

赵修芳 矿产资源管理局 党组副书记

熊承建副局长

冷木林副局长

周美贵副局长

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

陈文华 资源股股长

范炎生 地环股负责人

张冬梅 财务室负责人

杨乐 信息中心负责人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由杨乐同志负责。

2、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局各股室、各队要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矿产资源管理局各股室、各队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务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公开形式

1、把局矿产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栏目设置以公众为中心,努力方便群众办事,逐步推进网上办公。

2、印发《办事指南》,在局办事大厅显眼处放置《办事指南》,为群众了解办事程序。

3、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与接受群众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10年3月)

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有关会议精神,成立我局政府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

(二)梳理准备阶段(2010年4月)

主要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全面开展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

组织各科室、各队,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要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清晰、全面系统;要注重标准化,做到分类和编码都按同样的标准,同类信息采用相同的术语;要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找准解决问题,继续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迎接检查验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开展政务信息工作试运行。

(五)规范运行阶段(2010年5月)

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发布时效,做好更新维护,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股室、中队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股室按职能分工负责,搞好配合,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股室、中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

好氛围。既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又要自觉维护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参与矿产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三)有效运作,畅通信息。各股室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流程,为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基础,各股室之间相互协调,互相联系和沟通,搞好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修水县矿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政府工作方案 篇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说明

(2011--201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指导下研究制定的。《规划》以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以“十一五”规划期为背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用转变发展方式贯穿始终,描绘出未来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宏伟蓝图,是今后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共分四章、十八个小节。第一章发展背景,分六节内容,即“十二五”时期具备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第二章总体思路,分四节内容,即“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了发展主线、重点、动力和方向;在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任务和目标;在重点工程上,提出了完成任务目标的措施保障。第三章工作举措,分六个小节,主要内容是:加大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人才总量和质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队伍建设;

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宽松环境;“延龙图”一体化的实施、珲春窗口城市的建设,为开创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创造了平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挑战严峻,“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创新型经济增长道路,人才竞争会更加激烈,就业压力会继续增强;劳动力市场就业保障的统一,促进人才流动更快捷,落后地区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压力更大;“长吉图”规划的实施,省内人才就业扁平化,我州将面临更大挑战;社会新矛盾的不断涌现,自然灾害的频频发生,将造成社会保障压力的持续增大。

三、规划的总体构想

《规划》的总体构想集中体现在下述方面: ——指导思想

《规划》在基本框架上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十二五”期间,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就业和保障为重点,以“五项工程”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安排的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强化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着力点是:充分利用我州独特优势,广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充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搭建人才创业支撑体系,提高人才成功机率;充分营造人才使用环境,创新人才竞争激励机制。

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着力点是:围绕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对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资,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全民创业促就业机制,搭建公平就业平台。

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着力点是:完善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点是:规范录用程序,把好公务员“入门”关;加强各类培训,提升公务员综合素质;完善岗位管理,提高公务员行政效能。

政府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科学发展、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稳妥处置、依法治理、协同联动、监督问责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强化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监管。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多管齐下,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盘活资金资产。通过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1、对用于农村扶贫、教育基础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等公益性事业形成的政府债务逐年安排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进行偿还。

2、对债务单位拥有政府股权、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或政府可支配的政府股权,且项目多为产业扶贫项目,债务形成资产的可变现情况好的,出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进行偿还。

3、对扶贫产业项目及公立医院等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待项目建成后有较为稳定经营收入,可用经营收入进行偿 还。

4、其他债务按约定年限逐年还款。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执行举债程序。政府举债必须通过省级政府发行政府债券举借,对已发生的违规举债、违规担保承诺等行为,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采取撤回函件、修改完善合同(协议)条款、提前还款、终止融资业务、形成会议纪要、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函证等方式整改。与相关机构协商纠正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2.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项目概算及概算调整必须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3.严格企业债券申报和存续期监管。严格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符合转报条件的企业债券申报材料,经区发改局严格把关后,转报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不符合相关条件,区发改局审核后要及时提出预警并告知有关地方和部门。涉及政府补贴、政府代建和购买服务的项目,未依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一律不予转报国家和省、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对已发行的企业债券,督促企业提前制定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严格防范政府通过企业债券变相融资、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严禁将偿债责任转嫁政府。

4.严格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地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地方国有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地方国有企业利用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不具有合法合规产权的经营性资产抵质押贷款或发行信托、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金融产品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规范地方国有企业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对能够采取市场化方式规范运作的项目,鼓励由市场化主体依法依规融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社会组织承担必要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减轻政府支出压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

3.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县管国有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加快债务化解,减少债务存量,分梯度降低综合债务率,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防线的底线。

(三)落实政治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推进PPP模式、推动国有投资公司转型、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等多种方式分类化解政府性债务,切实降低综合债务率。

政府工作方案 篇6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42号 【发布日期】2009-06-15 【生效日期】2009-06-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沈阳市

(沈政办发[2009]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顿相结合、执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巩固成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监控得到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得到好转,餐饮服务环境得到净化,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

三、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严厉查处研制、生产和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着力加强对米、面粉、食用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

(二)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流通环节。一是严查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蛋白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畜肉产品中磺胺类和“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以及水产品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抽查,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加强抽检,打击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监督食品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加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对达不到承诺保证或加工标准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或依法予以取缔。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及时退市。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分散于城乡结合部、村镇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

(五)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饭店、建筑工地食堂、集中聚餐场所、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农家乐旅游点、旅游景点和繁华地段饭店为整顿重点,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等审查,依法查处餐饮企业无证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集体食堂和重点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采购渠道,严厉查处采购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畜禽屠宰环节。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定点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和注水、注胶肉等非法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七)保健食品。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对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食品企业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令退出行业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核查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责令有关企业和单位下架、退市、召回。

(二)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自我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提高食品安全检测频次。建立覆盖各区、县(市)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开展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

(四)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推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度,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五)规范食品行业自律行为。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网上公示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经费投入,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等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调配合。整顿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又要主动协调、互相配合,建立上下互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和培训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情况、整顿措施和成效,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知情举报等社会监督效能。

(四)加强督查,做好绩效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区、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将适时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政府工作方案 篇7

安化乡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接待筹备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2011年6月对我县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为做好安化乡迎接省政府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特制订如下接待筹备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熬红尉

副组长:刘吉青、何斌、张全、李上游、晏丰义、吴冬林、楚浩文、寇林生、蔡俊峰。

成员:王东、罗茂荣、郭华、李中渊、罗辉、郑绍民、蒋冲、杨智深、唐海君、张莲、黄美琼、蔡玉峰、陈善继、袁五祥、李斌、张琼英、吴冬梅、刘一燕、杨清泉、肖丹、管超、李晓玉、廖建芳、全丽、杨明霏、袁峥、莫海生

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协调落实。

二、日程安排

具体日期待定

9:00左右教育督导团到达学校

9:10—9:20视察学校环境

9:30—11:00检查迎接教育督导评估资料

11:10—12:00督导团开展教师和学生问卷

12:00-13:30午餐

14:00返回营山

三、筹备工作

牵头领导:刘吉青、何斌、蔡俊峰、寇林生

(一)环境卫生组。负责人:刘吉青。

乡镇公路边旁及街道环境卫生:检查前1-3天,乡政府刘吉青、何斌负责指挥协调做好乡公路两旁、街道和校园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保洁工作。

学校蔡俊峰、罗辉负责校园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保洁工作。检查当天8:00前组织打扫校园及校园周边,并检查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及周边干净、整洁。

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教室、公区和寝室的清洁卫生,并做好保洁工作。

(二)宣传组。负责人:寇林生。

乡政府罗茂荣负责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学校寇林生负责组织杨智深、莫海生在公路和街道两旁各悬挂一幅乡政迎

检标语,在校园大门口和校园内各悬挂一幅学校迎检标语。

(三)展室布置组。负责人:蔡俊峰。

学校蔡俊峰负责组织教师将展室桌椅板凳摆放规范整齐,在教室内摆放鲜花、水果,调试好投影和音响设备,准备好笔和纸。

(四)资料准备组。负责人:王东、李中渊、郑绍民 进一步检查和完善各项资料,开始完成两基资料,并于7月形成成品。

四、迎送安排

牵头领导:熬红尉、刘吉青、张全

(一)迎接安排

省教育督导评估团检查当天,熬红尉、刘吉青、张全、何斌、李上游、晏丰义、吴冬林、楚浩文、寇林生、蔡俊峰牢记各项迎检数据指标,着正装在校门口迎接检查团。王东负责拍照。

(二)省教育督导评估团检查结束后,熬红尉、刘吉青、张全、何斌、李上游、晏丰义、吴冬林、楚浩文、寇林生、蔡俊峰送行上车。王东负责拍照。

五、检查线路安排

(一)、视察校园环境线路安排

牵头人:张全

迎接教育督导团进入校园后,张全和刘吉青引导并介绍学校的特色建设情况等。

1、首先介绍世界政区、中国政区和长征路线图;

2、介绍学校规划图、介绍学校规划情况;

3、介绍文化墙,介绍安化有许多的红色人物和烈士;

4、介绍校安工程项目学生公寓及膳食中心情况;

5、到南教学楼视察教室文化建设(可提示厕所位置);

6、到北教学楼视察教室文化建设,并引导到展室。

(二)展室检查引导线路

1、A1领导职责

2、A2教育改革与发展

3、A3经费投入与保障

4、A4办学条件

5、A5队伍建设

6、A6教育管理

7、乡镇资料

8、两基迎国检资料

六、工作汇报材料准备

1、乡政府工作汇报材料由刘吉青同志负责。

2、学校工作汇报材料由张全同志负责。

七、后勤安排

牵头领导:楚浩文、蔡俊峰

(一)蔡俊峰负责组织学校后勤人员在展室内准备好茶水、矿泉水、笔、纸等。

(二)餐饮安排:餐饮地点待定,楚浩文和蔡俊峰负责审核菜谱,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陪餐人员:熬红尉、刘吉青、何斌、张全、李上游、晏丰义、吴冬林、楚浩文、寇林生、蔡俊峰。

八、信访全安保卫工作

牵头领导:楚浩文、郭华、寇林生、蔡俊峰

1、乡政府治安室郭华安排足够人员,负责检查团途经地段、场地点和就餐点和安全保卫,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2、学校寇林生、蔡俊峰负责做好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稳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九、宣传报道

王东、罗辉负责上传教育局远程管理网站报道。

政府工作方案 篇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54号)

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5日

【字体:大 中 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围绕近百个县城(指85个县城及11个县级市)和100个重点镇,建设特色宜居城镇(以下简称“双百”建设),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跨越,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城镇扩容提质,加快大县城建设,开展百镇建设工程,把县城建设成为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龙头、农村人口转移的主阵地,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把100个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二)工作目标。围绕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战略布局,把县城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

度,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通过“大县城”建设,培育一批新的中小城市。

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确定100个镇作为重点镇,每年从中选取20个左右重点镇作为示范,集中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政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用5年时间把全省100个区位和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

深化完善县域城镇(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开展县域城乡统筹规划建设试点。围绕“大县城”建设,加快制订县城“十二五”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2011年要全面完成“十二五”建设规划编制和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设计,指导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提升景观风貌设计水平,塑造城镇特色和品位。

纳入“百镇建设工程”的重点镇,要在深化完善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百镇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抓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把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创建特色宜居示范城镇的依据和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和计划,重点突出“五建设两整治”,即通过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重点镇集聚。重点镇政府应保证有一定数量的规划管理人员,有条件的镇要建立规划师把关制度,及时指导重点地段、重点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保障规划实施,体现地域特色。2011年8月底前,完成今年确定的21个示范镇(名单附后)近期建设规划。

(二)加快“大县城”建设

1.以县为单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具有发展潜力的县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区,综合考虑新区的区位、资源、交通、环境、生态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县城新区,把新区打造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县城的聚焦力和凝聚力。围绕扩容提质大行动搞好县城旧区综合整治,以“城中村”改造为切入点,对其旧区进行综合整治,整饰建筑外观、整治广告牌匾、清理乱搭乱建;对县城主干道、广场、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塑造,形成亮点。

3.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满足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县城燃气、垃圾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供水等设施建设,实现“三个县县有”和“四个达标”的目标,即

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和生态文化公园,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使县城面貌、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县城达到20个,5-10万人的县城达到40个;绝大部分县城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

(三)开展百镇建设

1.实施五项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实现镇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套建设排水管渠、路灯和交通标志等。建设标准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气源,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三是公园绿地建设。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有效隔离工业区和生活区,减少工业污染;结合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形成镇区小游园,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做好庭院绿化,实现驻地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居民小院全部绿化。鼓励种植乡土树种,降低维护成本,见缝插绿,体现生态化。四是中心街市建设。通过改造现有商业街市,或在新区结合居民小区建设新的街市,打造适合小城镇小尺度的商业步行街,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五是居住社区建设。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并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等,创建一批宜居社区。

2.开展两项整治,塑造特色小城镇。一是景观风貌整治。研究提炼能反映当地建筑风格的建筑符号,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塑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小品,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丰富城镇内涵;对乡镇企业的围墙、大门进行美化改造,体现企业文化,展现现代企业形象。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大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足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通过采取全面整治、分片区整治、重点地段整治等多种推进方式,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5-10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5个,3-5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11 个,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将制定“双百”建设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对各市进行考核评价。各市人民政府也要将“双百”建设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县(市、区)及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对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20个左右示范重点镇,补助每镇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补助资金要向重点镇倾斜,街巷硬化、供水、供电设施、文体活动场所、中小学、卫生院及绿化建设等资金和项目对重点镇优先予以安排。地方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小城镇规划编制资金投入。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加强重点镇镇级财政建设;新增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及建设用地的出让金除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支出外,主要用于重点镇发展。搞好发达乡镇体制改革试点,对重点镇赋予一定的县级行政审批、执法、管理等权限。

(三)强化培训学习。加强县城和重点镇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培训,在2010年组织城镇化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加强小城镇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总结经验。各县要抓紧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建设重点。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精品工程。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示范推广。

附件: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附件

附件

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

(21个)

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

太原市古交市马兰镇

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堡镇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

阳泉市盂县南娄镇

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

长治市长治县苏店镇

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

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

朔州市怀仁县金沙滩镇

朔州市平鲁区凤凰城镇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

晋中市太谷县胡村镇

运城市闻喜县东镇

运城市稷山县翟店镇

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

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

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

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吕梁市孝义市梧桐镇

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镇

方案 通知

政府工作方案 篇9

邯郸市科技局

20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局20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

邯郸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机关各处室为职能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机构,务必及时搜集、梳理本科的有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政府信息搜集整理任务

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6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处室密切配合。各处室要按照要求,及时搜集、梳理、报送职能范围的有关信息,年终考评以此作为重要依据。

三、建立保密审查机制

我局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相关科室收集整理并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 1

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再公开。

四、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

按市政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审核、把关本处室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不泄密的情况下,确保本处室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

监察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或行政复议。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公开。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主动公开的公开程序:各处室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报处长审核同意后(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

清单上签属意见),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室报送的信息,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后,于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上传到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

2、依申请公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答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和答复机构。

依申请公开的公开程序为:①申请人填写《邯郸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采取互联网申请、信函(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三种形式)。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完备、可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③领导小组办公室于《申请》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受理的查询申请转相关处室办理。④各相关处室在收到转来的查询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处长审核同意(处长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资料或其他处理意见(如该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不存在或不予公开及其原因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处室反馈的查询申请办理情况,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分管

领导在本次拟公开信息或拟公开信息目录清单上签属意见)后,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六、政府信息报送中的有关要求

1、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请各处室务必及时搜集整理,报经处长审核同意后,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文件类信息必须注明文件编号和信息生成日期(即发文日期)。

3、每次报送时,请将报送信息及Excel格式的报送信息目录清单,一并以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报送资料,文档类请统一使用Word格式,表格类请统一使用Excel表格。

政府工作方案 篇10

为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横县财政局六大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一、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应对方案。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严格控制债务限额。通过对我县政府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来反映当前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按照预警线,监控债务规模和风险。

三、妥善处置到期债务风险。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平台,全面、及时掌握我县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每月月底前按时将当月的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录入系统,及时接收新发行的债券额度、期限。同时全面测算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时做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严禁出现政府债务本金、利息逾期的情况。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为确保相关债务及时还本付息,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减轻财政还款压力。

五、千方百计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同时,配合横县自然资源、横县征拆办等部门,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收入绝大部分用于化解债务,确保当年到期债务能清则清,将年度化解计划落到实处。

六、明确专人负责,专职管理政府债务相关工作。横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债务化解有关工作,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时录入、审核、完善我县债务系统有关数据,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县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保障。

政府工作方案 篇11

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全县的具体实际,深化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

出问题,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县“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12月-2010年1月)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召开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规划编制的内容、任务和工作要求。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对“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未来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初步思路;各股室和经办机构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开展了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既注重科学预测未来5年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利于促进全县“两个强力推进”和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充分就业,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任务及支撑政策外,还充分考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亟需的支撑能力建设问题,即既重视对事业发展的规划,又重视对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结束。

第二阶段:编制规划纲要框架(2010年2月-6月)

1、组织各经办机构、股室开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工作(4月前后进行);

2、结合调研情况和市局、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起草纲要框架,并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5月上旬完成);

3、综合修订意见形成正式《纲要框架》,报送市局和县政府(6月上旬完成)。

第三阶段:编制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7月-12月)分8个步骤实施:

1、根据《纲要框架》和前期形成的重点规划内容起草《规划纲要(草案)》(8月底前完成);

2、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各经办机构、股室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修订、补充(9月中旬完成);

3、局办公室综合整理各经办机构、股室反馈的修订意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第二稿(9月底前完成);

4、将《规划纲要(草案)》第二稿返回各经办机构、股室再次征求意见(10月中旬完成);

5、办公室综合整理各经办机构、股室提出的并经各分管领导审定的第二审意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第三稿(10月下旬完成);

6、呈局分管领导审定形成第四稿(11月上旬完成);

7、提交局长审定,根据局长指示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12月中旬完成)

8、综合各方反馈意见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草案。

三、突出抓好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的重点环节

编制好“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意义重大,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抓好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的重点环节,其中组织开展好“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非常关键,现将我县需要重点研究的24项问题分解,下达给各经办机构、股室,并在2010年5月上旬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1、“十二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局办公室和各经办机构)

2、“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就业和劳动关系影响及对策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县就业局配合)

3、“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股、县就业局配合)

4、“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社保股牵头,培训就业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5、扩大和稳定就业战略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6、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7、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职业技能鉴定站、县就业局配合)

8、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9、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医保局、县社保局配合)

10、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调控体系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

合)

1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12、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1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培训就业股、县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4、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研究(基金监督股牵头,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5、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研究(社保股牵头,行政审批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6、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大队配合)

17、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劳动仲裁院配合)

18、健全劳动仲裁工作体系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大队配合)

19、健全劳动监察工作体系研究(劳动监察科牵头,劳动仲裁科配合)

20、健全农民工工作体系研究(办公室牵头,培训就业股、社保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县就业局、事保局、社保局、医保局配合)

21、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战略问题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2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职业技能鉴定站牵头,培训就业股、县就业局配合)

23、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研究(办公室牵头,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24、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办公室牵头,培训就业科、社保股、基层管理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为确保规划(草案)编制质量,在组织开展编制过程中采取上下结合、左右结合方式,以局内各业务股室为主要责任主体,同时充分发挥各经办机构和社会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在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基础上,结合全国和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走势,认真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十二五”发展内容。

政府工作方案 篇12

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字[2020]41号)精神,根据《九江市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二、行动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政府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具体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精准编制预算。各单位依据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在单位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科目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实现政府采购计划与年度预算科目相匹配。

(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预算批复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和突破。

(五)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1.严格政府采购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对特殊项目需上报批复材料和采购项目清单。重点强调进口产品采购要求: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开展采购。在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开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严格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标及标准(2020年版)要求决定采购方式,并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重点强调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法定适用情况,审慎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采用的,要按照回避的原则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单一来源论证,且按照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严格代理机构确定。属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项目。属部门采购的项目,代理机构确定需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或按照单位制定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流程进行确定。

4.严格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自2020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公示。

(六)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和监督管理。为规避采购中的风险,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内控体系,建立采购工作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招标文件制定、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环节有内部控制措施。各单位纪检监察要主动介入,对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及时总结并按要求整改。

三、行动时间和步骤

行动时间:2020年-2022年。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成立彭泽县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单位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7月底以前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于8月25日前将问题和整改台账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逐一销号,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健委财务股。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2年底)。各单位结合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体制和机制,每年7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情况报告,其中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动要求组织落实好具体活动内容,严禁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我委将此项工作作为经济管理年活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考核,重点是政府采购预算精准程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过程规范程度等内容。

(二)坚持底线思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依法依规、强化内控、保障秩序等方面入手,注重运用综合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形成机构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氛围,推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开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能力和水平。

政府工作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 号)精神,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47 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公开行政许可信息。进一步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各部门单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均要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办事场所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时,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清单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均应即时公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各部门单位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要面向社会公开。(市编委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市政府

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预决算,财政部门须在批准后 20 日内在庄河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包括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做出说明,准确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并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复后的部门预决算,各部门单位须在批准后 20 日内,在庄河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每年12月31日前我市各学校预算和决算信息要在本单位网站或大连企事业办事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分别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各部门单位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要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市财政局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即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体式和方式在相应的载体上公开公示。其中,自行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在庄河市政府网站相应的“公示公告栏”公示;自行采购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程序规定相应地在大连市级(或其以上级别)的政府采购网公开公示。(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市规划建设局牵头落实)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房屋征收部门要在有关部门要求的范围内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市国土局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国土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人社部门每季度要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信息。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医疗机构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市

人社局牵头落实)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生计生局牵头落实)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民政部门要每半年通过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教育部门要通过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和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推进基础教育高中招生计划、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年底前要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并报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市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就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及负责人职务变动与公开招聘等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其中,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及涉及大宗国有资产处置、国企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应报市政府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各类环保信息。环保部门每日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每年公布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环保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3.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环保部门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的环保问题。(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公开抽检结果及相关企业、产品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民政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市发展改革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安

监局、市物价局分别牵头落实)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无特定时限要求的,均要在每年底前完成。(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分别落实)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重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分别落实)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予以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全面、准确、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要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并及时更新。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政府信息,由起草部门或单位在制作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部门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存档。

逐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工作,整合全市政府数据资源,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总结、信息公开报告编制等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纳入信息公开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在制定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时,起草部门或单位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发布时同步推出适应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传播特点的权威解读稿件、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专家解读文章等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依托市政府网站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要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推行答复标准化文本,完善依申请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要及时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增强信息公开领域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能力,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市政府网站要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下载等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公开载体,细化专栏设置,明确发布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并于 20**年12 月 31 日前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总结上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富海秋,联系电话:89706268,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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