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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8.01

购销合同样本。

随着当今社会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合同的在如今大家的概念人中地位也越来越大。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你认为合同在工作中扮演的角色重要吗?我们将提供更加详细和系统的参考和建议。

购销合同(篇1)

需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琉璃瓦厂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数量见下明细表:

以上价格为货到工地价(不含卸货)

供货总造价:以实际现场交货数量为准,单价按上表进行结算。以上所订材料根据甲方工程需要选择定购。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相关产品标准,甲方按现场确认样板验收。

2) 乙方须提供材料的质保书(结构完整性叁拾年质保)、合格证、检测报告。

3) 产品货到工地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第一批货到工地,其余货物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到货(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保证工程进度; 交货地点:所有货物按照甲方要求送到工地内(货车可到地点),甲方组织现场签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材料运达交货地点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开箱进行验收,若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或补齐,两天内未补齐,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2) 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所供全部材料应与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一致,如与其不符,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材料,并追求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货到工地后甲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求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先预付订金合同价的30%,即 万元,每批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该批货款的65%,留实际供货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返还。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货,每迟延一天,扣罚乙方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 曲周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应到现场对所需供货数量予以核实,甲方给予配合,每幢楼按核实的数量提供材料。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补货要求,乙方应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供货。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给予补货,所供数量甲方均不予认可,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琉璃瓦厂 需 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签定日期: 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2)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购销合同(篇3)

需方:

供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利益,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利双方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金额及配置

第二条:交货运输说明

一: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货款支付后天内到达现场。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现场的吊装由需方提供;

四:需方负责提供安装基槽、吊装、垫层、抗浮、挖坑、回填土、检查井等内容,供方负责全程技术指导。

第三条:验收标准

按现行行业验收标准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预付货款 ,成品出厂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需方将货款转到供方的银行帐户,货款总金额在20xx元(含)以下的,可以现金形式结算,20xx元以上的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客户违反此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二:满足需方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修期限:化粪池保修一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需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化粪池的所有权归属供方,由供方处置。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需方免费提供组装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二:在组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供方自负。

第八条: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日

购销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名称: 电子门锁的安装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电子门锁的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

合同金额:

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有实际需要增加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以100%的开门率为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必须在两天内验收完毕,如甲方三天内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门锁免费保修1年,1年内锁的电气和锁的机械传动部位出现品质问题,均全免保修。如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取电开关免费保修一年,24小时保修。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自合同签定起两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工程进行到安装门锁时付总金额4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个人签名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5)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 验收方法: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 %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篇6)

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20xx年07月起至20xx年07月31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SGS监督抽样,以秦皇岛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kg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0.15元/吨;高于5700大卡/kg不再加价。低于5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销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半封闭制冷压缩机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付款方式:

二、乙方责任:

就半封闭制冷压缩机的类型、规格、型号、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加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与乙方。

3、乙方按约定时间安装完毕,甲方于安装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

2、质保期为产品全部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10年

3、如遇情况需售后服务的,乙方将在接到服务店话两小时内响应,遇到重大问题乙方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保证产品正常运行。

乙方提供半封闭制冷压缩机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十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本合同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购销合同(篇8)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合金门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品牌、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二、质量标准

1、执行08J/T714标准,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并满足合格要求。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供货清单、试验报告和证书,甲方应凭凭证验证质量。

3、产品要求配件齐全,光滑,轻便,无噪音。

4、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强度、气密性、保温性等)。

三、材料要求

1.铝合金门型材厚3.0毫米,配有6毫米钢化玻璃LOWE+9A+6毫米钢化玻璃,德国进口五金配件,德国重型双轴车轮,空腔用三元乙丙橡胶条。

2.铝合金窗型材厚2.0mm,配6mm钢化玻璃LOWE+9A+6mm钢化玻璃,德国进口五金配件,空腔采用EPDM胶条。

四、运输和杂费的交付方式、地点和负担

1.乙方应组织运输至甲方在广东省________________市指定的地点。

2.乙方应负责运费、上下车费用等。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相应的包装保护,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产品损失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五、供货日期:从________(日/YY)至________(日/YY),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0%作为定金,剩余两年内分期提货时结清。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篇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成品海参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收购乙方成品海参大小为 头规格的海参 ,每头单价为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在甲方收足5000斤或收购一定数量时,款项一次性付清。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每斤 元向乙方收购,乙方并在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每斤 元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海参收购的时间分春秋2季,春天5月1号前后,秋天10月1号前后。

四、甲方应在收购合同签订后交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海参成品或成品海参数量不足,甲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不约金。

(三)甲方如在收购季节的15天左右,不能按时收购,乙方有权将违约金扣除,同时合同终止,乙方有权销售给其他海参收购客户。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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