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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关于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福尔摩斯心得体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会有新的启发,我们的记录方式可以选择一首歌。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加强我们的写作能力,让我们成长。我相信这些洞见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市场!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1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2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wwW.gZ85.Com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4

在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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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福尔摩斯心得


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我们都会把当下最真挚的情感去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让每一次拥抱都更加深情,如何去写好一篇优秀的感言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现在向你推荐福尔摩斯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心得(篇1)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心得(篇2)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起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己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己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己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己的工作吗?哪怕每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己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己进步。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己的短处,不如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下午,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心得(篇3)

福尔摩斯,一个灵魂般的人物,以其严密的推理、无所畏惧的魄力和随机应变的头脑,永远闪耀在人们的心中。

福尔摩斯总是不慕名利的。每次结案之后,总会被一些警长抢了功劳,但福尔摩斯却并不怨恨,反而同他们保持了非常紧密的关系。

福尔摩斯的断案,是为大众服务的。每次案子的对象:有平民、有富人、有官员……不论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福尔摩斯都竭尽全力地去处理。

福尔摩斯的断案,从来不是单枪匹马,而是与他最信任的朋友一起去面对和破除黑暗的风暴,而这些不可少的助手,则是福尔摩斯能够成功的重要保障。

福尔摩斯每次都凌驾于死亡的威胁,用无比灿烂的正义之光,去与社会最污浊的黑暗势力斗争,消除社会的罪恶,净化社会的风气,为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奠定基础,作出了卓越贡献。

这便是福尔摩斯,一个神灵般的人物。他虽然有着许多缺陷,但也有着许多神奇的特质。福尔摩斯,一座平凡而伟大的丰碑,矗立于世界的顶峰!

福尔摩斯心得(篇4)

妈妈前言:这是好好的暑假作业,儿子写完之后,我有点不相信,以为是他从网上down的。可是儿子坚持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英语是用自动翻译翻译出来的那就是真的喽?儿子的文字很男人,如果每篇文章都可以这样语言简洁、有条理、有思考,那就太棒了!儿子,加油!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有关福尔摩斯心得感悟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有关福尔摩斯心得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1】

如果你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是谁?恐怕连一个小孩都能告诉你:当然是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啦!

虽然福尔摩斯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他破解出来的案子,常常吸引来许多读者,我也是其中之一。

几个月前,当妈妈个我买了一套《福尔摩斯》的书时,我马上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开始读时,我试着自己找出案子的答案,可是我还是被那一点头绪也没有的案子弄糊涂了,有些看似是开玩笑的案件其实是谋杀,有些看似无辜的人其实是凶手每次看到这本书,就感觉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我也在场,看着福尔摩斯细细分析案件时的表情,最后分享破解案件,抓到凶手的快乐和喜悦当要睡觉时,我总是十分恋恋不舍,巴不得看到天亮!因为我和华生一样,从福尔摩斯那儿学来了许多办案方面的知识,以后,我办案的知识就能留着备用了!嘻嘻!

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许多当侦探的知识!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2】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

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的人。会发现一丝丝的蛛丝马迹。会使用证据,和灵活的头脑,推理出整个案子。

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福尔摩斯就是用他那广阔的想象领域破解了《四个签名》这一案子。当别人还在对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头绪,甚至还不知要在哪一个地方对这件案子下手时,福尔摩斯却根据自己的想象力,推断出来这四个人的身高,年龄和长相。并且,在最后的追踪过程中,根据他的想象力,准确的推算出正确的路线。

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像福尔摩斯那样,通过观察和思考了解事实。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叶子摇曳的方向,判断出今天刮得是什么风;通过一个人的表情,看出他刚刚做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多观察,多思考,才会像福尔摩斯那样料事如神!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4】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5】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


在生活中发生触动心灵的事情时。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如何才能将感言清晰而有条理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1)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2)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里面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开除后,来到了她的新学校——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孩子。

在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是小豆豆搞笑的几件事情:《不能跳》讲的是小豆豆放学后,看见有一个“大沙堆”就好奇地跳上去,结果那不是大沙堆,而是一堆抹墙泥,小豆豆因为她的好奇而陷到里面了,这是妈妈把他拉了上来。还有一次,小豆豆在校园里的地上看见了一张报纸就一下子跳到报纸中间,结果发现这里是厕所掏口,工人临时离开,怕有臭味,所以盖了张报纸,小豆豆“扑哧”一声掉进了厕所掏口。

小豆豆非常喜爱巴学园,有一天,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在唱“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首歌“巴学园,好学校”同学们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最珍贵的礼物。

小豆豆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大冒险》中小豆豆让有小儿麻痹症的泰明爬树。开始用的是梯子,因为泰明没有力气,小豆豆想让他上树,就必须托住他,如果托住他哪还有力气按住梯子?小豆豆发现泰明爬树比登天还难。但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上树。小豆豆又拿来了梯凳(因为梯凳不摇晃),泰明小豆豆一步一步往上爬,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两个人终于爬上去了,他们累得满头大汗,不过非常高兴,他们看到了远处的风景。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小豆豆的行为逗乐了,虽然小豆豆非常天真、可爱,可是我们不应该学习小痘痘上课时的行为,小豆豆的天真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3)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5)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50字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追求冒险的心,我也一样。我喜欢探险,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开始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一个乡绅的后代,在主人公那个世纪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以回忆的形式,用第一人称给读者讲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这本书中的人物特点十分清晰,例如,对任何事物都很了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他们都是苏格兰警场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旧,所以他们明枪暗箭,勾心斗角。

在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从每一个字中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与他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观察力,才让他看到许多常人无法察觉到的情况,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而这些都可以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考,才让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么,我们呢?如果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善于思考和细致观察,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了解别人不知道的事呢?

阅读带给我快乐作文550字

推开阅读的大门,是一片知识的海洋。阅读使我们畅游其中。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从中品出人生百态,学习到新的知识。

——题记

不得不承认,初中生活带给了我不少压力:新科目的增加,与小学全然不同的作息时间以及学习方式的改变——都让我忙得不知所措。而阅读,成了我缓解压力的方式,它让我感到快乐与一丝安慰,是我这段枯燥时光的唯一点缀。

谁知后来,阅读却让我改变了对学习的看法。

那天,写完作业后的我百无聊赖地从书柜上拿下一本书翻阅。那是怎样的一本书呢?极富诗意,通过对作者本人学习经历的自述,讲解了学习的重要性,后面附带了一些小诗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温柔、努力后的“幸运”……

我渐渐看入了迷,直到昏黑的傍晚悄悄爬上了我的书本,赶走了黄昏的温柔,我才醒转过来,又品读了一遍后,我开始不断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学习枯燥无味呢?其实学习中也有许多快乐与挑战啊,只有学习,才是实现自己梦想的唯一方式……

从此之后,我开始努力:上课听讲越发认真起来,下课之后也尽量减少自己活动的时间,尽量快点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

虽然成效很低,但是我始终相信:竹笋能在地下沉睡,一旦醒来,便能迅速长成粗壮的竹子,我也一定可以!

我现在体会到了获取新知的快乐,这些都是阅读带给我的。

我喜欢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400字

“惩恶扬善心如佛。”你知道这句话出自于哪里吗?没错,就是出自于《西游记》这本幻想小说里。自从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童趣,做人的道理和我读后的感受。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长篇小说,作品描述了唐僧师徒终身难忘而又长久的路程和危险,他们这一去就是13年。这13年中,唐僧师徒们不仅要连夜赶路,有时还要风餐露宿,路上的财狼虎豹还要伤害他们,让人感到惨不忍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唐僧师徒一路取经,经历了许多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东海龙宫讨兵器》等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白骨精真是可恶又残忍,方圆几百里内的鸟儿、动物全都被她杀得一干二静,片甲不留;她还想三番五次出谋划策地想杀害唐僧,吃他的肉。她无非是想掠夺别人的性命来修复自己的元神,等元神恢复了,她就可以化身成仙长生不老了。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个朋友,每一次读,你都会发现你越来越喜爱这本书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


读书即未成名,究竟人高品雅。修德不期获报,自然梦稳心安。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知识和感悟的双重收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的去研究作品的核心。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精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的故事,例如:在红色投手这件案子中,他是向酒吧喝酒的看门人问话由此发现巴伦罗恩科夫很有可疑;还有荷兰公爵这件案,通过寻找脚印,发现那个强盗的右腿是瘸的,轻易的把强盗指了出来还有很多很多的案件:绿玉皇冠案、斑点带子案都被他破解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别人破不了的案子他可以破得了,真是了不起。

福尔摩斯他反应敏捷,善于思考、善于观察。因为他具备了其他人不具备的优点,所以,他可以很快的破案。他日常就注意观察一些小细节,观察可疑人物的举动、脸色。如果谁的动作偷偷摸摸的、脸色发青,那么很可能那个人就是作案人。

我和福尔摩斯比起来还差远着呢,他反应比我敏捷,善于思考、观察能力又比我强。哪像我,这是根本没法比的。看来我要赶上和超过福尔摩斯,还需要不断的锻炼我的反应速度、提高我的思维能力和我的观察能力,认真读书学习,努力获取知识年,努力进步才行。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破解案件,、揪出罪犯。

我要把《福尔摩斯探案精选》这本书推荐给同学读,让他们也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2】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书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就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心惊胆战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几个小故事——《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沙漠中的旅客》等,写得太好看太刺激了!”充分表现出福尔摩有为了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3】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4】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初中读后感日记400字

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有一个十分离奇的案件吸引了我《斑点带子案》。

事情发生在1883年4月初的一天早上,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诡异的案件。被害人既没有被暴力袭击的痕迹,也不是自杀。在困惑中,福尔摩斯观察到通风口的走向、铃绳的布局、一只装牛奶的碟子、固定在地上的床这些可疑的现象,他利用科学的推理和判断,认为凶手的凶器是一条毒蛇,凶手就是通过它杀死了被害人。

看完这本书,作为大名鼎鼎的侦探专家福尔摩斯所具有的奇特的能力令我十分佩服。他的敏锐观察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任何细节都可能让他进入案情;他科学的推理,符合实际,令人信服;他大胆地判断,不错过破案的机会;他勇敢无畏,涉入危险境地,抓住凶手的证据。最后结案,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和把握之中。

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他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获得的,这也是值得自己学习的。要像他那样善于学习,多学知识,积累丰富的知识,把学来的知识活学活用,解决实际问题。要像他那样认真地观察身边的事物,发现新生事物,去探索未知领域。具备了这些本领,说不定我们长大以后就是个伟大的科学家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5】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就是一盏明灯,照亮前行道路;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每天传授知识;一本好书,就是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一本好书,就是……生活中,处处有书,处处离不开书。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侦探小说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这部畅销百年的经典之作,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剧情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故事中的福尔摩斯热爱自己的侦探事业,不知疲倦地工作;他像侠客一样,惩恶扬善,疾恶如仇;他有时候很骄傲,喜欢听别人的赞赏,但有时候也会犯错。这些特点使福尔摩斯鲜活了起来,好像跃然纸上。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一文。辗转的剧情、惊险的凶杀、微妙的线索以及探案时的种种细节,都令人无法忘怀。瑙克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福尔摩斯凭借这微不足道的线索,找出了凶手。

作为一名侦探,除了缜密的推理逻辑,最重要的,就是细心观察。只有细心观察,才可以发现潜在的线索;只有细心观察,才可以侦破重要的案件。可见细心观察是多么重要。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个性品质。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关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


所以一篇优秀的感言是怎么样的呢?每当我们面临一些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感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情感,感言让每一天更加精彩。以下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1】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 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嘴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的时候,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

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斯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非浅。

小的时侯,我的理想是长大了要当物理学家、科学家,那个时候以为只要想就能做到,现在我明白了,要想当科学家,必须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这就需要从小就要认真学习,打好基础,长大从事科学研究就需要不怕艰苦,勤奋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想告诉大家,凡事都不可能一步登天,只有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2】

我有两本书最的书,一本是《青铜葵花》,一本就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优秀女作家瑞典的优秀女作家:拉格洛芙写的,她是瑞典的优秀女作家,1909年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呢!她从小喜欢听祖母讲故事,喜欢读书,立志要当一个作家。长大后,她在一座小城当了中学的地理教师,当了整整十年。在当老师的时候,她开始了文学创作,写出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她唯一为儿童而写的长篇童话,它是根据瑞典教育部的要求,作为一部学校地理教育读物而写的,不料它在以后竟成为了世界文学艺术的珍品。成为拉格洛芙的巨大成就。在瑞典,现在有一项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名字命名的!从1991年开始,她的肖像还出现在瑞典货币20克朗钞票上!

这本书很精彩,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调皮捣蛋,还爱对待小动物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作长途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帮助拉鹅群,还有一次,尼尔斯从鹅群里逃跑拉,差一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一次他和鹅群一起帮好老鼠黑鼠家族打败了坏老鼠的灰田鼠兵团,又有一次他在一户人家解救拉四只可怜的小松鼠……

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尼尔斯的家乡)。尼尔斯在大雁群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中后,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啦很多东西,我来给你讲讲吧。 我知道啦做人要经历冒险,人要坚强,不要作温室里的花朵,一出去就不行啦,蔫拉,就像干枯的花一样,要适当出去锻炼,只对人有好处,没有坏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3】

从前,在瑞典的一个农庄里,有一个总是惹事生非的男孩尼尔斯,他很淘气,做的坏事永远数不清。一天,他正欺负一个苍老的小精灵时,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骑在家鹅马丁身上,马丁看到天空中有一群野鹅,就朝野鹅飞去,尼尔斯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马丁带上了天空。马丁和野鹅一起飞向温暖的拉普兰特过冬,尼尔斯也开始了骑鹅旅行。一路上,困难重重,狐狸和乌鸦想吃野鹅肉,尼尔斯为了保护野鹅差点牺牲,当然也遇到了可爱温顺的小动物,尼尔斯和它们成了好朋友。野鹅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拉普兰特,度过了一个舒适的冬天。第二年春天来临了,马丁带着尼尔斯回到了农庄,与父母团聚。

从小也生活在瑞典农庄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很小就听祖母讲这个故事,她听了很羡慕尼尔斯能飞向蓝天,她希望有一天也能在天空中翱翔,于是塞尔玛·拉格洛夫写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寄托自己的梦想。

这本好看的书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和感想,尼尔斯被变小是小精灵对他的惩罚,而去拉普兰特过冬又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尼尔斯在和野鹅的相处中变得勇敢了很多,他救出了松鼠宝宝,帮灰鹅医治受伤的翅膀,还让一只叫果果的小鹰重新飞上了蓝天……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受到了小动物们的喜爱;他也和马丁成为了好朋友,还救过马丁一次性命呢。在漫长的八个月的骑鹅旅行中,尼尔斯变了很多,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子变成了一个关心他人的男子汉;从脾气暴躁的男孩变成了温柔懂事的男孩,无论是领头的阿卡还是朋友马丁都为尼尔斯骄傲。以前,小动物们常常被尼尔斯捉弄,都离他远远的,现在它们都纷纷歌颂尼尔斯,都亲密地和他聚在一起。尼尔斯的变化真让人欣慰,更值得我们学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4】

书,是一种神圣而美好的东西,它带给了我们精神上的享受,是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每一本书都蕴含着各种宝贵的知识,让人感悟深深。若傍晚闲暇,你便可泡上一壶茶,坐在窗前悠悠地看书。看阳光跳跃在书页间,听着咕噜咕噜的煮茶声。黄昏一抹霞光,似乎抹到了书上。泛黄的书页顿时亮了许多。

有这么一本书,它是全球优秀的童话作品中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这本神奇的童话书名字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也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了这么一个故事:男孩你尼尔斯天性十分顽皮粗野,爱捉弄小动物。之后他捉弄了小精灵,受到了惩罚,被变成了一个很小的小人,没有身体上的优势,他反被动物们欺负了。后来他骑上白鹅跟着大雁们开始了一场从南到北的长途旅行。在这次艰苦的长途旅行中,尼尔斯饱受困难的磨练,这让他也渐渐明白了许多。于是他回到家中后恢复了原型,也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又懂得保护动物的大好人。这部作品既幽默而又生动形象,十分引人入胜。情节跌宕起伏,我读得可真是津津有味呢。同时,我还明白了不少人生的哲理。

第一章节中,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小人,力气变小了,而遭到了动物们的报复。这让我明白不但要善待小动物们,而且要对任何人和任何动物都友好、宽容,不然他们也是会牙还牙的!

最后的那一章节中我深深的领悟到:并不是所有的朽木都不可雕也,尼尔斯从前那么顽劣调皮,最后还不是变成一个替家人分忧,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么。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完全全把我给迷住啊!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觉得自己仿佛也进入了尼尔斯的神奇故事里,这本看似薄薄的书,带给了我深深的感悟。这对我的人生肯定有很大帮助。如果我是一棵树,那么这本书就是最好、最天然的肥料。结出来甜甜的果子,自然是这篇作文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5】

几周前,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人感触很大。

这本书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做尼尔斯,是一个既顽皮又粗野的孩子,他不爱学习,是老师眼里最懒惰的孩子,他还喜欢捉弄动物,拔他们的毛,揪他们的尾巴,几乎所有的缺点都聚集在他的身上,搞得没有一个人喜欢他。可是在和家鹅——莫顿一起进行了一次奇异的旅行,那次奇异的旅行使尼尔斯变化很大小学生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他不再是那个既顽皮又粗野的孩子了,而是变成了勇敢、勤劳、珍惜朋友、乐于助人的孩子。

尼尔斯因为惹怒了小精灵而被变小了,拓本想到牛棚里面去寻找小精灵,可是却受到了许多动物的嘲笑,当尼尔斯这在苦恼的时候,天空中的大雁对着自己家的家鹅喊道:“跟我们一起来吧,一起飞向拉普兰!”莫顿动心了,尼尔斯想:“如果爸爸妈妈回来看见一只雄鹅不见了,一定会很伤心的。”尼尔斯边这样想,边扑到了莫顿的身上,可使尼尔斯忘记自己已经变的像拇指般大小了,莫顿也刚好在那个时候起飞,就这样,尼尔斯和莫顿开始了他们和大雁奇异的旅行。

他们在飞向拉普兰的途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比如遇到了狡猾阴险的狐狸斯密尔,阻止了灰老鼠大军的侵入,见到了一百年才出现一个小时的海底城市——威尼达……最后,尼尔斯回到了自己的家,并且最后终于变了回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你肯真心的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对待你,并且要知错就改,这才不会被别人讨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6】

友谊是心灵的鸡汤,在你受伤时安抚你的心灵。友谊是一种神奇的良药,拥有这种良药就能让你成为想都想不到的自己。假期里我阅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就像一粒种子怦然进入了我的心灵,我的心灵里顿时开出了一朵蕴含友谊之美的花。

这本书记录着一个顽皮孩子脱胎换骨般的转变。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骑鹅周游各地,游览自然风光在友谊的陪伴下,经历风险和苦难与朋友互帮互助,并且逐渐改正缺点懂得学习和进步,养成了优秀的品德。在以前的尼尔斯看来,现在的变化简直是脱胎换骨,甚至匪夷所思。是啊,友谊就是如此神奇。与友谊相伴,就相当于与良师益友结盟。手握友谊,就像手握一把宝剑。有他,披荆斩棘,不会有一丝恐惧。可是友谊究竟是什么呢?

其实友谊并不是海枯石烂的山盟海誓,也不是以命相守的豪言壮语。让我们重新翻开书页,重新回到这个神奇的故事里,去寻找友谊的脚步。刚开始时莫顿和大雁群到浮冰上睡觉,莫顿为了尼尔斯能安稳的睡上一觉,将它塞进了自己的翅膀底下。再往后,莫顿因一时疏忽被人抓走,尼尔斯一路尾随着,找到机会救出了莫顿。再后来斯密尔因对燕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燕群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燕群,都是尼尔斯及时发现救了燕群……你会发现友谊其实就是互帮互助你有困难我帮你,我有困难你帮我这是友谊;友谊超越物质,超越金钱,这也是友谊;友谊是一种亲密的关系,是心灵上的相遇。这同样也是友谊。

让我们将视角看向我们,对于我们来说友谊同样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交到好朋友就如在黑夜中有路灯的指引。身边只有一群狐朋狗友,他们也只能拉你走向深渊。孔子说“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因为朋友,我们少了几分孤独,多了些许温暖,活得更加自在;因为朋友,我们感受到自身价值,多了一份对自己的欣赏;因为朋友,我们学会了更好的与人处相处,享受交往的快乐。学习上的朋友,能让我们一起并肩同行,在学习的道路上披荆斩棘。生活中的朋友,能让你在受伤时不失去继续前行的信心。时光兜兜转转来到了我刚升入初中的第一次月考,紧张的度过了上午的考试后,又急匆匆的预备下午的考试。到了学校我整装待发,摩拳擦掌时,却发现少带了几样考试用具。我瞬间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怎么办。朋友们向我伸出了援手,这才有惊无险的度过了这次危机。我这才恍然大悟,友谊的力量究竟是多么强大。铅笔尺子看似渺小的不能再渺小了,可当它想你递来时,你就不会觉得它渺小了,它承载着一种强大的力量——友谊。

让我们与友谊为伴,一起向明天迈步,向明天展望。成就今天想都不敢想的自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得【篇7】

尼尔斯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不是惹人生气就是弄的鸡飞狗跳。有一次,他被爸妈关在后院读书,结果尼尔斯腿还是闲不住,就乱晃悠。突然,他看见他妈 妈的衣箱上坐着一个小精灵,小精灵看见人吓了一跳,一下把尼尔斯踢到院子的另一角,尼尔斯一下失去了知觉。他醒来时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只有母指头大的小人儿。之后,他觉得自己不在是个人了,所以就骑着公鹅马丁,跟着一群野鹅远走高飞。在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危险,却从来都没有退缩过,他们只想飞到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就是----拉普兰特。可是直到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他想念自己的爸爸妈 妈了,尼尔斯突然有一个特别的重大决定,那就是----回家……

在我看来,尼尔斯是个坚强的孩子,非常有生存能力,在飞往拉普兰特的路上,尼尔斯吃的全是那些有鱼腥味的生鱼,烂兮兮的野菜,沾满泥土的野果子……这样的生活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骑在鹅背上飞翔时也必须适应强烈的大风,才能稳稳地坐在鹅背上。无数的困难阻挡着尼尔斯的去路,可他却永不退缩,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因为他知道:“既然走上这条路,就必须坚持下去!”我们也要向尼尔斯学习他那坚强不屈的精神,永远不向困难低头!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汇总


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今天跑去把大魔术师和福尔摩斯2看完了。

跟夏洛克暧昧的妹子开头就被弄死了,结果整部片子阴阳失调,还好与华生的基情挽救了电影。和最近也在播的剧集新福一比,剧集就显得渣了,卷福被演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自恋病人,只会无时无刻的抓住一切机会炫耀自己的才艺智商和与众不同,相比下,小唐尼诠释下的福尔摩斯更让我喜欢,福尔摩斯傲娇的那种属性,厚颜无耻的拖着华生陪他出生入死,只因他把对方当成那个可以把后背交付的死党,剧集里的华生感觉就是个龙套,用来陪衬卷福的智商的,电影里裘德洛的华生很出彩,丝毫不让人觉得他只是个助手。回来的路上又想了想,电影和剧集比较下,感觉电影里的二人组就像郭德纲和于谦,虽然相声分逗哏捧哏,但是于谦和郭德纲却总是有来有往,剧集里的大约就是所谓的'主流相声演员吧,一个不停的逗,另一个就是摆设在那答应着,特没劲。

电影里莫里亚蒂始终用华生的安危来威胁夏洛克,使得影片最终夏洛克为了华生选择了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当华生打开门正好看到了夏洛克拉着莫里亚蒂跌下阳台坠入悬崖那一幕,裘德洛的眼神,让人揪心,不得不说,这就是爱,唉。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前些时,我看了同学黄雅静的《我的福尔摩斯妈妈》之后,深有感触:简直是同病相怜!她妈妈和我的妈妈是亲姐妹吧!我妈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时,当我看作业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便伺机把手机拿来,借着查资料的名义,看一下新闻,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曦曦,是不是又在看手机呀!那声音既低沉,又令人毛骨悚然,还让人细思极恐。咦?老妈不是去洗衣服了吗?我转过身一看,妈呀!她居然,她居然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当时我还狡辩:谁说的!我刚刚还一直我话还没说一半,她就打断我道:你刚刚一直在看手机!对不对!我告诉你,我看你的背影,就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是骗不了我的!呜呜

还有一次,我找胡宇涵借了一本书,眼看明天作文就要还书了,可别说看了,我连翻都没翻一下!怎么办呢?有了!我心生一计:晚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把手电筒和书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等我睡觉时,我钻进被子里,双手拿着那本书,口含着手电筒,刚还没看一会儿,只听见了门被打开了的吱吱声,紧接着,只听见一个既阴森又恐怖的声音:曦曦,是不是在偷偷看书在呀!我忙伸出头一看,妈呀!怎么是老妈!我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偷偷看书的呢?只见老妈笑了笑,说:这可是个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唉!看来我做了什么,都逃不过老妈的法眼呀!

无论是我感到喜悦或悲伤时,就算我不表现出来,老妈都会猜透我的心思。我有个这么懂我心思的妈妈,我应该感到开心还是烦恼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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