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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03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8篇。

一切听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加快工作进度,我们不妨学习一下如何写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时需要明确我们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如何才能规划好一份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8篇,带给大家。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以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高端休闲农业项目、新型农产品营销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20xx年全年农业招商引资完成实到外资20xx万美元、内资4亿元,引进农业重点项目15只。

二、工作举措

(一)制作完善招商资料

1.深入调查研究。由县农办牵头,县农业局、林业局各派一名熟悉招商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现代农业产业招商调研小组,会同乡镇(街道、园区),对我县农业招商工作进行一次深入调研,摸清工作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招商重点,于3月15日前完成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2.制定招商目录。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农口部门要充分利用调研成果,紧紧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高端休闲观光和新型农产品营销等三大重点领域,排出一批重点农业招商项目,经县农业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形成招商目录。

3.制作招商资料。县农办根据调研报告和招商目录,于3月底前完成全县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推介资料(PPT、宣传册等)的制作,作为全县农业招商活动的统一宣传资料。

(二)加强招商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团队。建立以牵头县领导为组长,农口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园区)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现代农业产业招商项目引进推进小组,负责重点项目的洽谈及相关推进工作。

2.落实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以农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商工作小组,明确1-2名专职农业招商人员,负责农业招商项目的引进洽谈、跟踪服务及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拓展农业招商方式

1.推介招商。认真策划和举办好“乡约走进锦绣长兴”暨长兴农业招商推介会、各类农事节庆等活动,加大推介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农业大好高项目。

2.网络招商。充分利用县农业局、林业局、招商局等部门的网络宣传平台,开辟网上农业招商专栏,及时发布农业招商信息,积极开展网络招商。

3.中介招商。农口部门要加强与行业协会、投资咨询公司等专业中介招商机构的对接,建立健全相关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委托招商。县农业局、林业局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商协议分别不少于2家和1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将中介招商作为农业招商的重要内容,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招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以商引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农口部门要认真梳理一批县内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沟通联系,充分依托龙头企业的资源和人脉优势,加快推进以商引商。

(四)健全农业招商机制

1.建立健全片区联系制度。农口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五大驻点招商片区的联系,积极配合驻点片区做好农业招商项目的引进推进工作。县农业局重点联系上海片和杭州片,县林业局重点联系浙南片,县农办要与招商局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健全外出招商制度。县领导和农口部门领导要带头外出招商,积极参与项目洽谈和跟踪服务。原则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农口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

3.建立健全例会推进制度。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进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农业招商工作情况,交流农业招商项目信息,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引进和推进。

4.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农业招商引资信息,对全县农业招商实绩、领导外出招商和项目洽谈、重点农业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通报。

5.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农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对未完成农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年度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年终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在农业综合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对引进农业重点项目成绩突出的县驻点招商人员,按招商实绩给予一定奖励。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工业区工委、管委XX年的工作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整体开发建设步伐,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水平,特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业强州”发展战略和做强核心区,带动功能区的思路,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突出特色,优化结构,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引进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和优先发展资源开发型、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尤其注重引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业关联度大、有长远效益的工业项目,适当发展服务业和房地产经济。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项目质量和资金到位率,大力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营造亲商、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在XX年实现协议引资6亿元,力争到位资金3亿元(含续建项目)的工作奋斗目标。

①协助做好黔东火电厂一期(2×60万kw)工程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服务工作和电厂二期启动协调服务工作;

②做好贵州省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及配套产业链包装厂等项目的引进和协调服务及建设工作;

③做好年产8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落实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及其产业链配套的卫星项目引资工作;

④做好启动实施黔东工业区道路网建设(长10公里、宽36米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和长6公里、宽26米工业主干道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招商工作;

⑤完成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补充规划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⑥跟踪多晶硅生产、镍铁合金生产、高钛铁合金生产和实木复合地板木材综合开发等项目,争取早日签约落户;

⑦根据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做好各工业区与各园区、功能区投资促进的协调服务和项目准入落户工作;

⑧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库,做好定点定项目招商工作。

力争引进一批造纸、化工、冶金、能源、建材大中型工业项目,初步形成以林业、矿产资源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基地,建立健全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管理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

重点发展能源、新型建材、冶金、化工、白酒及饮料、生物制药、农林产品加工等七大产业群及附属配套产业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产业集群,形成运行较为良好、效益较为显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工作措施

1、根据《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补充规划》,不断充实和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或机构对项目库编制进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含功能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健全激励机制并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3、努力打造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资项目平台,做好引资信息的联络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如广东省等)投资促进机构和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并做好项目推介。

4、加大工业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搭建工业区网上招商平台。力争今年6月底开通招商网站,同时在媒体上多层次宣传工业区各项工作进展成效,提高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5、组织好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各项重要招商活动或商务会议、会展,精心组织好年内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开展以商招商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国家级、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和贸洽会及项目推介会,力求多开展一些综合性或专题招商活动。

6、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逐步加快投资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服务体制建设,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中心,建立办证办照“绿色通道”,创建依法办事、公开公正、高效诚信的投资软环境。

7、健全协调联动招商机制和工作调度会议制度,使工业区与核心区、功能区之间做到联合招商,形成合力,口径一致、整合资源,落户项目布局合理,达到利益共享的目的。

8、协助工业区搭建投融资平台,组建开发投资公司,为招商引资夯实投资良好环境。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20xx年鹰潭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鹰办字〔20xx〕17号)精神,全面完成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任务,结合实际,现就20xx年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引进项目投资总额410亿元,引进10-20亿元项目27个,引进20-50亿元项目2个,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1个。各责任单位具体联系区(市)和招商引资任务情况见附件。

二、责任单位、对口联系区(市)和主要职责

1.责任单位

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有: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鹰潭高新区。

2.对口联系区(市)

建立市直责任部门与各区(市)招商引资工作对接联系机制,市工信局和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对接贵溪市,市商务局对接鹰潭高新区,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余江区,市国资委对接月湖区,各责任部门、区(市)互为一体,坚持捆绑联动,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着力形成叠加效应。

3.主要职责。市直责任部门聚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协助区(市)服务重点项目、招引重点项目、推动重点项目,对内协助区(市)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摸排打捞信息、策划包装项目、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做好项目环评审批等;对外帮助区(市)争取政策项目资金、配合做好客商服务、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入统等。区(市)是招商引资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要提升招商承接平台,及时提供招商项目信息,组织参与重大招商活动,加大标准厂房建设,盘活利用土地资源等。

三、重点工作

(一)深挖招商项目信息

围绕各区(市)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按照强链、补链、延链要求,深入研判各产业当前发展趋势和重点目标企业,绘制精准招商路线图谱。加强与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联系,及时梳理归档招商项目信息,根据各地产业特点指定区(市)平台跟踪服务。加强与国内外铜行业协会、移动物联网联盟、专业院校、央企等联系,多渠道搜集打捞招商引资信息,探索实施代理招商。

(二)策划包装招商项目

充分利用招商项目库资源,按照已经洽谈、签约注册、符合入统、正在建设等进行归类,精心梳理产业发展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做好精准有效对接,对需要重点宣传推介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策划包装任务。通过系列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协助区(市)进行招商推介,洽谈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三)搭建项目对接平台

充分利用鹰潭市智能制造暨旅游产业恳谈会、鹰潭(深圳)电子信息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鹰潭(深圳)眼镜暨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鹰潭(上海)铜暨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和省级重大招商活动平台,组织区(市)摸排招商信息,主动对接有意向的企业参加招商活动,积极邀请企业来我市考察,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着力提升活动成效。

(四)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对招引项目,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我市大力发展物联网及智能终端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铜企业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和铜贸易发展扶持政策、铜供应链、融资担保公司、物联网产业引导基金以及铜产业研究院、物联网研究中心等政策和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入驻鹰潭;对入统项目,各责任单位在融资、用地、环评、“三争”等方面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帮助入统项目解忧纾困,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五)立足职能强化服务

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协作,打好组合拳,全力优化“四最”营商环境,着力形成招商合力,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市工信局:加快出台促进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铜企业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和铜贸易发展扶持政策,吸引更多铜加工、贸易企业加盟鹰潭;继续落实《大力发展物联网及智能终端产业若干政策措施》,激发政策杠杆作用,力促物联网项目落户;牵头承办好中国(鹰潭)铜产业高峰论坛,9月参与第二届世界VR产业大会,配合各区(市)搜集招商信息,开展招商推介;积极帮助区(市)申报省级标准厂房补贴资金;加强对区(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督促指导。

市商务局:主动对接第二届世界赣商大会、赣深赣港经贸合作交流会、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会等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各区(市)开展招商推介;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融资、用地等难题,及时提交市产业五人小组进行研究,帮助招商引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省商务厅协调沟通联系,指导各区(市)做好境外、省外项目资金入统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招商项目环保政策咨询,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

市国资委:强化与央企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与有投资意向央企沟通对接;加强与省国资委沟通,协调江铜集团加快推进电线电缆项目市场调研,力争江铜电缆产业园尽早落户。

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发挥铜供应链、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优势,逐步扩大铜供应链融资服务覆盖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压力;组建融资租赁公司,为重点企业购置大型设备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混合所有制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底前正式运营,打造万亿级全国性铜贸易中心,解决铜企业买铜难、买铜贵问题。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子建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周永江任督导组长,市直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区(市)具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工信局苏鹏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市直责任单位、各区(市)分别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2.加强调度督导。由市工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调度,对重大签约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完善项目台账,加强跟踪服务,强化沟通联系。领导小组实行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重点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督促加快推进签约项目早进资、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3.加强考核激励。

(1)考核依据。以省商务厅认定的20xx年新入统项目和进资为标准,年底对产业发展领域各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实绩进行考核。

(2)激励机制。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全市“四大领域”招商引资排名,本领域所获奖金的10%用于牵头领导、督导领导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剩余90%奖金由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区(市)分别按照10%比例进行分配。市产业发展招商组完成了市分配任务,但市直责任部门与对口联系区(市)未完成任务数的,则按80%分配奖金,所扣20%的部分用于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市直责任部门和对口联系的区(市)。

(3)责任金机制。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工作责任金由牵头领导、督导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缴纳2500元,责任金由市开放办代管。经市开放办考核认定,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责任金予以退还,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金不予退还。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4

一、招商前期准备

商务局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上门招商、网上招商和委托招商等多种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做好招商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项目库和项目台帐,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

二、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商务局通过洽谈沟通、实地考察及上网搜索,了解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经济实力,掌握拟投资我区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投资额、投资强度、需地面积、投资后的年产值、税收等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三、项目内部评审工作

商务局对拟引进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工业园产业规划进行内部评估、审查,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协助评估。对区域优先发展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家电及家电零部件产业、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等项目优先引进。对不符合我区产业规划或达不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推荐到其他区域。

四、项目选址联系

经商务局洽谈、审查并报请管委会领导同意后,商务局出具选址联系单,根据项目需求与规划,与国土分局协商后完成项目初步选址。

五、投资协议拟订

商务局与投资企业就项目选址及优惠政策等进一步沟通洽谈,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投资协议。

六、投资协议会签

由商务局牵头,经贸、建设、规划、财政、司法局、国土部门负责人及法制办对投资协议会签。会签后,将协议上报管委会主任与投资商签订投资协议。

七、开工前期工作

商务局协助投资企业全程做好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帮助企业早日开工、投产。

(一)协助项目单位去区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协助投资企业到工商、税务窗口办理新设立企业的注册及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二)协助项目单位凭有关材料分别去发改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三)协助投资企业填写

(四)由国土分局派人丈量、确定项目选址具体地块面积,并由国土分局负责为企业办理用地手续。

(五)协助项目单位去规划局、建设局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

(六)项目单位开工建设。

八、部门职责分工

商务局负责制订招商引资计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内投资项目的设立审批及管理服务;规划局对需购地项目提供初步选址意见。

建设局、园区办负责新开工项目的基础设施完善并协助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国土分局负责需购地项目的用地指标申报和土地证办理;财政分局负责对给予企业优惠政策进行评审,并负责项目政策兑现;商务局具体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为投资商提供全程服务。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2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招商重点

(一)聚焦重点产业招商。

围绕省委“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和我市“三城一化”建设,聚焦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谋划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目标,加强产业链研究分析和产业指导。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要聚焦产业重点,明确产业方向,2020年6月底前绘制产业招商地图,紧盯重点产业,锚定龙头企业,围绕策划的14个产业园区,招引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紧盯重点项目招商。

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且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强核项目(不含房地产、特色小镇及PPP项目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列为省、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要素保障。2020年6月底前,各区提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市招商中心汇总形成《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面向重点区域招商。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武汉地区,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根据省政府6月、7月赴上述地区举办经贸洽谈活动安排,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洽谈和重大项目推介,推进一批项目务实合作,增强投资信心。各区赴以上四大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国际路演。

加强与顺丰集团、省联投、省交投沟通协作,继续推进临空经济区国际路演,面向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推介鄂州机场。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搭建海外招商平台,引进国内外资本、产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吸引更多境外企业落户投资。(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

着力引进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现代物流、货运代理、高端商务、现代商贸、旅游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突出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宅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疫情凸显出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和城市服务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析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研究行业市场准入,搭建服务业招商平台,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创新方式方法

(六)开展以商招商。

依托三安光电、容百科技等在本市落地重大产业项目,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吸引全产业链集聚。加强与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顺丰集团、恒大集团、宏泰发展、中电光谷、东湖高新等城市合伙人对接合作,开展联合招商。深化与“楚商大会”、深圳鄂州商会等商会及行业协会合作,进一步拓展项目渠道。同时,做好现有落地项目协调服务,推动项目技改扩规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资本招商。

用好用活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对湖北专项信贷及债权支持,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加强与长江产业基金合作,设立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充实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做实风险补偿基金等,开展资本招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探索实施与各基金公司、资本平台对接联系,依托金融资源,开展资本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政府国资委、市昌达公司、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探索中介招商。

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充分调动商会、协会及社会专业招商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合作机制。加快构建市场化招商体制,探索设立企业化招商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注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竞争,着力解决在招商引资中的区域不良竞争。(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突出特色园区招商。

充分发挥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集聚和平台赋能优势,加快推进光电信息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顺丰空港产业园、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在资金、市级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园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配套完善的园区,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开展特色园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推进一批示范性项目签约落户。(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依托平台招商。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云招商、云洽谈、云签约活动。依托“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楚商大会”“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台湾周”等省级重大招商平台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省级新开放载体,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平台,积极争取鄂州专题推介,深化区域合作,分类组织开展展览展示、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叩门招商等专题招商活动,提高展会招商成效。(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

对我市重点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临空经济区强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在土地、财政、融资、收费、用工、服务等方面给予灵活多样的“落地政策红包”,积极采取“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措施,以支持项目加快签约,尽快实施。加大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财政奖励力度。

优先引进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发展急需的项目,并给予差异化优惠政策。市财政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地区,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实施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双千”活动,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稳企惠企政策落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利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做好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强化工作保障

(十四)推进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完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六大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十四五”规划,谋划并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形成清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专班牵头单位每月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跟踪项目情况和外出招商情况。(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要强化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各区主要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2次;分管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6次;其他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4次。各区主要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5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其他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相关项目落地后纳入全市项目拉练。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根据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行业发展情况,制定行业招商目标。要按照我市产业布局,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动项日落地。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谋划招引1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客商接待要注重实效、厉行节约,接待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商务接待规定执行。鼓励各地根据当地招商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给予适当岗位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考核督办。

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督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专班、市直责任部门、各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对其分管负责人和招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6

局长为局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局属单位一把手为下属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小组,局分管领导为工作组副组长,程华为联络员,各下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局招商工作小组对接。

1、各单位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学习,做到产业政策、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发挥城管局职工人数多的优势,广泛联系亲朋好友、外出人员,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招商员,抓住时机,宣传好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充分发挥城管局工作优势,在城区、工业园区设立小分队服务电话广告,让客商第一时间能找到我们。

3、突出产业招商重点。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瞄准“1+2”招商产业,在围绕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等产业对接上下功夫,重点以海西、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龙头企业作为招商目标,积极引进关联配套产业,努力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片”的羊群效应,推动产业集聚。

根据以往招商经验,需要引进一个项目,可能要谈10-20批客商。按照我局情况,各单位必须按下列要求在每年7月份前完成有效招商信息报送。局机关4条,环卫局3条,城管大队3条,物业局3条,园林局1条,路灯所1条,工业园所1条,沙管所1条。

招商有效信息指符合我市产业要求,投资强度达到基本要求的投资项目,能拜访考察并进行正式投资谈判的项目。招商有效信息,由局招商第一责任人认定。

各单位要保障招商引资必要经费,鼓励外出与沿海产业对接。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1、提供有效信息300元/条;

2、签订投资协议20xx元/项;

3、在年终招商引资考核中,每考核500万元,则对应奖励20xx元。

各单位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不重视,不能按要求提供招商信息的,在局总结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减少评先评优指标。并对照招商信息分解任务要求,每少一条招商引资信息按1000元/条标准上缴招商经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我局如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获到全市考评先进的,所获得奖金40%用于奖励直接有功人员。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7

为鼓励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夯实经济基础,推动街道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是指向街道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线索,并协助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和将具有投资意向的非本市企业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履行介绍人职责的个人或组织。

引荐人资格的认定,需同时取得项目投资方和街道招商办的确认。同一项目只认定1个引荐人或引荐团队。受奖者为2个或2个以上的,需自行协商,书面委托其中一个人具体办理。

一、引荐人奖励

1、引入总部经济企业

凡是符合入驻市总部经济基地的企业,与街道成功签订协议入驻后,街道财政确认获得相应可用财力之后,按该企业第一年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10%一次性奖励引荐人。

2、引入实体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奖励项目引资人签约奖1万元;引进上市公司、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引资人签约奖2万元,引进项目列为省、市重大项目的奖励项目引资人3万元。(仅对一期项目进行奖励,后期增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二、社区奖励

为了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民生事业,鼓励街道各社区积极发掘线索,参与招商,社区引进落地的总部基地项目,纳税在100万-500万元的奖励社区2万元,500万(不含500万)-1000万的奖励社区3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社区5万元,引入实体企业的,参照投产后第一年纳税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50%一次性奖励给社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社区集体收入,社区可拿出奖励资金的20%用于发放招商引资奖励。

三、企业奖励

为支持落地企业更好发展,街道专门研究设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于总部基地企业年纳税稳定增长的,按其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新增部分的10%予以扶持(用于奖励企业以上一年缴纳税款为基数),同时为了鼓励实体企业发展,每年经济工作表彰会议,将对引进的实体经济企业予以表彰,奖金与纳税额挂钩。

本奖励办法与上级奖励政策原则上可同时享受,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办法从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8

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全局资源、区位、环境优势,利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和对俄开发政策。以富民、强场、兴局为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二、招商引资范围

围绕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动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严格控制引进税收贡献低、产能过剩、持续发展能力差的项目。禁止引进污染环境、低税收的加工项目。

现有企业或垦区内外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更新设备、新建等符合建三江产业发展方向新立项审批可独立认定的新增项目。

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水稻初加工、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加油(气)站、天然气、驾校、分布式(屋顶)光伏、采矿、商砼等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投资总额达到xx万元以上项目计入农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超过xx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执行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

三、招商引资措施

⒈农场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大招商、招大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招商和重点招商。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农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招商,请进来考察联谊,切实做到万众招商,全民引资。

⒉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农场给予班子全体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农场同奖同罚。

⒊提供良好投资服务。农场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本部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⒋工业及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项目可异地招商。没有重点工业园区的农场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可以落户有园区的农场(八五九、胜利、勤得利、前进、创业、前锋、洪河)和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可落户管理局,招商引资额计入本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该项目实现的税收额及超税收基数部分xx%计算在原招商农场。

⒌强化监管和服务。管理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筛选审核及农场完成任务指标最终认定,督促指导业务部门服务。

四、验收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

一是必须与农场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二是有工程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四是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办理完毕与招商引资项目名称相符的开户许可,单个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xx万元,按注册资本提供印花税完税证明;

五是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营业执照;

六是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不低于管理局本年度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50%。

七是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等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齐全。招商引资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局10个部门按分工认定:

商务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引资合同》,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由商务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工信委、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验,对招商引资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总。

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在项目投资地办理营业执照。

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建三江地区规划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全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并由各农场建设科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和申报相关材料。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住建局不予验收。国土资源局:负责验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文件,农场国土所负责审核上报。

计财处(财政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银行开户许可,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完税证明。

工信委:

负责验收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产能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生产能力标准,验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环保局:监督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严格检查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就业情况的审核验收。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招商引资项目活体数量和价值的评估认定。水务局:审查新建项目是否符合上级有关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的有关规定。

具体验收办法:

农场工商、住建、国土资源、计财、工业、环保、人社、畜牧、水务、商务部门携带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到管理局对口部门按照分进行审定,出具审定结果,加盖审定单位公章。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管理局商务局进行汇总。

验收办理时限:

原则上要求各农场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管理局对口部门,管理局各验收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完成招商引资部门验收。20xx年xx月xx日前各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报管理局商务局汇总,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认定。3号奖励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审批表》和《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奖励审批表》与农场招商引资验收材料一同申报。

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联合验收兑现奖励总额xx%时,按招商引资合同额度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年度周期内纳税达到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兑现奖励总额xx%,按招商引资项目实际投资(以企业上报管委会税务部门的决算报表或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最终奖励总额按实际投资的奖励标准执行。

五、奖惩办法

(一)目标奖惩

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管理局实行重奖重罚。

⒈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超过xx万元、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年上缴建三江管委会本级(县级)税金年累计额度xx万元的农场,管理局奖励农场领导班子xx万元,其中,农场两名主要领导各奖励x万元,其他班子成员合计奖励xx万元。未完成任务的农场,同奖同罚,罚金上缴管理局。

⒉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

⑴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1-2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1亿元的80%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并按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⑵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或在第三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100%的,可抵顶第三年任务指标,并按抵顶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⑶同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续建的农场,两项考核可一并兑现。

⑷农场已有重点项目在完成管理局考核之外继续新招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管理局(管委会)额外再奖励农场领导班子4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全部在管理局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农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奖罚标准由农场自行确定。对积极招引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农场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农场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由管理局对农场正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符合全民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建管委发〔20xx〕1号)规定,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及奖励。本方案由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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