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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02

施工合同(收藏8篇)。

求进退有度,诚信为基,用人为本,效益为先,签署合同在我们的正常商务活动中具备不可取代的作用。合同的签署要求在保证人提供担保时,还需对保证人的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今天工作总结之家要向大家推荐的文章名为“施工合同”,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迪和帮助!

施工合同(篇1)

甲:

乙:

甲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 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负责或由甲在乙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负责,甲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签字(章):

乙签字(章):

施工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甲方同意将别墅建筑工程采用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质量,安全快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施工管理条例》要求,做到明确双方的各项责任,特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临湘市南山居委会荷花路西侧朱家巷十九号的整栋别墅建筑的用工采用包干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提供建筑所用的一切建材,甲方提供三相四线电源及水到位施工工地。甲方提供乙方建筑所用设备安装及存放的场地。

二、别墅建筑面积计算方式:

1、建筑基础由

乙方施工,施工工资计价壹万元整,甲方提供所有建筑材料。

2、甲方别墅以三层半计算,一层3.6米,二层3米,三层3米,四层2.5米以内,施工工资计价总额壹拾捌万整(包括整栋别墅的水电安装)。

3、化粪池、阶基、水沟(滴水以内)由乙方施工完成。

三、付款方式:

1、进场付开场费2万元;(包括基脚工资)

2、一层楼面现浇完工付3万元;

3、二层楼面现浇完工付3万元;

4、三层封顶完工后付3万元;

5、内外墙粉刷完工付3万元(包括外墙瓷砖完工);

6、合同范围之内的建筑全部完工后付4万元;

7、其余壹万元余额保质金6个月后付清。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更改之处必须经甲方同意,坚决确保基脚牢固可靠,所有立柱、跨梁、围箍梁有棱有角、墙体结实、所有现浇必须水平平整,不得坑洼不平、不得漏水、外墙瓷砖必须牢固、平整、立柱瓷砖四角分明、线条分明、室内粉刷毛面平整。别墅阶基硬化(滴水以内)、化粪池由乙方负责完成。

五、别墅建筑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定的时间内完工(阴雨天按天数减除合同完工天数),即乙方务必在20xx年六月初六日前别墅封顶,乙方务必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合同承包之内的所有施工(因阴雨天,材料误工,建筑图纸改动引起的误工等因数必须减除)。

六、乙方提供施工员的保险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听从甲方指挥,保证跳架牢固,提升机架牢固,确保施工中不得往屋下抛物或掉物,出现此事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确保安全。不得违章作业,乙方负责建筑施工的所有安全(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盼望共同遵守。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合同(篇3)

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心得 作为一名工程采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牵涉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四大合同,合同条款制作非常关键与重要。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培训,通过律师静态与动静的进行分析,使我从合同的制作到合同履行有一个更深刻认识,结合律师的培训的'内容,我认为以后在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五条:

一、合同审查: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与资信能力。

a、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三证是否参加年检以及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成功案例、用户意见表。

b、其次了解公司内部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c、对于金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以及厂家现场考察,施工单位应进行成功项目实地考察以及用户情况了解。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或合作)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合同文件签署(包括授权委托)是否有效;保障合同及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可通过裁判获得强制实现力),防范因存在法律障碍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承担责任。

二、合同签订

1、争取合同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

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有钻空子的机会。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a、采购合同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质量、数量、价格、发票、相关证明书等)如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我方取得的,能否满足需要。我方应履行的,是否存在困难与障碍。交易内容实现的具体流程,应条理清晰、期限明确,并能彼此控制。

b、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如产品明细、付款条件、运输方式、质量标准、工程量、技术条款、商务条款等条款)是否明确、可控。

c、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

d、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明确到经手人)。

e、如施工合同目的实现的各个重要阶段,可能发生的对方违约、工期、安全事故、意外事件,付款条款、商务条款、技术协议、现场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相关技术等)是否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分配和约定解除权。 f、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一般条款(如生效条件、质保金条款、安全保证金条款等);

g、使用标准文件订立合同的,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履行控制能力范围。

h、无论是采购合同还是施工合同或者其它合同,在不能解决情况下,为确保自己权利应该编写最利于公司的法院起诉。

三、合同履行控制

1、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主体的一致性,订立合同的主体应当与履行合同、承担责任的主体保持一致。一方代为履行,另一方代为接受履行的,应办理并保留相关手续与资料,以及合同签订前后所有通信内容的保留。

2、对方的履行我方及时了解、检验。

3、我方的履行,保留证据;要求对方及时确认(确认人的明确)。

4、根据履行需要,应该及时的通知、告知、协助。

5、合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确认并告知相关人员。

6、对方发生违约时,及时主张权利、催告履行;行使抗辩权。

7、遇有特别事件或重要事实,协商解决之同时,保存证据。(找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8、无法协商时解除合同。

四、充分重视法律,运用法律自我保护

合同一经双方签订等于承诺,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对违约行为无法协调,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

五、合同管理意识

1、风险意识:认识到合同事务中存在风险,保持警惕,不可疏忽。

2、法律意识:依据法律处理合同事务,保护自身合同权益;而不仅仅是依靠工作习惯、人情、常理、观察、了解对方等。

3、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的签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事务,保障合同权益。

4、证据意识:在处理合同事务的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应证据,防止发生争议时,有关重要事实无法证明。

5、时效意识:及时、尽快的行使合同权利;防止时效超过,以致发生失权后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注意采购合同的风险防范,提高法律意识,降低风险。

施工合同(篇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结合执业实践,本博主将常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供各位建筑界及相关法律界朋友参考。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利益;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资的项目; 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质等级的; 工企业名义的; 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施工合同(篇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各项合同管理是一个从事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通过公司领导的这次合同管理的培训讲座,认识到从财务角度来看很多以前没认识到的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对今后从财务辅助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这次学习,我了解到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后,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工程内容、工期、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工程量变更、工程转包、分包、签证、索赔、工程质量、黑白合同等方面法律风险。作为一个建筑开发企业即甲方,在签订一个合同前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而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受制于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如何找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当前的发展矛盾的关键点。

首先,第一个问题我个人感觉应该是源头问题:合同管理模式的问题。现在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的模式都是法务部统一管理加上各个合同承办部门分级管理模式。法务部一般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指导,执行对各个部门申请合同、印章的管理台帐和履约情况登记。但是目前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都没实行真正的合同归口管理,其实法务部根本不能彻底了解一个合同的具体履约情况,法务部和其他各个部门在业务往来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了解。例如,从财务的角度去咨询来看,合同文本的编号很随意,自行编号的情况严重,关联合同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方面不利于合同的查询和归档;另外从其他部门来看,一个合同的订立到最后的执行,有些部门认为法务部和承办部门应负有全部责任,思想误区比较大不利于日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从整体来看,现在的合同管理机制是一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所以建立合理的健全的合同管理模式很重要,第一我们要明确各个部门、合同承办部门、法务部门、合同审查和批准人的职责;第二落实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必要的相关培训,建立严格的合同归口管理、审查以及分级管理的制度模式;第三模式制度都确立好之后,除了我们要严格遵守执行外,还应当与时俱进,保证各项制度跟得上国家法律变更的步伐,保证企业不墨守成规。

其次,第二个问题是在源头问题之后,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没有有效的进行合同的履行跟踪管理和控制,这也是合同法律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履行监控、管理控制的前提是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和职责制度的落

实,合同台账、档案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此才能使得合同管理制度化、签约和履行行为规范化。对合同履行的后期监控,目前公司存在不足之处,比如给与合同谈判等前期阶段的关注较少、后期合同管理追踪等方面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很小,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情况。所以我们应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还有单位如果遇到合同法律问题,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工作总结,根据合同纠纷的原因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例如,对合同的履行和保证金划付予以监督和管理,合同保证金的收付及合同清算作为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可由财务部门、法务部密切配合把好此环节,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馈,防止或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

施工合同(篇6)

1.对合同价款进行价税分离,分别列示不含税价款和增值税税额。

【修订示例】工程总承包总价(含增值税)为XX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XX 元,增值税为XX元。

2.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根据业主类型及业主的抵扣需求明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修订示例】在每月/季度执行甲方的验工计价程序,依据甲方批准的计价金额,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甲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甲方要求确认)。

3.明确发票开具时间。修改工程款支付相关条款,目的保证进项税票取得时点与销售产生的销项税时点匹配。开始预售前期预测销项税额,确保不提前交纳增值税,有足够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修订示例】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的XX%作为工程预付款。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需如数返还预付款。(如有预付工程款约定时)

在每月/季度完成验工计价程序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款项,甲方X日内按双方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支付工程款到乙方指定账

户,乙方需在XX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附件约定。汇总的专用发票,需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盖章。材料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中居多。

【修订示例】汇总专用发票开具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5.调整保证金相关条款。明确保证金相关计算基数为不含税的.工程价款。采取以保函形式提供保证金。

【修订示例】乙方于合同签订前,XX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暂定总价(不含税款〕XX%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同等金额款项作为保证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XX天一次性无息退还。

6.调整质保金相关条款,明确工程完工时,开具全额工程结算增值税票据,含质保金。

【修订示例】乙方XX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并取得验收备案证,乙方提出申请后XX日工作日内付至该工程结算价款的95%,乙方需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5%的质保金在XX年XX条件下支付。

7.明确甲供材的价款、结算及开票事宜。对于计入合同总额的甲供材,应明确约定由材料供应商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直接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或明确在甲方采购甲供材时,由业主、施工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要求供应商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合同中需要约定运输费结算及票据开具,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税率11%,材料17%,则选择销售并负责运输,开具含运输费的全额17%专票。

【修订示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由材料设备价款计入合同总额的,甲方应按提供材料的金额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供应商另行签订三方协议,由材料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由销费方承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者委托施工方。

8.明确水电费结算流程,避免水电费的转售业务,重复纳税。销售自来水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自来水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根据税法规定,其只能按照简易办法、适用3%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主体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自行承担水电结算,对于短期施工合同,要降低合同价,甲方承担水电转售11%或3%的增值税税率。

【修订示例】施工期间水电费应计入工程总价结算,甲方不承担水电费代收代付,由施工单位向水电部门申请临时水表电表,自行向水电部门结算。否则乙方承担甲方代收代付水电费而增加的税款。

9.明确代收转付业务的价款、结算及开票事宜。对于红线内拆迀补偿价款,应明确不计入合同总额,由施工企业与业主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相关委托拆迀事宜。

【修订示例】双方约定红线内拆迁补偿价款不计入本合同总价,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相关委托拆迁事宜。

10.增加适用于工期跨营改增时点的工程项目的过渡期条款。明确因国家税制改革导致承包人增加的实际税负由发包人承担。

【修订示例】因国家税制改革及相关法律变化,导致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负担的税费发生增加时,此部分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票据、付款三流相符的要求。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分别针对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不同税率业务分别与不同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按照不同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等。可以签订三方合同。

【修订示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其中:工程设计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XX万元;材料与设备采购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工程施工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XX,甲方与第三方单独签订合同,款项甲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第三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票。

12.甲方有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等,及时告知乙方。

【修订示例】如甲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等,应在XX日内及时告知乙方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13、与营改增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合同事项。独栋的不同业态产品施工合同,单独签订,不能单独签订的在总包合同中约定不同业态产品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资料的报备。比如:地下室、独立的营销中心、

别墅、商业和写字楼。

【修订示例】本工程合同包含X某设计图纸X楼、地下室、幼儿园、学校等土建、安装工程,不含XX工程。

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总价XX元,其中暂定价地下室、幼儿园、学校等等XX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竣工结算:工程结算价=XX,其中地下室部分单独结算。乙方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甲方签收,其中地下室同时单独报送资料。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8

施工合同(篇7)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特别注明:施工现场闲人免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若施工人员因没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管理公司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向对方现场负责人当面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各工种交叉作业有冲突时必须报公司现场工长协调,严禁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现任何后果自己承担,并且我公司将处以重罚。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具体落实事项: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筑垃圾等任何东西必须集中后由塔吊运吊,严禁高空抛物。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____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8、由于一方施工不当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所有损失均由施工不当方承担。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篇8)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甲方)

分包方:深圳艺丰地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赛格三星扩建工程分包合同原则,SSG主厂房工程的所有工程用钢筋、商品砼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须向甲方办理限额领料手续并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甲供材协议条款如下:

一、钢材供应

1、甲方供应钢材到工程施工现场仓储地,甲乙双方进行车板交货,货量以车载重量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材料到场后不分昼夜的随到随卸,并负责钢材入库堆放整齐,统一挂牌标识,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其人力资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供应钢材,乙方用于工程可计取制作、安装损耗量,其损耗率按施工图配筋总量为基数的2.5%计,钢材制安损耗量乙方一次性包死,超领超用则由乙方承担增加的费用,甲方将按当时市场采购价扣乙方工程款;

3、 钢筋用量计算按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的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规范、规程执行,钢筋接头按冷压或螺纹接头(若采用其它方案则另定);

4、 钢筋验收由甲方物资主管和乙方材料员共同验收按钢筋供应合同和有关规范对钢筋做外观、数量和质量证明验收,每批钢筋全部进场后乙方材料员、项目负责人在“钢筋进场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若钢材需抽检则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取样送检,按规定抽检的一次检验费用甲方承担,若发生异议需复检,复检出不合格结果,则由甲方承担复检费,复检合格则由持异议方承担复检费。

二、商品砼供应

1、 供商品砼的数量按深圳市20xx年定额规则,按图纸所示意尺寸计算,扣减钢筋和砼中埋设物的体积,其砼施工损耗率按总量的1.5%计(含试块及现场检验测试耗用量),砼损耗量乙方一次性包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用量超出本协议约定计算原则计算总量时,其超用量的材料费用,甲方将按当时市场采购价扣乙方工程款。

2、 商品砼供应到现场,乙方按车计量,以商品砼车单验收单签认为准。由乙方指定的验收人在商砼送货单上验收签字,同时填写“砼罐车到场记录表”;

3、 乙方技术员应对每车商砼均应做塌落度测试,填写测试记录每批商砼浇筑完毕后,乙方将商砼送货单和“砼罐车到场记录表”于当日或次日转甲方物资主管,办理领料手续。每月28日前乙方与甲方确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商砼进场验收的方量,每月30日前核对确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进场验收的砼方量。

三、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需要返工的,其返工的材料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前提下,乙方应尽可能节约资源;甲供材料若有节约则甲乙双方按5:5分享;

五、甲供材用量计划由乙方根据总工程进度需要求向甲方提交供材计划书,供材计划书须在前10天提出,若因乙方原因供材计划延迟提交而造成供货不及时或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供材不及时则由甲方承担工期损失。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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