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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11

采购合同十四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福建荣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盐城市路港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因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用于软基处理的排水板,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一. 产品型号: C 型排水板。(一种可测量深度的塑料排水板)

二. 单价: 1.7 元/m(不含税)

三. 数量: 18万m 甲方需要时,再与乙方商定。

四.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即漳州港)

五. 工程名称:双鱼岛填海工程A标段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卡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计算。

八. 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排水板包装按乙方产品出厂规定,包装物不回收。

九. 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人验收,并填好回单,交押运人带回乙方。

十.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车材料到场,经检测合格后付一半货款,以后每车到场结清每车所有货款,排水板工程经测试验收后把乙方货款结清。

十一.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并且提供每批次货源的合格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

2.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给付时间,方式如期,足额汇入乙方账户。一旦发生货款拖延结算现象,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结清全部货款。且甲方逾期按每天2‰的滞纳金赔付乙方。

3.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未违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计划安排货源,如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货,乙方须按每批次的金额2‰赔偿甲方。

十二.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身份证: 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冈西信用社

账号:电话:

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事宜进行磋

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产品说明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具体以双方确定的定价单为准,不在本合同中体现。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方法

1、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从质量、包装材料、包装上标识印刷所用的颜料及整体包装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并不低于国家最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

2、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甲方产品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见附件);

3、甲方可指定专职品控人员到乙方驻厂验收并履行督查之职,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双方封样和协议规定的配方及工艺流程生产,如发现乙方不按规定的配方和工艺流程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并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理化指标检验报告,乙方做到每批产品都抽样化验,并有书面报告提供甲方,每个生产单元产品一年至少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外检报告提供甲方;

6、甲乙双方均可对生产场地、产品工艺流程 、产品操作标准、原辅材料提出变更请求,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相关部门,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最终以附件形式予以确认,附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与主合同效力相同;

7、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新增产品的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予以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新增产品的建议,最终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纳。

第三条、产品定价

1、甲方根据产成品定价周期,提前五天向乙方发送询价单;乙方收到询价单后两日内向甲方做出报价,双方进行议价;

2、甲乙双方议价完成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发送最终定价明细,乙方收到定价明细后签字盖章回复甲方。

3、甲乙双方确认产品定价后,在定价执行期间,如非人为因素导致价格上涨或下降20%以上(例如农副产品季节因素、市场大环境因素、源头或产地等因素),供应商主动提出调价申请,可与甲方协商后适当做出相应调整,减少双方损失。

3、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成品出成率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产品出成率标准》中约定,任何一方对《产品出成率标准》有异议时,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4、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制造成本、包装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采购成本、税金、销售利润等)以及利润率的确定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产品报价单》中体现,如需调整,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

以附件的形式最终确定。

5、

第四条、订货与交货

1、在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应至少提前 天将《采购订货单》送达乙方,《采购订货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2、乙方订货联系人:;订货电子邮箱: ;订货传真:

3、甲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电子邮件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采购订货单》已送达乙方;甲方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甲方接到乙方传真信号并将文件传真完毕即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时,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发送《采购订货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采购订货单》以及《原辅材料验收标准》进行生产备货,并按《采购订货单》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送货;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停产或断货,影响甲方需求的应书面(或邮件)提前天通知甲方。

5、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如决定暂停或终止采购某种原辅材料,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避免乙方因原材料储备过多而遭受经济损失。

6、乙方送货人员进入库区后,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翻查物料、资料。

第五条、货物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组织仓储部门根据《采购订货单》列明的产品名称、数量进行清点接收,并由品控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乙方验收合格的产品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入库单》为准。乙方应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2、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来货不足、延迟交货、断供以及质量问题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

第六条、退货与召回

1、乙方所供产品甲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经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产品品质确存在缺陷,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清退相应批次产品,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相关损失;

2、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产品存在缺陷,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对于主动召回的不良产品甲方可酌情减免乙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有关甲方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视为甲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产品、配方、工艺、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对属于本合同一些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4、乙方保证只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露该信息。

5、乙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6、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两者以高限为准。

7、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两年内,乙方不得与其他麻辣香锅类似企业合作,生产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或帮助其他企业与甲方竞争,如乙方违反,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货款结算

1、甲方的付款方式为按付款,账期为 天,结算日为 日(结算期间:结算日起3天内付清全部货款);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需在每月3日至7日与甲方配送部、采购部完成上月账务核对工作并开好对账函(需配送部及

采购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每月8日至12日乙方将甲方开据的《入库单》及对账函交付甲方财务部,同时开具真实、有效的票据。(特别说明:《入库单》需具备甲方仓储主管、配送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2、以上业务事项遇节假日顺延相应天数;

3、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账及单据交付工作,则该笔应付账款顺延至次月结算;

4、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及账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货款,如乙方更换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在甲方付款日十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委托他人收款,需出具经乙方加盖公章的委托收款授权书。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或委托收款前的开户行及账号付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开户行地址:

乙方开户行名称:乙方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禁止贿赂

1、 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乙方人员索取财务的,乙方应立即如实告知甲方;

2、 乙方或乙方的关联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提供高档消费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等特定关系人行贿,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罚款,并终止采购合同,立即取消其

采购合同 篇3

学校实验用低值易耗品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在纪检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采购、管理和配送。

1.每学期末,各单位根据实验耗材需求及教务处下拨的实验费额度,填写《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形成招标采购计划,送交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报请纪检监察处同意后,组织招标采购。

2.经与中标商签订供货合同后,资产管理处根据合同条款,督促供货商按时供货,到货后办理验收手续。

3.低值易耗品验收合格后,办理项目审计手续,根据审计金额,经教务处领导签字,报请教务处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处报账付款,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4.根据各单位实验需要,经领取人办理出库手续后,一次或分次送货给各单位。

5.对于零星计划的采购,各学院、部门上报《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表》给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送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根据最近一次同类耗材的中标商及中标价格来确定厂商及价格,对于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耗材,根据市场价与供货商谈判定价。待供货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出库手续,报销单经教务处签字后,办理报账手续。

6.本流程由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88632062。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重庆明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重庆森百利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的茶园公租房6组团的木方模板供应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不含税)

二、交货地点、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质量、时间及收货

1、供货质量:乙方必须确保销售的木方、竹跳为全新原材料加工制作的成品,木方的质量、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送到工地的产品进行初检,未达到标准的材料退回。如因乙方供应的竹跳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相关则责任和经济。

2、供货时间: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将每次材料需求的数量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五天内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

3、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收货人,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单证为甲乙双方结算和付款的唯一凭证。除非甲方对指定收货人有书面变更通知,否则,非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或者签收提货单证(指乙方的发货单等交货凭证)的,乙方应予以拒绝,甲方亦有权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竹跳由乙方全部垫资,甲方在四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木方费用视甲方资金实际情况采取一部分付现金,一部分欠款,欠款部分视为乙方垫资,其利息为40元/m3/月。

五、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按欠款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货物,由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重庆明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森百利木材

加工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有关产品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

二、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内燃机和汽车行业国际技术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和技术协议须同时满足,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一年,如产品不合格,供方需承担所有的损失,并承担20%违约责任。

三、此价格含运费,包装,含17%增值税(发货后一周内请将发票寄出,发票上单位请严格按照此合同)

四、包装:

包装:所有产品必须外包装完整,并保证足够的牢固,适合于运输。

五、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六、结算方式:

七、合同纠纷解决: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给买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文件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规定。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一体机),共计_____台(配置详见附件;电脑设备配置单),单价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通过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品质问题,甲方可前往联想维修站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已方仅出售电脑,不做售后维护,请甲方再次确认。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缘故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软件或系统故障也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

三、货款结算。

1、 协议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2、若货已发出,甲方不得退货、批量更换等。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地方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品质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现实费用。

2、已方仅出售电脑给甲方,但不包括安装、测机及售后维护,请甲方再次确认。

六、交易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6236 6818 9000 0146 87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日

采购合同 篇9

关于下发《伊利集团低值易耗品采购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事业部、分(子)公司、总部各部(室、中心):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发挥规模采购效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此办法。请遵照执行。

主题词:易耗品 采购 办法 通知

伊利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 xx年xx月xx日印发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发挥规模采购效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各事业部(包括受集团委托管理的集团分子公司)、集团其他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集团其他分子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小或使用年限较短的物资,包括生产辅助工器具、包装容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本着“年度整合定价、日常分散订购”的原则开展,由各整合定价单位牵头组织低值易耗品的年度定价工作,年度内整合定价单位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日常需求实施订购。

第五条 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定价权限:

(一)集团供应保障部负责整合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各事业部(包括受集团委托管理的集团分子公司)、集团其他分子公

司的驻呼办公单位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定价工作。

(二)各事业部管理的外埠分子公司(含销售区域)由事业部依据本办法在“资源整合”原则下,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分级授权定价管理并建立相关办法予以规范。

(三)集团其他外埠分子公司自行组织整合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定价工作。

(四)集团供应保障部可以根据外埠分子公司的区域分布及需求特点等情况确定牵头单位进行区域整合定价。采购金额较小的外埠分子公司可以自主参与同区域规模较大单位实施的整合定价,或沿用其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第六条 集团供应保障部对各单位通用型品牌类低值易耗品建立价格参考通路,定期进行价格信息的维护更新,保证各整合定价单位价格信息参考的时效性。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在组织实施定价前应调查低值易耗品的市场行情,充分利用价格参考通路了解各单位的价格信息,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定价工作,有效控制同种物资采购价格在不同单位的偏离差异。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调研,建立低值易耗品数据库,并确定其品项、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以年度为周期组织所辖范

围内低值易耗品的定价工作,确定供应商及供货价格,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后下发至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予以执行。

集团供应保障部于每年xx月xx日前牵头组织集团公司总部、生活服务公司及各驻呼事业部对呼市地区低值易耗品实施定价,签订采购合同后下发至各驻呼办公单位予以执行。

第十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对采购合同内的物资,各单位依据合同直接下达订单实施采购,如有成本更低的采购渠道,报相应所属整合定价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对采购合同外的物资,各单位须重新邀请同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实施比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完毕后方可予以采购,且整合定价单位应留存相关比价记录备查。集团公司总部需求的合同外物资,由集团供应保障部统一实施比价并经审批后方可予以采购。

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建立样品图片档案,图片档案中详细描述产品编码、图案、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等信息,发放至所辖范围内各单位或部门作为日常供货的验收标准。

对于适宜封存且须以实物样品鉴定质量异议的常用低值易耗品,整合定价单位应对其样品进行封存,集团供应保障部确定的中选供应商样品委托液态奶事业部代管,封存样品应采用借用形式,整合定价单位应妥善保存,合同期满后样品归还相应供应商。

第十二条 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与图片及其封存样品保持一致,或符合使用部门的质量标准或使用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如使用部门认为可以或必须使用的,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进行让步接收,并按不高于合同单价×50%进行结算。

合同外比价采购的非合同物资,对于重复性采购的单位应封存样品作为后续供货的质量验收标准。到货不符合要求,但使用部门认为可以或必须使用的,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进行让步接收,并按照不高于比价确认价格×50%进行结算。

各整合定价单位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在本办法规定折价原则下明确让步接收的折价标准或范围,以规避违约责任追究的法律风险。

第十三条 年度采购合同内的物资各单位在供货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异议的,已封存样品的物资优先根据封样实物进行质量验证,确属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整合定价单位,由整合定价单位与供应商进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属集团供应保障部定价的低值易耗品,各单位在质量问题确认3个工作日内反馈集团供应保障部,由集团供应保障部与供应商进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实施月度集中采购制管理,各单位应提高低值易耗品订单的计划性,每月至多分两次集中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一单位集中采购以外的特殊紧急订单不得多于2次/月。

采购合同 篇10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立长期的货物供应关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特签订本采购合同,以该采购合同为总合同固定采购形式和流程,具体的采购内容以采购订单为准。

一、采购标的

(一)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范围。

(二)乙方的货物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该货物有相应的样品的,乙方的货物质量应当同时符合样品的质量;如样品的质量与质量要求有冲突的,以样品的质量为准。

(三)乙方货物的包装根据以下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须保证出售给甲方的货物不存在权属争议,乙方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同时该货物的使用不会侵犯任意第三人的权利。

二、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一)乙方须根据市场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报价,在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最终价格并制定报价单。如乙方的报价不真实或严重高于市场价格,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求乙方退回部分货款,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补偿经济损失。

(二)乙方向甲方供货需遵循最优惠原则。即当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更低价格或更优惠的供货条件时,该价格或该优惠条件将自动适用于甲方。如乙方未遵循最优惠原则,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进行充分的补偿。

(三)当其中一方认为价格需要调整时,须提出正当合理的理由,另一方认为可以接受的,在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对价格作出调整。

三、采购订单的发出、确认和撤销

(一)采购订单经由甲乙双方业务负责人签字后方才生效,生效的采购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的采购订单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必须在采购订单到达乙方的当日签字确认订单并回传给甲方。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甲方的,视为该订单已经签字确认并生效。

(二)在收到乙方确认签字的2日内,如乙方的货物还未发出,甲方仍有权以书面形式撤销或变更该订单。

四、货物的运输

(一)根据报价单及采购订单的内容具体确定由本合同的哪一方负责货物运输事宜。

(二)当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且卸入仓库后,货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风险和意外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五、货物的验收

(一)甲方在货物到货后两天内完成验货入库,以甲方质管部的“进料检验标准”为验收标准,并必须符合采购订单、质量要求和样品质量,验收无异后方才入库。如果发现存在与要求不符的情况,根据第七条的列举的相应情形处理,处理完毕后方才入库。

(二)对于货物的质量,乙方须提供一个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间,在该质量保证期间发生的任何质量瑕疵乙方都必须作出合理的补救措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由于该质量瑕疵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对甲方补偿;如由于该质量瑕疵导致任何纠纷,乙方必须妥善解决。

六、货款的结算

(一)甲方付款的方式为月结,即每月底之前结清上个月整月发生的货款。以双方整理核对后的单据为计算依据,如乙方货物存在瑕疵需要扣款的,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二)每月的1日至2日甲乙双方都应收集整理单据,编制汇总表,在每月5日之前(包括5日)完成单据和数据的核对,双方对账完成并无异议后再交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

(三)乙方须在每月15日根据甲方应结算的金额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由甲方财务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把货款打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以甲方完成付款程序的时间作为付款日期。如乙方在该月15日没提供发票,则本次货款将顺延至下个月一起结算。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作出以下行为:1.明确拒绝订单;2.在合理期限内未着手执行订单的都视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选择作出如下决定:1.向乙方发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催告,并要求乙方按照订单内容执行且依照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2.中止本采购合同,向第三方购买货物,直至乙方表明继续履行该合同且就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按照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拒绝履行金,该合同才恢复效力;3.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到货的,应当按照迟延部分的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在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至多可在提早三天到货,如提早到货的时间超过三天的,甲方视情况协助乙方办理仓储事宜或接收乙方货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货物种类、型号、规格与订单不符的,乙方须重新按照订单要求发货;

乙方的货物质量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货、换货、修理、折价等方式处理该批货物;

乙方的货物数量少于订单要求的,乙方应当补齐数量;货物数量多于订单要求的,对于多出的部分甲方视情况可选择退回或折价接收。

乙方的货物存在权利瑕疵的,乙方须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事项。

处理上述情形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五)乙方未履行开具发票、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说明书等与货物有关的

材料或配件,未妥善履行其从属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救并在合理的可预见范围内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免除该方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但履行合同存在困难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否则由未尽通知和减损义务产生的额外损失仍须由这一方全部承担。

(七)如乙方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拒绝履行金、甲方为乙方垫付的费用等款项,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书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如其中一方认为仍须添加补充协议或附录的,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添加在附件之中。经双方确认生效后的附件与本合同的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主合同及其附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才生效。

(四)如出现以下情形,本合同将提前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解除协议》,本合同将提前解除。

2.如遇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该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并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后立即解除合同。

(2)乙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和从属义务存在瑕疵,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尽其义务妥善采取救济措施或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后立即解除合同。

(3)乙方失去生产该类产品的资质、主体资格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该类情形发生后合同即自动解除。

(五)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以续签采购合同。

(六)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但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仍继续享有或承担。

本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不及于第九条,即本合同解除后仍须按照第九条清理双方仍然存在的权利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一)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分歧,应首先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诉讼应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

(三)在合同效力未终止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发生分歧或诉讼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乙双方须继续执行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采购合同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厂家、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时间:

1.以上表块石、碎石单价:包括块石、碎石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表块石、碎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质量要求:(以需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块石、碎石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标准,不得有风化石,无泥块,无水锈。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2.供货日期:xx年8月5日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块石、碎石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块石、碎石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块石、碎石其它性能必须通过需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以需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3.交货时供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 贰 份,需方签认盖章后,供方留 壹 份,交需方 壹 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需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供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供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需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壹 天向供方报碎石或块石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供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供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需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供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需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 如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供方应通知需方,并与需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块石、碎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2.块石、碎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块石、碎石供应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供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尽量约定为我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创业,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1合作期限

1.1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含试合作期限在内),合作期限满前一个月双方合作良好,可共同续签合作协议。

1.2创业艰辛,双方必须遵循合同期限(按合作期限合作);若任一方不能坚持或不愿意继续合作并未履行合作期,需补偿另一方开张前开支的一切费用(即:开张前的一切费用均有双方各出一半);若合作期限满前一个月不想继续合作,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作协议;由于门面是甲方之前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转让费:5万元),若期满后双方不再合作将门面转让,转让费必须保证给予5万元给甲方,多余的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3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以合伙开设米粉店为合作内容。

3甲乙方合作方式甲方为本合作提供场地

乙方为本合作提供制作米粉技术及管理;所有门面装修费、门面租金、器具购买费用、水电费及员工工资等一切开支费用均由甲乙两方共同分担一半。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开支所需费用。一切费用必须事先双方商量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开支并做好开支登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合作股权分配

4.1合作期限内,拟初期股权分配为甲方占比____%,乙方占比____%,如后期发展顺利(如扩大店面、连锁经营等情况),本着让利给新合作伙伴、共同做大事业的原则,甲乙双方股权要进行重分配,届时需重新协商。

4.2以每月计算盈利分成后金额为准。

4.3盈利计算公式:每月收入金额-材料费-店面租金-水电税等费用-其他必需费用。

4.4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门面,只能享受盈利分红,不得享受工资待遇。5保密

双方合作期间,在餐饮制作上的技术及创意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协议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作假、贪污营业费等行为),另一方可立刻解除本协议,并视情况保留或追究对方的`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13

甲方:xxx

乙方:xxx

xx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xx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xx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06)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xx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xx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xx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xx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06)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用于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PP—R管材、管件等材料)。

2、供货地点:

3、供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

二、合同价款(详见附表)

1、以上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及交货前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运输、卸车)。

2、本合同PP—R管材、管件单价,厂家、质量详见材料采购清单。

三、材料款支付

付款采用按月按实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将货物按实按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现场初步检验数量及型号与甲方供货书面通知单或合同相符合后,至当月底按实结算。

2、到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如进非国标材料进场,造成工地停工待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

四、质量、技术标准

1、材料质量须达到现有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所供物资须为:

(1)PP—R材料:(国标)

3、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所供材料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本材料质保期为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合同期限

甲方所购材料在生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应将事故原因尽快通知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尽快传真或邮寄甲方,尽最大努力及争取一切措施力争尽快履行合同。

六、交付、检验和验收

1、所供材料的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材料;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所供材料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三份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加盖鲜章)及生产厂家的整套资质加盖鲜章,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验收完成后出具一份货物验收单,该单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每批次产品都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或者保存样品待检测。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若工程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没有设立相关的检测项目,则向工程所在地的上一级城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3、对所供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材料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乙方所供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在合同特殊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负责处理问题,乙方必须3天内更换该批不合格的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合格的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b、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所供材料,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的责任

因相应所购材料安装工程与小区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对供货期限、违约等均须作出特别安排。在此基础上,双方约定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a、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七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损失(包括货物差价、运输费用、建设承包方的窝工损失、设备闲置及其他赔偿要求);

b、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c、乙方提前交货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d、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收货后,有权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和对质量担保书的信任立即将相应材料应用于施工。但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已使用的材料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另行采购相应物资、安装、拆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相当于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批次所供材料(PP—R管材、管件)价款的300%的赔偿金。

(3)不可抗力

a、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禁止性法律规定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可延长,延长的期限应不超过7日,延长期内甲方有权另行购买,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包括施工费用在内的所有损失。由于乙方违约或疏忽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按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

b、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尽快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不可抗力的时间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

十、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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