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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2.02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18篇。

为了促进工作进展顺利,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我们需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为明确完成特定任务所需的具体方案和步骤。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的推荐,请参考以下建议。请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大家一同分享知识!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在现代社会,时间被看作是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每一天,每一刻,都给予了我们无限的机会去实现梦想、完成目标。然而,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迷失在琐碎的事务中,难以集中精力去追求更大的目标。因此,在管理时间和提升效率方面,制定一个百日行动工作计划将会是一个非常实用的解决方案。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是一种时间管理方法,旨在帮助个人或团队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一系列目标和任务。它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如个人成长、职业发展、项目管理等。本文将以职业发展为例,详细说明如何制定一个成功的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首先,制定目标是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的核心。在确定目标时,应该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挑战性。一个好的目标应该是具体、可量化和有明确期限的。例如,你可以设定一个目标是在未来100天内,提升自己的技能,获得一项专业证书。这个目标具体、可量化,而且通过确定时间范围,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压力和动力。

接下来,根据目标,分解任务。将整个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小任务,以确保进展的可视化和可控性。对于获得专业证书的目标,你可以将任务分解为每周完成一定的学习量,每月完成一定的实践和测试。这样一来,你可以更好地跟踪自己的进展,并及时调整计划。

第三,制定优先级。在实施任务之前,你应该明确每个任务的优先级。优先级的确定可以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重要程度和你个人的资源投入来决定。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被紧急的事务所困扰,而忽视了更重要的长期目标。通过合理地分配优先级,你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和资源,确保重要的任务得到合理安排。

第四,制定计划。将要完成的任务细化为日程和时间表。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的关键是将每一天分割成具体的时间块,并为每个时间块安排合适的任务和活动。此外,你还可以为每个任务设定截止日期,以确保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第五,追踪和评估。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你应该时刻追踪自己的进展。使用工具、应用程序或纸质记录表,记录每天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自己的进展进行评估和总结。这样,你可以不断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最后,养成良好的习惯。百日行动工作计划不仅仅是一个短期的工作方法,更是一个培养时间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过程。通过坚持执行计划,你可以逐渐培养出自律、专注和坚持的良好习惯,使其成为你持续成功的基石。

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计划时,也需要考虑到适度的弹性和应变能力。生活中总是会出现各种意外和突发情况,而严格遵循计划往往会导致过分的压力和困惑。因此,在计划制定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管理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合理设定目标、分解任务、制定优先级、制定计划、追踪和评估,以及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你制定一个成功的百日行动工作计划,并在未来的百日中取得巨大的进步和成就。祝你好运!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择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五乱”,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校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五创成果,遏制“五乱”反弹回潮,围绕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文化校园品味,切实规范师生行为习惯,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为师生创造一个环境美、秩序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行政值周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

三、整治类容及措施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做到校园及周边无白色垃圾;污水不随意排放;校园室内外无卫生死角;花草规整修剪,扩大绿化面积;垃圾有序放入封闭垃圾箱、垃圾池;认真做好除“四害”工作。

(二)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一是教室卫生专项整治,教室无乱写、乱涂、乱贴现象,各类设施规范美观;二是加强学生宿舍卫生专项整治,宿舍卫生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洁白干净;三是办公室和各类功能室卫生专项整治,办公室、功能室做到天天打扫,摆放规整,按规定处理相应废弃物。

(三)加强厕所卫生专项整治。

厕所标示明显,无异味、无尿垢,天花板、墙壁、门窗无蜘蛛网、无灰尘,做到定时清扫、冲洗,每周至少一次药物消毒。

(四)加强食堂和小卖部卫生整治工作。

食堂天天打扫,做到屋顶无蜘蛛网,地板、灶台、厨具洁净,达到卫生标准。

(五)加强车辆停放政治工作。

校外车辆一律不得在校内停放,校内车辆停入泊车位,保证过道畅通,不得占道停放。

(六)强化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意识。

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标语、板报等多方面、多时段、多角度地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意义和要求,教育师生遵守纪律,爱护环境,破除陈规陋习。

四、工作安排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部署,彻底排查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动员。团支部组织所有团员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初步消除校园及周边白色垃圾。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28日)。紧紧围绕构筑学校卫生工程,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各种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解决问题,为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3、总结阶段(20xx年3月中旬)。认真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4、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3月下旬)。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自身职责和制定的工作方案,巩固集中治理成果,深化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校园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校园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六、责任分解

地点

责任人

责任领导

备注

校园周边

当周值周教师

当周行政值周

教室、寝室、公区

各班主任

当周行政值周

办公室

当周值周教师、各办公室负责人

当周行政值周

功能室

当周值周教师、各功能室负责人

当周行政值周

学生食堂

当周值周教师

当周行政值周、分管食堂领导

其他

当周值周教师

当周行政值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百日行动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3

为推动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县教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改全县教体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三、重点任务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报纸、校园广播等阵地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发动广大师生踊跃参与,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利用班会、晨会、主题活动等形式继续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防溺水、饮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安全、防性侵、防电信诈骗和防踩踏等方面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线。紧盯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不安全因素,集中力量研究对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一切努力防止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治理。各校要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结合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认真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小学校、小幼儿园消防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及时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严禁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对教室、宿舍、图书馆、礼堂、食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继续推动学校开展电瓶车充电(停放)区域规划、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风险;联合辖区消防救援部门继续围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用灭火器、会用消火栓”等内容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动校园智慧安全用电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有效预警电气火灾险情,努力实现学校火灾防控动态化、精准化。二是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治理。各校要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使用、存放和销毁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日常教学活动中,凡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学校必须指定负责老师现场指导,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治理。各校加强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要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校车管理部门或专用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管理和车况定期检查工作制度,严格车辆行程动态监管,依法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以及农用车、面包车等改装“黑校车”。四是开展饮食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护校行动”,严格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园内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设施设备的完善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校内食品小卖部等逐一进行检查。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的违规餐饮单位实行严管重罚。五是开展校园建筑、食堂燃气安全排查。协调住建、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系,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学校建筑项目和食堂燃气的安全管理检查,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逐项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各项安全管理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部位和在建项目要坚决关停,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破坏社会的稳定。

3、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清查校园周边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清理“黑车”、流动摊贩、无证零食等非法经营,查处销售“三无”产品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出租屋、培训场所的整治力度,全面整顿学校附近歌舞酒吧、游戏娱乐、洗浴按摩等容易滋生“黄赌毒”的场所,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学校要配合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等重点人员行为监管,积极发挥校园安防“四个百分之百”和“四个一”工程效能,看好门、管好人,对靠近校园周边的重点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防发生冲击校园侵害师生的极端事件。

4、强化学校安全稳定,确保教体系统平稳有序。各校要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维护校园安全和应急应对处置工作,聚焦本校的维稳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把握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务求圆满的原则,加大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人员岗位责任,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打非治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三个必须”职责,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2、加强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各校要把“百日行动”同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校园安全专项整顿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紧盯校园安全工作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出现、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治本之策,拿出切实管用措施,攻坚克难,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11月24日、12月23日前,各校要报送当月行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1月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4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7日在全县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任务分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高层建筑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7月25日前上报安排部署情况,每两周上报《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联系电话:)。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5

XXXXX运输公司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总结

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X交[2018]XXX号)文件要求以及局领导指示精神,我公司自2018年5月18日起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公司领导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以X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确保扎实有效的开展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我公司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营运车辆和出租屋进行排查,累计检查客运车辆XX台次、货运车辆XX台次,检查出租屋XX户次,查出安全隐患X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建立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台账”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车管科工作人员多次到车站、车辆停车点对公司营运客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车辆营运手续及人员证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及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工作情况等。X书记也多次到车站配合交警队源头化领导对公司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安技科办公室联合对出租屋进行了多次检查,主要检查了灭火器及用电线路,共查出隐患X处,整改X处。

二、加强违章处理

我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对动态监控中心及交警队源头化监控到的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一是要求违章行为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二是进行警示教育。

三、加强信息报送

安技科切实按照局领导及文件要求,每天及时向主管局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每周及时上报周报表。

四、加强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月期间,6月13日下午我公司和XX、XX、XX联合邀请交警队、公交处领导在XX站院内进行了消防演练,各个公司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参加了这次演练,通过这次演练,公司从业人员提高了安全意识,掌握了灭火器的维护使用知识,具备了扑灭初期火灾能力。

总之安通过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公司所有的出租屋没有例外情况全部配备了有效灭火器;在营的所有客车也都配备了安全锤、安全带和有效的灭火器。

但在看的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现象;二是车辆档案台账还有待完善。下一步还要在加强管理,提高责任心方面下功夫。

2018年8月27日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6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严格执法,全面彻查整改隐患。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建立检查台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对重大隐患提请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

对依法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

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顶格处罚。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7

各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办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XX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府厅明20XX73号文件和《XX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府办字20XX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办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一》,依法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治理着力减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办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

合制售假证的;

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1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查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国籍证书过期,超过一年不接受或未接受现场监督、安全检查和未按规定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

2、道路运输。配合有关部门查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配合有关部门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危化和烟花爆竹。查辖区内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梳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存在反应釜、储罐、储槽等设施企业非法生产不明化学品的;擅自将厂房仓库租赁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或不明物质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批发企业未使用流向系统进行管理的;零售点店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

5、消防。持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整治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査擅自营业;单位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修、装饰;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

6、城市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未建立健全

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査、监检测等制度;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行为;市政公用行业领域违章作业引发中毒室息事故。

7、危险废物。配合有关部门查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gz85.cOM

8、特种设备。配合有关部门查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根据我办实际,制定了XX街街道“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査,明确本辖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査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社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各社区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至街办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打非治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举措。各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街办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地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感、航拍、电子监控设备、电力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社区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町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社区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社区于2021年11月15日前,要细化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街道将把“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重要内容。迎接明年1月下旬区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回头看”检查。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8

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实走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落到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镇各村(居)、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4、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建设的;

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吊装、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0、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证或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从事相关工作;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未经验收合格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3、危险化学品。无证、超期、超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4、非煤矿山。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三同时”,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和使用及超层越界开采。

5、烟花爆竹。未经许可、超过许可范围销售烟花爆竹或许可证到期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超量储存或储存有不合格产品,储存仓库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堆垛不符合安全间距等情况;批发企业向不具备零售经营许可单位或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已关闭取缔零售点“关而不停”或转入地下经营的;未达到《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或在禁燃区域内经营的。

6、消防。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商住混合体建筑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损坏、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和其他违反《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有人员住宿的合用场所、“九小”场所、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改造项目设置不符合城市管理等要求的防盗窗(网);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物流仓储企业和洁净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厂房仓库混合设置、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密室逃脱场所疏散条件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电气、燃气用具使用及其线路管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在建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未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工贸。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

8、城市运行。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行为;个人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将原有建筑物擅自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

9、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对本辖区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纳入重点打击内容。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全安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要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安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企业“三项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三级教育”见实效;要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集中行动;要针对第四季度气候和安全生产特点,严格按科学规律组织生产、建设、经营和运输,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订单、“多拉快跑”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发生。

(二)属地层面。及时制定本村(居)“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要压实工作责任,经常性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要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每月28日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镇安委办要立足部门职责,全力履职尽责。强化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百日行动”具体责任分工按照《X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各分管领导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重点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贯彻,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要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要创新工作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紧盯重点,坚持严格执法。各村(居)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在生产、经营、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注重结合,着眼长效常治。各村(居)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要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于2022年年1月下旬组织开展“回头看”。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9

(一)农业机械领域。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及通往农田主要路段,严查严处农用车载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

继续抓好农机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等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决防止农业机械“带病作业”;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渔业生产领域。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开展渔业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和用电安全宣传,督促养殖户按照用电安全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排除隐患;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农资领域。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重点检查农资存储场所是否具备安全存储条件,储存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存储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或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农村沼气工程领域。重点检查沼气工程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关键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养、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等;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五)设施大棚、农用储存地窖领域。重点加强对设施大棚、地窖等有限空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是否健全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是否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

是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

是否强化和规范有限空间应急救援;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畜禽屠宰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领域。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情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隐患自查频次,加强对涉氨制冷装置、除尘系统的日常检查,抓好自查问题隐患整改;

检查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督促企业在重点场所(岗位)、重点班组、重点时段落实“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

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0

X交运〔2018〕XX号

XXXXX运输公司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公司各科室:

近期以来,许昌先后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5月17日XX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会、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X交〔2018〕XXX号)要求以及局领导指示精神,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底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请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坚持严字当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坚持目标导向。以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落实事项

各科室要依据各自职责对照局文件对企业层面检查内容重点加以落实,五方面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报告,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措施

(一)车管科负责检查营运车辆和驾驶人。检查内容包括:车辆营运手续及人员证件是否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俱备且有效;车辆动态监控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车辆违章是否及时处理;车辆是否按时足额投保;车辆、驾驶员档案及各类台账是否齐全完善,是否及时更新。

车管科要按分管领导要求的频率进行检查。

(二)办公室负责检查办公场所及出租屋。重点检查出租屋及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是否具备且有效,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办公室每月至少对出租屋检查一次,没有灭火器的出租屋及时督促雇主购置。

(三)安技科负责完善文字材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拟定安全文件;搜集汇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照片并及时上报;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总结。配合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隐患整改,并对隐患登记造册并适时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成立安全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技科科长XXX同志兼任。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有关科室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实行“三单”(即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清单、追究问责清单)管理,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 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公司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汇报会,各科室负责人汇报本周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的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

(五)加强调度,保障畅通信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公司大排差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时前安技科向局安监群上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每周四下午4时前安技科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向局安监股报送本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汇总情况。公司安技科要于5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局办字〔20XX〕31号)和《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建设“美丽莲乡。幸福XX”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范围内容

1、种养业安全整治。重点排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种养殖基地、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示范点及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检查农业设施库棚、设施农业、畜禽棚舍、临时库房、办公服务场所是否有临时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现象;大棚设施、菇房是否配备必要灭火器材,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注意用电和高温灭菌时的火灾隐患,防止发生触电、缺氧窒息和中毒事故;是否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在种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是否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在禁止焚烧秸秆方面,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农药等涉农危化品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农药经营主体是否落实《江西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安全防护要求,是否按照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农药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合理用药。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系统内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强化农药行业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农药经营者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经营者规范经营和使用者科学用药水平。

3、沼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户型沼气安全使用情况,排查沼气池进、出料口盖板,压力仪表、输配管道、警示标志、防护围栏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规范;对尚未拆除或填埋的废弃沼气,督促属地乡镇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

4、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投入品经销使用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对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以及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农产品直采直供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工作。

5、农机安全整治。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加强与交警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抓好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在机具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等环节抓好入口关、质量关、教育管理关。

6、畜禽屠宰安全整治。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严防整改未到位企业带病生产,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7、消防安全整治。落实局属出租(代管)资产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办公室场所的水电、门窗开展集中检查,注重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调配,加强电器开关等保护装置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用电高峰时期火灾事故隐患,机关单位所属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防盗保安和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全面检查办公楼、租房及疏散逃生通道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实验室的股(室)、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管控,进行必要的封存;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行动主题。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为主题。

———“查风险”:各乡(镇),局(中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辨识种养业安全整治、农药等涉农危化品安全整治、沼气工程安全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机安全整治、畜禽屠宰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等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控到位;

———“除隐患”:全面排查本部门及功能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按照“隐患不整治就是事故”的要求,及时整治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防事故”:采取强力措施,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防范事故发生;

———“保平安”:确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节日,为XX县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集中整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1、严格监管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狠抓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安全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打非治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举措。各乡镇、各站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各乡(镇)、局(中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各乡(镇)、局(中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2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是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8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10月9日起至12月20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填写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三是集中督导检查阶段(12月21日起至xx年1月20日)。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届时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局领导将带队到分管的领域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四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xx年1月21日至春节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要针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3

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定经济开发区综治办【2018】11号文件要求,公司决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红振

副组长:李献伟、张重建

成员:和占乐、党金辉、李永亚、江 南、胡亚文、刘浩东、李业国傅昔高、金成坤、杨再松、崔健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王红振:*** 生产经理李献伟:*** 项目安全员张重建:***

三、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体系是否建立;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3)机械设备、施工设施、生产工艺操作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规范;(4)“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职业卫生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到位;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是否按规定落实;

(8)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设施检测是否按规定落实。(9)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塔吊、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1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履行审核验收手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2)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等作业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

(13)汛期安全生产措施部署落实是否到位。

四、行动内容:

1、部署:项目部组织各施工班组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动员行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2、自查自纠:各班组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彻底整治。每月20日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报项目部。

3、公司检查:公司将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除了查现场隐患,还要查危险源辨识、评价、监控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安全投入、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五尧新村项目A区项目部 2018年7月2日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4

县城市管理局关于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为了切实保证我局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x年我局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要以 “打造三宜一中心、建设幸福新桔都”为总体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x月xx日,我局将开展为期x个月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净化社会空气,保持社会x久安,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活动中,我局的主要工作是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重点抓好容易出现社会治安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人力蹬士、市政环卫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垃圾处理场以及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顿等重要环节的综合整治工作,以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x月x日至x月xx日)

组织召开局系统百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局“五民一促”帮扶小组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所挂点的农村,积极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2、调查摸底阶段:( x月xx日至x月xx日)

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是加强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我局负责实施的垃圾处理场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维修等市政工程进行安全和治安隐患的全面排查,确保施工安全。二是加强工作过程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尤其在对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和占道为市等开展重点整治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尤其是市容保洁人员、市政维修人员作业安全的排查。对排查到的安全和治安隐患逐一梳理,及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集中整治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

针对排查摸底阶段所排查出的各种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及时把涉及城管系统的各类社会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加强行业日常管理。以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在违章搭建、渣土乱倒、无证设摊等切实关系群众生活的执法难题上有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保障社会环境安定有序。要加强市政环卫设施的日常巡查,涉及公共厕所、下水道、窨井盖、道路开挖及维修施工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修,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要通知值班人员做好现场警示设置,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总巩固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

对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回头看”,查死角,补缺漏,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我局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胡建波书记为组长、陈晓东、彭辉明、季火盛、聂建勇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管局夏季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聂建勇任办公室主任,挂靠在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下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下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本着突出重点、分工协作、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和优势,加强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圆满完成此项整治工作。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区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别是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0、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1、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虽不在一座建筑物内但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6、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动火、有限空间、登高、临边等高危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7、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8、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

0、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测不合格的;

1、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的;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轻型货车等车辆超载、超速、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非法载人的;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的;违法违规运输危险物品的;拼装改装车辆、无运输资质营运的;船舶在码头非法作业、超装超配、无证或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模板支撑、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三口”“五临边”防范不到位的;特种专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的;钢结厂房、混凝土浇筑、管沟开挖、高陡边坡等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未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的;转包或非法分包、挂靠、肢解分包工程的。

3、危险化学品。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的。

4、矿山。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和生产及超层越界开采的;地下矿山擅自开采保安矿柱、中段设置与设计严重不符、仍在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提升等重要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等,露天矿山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边坡超陡、平台宽度不足等,尾矿库违规取砂、放矿、筑坝以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等;尾矿库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的;未按规定落实地下矿山采掘施工队伍“九统一”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等;未按规定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

5、消防。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剧本杀”吧(实体店)、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存在突出风险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的;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

6、工贸。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粉尘场所、涉氨制冷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的;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未按照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

7、城市运行。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监测检测等制度的;野蛮开挖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市政公用行业管网清疏违章作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的;燃气使用经营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入户安检、培训的;未组织送气员开展安全培训的;为不合格钢瓶充气的;用槽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

8、燃气使用安全。液化石油瓶装送气点和配送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非法倒罐门店,遏制液化石油气瓶装送气点和配送点事故多发态势。

9、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储存的;未落实危险废物登记申报制度,不如实申报或将危险废物瞒报为原料、中间产品的。

0、特种设备。无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未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检验气瓶和检验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使用“三无”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未对特种设备安装施工进行监管的。

1、旅游。A级景区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游览项目安全性能不达标擅自开放运行的;景区观光栈道与电力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隐患的;景区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完善的;景区景点存在重大水灾隐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台风等威胁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接待场所,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包车不按包车合同规定,私自改变时间、起讫地点和线路运行的行为,驾驶员私自与旅行社签订趟次旅游合同或招揽合同以外旅客的;高危旅游项目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

2、能源。破坏油气管道设施、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盗窃油气的;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的,在检维修时未落实作业票制的。

3、农业农村。农村化粪池、储肥池、沼气池、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厕所、窖池(坑)、密闭水池、自挖水井、孔桩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通风、检测、监护”规定进行作业;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且烟道未通向室外的;农村自建房选址位于自然灾害隐患点,层数、层高不符合规定,施工过程存在违法违规的;烧荒烧草、焚烧秸杆、违规野外用火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要求和“强一线、保安全”行动,强化“反三违”集中行动,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要对照“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四季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百日行动”责任措施,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警示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实行联合惩戒、约谈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区各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报送1例“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至区安委办。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广泛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难点,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施策发力;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力。“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道)每月至少报送1例典型案例至区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安委会已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将于2022年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回头看”。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突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百日行动”范围、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紧盯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按照上限处罚;对违法行为虽未造成事故但具有发生伤亡事故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应严防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治本之策。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强化资料报送。各镇(街道)、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要在2021年11月5日前,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6

我镇百日安全行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特点,认真工作,狠抓落实,把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成效显著。

1、着力宣传工作,教育成效显著。我镇为营造浓厚的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各单位广泛参与,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并于6月13日利用安全宣传月时机在醒民街道集中开展了“醒民镇20xx年安全宣传月集中宣传服务咨询活动”。

在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10余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4幅,横幅宣传布标5幅,各村(居)居书写石灰标语70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切实提高了全镇人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水平。

2、强化检查力度,隐患治理明显。我镇以分管领导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参加,组成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检查工作组,从检查各村(居)、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运行情况入手,切实发动群众、职工、部门集中开展了四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共计发出整改意见书48份,已落实整改43份,整改落实率达90%,其中挂牌督办4条。通过集中检查,加强了管理力度,责成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大了安全投入,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人员切实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防治了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于xxx年4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镇人民政府政府文件形式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两个文件转发到各村(居)、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业主,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了打击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加强跟踪监管,开展好各项专项安全整治。镇政府在作好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安全分管领导亲自牵头,联合镇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县海事、航务、交通、交警、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渡口码头、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食品卫生、校园安全、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共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取得了预期工作效果。

4、依照部署、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工作。

百日行动以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镇突出开展好“压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水上渡口码头安全、第10个“安全生产月”、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等专项工作,先后成立了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

1)狠抓“压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各村(居)交通协管员的作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村寨”创建活动,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部门协作和交通安全知识宣教工作。召开了农机驾驶人培训会、客运车驾驶员培训会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会,制定了专门的“压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客运车源头管理,强化路检路查力度,进行不定期巡查,目前已查处违章驾驶34起,纠正违章处罚1000多元。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强化驾驶人、车辆的资质审查。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加大监控力度,有力地保障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到目前为止,全镇未发生任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采取系列措施强化水上渡口码头安全监管。水上渡口码头安全工作一直是我镇安全工作重点,为彻底抓好水上渡口码头安全监管,我镇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加强了渡口码头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二是细化责任,将自用船舶专门明确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日常监管,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三是联合交通、海事、

航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对不符合运载作业的瓢儿滩、塘房渡口实施停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千江寺渡口责令限载渡运,对已依法取缔的桥儿沟渡口加强监管,严防偷渡现象发生,五是向县交通运输局报请更换已渗漏严重的三个渡口渡船。通过系列工作,保障了我镇水上渡口码头运输安全,到目前未发生任何水上安全事故。

3)多举措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县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先进技术,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产前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坚持每月对镇属两间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两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为吸取民化6.12事故教训,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停产停业整顿,成立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我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正有序进行。

4)狠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每月到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安全两次以上,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保障烟花爆竹。一是严格监控烟花销售点的储存量;二是督促烟花经营点完善相关资料和管理制度;三是对安全措施不达标的烟花销售点一律实行关门整顿;四是定期巡查,及时整改隐患。我镇目前有烟花爆竹零售点9家,到目前未发生任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在开展好上述几项重点专项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山塘水库、校园、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保障了在上述行业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取得实效。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7

为切实强化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及个人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工作质量,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依法行政、素质高超、士气高昂”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xx

二、监察内容和重点

1.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市烟花爆竹监察队联组人员负责工作督查、业务指导、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监察对象是安监站全体人员,以及建筑、交通、消防、校车校园、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相关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复工审批、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查处等。)。

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部门作风建设规定,比如安监部门“八不准”、安全监管执法“二十条禁令”,遵守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其他影响安全生产效能行为和问题。

三、监察形式和实施程序

1.联合监察:监察员由街道党政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上级联组领导组成,一起参加督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抽查形式。其中安监站人员每月一次,结合街道网格化考核。

2.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和“一厂双查”检查方式,在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既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又查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让事实证明监管人员对行业安全监管是否真正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真服务”。

3.比执法办案:立案数量质量,案件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落实,办案时效和处罚落实。

4.专项监察、举报(投诉)监察、倒查问责有效结合。

实施程序根据市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街道廉政作风建设要求实施。监察情况存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抄送市安委办。

四、监察措施及效用

1.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对于查实的违反效能监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扣发福利待遇、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刚性执法。同时对监管人员倒查追责。

4.依据市政府及市安委有关工作要求,配合上级工作考核,街道以书面形式半年一次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联系单位、联组(烟花爆竹监察)人员工作履职情况。

5.效能监察情况、效能告诫结果与个人的网格化月度考核、季度测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兑现,并作为干部上岗、考察、选拔任用的依据。

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篇18

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特检中心,稽查支队,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7·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25”全省特种设备“百日隐患铸安”电视电话会议和“7.28”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决定开展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依据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安〔xx〕x号),市质监局《关于开展xx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x质特〔xx〕x号)、《关于印发淮北市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质特〔xx〕x号)。

二、督查时间

xx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部署安排、检查除患等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锅炉、电梯、油气输送管道)开展情况。

(三)开展xx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运行安全水平是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效能、安全监察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人员

在市局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对各监管责任区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支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见证材料、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督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认真督查,提高效率,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督查组要加强与辖区监管单位和被督查企业的沟通交流,既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各个环节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巩固“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成果。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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