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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2.04

最新股权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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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篇1】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篇2】

甲方,______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押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

第三条 关于股权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_______焦化召开任何董事会,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必须于会后及时提交甲方。

5、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东权利的行使,保证_______焦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获得_______焦化的章程、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公司文件。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之乙方届时应当履行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_______钢铁因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

第五条 质押权实现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

2、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六条 质押权终止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3、若主合同约定之主合同生效条款业已全部满足,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在办理主合同约定之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过户手续之前1个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第七条 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协议未获得批准或者授权而主张本协议无效。

2、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力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法律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并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

第十一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的生效,亦为本协议项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5、本协议各方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6、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盖章),______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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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股权质押协议.doc正文内容

股 权 质 押 协 议

(推荐文本仅供参考)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 (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 有限公司(下简称“ ”)总股数 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 股份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 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 总股数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 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 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2.3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url

股权质押合同【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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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样书正文内容

甲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质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 向贷款方 借款人民币 万元,出具了编号为 《 合同》承担了担保责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甲方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租金收益权出质,用作向乙方为其贷款担保的反保证,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权质押作为反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担保的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拟已签订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本合同。

三、债务系指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及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一切款项。

四、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五、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时,应当包括经过修改、补充、变更的《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称严重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转移抵押物、伪造、变造财产凭证,资信材料、隐瞒涉及重大或有债务、未决诉讼、企业破产、抵押物、质权存在权利瑕疵等事实的行为。

第二条 《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种类、金额及期限

一、 借款种类:

二、 借款金额:为 币 万元。

三、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 天。

第三条 甲方以其拥有的预期租金收益权设定质押。甲方质押的租金收益权具体内容包括:

第四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租金收入权为依法享有。 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共计(大写) 元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大写) 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开始之

____日起至届满之日延续两年止。

第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为履行原《担保合同》所履行的债务责任及应

支付的费用,乙方提供担保应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违约金等。

第八条 甲方须将本合同

第三条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内,按以下指定的专户存放: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对此账户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甲方不得随意动用,待乙方对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义务确定后,依本合同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须另行签订《补充租赁合同》对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进行明确或修改,作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九条 原借款合同期满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专户的存款不足偿还债务,甲方须调用其他账户的资金到该专户。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十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租金收益权

股权质押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签订的[]第()号委托担保合同和借款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范围,

1、甲方代借款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被行政机关执行重大的行政处罚;

4、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记事宜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三、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保证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就其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数额为借款方应付甲方款项的5%,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支付赔偿金。

四、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6】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向借款___。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___%份额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___%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___元;名下的的___%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___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变更公司形式;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股权质押合同【篇7】

202223.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为银行).doc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23.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为银行).doc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23.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为银行).doc正文内容

股权质押协议[适用质权人为银行]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2.质押股权编号         ,数量         (质押股权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3.质押股权有效期限         。

4.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5.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押股权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质押率为         %,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第四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四条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于         日内将股份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需对此提供足够的协助。

第五条 质押股权凭证移交与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股权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押股权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押股权。

4.因不可抗力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

质押股权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登记、公证、等质押费用和质押股权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1.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质押期间,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3.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押股权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4.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url

股权质押合同【篇8】

四川电力股权反担保质押合同

张笛律师认为,股权反担保质押是借款与担保中值得尝试的做法,以下为文本参考。出质人(甲方):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四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由于乙方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愿意为借款人向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号《借款合同》系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个月的借款合同。

号《委托担保合同》系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依法与乙方达成的协议。

号《保证合同》是乙方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乙方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作保证担保的合同。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捌仟万元整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的标的:

1、质押反担保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占四川省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作价人民币万元,股权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1、乙方为@@公司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乙方代位清偿的债务总额的10%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代偿金利息等。

2、《委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3、如果《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变更,导致乙方的担保责任变更,甲方的反担保范围随之变更。

第五条质押反担保期间:

以质押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为限

第六条质押登记: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登记于股东名册上;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并要求在他项权利证书中注明乙方为第一质权人,并将质物的`的他项权利证书、质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

2、办理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权效力:

质押权的效力及于反担保权利的从权利、代位权等。

第八条质押股权权益及财产占管:

1、质押反担保期间,甲方有义务善意经营@@公司使其保值增殖,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处分质押股权及权益。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股东权益及其他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提存。

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任何情况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所涉权益及其他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当恢复其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与反担保权益及其他财产价值减少相当的反担保,甲方拒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提前行使权利后仍有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公司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依约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或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宣布解散或破产,或自行清算的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条反担保人的义务:

1、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甲方不签收或不回复,在乙方寄出7日后则视为已签收该文件。

2、甲方发生住所或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情形,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产生送达不能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合同》的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应继续以质押股权承担反担保责任,并配合办理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隐瞒所提供的反担保质押股权存在质押、争议等权利瑕疵或其他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等情况,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本合同反担保本金额20%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

2、甲方若擅自处分质押股权的,其行为无效,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保证合同约定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质押财产。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诚实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除上述1、2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未履行的主合同债权金额1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即使《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变更、解除,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乙方给甲方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经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甲方。

第十五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本合同共六页,以下除签字栏外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系张笛律师于2008年为客户设计的合同,欢迎同业交流。

股权质押合同【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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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股权质押借款合同通用版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 股借字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权( %)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股权质押合同【篇10】

工商局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当公司面临资金压力的时候,融资是解决资金压力的途径,股权质押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公司将股权质押给银行时,要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要按合同的约定执行,那么工商局股权质押合同是怎样的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篇11】

股权质押合同范文一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范文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股权质押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为确保“三联动”改革中改制企业职工备用金的安全,甲方将在________公司持有的股权作为________公司职工备用金(总金额为_____元整)质押。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出质人)持有________公司的股份。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权属甲方所有。

第三条 质押期间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 _日。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截止质押登记申请日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冻结、查封,未被第三人追索,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已充分了解出质股权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现状,同意接受甲方股权;甲方就质押事宜已经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十日内将出

第六条 在股权质押期间,对甲方以下事项的表决(决议)须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同意方可生效:

一、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二、 对已设定质押股权的转让作出的决议;

三、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支付职工备用金。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职工备用金。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九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职工备用金一采用逐年核减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年核减的金额,本质押合同原则上每三年签定一次。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十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三联动”改革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出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质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

股权质押合同范文三

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出质人(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甲方拟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务,为此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受托人签订了《融资服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股权权利质押给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义务以及《融资服务合同》项下委托人的全部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权利质押作为担保。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因《借款合同》所约定之债务,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四、当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该合同经修改、补充、变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在此为质权人的利益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合同。

二、出质人已经根据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出质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质押股权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四、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出质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六、出质人保证,已向质权人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七、出质人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出质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质押标的

出质人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向质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第六条 批准和登记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承诺,出质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 公司(质押股权所属公司)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二、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或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以实现质权,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企业体制改变等导致甲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发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纠纷,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利益情形发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质押权人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一、与出质人进行协商并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进行折价;

二、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三、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出质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三) 乙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股权。

二、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宣布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依法处分质押股权;

(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担担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该条款约定的数额支付);

(四)仅需通知,将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其他债权与甲方享有的质押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十条 出质人的赎回权

在质权人实现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前,或者在质押股权的拍卖过程完成前,出质人可以质权人同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解释。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时仅需签字)后,并在被担保人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合同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独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出质人也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另 份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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