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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学生

发布时间: 2024.03.05

读后感大学生9篇。

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有着让自己感触颇多的情节,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可以进一步挖掘作品的深意。您是否想起写作品的读后感就大脑空白呢?有请阅读工作总结之家为你编辑的读后感大学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读后感大学生(篇1)

象征手法的运用也为本书的表达效果增色不少。印象最深的就是马孔多的居民集体患上失眠症这一段——马孔多的居民为防止失眠症带来的记忆力衰退,将每日所行之事、所言之语纷纷写于小标签上,贴满整个居室。我认为,一字[篇1]句皆象征着作者希望大家不要忘记过去的种种回忆——尽管人们通过失眠症而变得精力充沛,但一直向前走的你是否还记得昨日的星辉斑斓?人生固然需要进步,但在疲累之时,欲休息之际,会不会因为已忘记回家、回心里的路而懊恼万分,捶胸顿足呢?

在阅读时,我也曾深深沉浸于那些精彩绝伦的神话典故中。到底是魔幻现实主义,吉普赛人的飞毯、日夜缠绕布恩迪亚的鬼魂、蕾梅黛丝的_、与死神对话的阿玛兰妲和那场如史前洪水般的大雨……为整部作品平添了引人入胜的神秘感。只可惜自己对拉美和西班牙的相关文化典故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其中的奥义,甚是可惜。

其实,正如很多评论家所言,马尔克斯似乎使用了一个巨大的哈哈镜和一个不断变换焦距的照相机,虚虚实实,拍出了一张张或夸张怪诞,或深情动人,或发人省醒的人间百态图。

读后感大学生(篇2)

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读完了《大学生的坟》,仿佛又看见了六哥站在演讲台上犀利的英姿。听六哥的演讲,看六哥的书,都会给我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大学是一座坟,那里埋葬着许多人。六哥提到,迷茫在大学里泛滥成灾。很多时候,我也发现,老师在课堂里上课,自己的思维却早已不在这里了,下意识地看了看教室里其他人,坐在前面的还在认真地听讲,其他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玩手机,我想:这些人已经不单单是迷茫了,那是堕落!是颓废!如果把颓废定义为死亡的话,那大学简直就是一座乱葬岗!

还有一些同学,把大量的时间花在英语上,六哥说他们是跟四六级同归于尽的一批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甚至牺牲了自己的专业课,就只换来了一本四六级证书,难道毕业后去应聘,去创业,别人会因为你有一本证书就让你衣食无忧吗?能让你吃饱饭的,永远是那些你不重视的软实力!

还有那些盲目考研的人,确实有些学术型人才考研是合理的,但更多的人却是在盲目考研,因为他们身边的人都在考研或父母让他们考,我很想问一句你是给自己还是给别人考?你适合考研吗?在我看来,这些人其实是最没责任心的!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本质上就是一种逃避;因为他们不敢面对毕业后走上社会的压力所以选择考研后再苟延残喘几年;因为担心找不到工作而拼命地考考考,用那些并没什么用的证书来麻痹自己,遮掩自己可怜的自尊,以为高学历可以让自己与众不同。在六哥的引导下讲解了软实力我才明白这个社会需要的是什么,才明白这些人有多可悲!

再说我自己,其实大学以来,我的成绩也算不错,也曾自以为是过,但听了六哥的讲座,听了六哥谈技能能力,软实力的重要性时,我却深深地感到其实我什么都不会,除了那点没什么意义的考试成绩,考评成绩外,我还剩什么呢?因此,我发现其实我是个失败者。古人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今天的安逸换来的是我明天的无能,这样的我,凭什么去和别人竞争一个好的工作岗位?又有谁会来为我的无能买单?

所以,我想在我还没有被埋进这个坟墓的时候挣脱出来,规划自己的人生。在未来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些年,我不后悔!

读后感大学生(篇3)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创作成熟期完成的一部颇具诗意的作品,结构玲珑剔透,首尾一致完整,情节跌宕有致,人物心理刻画入微。从小说中主要人物的人生形态及其与生死的交结,可窥见作者的生命观:老船夫的自然老死、翠翠父母双双殉情,以及自然威力之下天保的意外溺亡,这些不同的人生结局以其各异的姿态呈现于小说中,透露出作者回归道家顺应自然的原始主张,揭示了作者视闪耀着人类纯良天性之光的自由与爱情为至高追求,并要敬畏自然的生命观。

小说中渡船老人的一生过得平实素静,就连他的老死也是在雷雨夜中自然而临,在他身上的一切可谓近乎顺应天道。然而,他对于死亡的淡然态度背后那微微的隐忧却贯穿于整部小说之中。对于老人而言,生命是天赐的,于是,死亡的降临也将会是上天的一种赏赐。他性格温和,随顺天命,生活得踏实坦然,“年纪虽那么老了,骨头硬硬的,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便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①。生命与生活的意义之于他,不需要过多地去追溯和探寻,人各有命定,即便是撑一辈子船而依旧生活贫苦,“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②,因为在他看来,能够安分地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赠予,对于如此厚重的馈赠,唯有报之以忠实和坦诚,举重若轻,越是淡然则越是珍重。

然而,在自然里活过七十年的他终究是没能摆脱人事的桎梏,孙女翠翠的人生去向牵动着他的心。老船夫意识深处的随顺天命的人生处世之道,表现在其对女儿未婚先孕而后殉情之事的处理上,他认为“谁也无罪过,只应‘天’去负责”③,故而“只作为并不听到过这事情一样,仍然把日子很平静地过下去”④。他随顺天命,将这种观念奉行了一生,却猛地在生命的终结之前觉察到它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合理,他一贯地“不怨天,不尤人”⑤,但“心中却不能完全同意这种不幸的安排”⑥。正是这种意识上的自我否定与更新,让他最终决定用行动来“对抗”天命,开始主动为翠翠找寻可靠的人生归宿。而实际上,因为后来事情的曲曲折折,老船夫到死也没能如愿,他终究是含着对“人事”的无措而去的。此处,再次揭示了作者回归道家顺应自然的天命观。

自然老死作为生命终结状态令人多了几分接受的坦然,而人自主地走向死亡则又潜隐着另一种人生信念――观照自我,爱惜生命,但也将名誉、爱情、自由看得比生命更为重要。翠翠的父亲作为一个屯防军人,本性中的刚勇使他在“结婚不成”的情况下,首先想到约翠翠的母亲一同逃去,后来则在维护名誉与坚守爱情的两难境地中,以年轻的生命为代价求得两全,服毒自尽。翠翠的母亲在殉情前起了怜悯之心,忍受着世俗眼光及规矩束缚带来的羞愧,产下腹中的小孩后才步了那军人的后尘。这种将纯洁爱情置于生命之上的态度,全然是人作为有灵性的个体对内在情感需求的观照,大胆真实而毫无作态。越是远离物质与喧嚣浸染,人们越能够自发地观照内心,回归本真自我。正如小说中所描述,即便是被视为特殊群体的妓女们在对待情郎水手们的背弃时,也会“全个身心为那点爱憎所浸透”⑦,甚至于“在梦里投河吞鸦片烟”⑧,尽管这种方式在理性思维的审视下颇显糊涂,但在作者看来,却认为“不过是这些人更真切一点”⑨罢了。作者再一次礼赞了人类纯良天性中的本真,每一个生命主体都浸润于宇宙大道之中,心灵是与其最为直接的感应所,顺应内心即是对天命的另一种顺承与通达。

主动的选择与取舍是对自身命运的把握和对生命追求的笃定,同时更宣示着在大自然的威力之下人类生命的脆弱,提醒人们要敬畏自然,珍视生命。大老天保的死,在其父亲船长顺顺及二老傩送的主观意识中无疑是被掺进了人为因素,认为渡船老人对天保说媒之事的模棱态度及拖延是肇因,而实际上,即便是由于说媒未成才使天保决然做出乘船下行的决定,但在河中的浪起船翻也并非能为人左右,自然的力量及其神秘是不可测度的。尽管大自然有时带来的是灾难,如春水高涨冲走民居,雷雨击倒白塔,等等,但在作者的意识深处,对于这种自然力是持有敬畏之情的,对于原始的超验性的东西仍持有内心的虔诚,由“天保”与“傩送”名字中所寄予的含义便可略见一二,一个是为天所保佑着,一个是傩神送来之子,因此,作者在小说中赋予二人美好的体魄及人格品质:“结实如老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⑩当地人对于天神的重视本身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但作者也并非完全将人至于这种超验之下,他一面感恩天神,一面也赞美生命个体的顽强,对于出身贫苦的翠翠的成长,倾注了欣喜之心:“在一种奇迹中,这遗孤居然已长大成人”{11},在讶异于冥冥奇迹的无限力量之余,更多的是对个体存在的体认与凸显,这表面上看似乎是天意与人心之间存在着某种错位与缺隙,但这也恰恰体现了人与自然的融合。

作者对于生活与生命状态的剖析并反思,一方面经由对死亡的抒写来获得,另一方面则直接体现在对茶峒山城里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描写中。相比于有着曲折故事性的死亡抒写带来的沉重感,后者尤其显得琐碎及闲散平淡,二者共同构成了人类生命的完整形态。这座小城,沈从文置于其中而同时又抽身立于其边上,将其视为一个生命观照点。

城中人的生活常态是静寂单纯的:“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人民每个日子皆在这种不可形容的单纯寂寞里过去。一分安静增加了人对‘人事’的思索力,增加了梦。在这小城中生存的,各人自然也一定各在分定一分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12},就连戍兵营里也静得只剩下号角声。安分守己的每一天里,淳朴的人们唯一能够将生活往外延伸的,便是把思绪寄托在对已知人事的思索和对未知人事的企盼上。人事仿佛成了这被命定的每一分生活里的调味剂。

作为川东商业交易接头处,城外河街则是另一番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客店、饭店、杂货铺、油行、盐栈、花衣庄,船具锅罐铺、水手职业介绍户等应有尽有。各行各业的运营为小城的一角增添了一分别样的喧嚣,然而,就连这些店家都是鳞次栉比且“莫不各有一种地位”{13},在喧闹之中又是各司其职,忙而不乱,甚至在人际往来之中彰显着其有序的功能地位,使得小城的生活又添置了一分每个人均可得到的安定感。即便是作为特殊行业而面向商人及水手的妓女们也是切切实实地尽着职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边地的风俗淳朴,便是作妓女,也永远那么浑厚”{14}。在这边城的商业地带里,凝聚的并非铜臭味,上演的也并非行业间的相互倾轧,而是源自安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连结。

小城日复一日安静地承载着淳朴人们的简单生活,一切如其所是,人事的纷争与爱憎也未曾被放大,只是隐隐地如同云雾般缭绕在人们的每一个日子里,轻轻飘来而终将散去,而留下的永远是那青山绿水间的淳良之风。

死亡作为生命的断裂点带来的反思是沉重的,但作者轻轻透过人们的日常平凡生活也能够窥到人世百态。寂静中隐含着喧嚣,安定中也潜藏着不安分,但这一切都为这个带有梦幻色彩的、包裹着道衣的边城小镇所含融着。作者在人生百态中有所取舍地建构着心中的小庙,也阐发着最合乎其理想的生命观。

读后感大学生(篇4)

《别在吃苦的年纪选择安逸》这本书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书。可以这么说:如果我是火柴,那么这本书就是一把火,点燃了我学习的动力。

这本书中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改变我学业的那一篇短短的文字。文中讲述了一只熊和一只兔子,只是因为没储食,只好边忍受寒冷边寻食。看到这儿,我愣了一会儿,不禁想起了自己。我曾经也是如此,妄想能够一步登天,觉得自己拥有与常人不同的超凡天赋,然后不劳而获。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遇到了课本上优秀的好文章,老师想让我们背诵下来,增加知识、开阔视野,写作时也可以借鉴参考。可是,我根本一点儿都不想背,而且还怀着侥幸心理:班上那么多人,如果老师每一个人都要抽背,上课进度岂不是很慢?即使我“胆大”到真的没有背诵,但我时常还会感到不安,每天都提心吊胆,就连平时和小伙伴玩耍也总是分心,甚至觉得心里有一丝惭愧。

后来,老师让全班一个一个背诵,我心想这下完了,我一个都不会背,有的都没有翻阅过。我感觉我的学习要一落千丈,这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熊和兔子的经历。我对自己提出了许多问题:我为什么这么讨厌背书、学习呢?学习明明对我有益,我为什么要逃避呢。不!我也要努力学习。只要我每天进步一点点,就能水滴石穿!如今,我已经五年级了,成绩比之前提高了许多。

读了这个片段,让我真真实实的感到:做什么事都必须要辛勤耕耘,这样才能有收获。珍惜当下的每一寸光阴,把握住“现在”,从改变自己开始!

读后感大学生(篇5)

活着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忍受困难,战胜挫折,让我们变得勇敢的力量。

题记

《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读后感大学生(篇6)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它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地了解了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并不喜欢昆虫。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昆虫有时侯也很有趣,很勤劳。如果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人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美丽的花朵……昆虫也像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它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

比如,蝉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昆虫,也是大自然的歌唱家,它在夏天为我们带来高昂的歌声,但人们并不十分喜欢它,因为它的声音太吵。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它有史以来都被人们看作为勤劳和团结的象征,但法布尔却发现,蚂蚁有时却十分贪婪和凶悍,它会将蝉辛辛苦苦觅得的食物洗劫一空。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如何讲,而要自己去观察、思索、实践、探究,从而寻找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要一分为二的去研究和思考问题。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昆虫记》可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读后感大学生(篇7)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在我们很多人在不得不活着的条件下,在满足物质需求的要求下,会为自己去寻找一些乐趣,可以是理想,可以是事业,可以是兴趣爱好,然而这在我看来,更像是在不得不活着的基础上找点乐子打发自己的时间,来麻痹自己,还可以用爱情等其他东西麻醉自己。这依旧没有意义,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何谈世界如何。

甚至,我不明白我想要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存在的意义,一切的意义,我觉得开始质疑一切,活着同样开始迷茫没有动力。

我整理了下思路,我缘何活着,很多原因,我要负责,我怕死。怕死?我不由思考怕死是本能吗?当我们对死亡没有定义的时候,会怕死吗?我们不知道跳崖会有多痛苦以及对后果无所知还会怕吗?动物会怕死吗?动物有死亡的概念吗?如果都没有这个概念,还会怕吗?

但是,出于意识的活动,我想象死亡就感觉毛骨悚然,一想,虽然我没经历死亡,但大抵是思维停止活动了,我突然感觉无法想象我的思维停滞,然后我无法想象,甚至无法想,什么都没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终究要去经历死亡。

这么说来,我终究是不想死的,那么我不想死,我活着究竟想干什么呢?我不能为了不想死而活着吧,我想活着有思维,我想活着能行动,能思考,思考一些东西,那么思考是我的活着的意义吗?那我思考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行动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为社会,人类发展做出贡献,那么我死后,这些又于我有何意义,唯一有点牵强的,那么就是这些不止在我身后有意义,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也有所益处,可以让我生活的更好,那么为什么生活的好就是有意义的了?这样说来,无好无坏,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我太小看价值追求了,还是真的价值追求真的没死了有意义。也许是我看的书还不够多,思考的东西还不够完全,但这种想法真的很容易让人低迷,让人意志不振。

本来我觉得我只是想努力读些书,让自己博学,然后再开始找自己感兴趣的,找一个方向专精。这是我想找的,因为我明白自己有很强的求知欲,但这仿佛出于本能的欲望掩盖不了我时而想起追求的意义的时候的那种茫然无措。

读后感大学生(篇8)

《百年孤独》是一部包容万象、精彩缤纷的史诗级小说。一部悠长的家族恩怨史,隐隐约约中映衬着拉美社会近一个世纪的的波谲云涌。于刀光剑影、战火纷飞和儿女情长的期期艾艾与冤冤孽孽中,更是折射出一幅地道的拉美文化及社会人伦道德的画卷。真可谓是一本奇书。而正本“奇书”正是围绕着布恩迪亚家族与马孔多一百年的兴衰荣辱而展开的。

正如全书结尾处写的那样:这个注定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作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的经典代表作,书中充斥着大量作者运用夸张修辞手法后的痕迹(尤其是那场一连下了四年的雨和一挂就十年的艳阳,还有那两百多节运送尸体的火车。浪漫主义的气息随处可见。),伴以各种或鲜明乖张,或沉郁顿挫,又或是幽默诙谐的文字,于潜移默化中就牢牢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一旦开卷,就让人欲罢不能,恨不得一口气就将整本书读完,丝毫不顾忌那些枯燥晦涩的人名。

随着情节的推移流动,作者巧妙地运用多种修辞和表现手法,尤其是寓情于景——作者通过时不时对景物的细致描写,不知不觉中调动了读者的所有感官,使读者拥有身临其境之感,为乌尔苏拉的勤劳勇敢而心生敬意;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怀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震撼;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为梅梅激情却无果的爱情而久久留恋……马孔多前的小溪从原先的清澈见底到香蕉公司时的“色彩缤纷”再到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眼中的浑浊萧瑟,马孔多一百年来的风雨潇潇,即是无情的轮回,也是自得其理的发展。

读后感大学生(篇9)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作,是路易莎以自身生活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小说经过家庭日常生活和对主人公们各自的感情经历的细腻描绘,塑造了四个性格鲜明的“小妇人”形象。乔活泼开朗、热爱文学,梦想成为作家;梅格漂亮温柔、善理家务,梦想拥有漂亮的房子和幸福的家庭;艾美纤细端庄、喜欢绘画、梦想成为出色的艺术家;贝思生性腼腆、多愁善感、酷爱音乐,梦想拥有一架自我的钢琴。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小妇人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对女儿们的爱。在乔因为自我的性情急躁而害怕、自责时,马奇太太会安慰她:“不要以为你的缺点不可征服,千万不在气馁”;当梅格对自我在莫法特家轻浮炫耀的事感到羞愧时,马奇太太与她倾心交谈,让她不要烦恼,并温柔地说:“在学会辨别和珍惜真心实意的有价值的赞美话,用谦虚和美丽的气质来激发高尚的人对你的敬慕!”姑娘们都想在假期大玩特玩不干活,马奇太太竟然答应了,可是她们得到了教训:光玩不干和光干不玩是一样难受的......马奇太太用自我独特又慈爱的方式,让四个小妇人认识自我,改变自我。在艰难中仍有坚定的信念去实现梦想,使她们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社会--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自我的女儿们。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十分爱自我的亲人,胜过爱自我。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悲痛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应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境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我一向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此刻剪掉这头乱发,我还能够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我的头发而悲痛。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应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终,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懑爱心。

从《小妇人》中,我体会到了“爱”的魅力,这种爱不仅仅局限于家庭,还包括把爱无私地赠与他人。小妇人们帮着照顾贫穷的赫梅尔一家,带给脾气古怪的劳伦斯先生无尽的欢乐,帮忙男孩子劳里从苦闷孤独中解脱出来,在互助互爱中成长。我想:“爱”就是一块块砖瓦,砌成的城堡就是“家”,“家”里有幸福、温情、也许会有矛盾与争吵,但都会被“爱”所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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