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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版

发布时间: 2024.03.11

担保借款合同版。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1

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地址:

负责人:

保证人:

地址:

负责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在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款项出借给乙方。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三方经充分协商,现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数额、利息或费用等

1.1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借款的数额为人民币__元。

1.2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或费用,由三方约定。

第二条借款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日至___日。

2.2各方同意:以甲方将出借款项实际支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因银行结算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日期收到甲方借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担保的方式、期间、责任范围

3.1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壹年。

3.3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因实现其债权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收费及反担保措施

4.1根据约定的借款数额、期限和担保责任,甲乙双方同意将此借款的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同意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向丙方提供反担保。

4.3乙方应当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主体、形式以及标的物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视乙方违约。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5.1如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没有清偿甲方借款,丙方将于该期限届满后10日内,无条件代乙方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余额及利息。

5.2如丙方逾期代乙方偿还借款,将按应代偿借款本金余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当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构成违约。

6.2如甲方不履行出借义务,应按约定借款数额的1%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3在甲方经催告仍不履行款项出借义务,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丙方及时返还担保费。

6.4如因乙方不按时归还甲方借款而导致丙方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乙方除应按丙方代偿款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丙方违约金外,并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之规定范围内承担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甲方、乙方及其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证、营业执行照、借款借据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担保保证函、抵押和质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等均为本合同附属文件,由丙方阅卷存档或保管。

7.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甲、乙、丙三方均确认:各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全部内容,对各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所对应的法律后果等,已经通晓并充分理解;如甲方、乙方及其反担保保证人违约,且拒不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的,丙方则有权对公众媒体、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披露其违约信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

8.2如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不成,则应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2

抵押担保借款协议格式是在借款人与借款机构之间进行借贷交易时,为了保证借款机构的利益,采取的一种形式化的文件。该协议详细规定了借款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各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以确保借款双方权益的合理保护和交易的安全进行。


在抵押担保借款协议格式中,应该包含双方身份信息及授权条款。借款人和借款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都应该在协议中明确注明,以确保双方的身份准确无误。协议应明确借款人的贷款授权条款,包括借款人同意借款机构对其个人资产进行以保证借款安全等。


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等具体的财务条件。借款金额应明确注明,以避免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利率可以是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具体利率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借款期限是指借款的还款期限,可以是一次性偿还或分期还款,相关规定应在协议中详细列明。


协议中还应包括还款方式的具体约定。还款方式可以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或利息按期支付等,这取决于借款人和借款机构之间商定的借贷方式。还款的频率和时间也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以确保还款按时进行。


另外,协议还应规定借款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应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有逾期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滞纳金等费用。借款机构应确保借款人信息的保密和私密性,并在借贷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协议应明确抵押物的种类、数量和估值等内容,以及在违约情况下相关救济措施的规定。抵押物可以是房产、汽车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借款机构可以通过抵押物来保证借款安全。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或违反其他借款条款,借款机构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理或处置,并有权以抵押物价值进行债权的强制执行。


抵押担保借款协议格式的详细规定能确保借款的安全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还可以防范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因此,在进行借贷交易时,制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抵押担保借款协议是非常重要的。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3

甲方:

借款人: 住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 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承诺书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 元整

借款利率及期限:/30天,手续费:/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账号:。

借款期限:自__ 年 月 日至_ 年 月 日。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担保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4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仲裁事件;

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5

出资人:

贷款人:

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各自责任,履行承诺,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以下简称“ 元整”),小写RMB: 元(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利率为 %。

第五条 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到期时,贷款人应一次性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六条 如借款人有以下情形出现,则出资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提前偿还本息:

1.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无法实现保证目的,且借款人和保证人不能提供其他可接受的担保情况;

3.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资信出现风险,可能导致出资人无法收回借款。

第七条 借款人权利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并遵守出资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次借款不用于任何非法目的;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拿到贷款本金,并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八条 出资人权利义务:

1.保证出资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本金和利息,并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

为保证借款人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偿还义务,保证人自愿将其全部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借款人归还本次借款。保证人保证其所提供的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本合同的约束。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的适用范围:该担保适用于本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当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益,出借人均有权要求担保人直接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信息存在虚假、非法情况,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清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并有权按法律规定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2. 借款人未在还款期限届满时全额偿还借款本息,视为严重违约,应额外向出借人支付未偿还贷款本金的%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3. 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件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无担保能力的情况,导致出借人受损,应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本合同项下借据可见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修改、解除和终止:

1. 签署本合同前,各方均已完全理解并接受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思表示均真实且有效。合同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 如本合同需修改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版 篇6

一、借款合同保证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通过保证担保,能够提高被保证人(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和赔偿能力,加强贷款人权利的实现。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但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他人提供保证。

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只有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合同保证担保的内容

借款合同的保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保证成立的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依据和目的;

地址、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

名称及其签订的时间、地址;

货币种类、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计息方法;

5、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和偿还方法。

期限;

7、保证的方式;

8、合同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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