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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3.22

最新定做合同5篇。

随着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我们都绕不开要签订合同。一份相对完善的合同需要依照专业标准来制定。我们整理了一些与“定做合同”有关的实用信息分享给大家,感谢您的关注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带来精神上的满足!

定做合同 篇1

编号:

承揽定做合同

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司

承揽定做合同

合同编号:

承揽方(全称):

定做方(全称):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产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1.完成工作时,如采用承揽方提供的原材料,则承揽方须根据合同规定使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验。如果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影响产品质量,定做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当使用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时,合同应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时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更换或补齐。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也不能在修理物品时偷换零部件。

对于原材料等物品的交(提)日期计算,遵循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在承揽方按照定做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若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与定做方联系并告知。定做方在 (时间)内需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若承揽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有权暂停工作,并立即通知定做方,任何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定做方进行赔偿。

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协议签订后,定做方应当在 天内交付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双方约定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承揽方完成工作后,定做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_10_ 天内进行验收。承揽方在验收前需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于定做物或项目中难以在短期内发现质量缺陷的情况,双方应协商质量保证期限。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如承揽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完成工作或交付定制物品,而定做方同意接受该物品或工作,则应按照质量来确定价格。如果定做方不同意接受,则承揽方应该负责修理或更换,并且对于延迟交付应承担责任。如果经过修理或更换后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定做方有权拒收,并由承揽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

5.若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则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相当于未完成部分的总价值的10%至30%之间(幅度可变),或者合同总酬金的20%至60%之间(幅度可变)。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

7.如果代运或送货的定制物品被误发到错误的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了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还需承担额外支付的运杂费用和延迟交付定制物品的责任。

8.因为存放不当,导致从定做方处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遭到了损坏或丢失,造成了定做方的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做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做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做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变卖定做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做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定做合同 篇2

7.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始生产定作物,双方以现场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截止至当月__日),每月__日至__日进行对帐,乙方出具当月收料明细单。

7.2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__%(不得高于30%);(2)乙方负责把货物运输至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的__%;(3)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的__%;(4)余款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__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7.2.1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包括附料、配件、备件工具等)本身费用、包装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搬运费用、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在途费用)等。甲、乙双方确认,合同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7.4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应当对扣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送达乙方。

7.5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预付款。

7.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定做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承揽方, 传真:

通信地址:

定作方,

通信地址: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定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

一、 定作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备注说明

定作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备注说明

套 按定作方通知

套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暂定数).

二、质量标准,承揽方需根据定作方提供的光盘或质量标准制作样品,样品经定作方检验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样品封存时,双方签署样品封存确认书(见附件一)并由定作方负责保管,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与样品一致的产品。

三、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和货到地点,运输方式由承揽方确定,货到地点为定作方仓库,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四、 包装标准,包装物应由承揽方提供并自付费用。承揽方应采用适当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定作物,达到防潮、防湿、防尘的要求。

五、 验收标准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采取先收货后验收的方式,质量异议期限为定作物到定作方仓库后90个工作日内。

六、 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七、违约责任,除非存在承揽方违约的情况,定作方未能按时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承揽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承揽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定作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交付定作物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定作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承揽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5%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价格只作为双方交易的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应参照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认可后确定。2、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定作物数量为暂定数,实际交易的数量以定作方书面通知为准。3、定作方有权将所有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定作物(指印有定作方产品商标、图案或文字的定作物)予以销毁,承揽方不得提出异议。4、由于承揽方的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定作方的经济损失,由承揽方承担。5、印刷版面的版权归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翻印、转让,否则承揽方应赔偿由此给定作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合同期内,如定作物材质、版面设计有变更,经双方确认后,以双方重新签署的样品封存确认书为准。7、年批量合格率低于96%,定作方有权降价或减少订购量,或取消承揽方的供货资格。年批量合格率每降低0.5百分比或出现一批次不合格/每批次,承揽方需向定作方支付500元违约金。8、定作方支付货款后,如在质量异议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并经检验证实,承揽方不得以货款已支付作为定作物质量合格的抗辩理由。9、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有关方,或经电子邮件、专递方式送达有关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除接受通知一方可另行证明,一方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应视为接受通知一方于通知发出当日收悉该通知,一方以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应视为接受通知一方于通知发出当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收悉该通知..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引发诉讼,由定作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揽方, 定作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定做合同 篇4

承揽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家具一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

第一条: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质部人员,定作方品质部应即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工资:依照定作方公司生产排单上标明的的工价结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钱货两清”原则。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质部验收合格的产品数据结账(平时借支除外)。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

2、承揽方要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与定作方公司无关。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

第九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生产排产单)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的,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经过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的。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

3、承揽方无论何种因素不得延期交付产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

4、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单方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定作方公司书面申请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揽方单方中途废止合同的,视为承揽方单方违约。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

第十条: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1、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定做合同 篇5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 产品;乙方系专业 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1.1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

1.2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

2.2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2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1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6.1 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或乙方技术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6.5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1 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9.2 运输费用由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10.2 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 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2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4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

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3.2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深圳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应详细填写合同签订的地点,如:深圳市xx区)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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