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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妇联版)

发布时间: 2019.10.30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如今已从一个新手转变成一个成熟的职场人,我们也该准备总结这一阶段的工作了。总结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味着调整,你知道工作总结内容要写什么东西吗?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2020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妇联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20xx年,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xx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市,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

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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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xx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

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2020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额敏”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基层村队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综治委(办)牵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我区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在各村队,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13120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区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各基层派出所(警务区)认真贯彻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全年共登记办理出租房屋382间,签订治安责任书2316份,取缔非法出租房211处,出租房屋办证率达到8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上半年全区共举行各类培训班3次,参加培训人员13101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区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区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各职能管理部门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
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三是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

2020年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


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本地或本单位未转移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20xx年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xx]14号)和《关于做好接收流动党员关系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服务,整体工作有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要点汇报

一、强化管理,构筑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管理体系。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动而不散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流动党员中既有下岗失业,也有失业后到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户中再就业的党员,还有企业内“两新”组织中暂未具备条件单独组建党支部的零散党员。流动党员结构的多元化,对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在把握其中流动党员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实际,选出工作有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通过这种“划整为零”的方法,使流动党员管理有了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更趋科学,管理起来更加简便。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定期或每月召开流动党员党委会,研究分析党员各时期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每年初拟好流动党员党委及各党支部全年的组织生活内容的计划安排,每月的组织生活分两次进行。除了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外,各党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这一精心组织、灵活安排的做法深受党员的欢迎。

二、调查摸底,建立管理台帐

一是创新排查方法。主要通过“三访三查三找”,即:访流动党员家庭、访流动党员亲朋、访流动党员知情人;拉网排查、户籍民警协查、档案资料核查;原党组织找、流动党员相互找、利用媒体找。做到了“五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外出时间、新住址、联系方式、所从事的工作。二是建立专门台帐。结合《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基层党组织普遍对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一季度一调查,半年一更新。三是实行流动党员动态信息管理。建立了定期登门走访制度。通过流动党员家属、朋友、同学等关系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子女上学等突出困难,以便有针对性的帮扶。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备案制度。凡是要外出的党员,都要填写《党员流动申请表》,说明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经所在支部同意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

是建立双向联系制度。要求流动党员主动将在外面流动的情况与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三是建立“三查一报”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普查,重点查流动党员是否办理了《流动党员活动证》,是否转接了组织关系,是否交纳了党费,是否与流入地党组织建立联系等,要求检查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流动党员联系人会议,及时掌握、通报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研究管理服务办法,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区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支部关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改进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在建立流动党员台帐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主要采取“五个一”的管理模式,即“一人一证”,党支部对每个外出党员统一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待他们回乡时检查其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一站一岗”,在镇、村(社区)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对外出流动党员设立了“我为家乡添光彩”示范岗;“一季一访”,党支部每季度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一次,跟踪了解流动党员和家庭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一节一问”,每逢“七一”等重大节日,党支部向每名党员发信息、打电话,鼓励他们更好地创业,创好业支持家乡建设;“一年一评”,党支部根据流动党员实际情况,年终对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在合法经营、创业致富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对流动党员评议结果进行格次认定。

五、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形式

一是强化行前教育和返乡教育。基层党组织通过行前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和返乡查验活动证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行前教育和返乡教育。二是集中教育。基层党组织每年春节期间举办外出党员座谈会,听取回乡党员的学习和工作的情况汇报,教育他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积极鼓励外出经商的党员把在外积累的资金、技术带回家乡,领办企业,参与家乡建设。同时,要求外出党员及时向所在支部提供市场信息。三是利用网络,开展流动党员跟踪教育。区委借助现代网络信息的技术支持,将区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或重要事件刊登在网上,为流动党员建立了相互交流和学习的良好平台。

附:流动党员相关知识

管理要求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妇联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广西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比标准》,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并纳入了各级党政总体工作计划,如区政府出台了《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计划》、创建星级《妇女之家》、创建《儿童之家》、成立老年人协会等相关文件,为做好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 经费保障

从20xx年开始,区政府每年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三留守”人员工作,我会在全区建立了“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统计台账,据统计,全区有留守妇女32512人,留守儿童42710人,留守老人43674人。

(一)妇女工作方面

1、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全区创建了10个村(社区)五星级“妇女之家”,我会给10个村五星级“妇女之家”活动经费共3万元,为“妇女之家”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不断提高基层妇女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吸引力,有效推动了妇女工作的新发展。

2、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推动形成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勤俭持家、廉洁守家的和谐家风,以家庭的和谐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5月,石卡镇村面村刘昌容和大岭乡金沙村谭肖娥分别被全国妇联授予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自治区妇联授予第九届广西“五好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

3、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三八”节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区妇联积极发挥舆论阵地作用,同XX市妇联一起联合22个单位在覃塘镇04街、石卡镇等乡镇摆摊设点,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为主题,运用街头宣传、面对面的维权引导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维权、科普等宣传资料3.5万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强化了妇女维权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二是举办20xx年女性知识大讲堂活动。邀请了中国形象礼仪协会主席张玲为女干部职工讲授《优雅女性个人形象设计与公务礼仪》知识,共有女干部职工500多人参加培训。三是开展寻找“美丽家庭”活动。20xx年3月,在全区开展寻找“美丽家庭”活动,我区有三里一中教师覃金兰家庭荣获“广西美丽家庭”称号(XX市有2个家庭获得)。

4、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活动,推进经济强区建设

一是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妇女就业。区妇联会同区人社局、总工会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为回乡、来覃务工的农民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在覃塘镇举办了一场小型现场招聘会,当天有80多名求职妇女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求职应聘,有10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同时,整合各方资源,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84名妇女提供了免费就业培训,提升女性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

二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城乡妇女发展。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强化科技培训,培树先进典型。20xx年,XX区金沙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XX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对女种植能手进行培训,共培训女种植能手100多人次。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她们开展岗位竞赛活动。

(二)儿童工作方面

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为了欢庆“六一”国际儿童节,我会以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品牌活动为主题,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关爱儿童系列活动。

一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六一节期间,区妇联联合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区委、企业以及区地税局巾帼文明岗等单位慰问了146名孤残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带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2.62万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我会积极筹集资金21万元创建15个“儿童之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校外活动场所,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少年儿童的欢迎。同时,还组织部分女企业家捐款5万元支持三里镇双凤小学校园建设。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区妇联联合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等部门在全区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活动,在9月份,组织XX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到我区各个乡镇中小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宣讲,共宣讲13场,受教育的家长共有5000多人,通过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孩子的水平,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老人工作方面

我会以今年重阳节(敬老节)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行动。一是组织开展慰问活动。组织女企业家、女能人开展了农村留守老人结对帮扶慰问活动,并且给她们送去了慰问品。二是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助区民政局组织成立村屯老年人协会8个。同时,民政部门和文体局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老年人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娱活动。

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工作方面,我会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并且组织联合多部门参与,充分发掘女经济能人的力量,让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

20xx年,我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及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以实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为主线,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

我区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我区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一是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组织,认真落实“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我会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方案。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为在源头上抓好维权工作,保障“案有人接,事有人办”,区妇联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各乡镇妇联、各系统妇委会将维权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创建活动有考核标准。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发挥协调作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区、乡镇、村三级维权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家庭暴力案件有警必接,并及时处理;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弱势群体服务;学校对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化了上访事件的疏导和处理工作。全区形成了由区综治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经费保障。年内,争取区财政划拨“不让毒品进我家”、“平安家庭”创建等专项经费7000元,为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丰富活动载体,有效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维权干部培训。为进一步增强镇、村妇联维权干部的业务能力,今年6月份举办全区镇、村妇联干部维权知识培训班,培训152人,进一步提高了她们的维权工作能力。

(二)依托村“妇女之家”,开展普法宣传和群众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组织巾帼禁毒防艾志愿服务队面到村屯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建设活动,推动家庭实现“五防五无”。

(三)切实关注弱势妇女儿童。在春节期间,我会通过开展“两癌”救助、单亲贫困母亲关爱项目等,全区共走访慰问了117名贫困妇女儿童,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8.8万元。六一节期间,区妇联联合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区委、企业以及区地税局巾帼文明岗等单位慰问了146名孤残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带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2.62万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我会积极筹集资金21万元创建15个“儿童之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校外活动场所,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少年儿童的欢迎。同时,还组织部分女企业家捐款5万元支持三里镇双凤小学校园建设。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区妇联联合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等部门在全区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活动,在9月份,组织XX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到我区各个乡镇中小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宣讲,共宣讲13场,受教育的家长共有5000多人,通过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孩子的水平,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开展“美丽家庭”评选活动。20xx年3月,在全区开展寻找“美丽家庭”活动,坚持立足基层,公众参与,以大力倡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的文明家风为主题,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展示宣传身边的“美丽家庭”及感人故事,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寻找“美丽家庭”活动中接受道德教育、感悟家庭美德、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区有三里一中教师覃金兰家庭荣获“广西美丽家庭”称号(XX市有2个家庭获得)。

(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推动形成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勤俭持家、廉洁守家的和谐家风,以家庭的和谐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5月,石卡镇村面村刘昌容和大岭乡金沙村谭肖娥分别被全国妇联授予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自治区妇联授予第九届广西“五好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

三、深化“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托“维稳基石工程”三级维稳平台,各级综治部门与妇联组织共同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形成整合资源、壮大力量、强化手段、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维稳维权工作格局。乡镇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 ,建立了信息联通、信访联接、纠纷联调、应急联处、上下联动、宣传联抓的“六联”工作机制,促进了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同时,做好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受理解答工作。20xx年,全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共受理来信来访51件,其区妇联16件,处理率100%,大量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化解在基层。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的有关内容。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落实到群众中。利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6.26”禁毒宣传等活动和举办“预防艾滋病健康进家庭”、禁毒、反邪教警示教育等知识培训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今年,我会在覃塘镇和石卡镇组织“三八”妇女维权知识宣传一条街活动2次;在石卡高中和覃塘高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次,签订“不让毒品进我家”家庭承诺书3000多份;参与“三下乡”、计生宣传等妇女维权宣传和艾滋病预防宣传等活动6场次,发放防艾、婚检等宣传手册3.1万份,培训妇女700多人次。

(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广西妇女》等媒介宣传我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情况和在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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