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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落实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要求,紧扣中心,强化重点,立足本职,热情服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
全县23个乡镇依托综治中心,村居党群支部、小区公共用房——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调解阵地,以点带面建立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体系,受理矛盾纠纷3251 件,100%调解,调解成功率99.9%。
1、完善县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新招录1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到县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定期开展调解员队伍培训,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2、深入推进纠纷排查预警的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逐级排查,梯次化解的工作格局,全县23个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均分别挂钩1-2个村(居)调委会,联络和指导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居)按每100-200户划分为若干网格管理责任区,每个区至少配备1名调解员,确保排查任务层层落实。
3、强力推进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设立专业性调处中心,加大对九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度。强化重点部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责任和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全覆盖”。
(二)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1、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步伐。始终做到三个继续:即人才继续向基层倾斜、资金继续向基层倾斜、装备继续向基层倾斜。目前我县23个司法所在编人员32人,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将20xx年招录的15名司法干警中的11名干警和新招录的5名司法干事全部送到乡镇司法所锻炼,实现司法所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同时加大基层站所硬件配备,推动司法行政专网和办公室自动化建设,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多万元重点打造孙园司法所、峰山司法所。
2、加快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进度。目前,已完成人员编制统计,司法所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以及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的测算,办公场所已基本落实,现正在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办公经费和人员保障的问题,同时主动与乡镇政府对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加大对23个司法所人员培训力度以及业务指导,要求司法所围绕乡镇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明确青阳、双沟、界集等中心镇率先争创“标杆司法所”,带动周边乡镇加快建设力度。
3、推动“庭所”共建新思路。**县人民法院界集法庭与辖区内龙集、太平、朱湖、曹庙、界集5家司法所,围绕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等方面内容,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相关庭所依照协议,积极探索“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思路,把各项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深化公调诉调工作对接,并不断延伸联调触角,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综合质效。
(三)特殊人群管理呈现新特色。
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2名、在册的720名,刑释解教人员462名,安置率、帮教率分别达98.6%、100%,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发生。
1、构建矫正工作新机制。5月份,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挂牌,目前共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42名,专职工作者配备比例达1:15的要求,对全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进行网上平台数据录入操作、《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培训,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2、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建立“四查”工作制度以及网上工作巡查系统,完善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严惩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今年对3名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收监,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与洪泽湖监狱积极协调,组织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到洪泽湖监狱进行体验性教育,全县各乡镇共组织公益劳动120多期,计1400多人次。共整理归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卷宗300多本,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的做法被省厅采用推广。
3、拓展矫正工作新功能。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做到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共落实低保人员23名;协调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无偿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共培训三期120多人,为13名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落实了就业,就业安置率达95%,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务工提供了人性化管理,我们多次与常熟市开发区司法局、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实行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管理的衔接,异地托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四)公共法律服务得到新提升。
1、“明察”。出台了《**县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记分考核细则》,严格积分管理考核、考评的操作程序,使考核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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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正、公平,考评结果作为年检注册的依据。
2、“暗访”。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行风评议,评议结果进入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实行流动红旗制度,对行风评议排名前三的领红旗,后三名的领黄旗。
3、“引导”。每月要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解不低于3次,鼓励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坚持每年开展三次以上送法到警营活动,组织50余人次律师进社区,举办5场专场律师法律宣传活动,为老年大学开办法制讲座,组织全体律师为瑶沟希望中学贫困学生捐款捐物。今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3125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420万元;公证处采取办证“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群众上门办证等细致服务,共办证1794件,无一例假证、错证和受当事人投诉案件。
4、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 3400 人次,受理案件 798件,已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790件的目标任务。
(五)法制宣传教育展示新亮点。
1、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开展了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和“法制宣传进校园、我为孩子捐本书”活动,县内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捐赠法律图书一万余册,举办了“**县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幸福夕阳红.普法社区行”、“12.4”普法宣传以及妇女法律讲堂、“3.8”妇女维权周等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在半城、龙集等环湖7个乡镇开展了四场“六五”普法巡讲活动,向渔民们宣传普及涉湖涉渔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渔民守法意识;组织资深律师为老年大学的学员们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权益保护能力。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村村行”活动。依托法制宣传栏、村居民法制学校等阵地,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将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诉讼案例加以收集整理,制作成宣传册,发放到村居民手中,并制作了25块宣传展板,配上“律师解析”、“律师提示”,插入漫画图,图文并茂,在各乡镇巡回展出。
3、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回访,逐步完善依法治村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村民依法办事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村(居)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我县共有307个村居,现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67个,市级262个。今年又有18个村居(8村10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4、创新普法载体。在现有“**普法网”的基础上,在新浪微博上注册开通“**普法”官方微博,各乡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时开通普法官方微博,与“**普法”微博实现一键链接。同时,创建“**普法”QQ群,加强普法工作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普法工作的效率。
5、夯实“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基础。完善普法工作台帐,打造一批示范、观摩点、制作一部“六五”普法宣传片、一本“六五”普法工作画册、一批“六五”普法工作成功展示牌,制作了“首届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赛作品集”,顺利完成“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各项任务,受到市“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组的肯定。
(六)队伍建设获得新发展。
1、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六比六看六争当”主题活动、“干部讲学”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台演讲,领导点评,出题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业务素质;创新工作思路,每月开展一次“创新论坛”讲座,学习外地先进的经验方法,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创造性完成各项任务;利用周例会等形式集中系统学习县委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同时,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和政治业务宣讲活动等活动,重点学习我县下发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干群勤政廉政意识。
2、坚持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先后7次开展挂村及“一对一”结对帮扶,为结对挂钩的上塘镇胡桥村、归仁镇沙庄村开设法律讲堂、提供法律服务,慰问孤寡老人、贫困儿童,为符合援助的村民免费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手续。对帮扶对象户定期上门探望,共帮扶款物约4万余元,帮助20多名困难群众就业。
3、加强重点热点岗位监管。通过政务公开、规范开展激情示范岗位和激情窗口等正能量建设活动,加强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及个人的监督,监督内容涉及到立案审查、案件承办、收费管理、质量检查、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4、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相结合建设。按照我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创建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活动,积极推动创建“**县法治廉政教育活动基地”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多项工作和个人受到上级部门肯定、表彰。我局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县公证处获得“江苏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卷宗检查全市第一;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20xx-**年度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全县激情服务之星四星级示范窗口”;社区矫正科被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20xx—**年度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张兆惠主任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高士勇律师被评为“省十佳法律援助办案能手”、宿迁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孙园的孙加帮所长和界集的王辉所长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王辉还被法制日报头版誉为“拄着拐杖解纷争的好所长”,天岗湖的张克冲所长获评省“十大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称号,社区矫正科陈锋被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软建办评为四星级“激情服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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