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时光飞驰,我们又要迎来新的阶段工作,我们要用心完成工作总结了。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在撰写工作总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20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xx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20xx〕8号)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施壮腰工程,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做到工作部署到县、乡,方案制订到县、
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四个一律落实到县、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市政府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祺扬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华、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市公安局副局长敖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李文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弓、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彭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学工、市安监局副局长谭震生、市工商局副局长郭华、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文、市质监局副局长许和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组织专门力量,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打非治违的重点在县、乡,要把县乡作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
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突出以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
(1)煤矿。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2)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资质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9)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超深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
(4)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5)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8)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四、工作安排
(一)各区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发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发现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应及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应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对于本级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职能,根据打非治违重点内容,负责全市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自身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三)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行为的整治。
(四)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有色金属、电力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治理煤矿和非煤矿山违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要求擅自组织生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许可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上岗等行为
(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客运船只载客和旅游包车市场。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八)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九)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十)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取缔土锅炉现象,排查治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以及旅游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5月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其中6、7月份为集中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地要迅速组织公安、安监、国土、交通、建设、工商、工业等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和有效整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索、拿、卡、要;认真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保护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区县(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五)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地和有关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安委会统一要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实行周报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月报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相关情况。ww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通知
抄送:省安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李新华书记,李建明市长,王祺扬副市长,
张少华副秘书长。
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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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乡严格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我乡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李智辉同志任总指挥,乡长欧石雄同志任组长,乡政法书记邓纪良同志、党委委员张小勇同志任副组长,各驻村领导干部、安委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对全乡10个隐患点实行了“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在全乡8个村(居委会)集中宣传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等相关通告,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党委、政府建立了日常值班巡查机制,要求全乡干部职工把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掌握非法违法生产动态,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查处结果及时上报,进行公布,处理到位,并建立好隐患排查档案。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行动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村、各单位,采取断电、下发书面拆除设备文书、强制拆除电线等手段,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采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红页岩开采、食品药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了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乡查处3家违法生产企业、4家非法洗锰厂和1家非法开采沙厂,共依法下发责停通知书8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企业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保国土资电〔20xx〕55号)文件的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都要由所长亲自带队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此次开展清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探)矿,加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探)矿的违法行为,杜绝新的非法采(探)矿发生,避免出现伤亡事故,切实加强巡查和监管;二是坚决查处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从事开采、勘查的活动,并制止和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清理出的无证非法采(探)点,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依法进行封停、取缔;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
通过专项检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对本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和持证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61件,封停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及汉庄还对3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而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瓦房乡成立了由公安、司法、安检、林业、农业等部门组成25人的专项行动打击领导小组,对大陷坝无证开采的铁矿采用炸药封洞的措施进行封停取缔,瓦窑镇则成立了针对此项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对重点的毛竹棚村核桃坪、打厂凹、椅子山和中和铁矿四个矿山的偷采盗采违法人进行说服教育,填发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当场采取没收工具和烧毁工棚措施。
在查处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从事开采、勘查的工作中,全区共清查出过期采矿许可证30个,现已办理延续登记的23个,注销采矿许可证7个,并制止和严厉查处金鸡乡的1起越界开采砂场的行为;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经全面摸底排查,没有发生出现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因点多、面广,加上联合执法力度不强,因此无证非法采(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全面的制止,即使已关闭取缔的无证非法开采点,也会出现反弹开采的趋势,加之开采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仍难从根本上清除。
(二)部分乡镇的县乡、乡村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用砂石就地取料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了对无证非法开采监管取缔工作难度大,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还潜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形成了“刚刚取缔关闭,过后又有人进行非法采(探)”的现象。导致出现执法成本增加及执法难的工作局面。
(四)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随意配置资源;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专业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动态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配合,采用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力度,通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使全区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管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的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以巩固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三)、加强以砂石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针对我区砂石开采存在数量多、规模小、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安全隐患严重等到问题,对此要加大对砂石场的重点整治力度。一是对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无力整改的砂石矿点要坚决封停,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对砂石资源的开采一律实行采矿许可证制度,对符合办矿条件要求的砂石点,要按照采矿登记程序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切实做到依法持证开采。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成果。为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矿业秩序,保障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工作中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对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进行维护,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的行为要采取得力措施,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手段予以坚决查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0年治超站“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汇报材料
20xx年治超站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市局的统一要求,我站迅速在全市范围内辖区路段开展打非治违超限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站治超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短途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严格执法,源头严管,路面严查,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截至8月底,在全站执法人员共同努力下打非治违专项活取得较好的成绩,全站共计检测车辆 辆,查处超限车辆
辆,超限率 。卸分载货物 吨,共罚款 元,收取公路补偿费 元。
其中固定站检测车辆 辆,查处超限车辆 辆,超限率 。卸分载货物 吨,共罚款 元,收取公路补偿费 元。
下梁卸货点检测车辆 辆,查处超限车辆 辆,超限率 。卸分载货物 吨,共罚款 元。
杨峪和卸货点检测车辆 辆,查处超限车辆 辆,超限率 。卸分载货物 吨,超限教育放行 辆,共罚款 元。
流动稽查检测车辆 辆,查处超限车辆 辆。卸分载货物 吨,罚款 元。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我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副站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站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站属各部门都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了专项活动开展势态良好。
(二)周密部署 科学治理
盲区治超以固定检测站、点为依托,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流动稽查和固定检测站、点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针对混凝土拌合厂(站)、砂石料场集中路段(G312商东段、S203垭口段、S307板桥段)违法短途超限运输行为频繁发生的实际情况作为整治重点,以科学的方法分析超限车辆的运行特点及规律,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管控,从而有重点,有目的的治理超限车辆。经过全站路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短途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反弹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公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路产路权得到了有力保护。4月份与镇安段在102省道治超盲区路段开展联合行动,处理处罚违法车辆45辆,收赔、罚款计5万余元。5月中下旬,积极落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夏季治超集中整理活动遏制非法超限运输反弹的通知精神,对管辖县区内干线公路沙石料场进行了调查摸底,理清了沙石料场的分布情况,掌握运输车辆的动向和运行规律,以流动治超为重点,集中打击短途沙石超限运输。共检测车辆3446辆,处理超限车辆270辆,分载货物1114.2吨,6月下旬开始与商州、丹凤公路段、茶房治超站在312国道东龙山至武关路段,联合开展集中治理沿线沙石料场超限运输和抛洒污染公路活动,期间共检测车辆186辆,处理超限运输车辆48辆,分载货物104.6吨,有效挽回了短途超限运输车辆对辖区公路抛洒污染、公路桥梁财产安全损失,确保了辖区良好的路域出行环境,流动稽查盲区治超成效显著。截止8月底,查处违法短途超限运输车辆 台,处罚 万元。
杨峪河卸货点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的配合下实施完成了原杨峪河收费站改造为治超卸货点的工程任务,于4月20日交付我站投入运行,在试运行期间,针对收费站撤站后,大型货运车辆集中绕行S307、S203的现状,在上级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坚持只卸货不罚款的处理原则管控过往车辆,随着全省治超站点 夏季集中整治活动 的开展,5月22日杨峪河卸货点及时启动治超卸载、罚款执法工作,同时,站流动稽查以杨峪河卸货点为依托,严厉打击短途超限运输车辆,并与6月5日至8日查处运输矿石的严重违法超限车辆4台,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每台超限车辆1万元,共计4万元。有力的打击了S203垭口段短途超限运输车辆,使该路段得到了有效保护。
柞水下梁卸货点因距离商洛较远,职工驻站时间长等问题,根据上级业务科室和职工的要求作了人员调整,以职工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了10名执法人员,分为两班常驻柞水下梁卸货点,得到了职工的认可,稳定了职工队伍思想,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截止8月底柞水下梁卸货点查处超限车辆 台,依法处罚元。
(二)加强队伍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
治超检测站、点是治超工作的前沿窗口,体现着治超执法人员的形象。因此提高治超队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是加强队伍建设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我站每月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及考核,开展研讨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中不足之处,扬长避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陕西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6月20日组织站党政领导、各股室、检测班负责人参加市局举办的20xx年治超业务培训班, 进一步提高站领导及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执法水平。将理论联系到实际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统一着装、统一佩证上岗、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罚款票据、统一执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确保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三)强化宣传 正确引导
我站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治超工作的意义,通过多角度的开展宣传活动,保持了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和运输业户增强了对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截至8月底,全站在《陕西交通报》、《商洛日报》、《三秦电视报》以及省市级公路信息网站等媒体上稿 篇,同时充分利用检测场地院墙、公路沿线设施等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 余份。
(四)安全管理 安全治超
我站首先把安全工作与目标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年初与各股室、检测班及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让治超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在加强治超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4月份及时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了站区安全畅通。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相关的各类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组织职工观看20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并于6月中旬组织全站职工开展了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提高职工应急事故处理技能。加强安全防范教育,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治超工作安全;同时,不断提醒治超人员,注意用电安全,防范火灾发生,加强人员的自身安全防范。完善流动治超现场标志,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不安全事故,确保治超安全。每月定期不定期在站领导的带领下,对全站检测和食宿区域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从检测设施设备、宿舍电器、人员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彻底杜绝不安全隐患。目前,全站实现了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
5、加强治超人员廉洁自律 做到警钟长鸣
年初和各股室、检测班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廉政建设做到逢会必讲,确保治超人员秉公执法,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提高治超人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根据本站的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及时召开站务会,加强宣传动员,吸取教训,加以警示,做到警钟长鸣,严防治超人员触到廉洁这条高压线。治超站不定期召开廉洁教育会议,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治超廉政建设五不准、十条禁令和相关文件。通过讲道理、摆事例,使大家在金钱面前保持平常心态,会算经济账。及时了解治超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文明的治超队伍。
三、治超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少数驾驶员对流动治超工作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出现对执法人员谩骂、围攻、冲卡、暴力抗法等现象,威胁到治超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今后,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将继续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工作经验,立足岗位、务实奉献、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路政治超管理工作的职责,管好一段路,维护一方平安,确保路政治超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某某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家兴同志兼任。
二、打击范围和重点
范围: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检查:
1.道路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牌、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载物的。
2.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
(3)非法使用氯酸钾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5.特种设备。
(1)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
(2)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气瓶充装单位无证充装和不按照技术规范充装的;
(3)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和电梯维保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中旬-5月底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6月-12月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第四阶段:12月中旬为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四、职责分工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职责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综合检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其他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镇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二)实行挂钩联系,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镇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二)严格检查,加强整改。各有关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严格对照检查,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个企业,不少一个事项;自检自查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