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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国土执法监察股2020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措施。

时光荏苒,工作即将结束,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们也要总结自己的工作,总结除了对过往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同时,还要包括遇到的难点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方法,那么大家是如何进行总结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20年国土执法监察股2020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措施》,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股室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下面将本股室在20xx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以下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制定计划 加强学习

年初,我股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制定了股室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并结合股室业务特点,对股室的每一位同志都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分工,各司其责,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同时不定期的组织全股人员对土地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案例分析,对案例着重讨论办案程序和违法事实以及处罚条款如何认定与运用,有效的调动了股室人员的业务积极性和提高了执法水平。

20xx年5月1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我股注重学习信访的受理期限、答复时间、受理主体、受理程序等,通过学习使全体股室成员提高了理论修养,增强了法制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在处理违法案件、土地纠纷、信访案件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受理的及时受理,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不正常现象。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宣传法制 提高认识

根据宣国土资[20xx]14号文件关于转发《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做好我局法制宣传工作,我股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国土局《20xx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 “12·4”法制宣传日。

1、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当中,我股与地矿股对全县2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一百余份,宣传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旌德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宣传专刊》、《旌德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单》等,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股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 在我局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三、严格执法 保护耕地

1、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巩固我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果,按照上级的要求,我股配合用地规划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工作,并对全县的基本农田档案资料的软件、硬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过检查,全县共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066.7公顷,保护率86.3%,共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68片,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钢架结构基本农田保护标牌7块,钢混结构标牌59余块,同时根据区划调整重新将保护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组、农户,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制定了奖惩措施和乡规民约,坚持执行基本农“五不准”和占用耕地“六个一律不报批”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我县得到有效的落实。


2、近年来,我县在农民建房用地报批中存在瞒报用地等违规行为,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农民建房用地行为,我股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建房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要求各乡镇土管所认真对辖区内农民建房用地情况仔细清查,一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三是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四是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用地、超标

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3、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20xx]166)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股室制定《旌德县国土资源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将部《通知》和《方案》下发给各乡镇土管所,要求各所按文件执行,同时成立了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清查领导组,组织开展“以租代征”行为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使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和治理整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4、为进一步加强国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国土执法监察队和县城建委监察队组建联合执法大队共同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对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特别对辖区内基本农田违法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今年以来,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 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2000元人民币。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1)号令,全面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知识编印了《信访条例》试卷,组织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信访条例》知识考试,从而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对《信访条例》内容的正确掌握和准确运用。

2、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执法监察股对20xx年以来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去市、到省、赴京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由局主要领导对信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当日接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确定一名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9件(其中上级交办6件),个人来访11起,政策咨询解答112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五、加强本职工作 协调配合并举

我股室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不分家,积极主动完成了各级交办或其它股室要求协办的工作:郭成前同志安全行车35000公里无事故;王友生同志配合用地股测量30余天;郭欣同志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等。同时,我股室还认真对待各级的检查,认真做好软件、硬件建设,在“四五”普法、综合治理、农民减负、依法行政、创平安单位、基本农田保护、“三费检查”、矿山安全等专项检查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得到各级的好评,为局全面工作做出了一份力量。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手段不硬。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上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土地违法行为已结成事实的,缺少强有力的查处手段。

七、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对外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内实行监督案件受理,行政处罚;依法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及储备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整顿土地、矿产市场;协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处理涉及国土资源的其他违法案件。但目前的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和执法监察工作职能是大相径庭,没有很好的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能,这主要是表现在:

1、对工作中的问题不能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觉的只要完成对外查处,不出问题,就满足了。工作干劲没有持久性,在工作中出现有惰性的思想。

2、工作管理力度不大,没有很好的理顺执法监察工作关系, 不能够严厉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但总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得过且过,不愿得罪人。认为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养成好工作习惯,工作主动性不强。

八、明年工作措施

为切实有效的

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树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我股将在20xx年做好以下几点:

(一)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加大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要跟踪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决不手软,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

1、严格禁止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的继续发生。对违法占用土地以及擅自与农民集体或个人签订征用、租赁土地协议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一律予以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法占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2、严肃处理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对全县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依法逐宗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处理后,给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3、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主要是执法监察违反土地市场隐形交易、违规拍卖、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或低价出让土地、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将划拨土地改为经营性用地、擅自利用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问题。

针对上述几点,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

(三)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坚决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

3、坚持与县城建委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确定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

1、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执行等情况,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由各乡镇土管所在各行政村中确定一名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状况,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逐级上报。年终,根据管理情况,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奖励。

2、针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乡镇都以没有行政执法权为由,多数只望县局派人制止查处等原因。建议局党组在原土地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拟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乡镇成立执法中队,对今后出现的违法问题,由大队指定某中队进行制止或查处,对重大案件的查处,由大队统一调配,互相增援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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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设局执法监察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措施


根据自治州20xx年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按照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今年以为,我局先后开展了以下专项执法监察及专项治理工作:建筑业管理方面,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巴建建[20xx]21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建建[20xx]34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巴建建[20xx]37号)、《关于印发对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实施专项治理的方案的通知》(巴建建[20xx]3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巴建建[20xx]39号),开展了系列集中整治活动。房地产管理方面, 5月30日与巴州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案》(巴建房[20xx]14号)、《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州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巴建房[20xx]23号,于7月13日至25日开展了城市房屋物业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纠风和创新发展环境方面,下发了《关于对纠风及创新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年中检查的通知》(巴建党[20xx]61号),并对各县市、局属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果
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分别委托巴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今年以来立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方面的行政执法案件5个,下发停工通知11份,进入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程序4件,下发听证权利告知书1份、整改通知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
拆迁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截至9月,接待城镇房屋拆迁方面的投拆56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8.5%,其中库尔勒地区投拆45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36%,各县投拆1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26%;接到自治区转办信访3件(含建设部转办函1件),州信访局转办3件(含国家信访局转办函1件);全州建设行业向我局提出拆迁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库尔勒市规划局1件、焉耆县建设局2件,正在复议阶段;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清欠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我州拖欠工程项目共184个,拖欠工程款21269万元,至今年9月,已清偿工程款12788万元,清偿率60.13%,其中,结清项目45个,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新疆巴音公司等10家本地施工企业在网上进行了消欠。全州拖欠施工企业劳保统筹费632.14万元,已还款147.41万元,占总拖欠额的23.25%,其中若羌县、焉耆县已全部还清。全州受理网外拖欠民工工资投诉279起,涉及农民工4134人,清偿农民工工资1217.12万元。
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巴建办[20xx]54号《关于对库尔勒成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库尔勒金城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情况的通报》和巴建办[20xx]55号《关于对库尔勒市建设局势市违规拆迁情况的通报》对这两家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和违规拆迁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


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我局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办分离,实行了机构脱钩、人员脱钩、职能脱钩,中心转变为服务机构。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在交易中心大厅内对外公布,接受监督。从政府、石油、铁路、施工企业等部门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人员,对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和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家网,不得参加评标。据此,我们重新调整了评标专家网。目前,全州仅在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一个合法的专家网。
20xx年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184项,实际招标项目184项,建筑面积78.9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45亿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已步入备案管理阶段。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公众媒体上,如在州级报刊上发布信息,加大了公开竞争的透明度。完善了评标定标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建设厅统一的计算机评标系统,防止了评标中的“倾向分、人情分”。实行在开标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方法,并在统一地点统一接送,防止了投标企业私下与评标专家串通的行为。实行了评标监察公证监督制度,每一项目的评标全过程均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人进行监督和公证,防止了评标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
进一步完善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基础上,由业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外,对于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实行了委托招投标代理。


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自治州共有取得资质的拆迁公司11家,外地进入巴

州的拆迁企业2家,这些企业在全州各县市承担拆迁任务。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集中力量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20xx年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拆迁审批,规范拆迁程序,整顿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资格单位行为,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巴州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维护、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下发的《自治州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8日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艾尔肯·吐尔逊同志任组长,巴州建设局、监察局抽调人员共9人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八县一市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尤其是20xx年以来,各县(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逐步建立了行为规范、办事有序、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各县(市)拆迁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任务。20xx年全州共发放拆迁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城镇房屋拆迁面积8.04万平方米。各县(市)均设置了专门机构,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和静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主要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的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了政企分开,管理部门与各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严格了拆迁工作程序,对拆迁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基本杜绝了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现象。焉耆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建立了“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听证制度和包括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也是我州八县一市中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最好县(市)之一。
但检查中也发现,拆迁工作中的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而引发的上别群众到自治区、州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的事件尚未完全杜绝。主要原因是各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某些方面还较为突出,如不执行法定程序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队伍中个别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


五、物业企业管理情况


截止20xx年9月底,我州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53家,已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51家(按企业性质分,全民3家,集体2家,有限责任公司46家),注册资金共计4228万元,其中库尔勒地区41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80.39%,注册资金3470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82.07%。除和硕县外其他县有物业管理企业10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19.6%,注册资金共计758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17.93%。在51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二级资质企业4家(库尔勒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扬帆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恒友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康达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122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47家(暂定资质的12家),注册资金共计3008万元。


目前全州共有受托管理物业小区(项目)175个,其中商业开发小区54个,共有近5万住户、15万余人,物业管理总面积560万平方米,占全州房屋总面积的30%,占住宅总面积的52%。现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139人,其中管理人员330人;从业人员中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人员360人。有35个小区(组团)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物业公司经营状况全部处于亏损,据不完全统计,各公司亏损共计近200万元。


六、政务公开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行政服务大厅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xx年8月30日正式进入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三年来,我局先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两名,行政许可项目13项。今年我局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于20xx年8月17日召开了局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人民政府公布确认的建设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17项、待批项目15项,共计32项(分项后约48项)统一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按照“一门受理、抄报相关、内部运作、各负其责、限时办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对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的项目,通过网络将我局及各科室、局属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办事称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管理
1、有形建筑市场法律地位不明确。2000年后,水利、公路、化工石油、铁路等专业工程的交易逐步从有形建筑市场内退出。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只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有形建筑市场”,而且个别专业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也不进场交易。
2、工程款拖欠严重。累计约4.82亿元的欠款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不能进行正常的人才培养。
3、招标投标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个别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还有少部分建设单位与投标人进行串标或投标人之间互相

进行陪标。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各县由于具备资格的评标专家少,仍存在有领导和公务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4、各县市、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缺乏对清欠工作的正确认识,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清欠措施不到位。
5、政府拖欠项目清偿难度大。由于过去个别地方和单位超规模建设,举债发展,形成了比较严重的财政拖欠。
6、一些承发包双方都不在当地的工程项目难以协调解决,特别是还款协议和工程结算难以落实,影响了整体清欠工作。


(二)拆迁工作
1、编制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各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提出了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方案,但未按规定报自治区审批。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不健全,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违反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一是超委托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如库尔勒市建设局超范围委托库尔勒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股级)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监察、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裁决、延期拆迁的审批、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等事项。二是除焉耆、尉犁县外,其它县市未向社会公示当地现有的具备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三是拆迁管理不规范。执法中程序审查不到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如未按法定程序发放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填写不规范,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等,特别是库尔勒市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随意性很大。四是房屋拆迁公告的必备内容不完善,如拆迁范围、拆迁、搬迁时间描述不清,没有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的活动及对房屋拆迁有异议的申诉、申辩的权利及其它义务。五是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档案,拆迁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六是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运作。七是拆迁单位工作程序不规范,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金少,而对“钉子户”给予的补偿金多,对其他被拆迁户形成了一定的误导,造成了今后拆迁工作难的问题。八是部分拆迁公司及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采取停水、断电、停气和无证拆迁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治理。九是调解拆迁信访措施不得力。各县(市)对久托不决的拆迁遗留问题,重视程度还不够,如有些拆迁户房屋已拆除,但《房屋所有权证》未收回,没有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报向社会公告作废;有些县(市)存在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安置不到位,有拖欠现象;有些县(市)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房屋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单位的现象。


(三)物业企业管理工作
1、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2、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没有按规定续签;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3、物业管理企业有乱收费现象。一是部分物业公司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对违反规定收取的公用面积维修养护费,城建、杏花、成渝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完毕;扬帆、家园、恒友、玫瑰物业公司正在处理和退还。二是部分物业企业擅自提高水、电、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4、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作用。我州共有受委托管理的物业小区(组团)185个,其中属商业开发小区(组团)100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备案的35个,占总数的18.9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明确自己的主人地位和相应的权利,该提出问题的不能提出,该维护的权利不能维护,客观上放纵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及侵权行为。二是有的业主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认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没有报酬,又浪费时间,是个费力不讨好差事,不愿意牵头。三是少数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是小区的业主,又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代表业主利益。
5、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6、不

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没有按规定续签合同;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七、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各县(市)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应加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对群众的引导。
3、建立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完善拆迁公示制度、信访服务制度、群众举报投诉上访接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拆迁诚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拆迁评估市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损害当事人利益或有明显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呈报其审批机关建议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吊销房地产评估资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房地产估价师,要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对不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滥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滥用强制手段直接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责成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各县(市)应建立规范的受理投诉工作程序,设立投诉受理文卷档案,确保拆迁档案资料的完整。
7、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决策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35个物业小区充实人员,对不负责任的委员予以调换,健全规章制度,促使其履行业主委员会义务。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9、积极稳妥地推行物业招投标机制,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促使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分离,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等。对违犯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予以补齐后移交。消除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互相推诿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活动的特点,降低招投标成本,减轻业主负担。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在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推动形成了邻里之间更加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0、引导各物业管理企业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找准位置,要使每位员工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单纯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更不是管理为主的部门。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只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企业才能生存与发展,而管理职能也是通过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来体现,要尊重业主,帮助业主,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的环境和空间。同时,引导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增强合同意识,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电力、自来水、供暖)实行代收费用的有偿服务,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11、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直接关系到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敏感问题。服务质量的问题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中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者切实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业主和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同时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建立物业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制度,对受委托代收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偿服务的项目,应按照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收取。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保证良好的服务同时,在管辖的小区内积极开拓其他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益,减轻自身负担。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配合物价部门每年按有

关规定,制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12、加强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门槛关。改变注册一个公司,招聘一些保洁、保安、绿化或维修方面的人员,接一个项目管理,这就算进入了物业管理行业思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的培训工作,加快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加大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影响差的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13、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建设部和财政部制定了《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对维修资金的交纳、存储、使用、监督等作了具体规定,执行时还有一定困难。但应按要求全面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必须按规定予以建立或补充。维修资金均应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实施管理。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抓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清理工作。对出售商品房已收取维修费的,要全额移交。对出售房改房收取的维修资金,成立物业管理单位的也要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设立专户,由业主委员会监督使用。

2020年县国土资源局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年,我局在市国土资源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以保护资源为重大主题,按照预防、查处与管理并重的总体要求,以坚守18亿耕地红线不动摇,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矿产资源为重点,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县领导交办和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法管理国土资源,构建和谐开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就一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规范落实动态巡查工作。

(一)动态巡查工作领导落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并按照市局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监察股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动态巡查领导小组。确保动态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动态巡查责任落实,制定了年度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和巡查台帐,并与执法大队、基层国土管理所签订了动态巡查责任书。

(三)分级巡查责任落实。

我们将动态巡查区域分为两级,将县城规划区及城郊结合部,重点小城镇建设结合部,基本农田保护区,省、县道路两侧,有煤乡镇划为一级区域;市级地质灾害预案区域,场镇建设及居民点规划区,乡镇道路两侧、县、乡镇、村地质灾害预案区域划为二级区域。同时落实了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一级区域,基层国土所负责二级区域,做到了日有台帐,月有报告,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执监察配备了专用车2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电脑1台等。由于措施有力,制度健全,在巡查中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违法行为25件,面积3158平方米,及时制止25件,恢复土地耕种3158平方米。发现露天挖煤点16处,及时制止16处,发现擅自启封非法井口11处,及时打击关闭11处,发现越界越层开采3个矿,制止查处自觉退回本矿区范围3个矿。使动态巡查工作,真正地发挥了有效的预防作用。

二、强化监察,主动出击查处大要案件。

(一)在开展土地执法监察“百日”行动回头看的同时,认真抓好违法占用土地的清理查处工作,20**年1-12月共清理出未经批准占地73件,面积16.69亩,强制拆除48件,面积11.59亩,立案查处25件,面积2.55亩,结案24件,面积2.39亩,未结案1件,面积0.16亩。

(二)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窑,依法查处违法开采行为。

20**年我们在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窑的同时加大了对越界越层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据统计,20**年1-12月累计出动车辆340台次,出动人员2300余人次,切断电源29处次,拆除工棚71处次,拆除溜煤槽680张,捣毁煤库17处次。拆除没收轻轨6.8吨,炸毁矿车36台,没收矿车19台,炸毁空压机6台,没收空压机2台,没收发电机1台,没收电动机3台,没收防爆开关2台,没收矿灯、电瓶110个,没收井下电缆1000米,拆除索道14处(9000米),刑事拘留业主1人,行政拘留业主8人,炸封井硐29处次,查处越界开采4个矿、封闭越界巷道11处,土地、矿产累计收取罚款200余万元。

总之,通过对违法占地的巡查制止、无证开采的打击和查处,使我县的土地市场和矿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为开江的经济建设、社会和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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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xx]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版权所有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县的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和办案程序。
先后特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xx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标准对被征土地进行了补偿。并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下发了听证告知书,征地符合本地实际,程序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进行土地勘测定界。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
二是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秩序的根本好转,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县局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起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站、中心、大队、分局(所)既协调配合又监督制约的防范违法机制,各业务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同时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和预警作用,加强整个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整体功能。各分局和国土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分局(所)承担,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县局一月巡查一次,分局(所)两周巡查一次,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全县各分局(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310人(次)。
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土地监察职责》、《办案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对监督电话、办事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全部予以公开,提高了办事透明度,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要求,把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20xx年,共发现违法用地29起,面积163.98亩,其中耕地150.11亩,制止违法用地27起,面积154.63亩,其中耕地142.93亩,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6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起,面积9.35亩,其中耕地7.18亩,罚款10600元。
四是行政执法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7号)、《××××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119号)精神,促进全局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xx]15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xx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要求,制订和健全各项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完善相应的考核、监督、奖惩制度。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促进行政观和管理观的转变,树立行政必须坚持合法、合理、效率、责任原则的观念。使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版权所有制,不断提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和自觉性。
五是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平政复发[20xx]1号)的要求,就申请人朱光耀对××××县人民政府于二0xx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华国土建字[20xx]11号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第2页

关于注销登记并收回××××县人民政府1990年8月颁发的(华集用〔1990〕字第k4----162号)的复议申请,给××××市人民政府予以答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是集中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年,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由地矿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首先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其次是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规范。三是深入开展地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产资源监察力度,对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依法进行处理。协助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认真学习、钻研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
四是抓好廉政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
回顾前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局机关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国土资源执法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还不深入,全民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20年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集)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带领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把遏制和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严肃认真搞巡查,严格依法查违规,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行动整改情况

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自20**年10月中旬以来,我县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清理出的77件违法违规用地,县府及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并配合各乡镇政府积极组织整改,为此,大队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未立案的,积极组织立案查处,整理完善卷宗,经常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并说服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沟通、协调乡镇政府组织对占用耕地的企业等违法用地进行强制拆除;对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违法用地协调农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协调局用地科通过加大供地力度、补办用地手续等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截止今年3月17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了14.57%,从而使我县的专项行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顺利通过了省厅督导组的检查验收,为平阴今后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更加科学有力的保障空间。

二、土地动态巡查开展情况

为巩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有效地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按照省厅、市局要求,4月上旬,我大队协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通过精心组织,集中时间、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拉网式春季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大队巡查小组及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按照局领导及下发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到执法“关口”前移,明确责任到人,分片包干、不留死角,依托县、乡(镇)、村三级立体化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展开巡查自查,并对辖区内新建在建项目逐宗进行审查梳理,做好巡查、自查登记并建立台账,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汇报、及时立案调查,认真完成好春季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同时,各国土所认真坚持巡查日报制度,及时将平时的巡查情况报大队进行登记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本次春季土地动态巡查、自查,共发现制止09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苗头30余起,大部分为农村住宅、畜禽养殖用地,开挖地基时及时发现并进行了制止,由于发现制止及时,所以20xx年至今我执法大队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宗,矿产违法案件1宗,在履行完告知程序以后,案件卷宗已全部移交监察科继续处理。

三、矿山企业年检工作情况

3月中旬,执法大队配合矿管科、地勘科对全县61处应检矿山企业进行了年检,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并结合年检的开展,对整合关闭的5处石料厂和6处砖瓦窑厂进行了全面检查,防止违法开采行为“死灰复燃”。通过年检发现,矿山企业安全意识和依法开采矿产资源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现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开采行为,矿产资源开采井然有序。

四、核查上报农村住宅建设违法用地情况

按照省厅、市局紧急通知要求,4月下旬,我大队对20**年1月-20**年12月辖区内发生的农村住宅建设及违法旧村改造村民安置项目违法用地进行了认真核查统计,共上报农村住宅及国道改线村民住宅安置、黄河避险项目村民住宅安置等违法用地51宗,占地面积105.73亩,其中耕地面积68.7亩 五、积极做好省厅、市局交办的12345、12336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对省厅、市局交办的12345、12336信访举报案件10余宗,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并按时进行了答复,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动态巡查制度的落实有待提高,还存在死角现象及发现不及时现象

(二)查处违法、制止违法行为的难度较大,部门联合执法的意识不强,各项制度还不很健全,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还不强。

(三)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阻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巩固好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工作规范,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坚持各乡镇每日巡查一报告制度,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发生。

(二)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及涉嫌土地犯罪行为。

(三)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指导思想,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前哨作用,切实将执法“关口”前移到基层一线,在各基层所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以便更及时地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彻底将各类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准备迎接省卫片执法检查。

陈纪平

二〇〇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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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按时参加局集中学习及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顿期间,与大队的同志们一起清理、查违法违规占地70余宗。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卷宗审查、整理完善。

三、带领土地动态巡查小组认真完成日常及春季集中巡查任务,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苗头10余起。

四、上半年,与大队的同志们一起除完成市局、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以外,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30余起。

执法监察大队: 庄庆新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个人半年工作总结

(执法大队 郭勇)

20xx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协助大队长完成市局、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每周集中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工作规范要求自己,深刻领会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1-3月中旬,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协同大队长,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经常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审查、整理完善07-**年违法占地案卷100余宗,修改、填写报表20余件,起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份,拟定修改整改方案1份,阶段工作情况汇报3份,省厅、市局督导检查汇报2份,针对专项行动清理出的77件违法用地,积极协助领导,沟通、协调乡镇政府组织对占用耕地的企业等违法用地进行强制拆除;对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违法用地协调农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了14.57%,3月17日,我县专项行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顺利通过了省厅督导组的检查验收。

三、4月上旬,按照市局工作安排,拟定《全县春季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通知》并下发各乡镇国土所,带领巡查人员积极完成巡查任务,同时完XX县局巡查组、各乡镇国土所上报的巡查登记、汇总等工作,草拟春季巡查自查情况汇报1份。

四、4月下旬,按照省厅、市局紧急通知要求,对20**年1月-20**年12月辖区内发生的农村住宅建设及违法旧村改造村民安置项目违法用地进行了认真核查统计,共上报农村住宅及国道改线村民住宅安置、黄河避险项目村民住宅安置等违法用地51宗,占地面积105.73亩,其中耕地面积68.77亩。

五、起草《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的意见》1份,草拟《联席会议制度》1份。起草《关于在各基层国土所成立执法监察中队的请示》及相关规定、职责1份。

六、完成省厅、市局网站举报案件及12336举报案件督办单调查处理近20宗,汇报材料近20份。

七、按照市局《矿产执法监察检查通知》要求,制定《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乡镇国土所,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检查的督查工作,草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检查工作情况汇报》1份,《XX县国土资源局20xx年以来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份,填写检查报表2份并完成上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20xx年上半年工作以来,本人共做了以下工作: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认真参加学习和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内部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

2、年初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大队里的两位同志们在孔村镇和孝直镇共清理出企业和住宅及村委会违法占地共50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3、上半年由我直接参加查处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案件共36宗,制止违法案件16宗,下达处罚告知20宗、现已全部移交监察科处理。

4、积极协助大队领导做好巡查工作,并搞好巡查记录和举报电话记录,对发现的和接电话举报的违法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记录。

5、在处理案件当中能做到态度亲切认真记录,收集证据准确,事实清楚,绝不让卷宗因个人原因压在大队内不能及时处理,做到卷宗该签字的签字该移交的移交。

6.对这次去毛主席老家参观学习,我深切认识到革命老前辈的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才真正值得我们学习,从内心更感受到如今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辜负革命老前辈的付出。

执法监察大队: 赵新征

20xx 年8月31日

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现将20xx年上半年,本人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认真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学习。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来要求自己。

二、年初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大队的同志们一起清理出违法违规占地共50余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整理完善违法案件卷宗60余宗,并协助领导做好统计、制表上报工作。

四、每天认真做好《国土资源土地动态巡查情况日报表》的统计填表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各乡镇所完成每日动态巡查的上报工作。

五、积极做好《巡查监控和处理违法用地情况统计》的制表及上报工作。

六、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卷宗的整理、存档工作及其它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闫宪勇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现将20xx年上半年,本人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认真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学习。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来要求自己。

二、认真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共计30余宗,现基本都移交监察科做进一步处理。

四、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五、认真驾驶车辆,保证乘坐人员安全。做到随叫随到。

六、服从局办公室车辆安排。

执法监察大队: 庞庆峰

20xx年8月6日

20xx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按照《内部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今年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清理出企业、住宅和村委会违法占地共50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三、上半年直接参加查处的违法案件达36宗,制止违法案件16 宗,下达处罚告知20宗、现已全部移交监察科处理。

四、加大对国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基本农田和农村建住宅的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把土地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对全县的矿山企业、已经关闭的矿山、无证开采易发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严格控制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不徇私舞弊。

六、在案件处理当中,做到态度亲切,认真记录,证据准确,事实清楚。

执法监察大队: 史瑞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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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按时参加局集中学习及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顿期间,与大队的同志们一起清理、查违法违规占地70余宗。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卷宗审查、整理完善。

三、带领土地动态巡查小组认真完成日常及春季集中巡查任务,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苗头10余起。

四、上半年,与大队的同志们一起除完成市局、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以外,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30余起。

执法监察大队: 庄庆新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个人半年工作总结

(执法大队 郭勇)

20xx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协助大队长完成市局、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每周集中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工作规范要求自己,深刻领会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1-3月中旬,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协同大队长,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经常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审查、整理完善07-**年违法占地案卷100余宗,修改、填写报表20余件,起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份,拟定修改整改方案1份,阶段工作情况汇报3份,省厅、市局督导检查汇报2份,针对专项行动清理出的77件违法用地,积极协助领导,沟通、协调乡镇政府组织对占用耕地的企业等违法用地进行强制拆除;对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违法用地协调农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了14.57%,3月17日,我县专项行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顺利通过了省厅督导组的检查验收。

三、4月上旬,按照市局工作安排,拟定《全县春季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通知》并下发各乡镇国土所,带领巡查人员积极完成巡查任务,同时完XX县局巡查组、各乡镇国土所上报的巡查登记、汇总等工作,草拟春季巡查自查情况汇报1份。

四、4月下旬,按照省厅、市局紧急通知要求,对20**年1月-20**年12月辖区内发生的农村住宅建设及违法旧村改造村民安置项目违法用地进行了认真核查统计,共上报农村住宅及国道改线村民住宅安置、黄河避险项目村民住宅安置等违法用地51宗,占地面积105.73亩,其中耕地面积68.77亩。

五、起草《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的意见》1份,草拟《联席会议制度》1份。起草《关于在各基层国土所成立执法监察中队的请示》及相关规定、职责1份。

六、完成省厅、市局网站举报案件及12336举报案件督办单调查处理近20宗,汇报材料近20份。

七、按照市局《矿产执法监察检查通知》要求,制定《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乡镇国土所,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检查的督查工作,草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检查工作情况汇报》1份,《XX县国土资源局20xx年以来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份,填写检查报表2份并完成上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20xx年上半年工作以来,本人共做了以下工作: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认真参加学习和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内部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

2、年初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大队里的两位同志们在孔村镇和孝直镇共清理出企业和住宅及村委会违法占地共50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3、上半年由我直接参加查处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案件共36宗,制止违法案件16宗,下达处罚告知20宗、现已全部移交监察科处理。

4、积极协助大队领导做好巡查工作,并搞好巡查记录和举报电话记录,对发现的和接电话举报的违法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记录。

5、在处理案件当中能做到态度亲切认真记录,收集证据准确,事实清楚,绝不让卷宗因个人原因压在大队内不能及时处理,做到卷宗该签字的签字该移交的移交。

6.对这次去毛主席老家参观学习,我深切认识到革命老前辈的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才真正值得我们学习,从内心更感受到如今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辜负革命老前辈的付出。

执法监察大队: 赵新征

20xx 年8月31日

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现将20xx年上半年,本人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认真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学习。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来要求自己。

二、年初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大队的同志们一起清理出违法违规占地共50余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整理完善违法案件卷宗60余宗,并协助领导做好统计、制表上报工作。

四、每天认真做好《国土资源土地动态巡查情况日报表》的统计填表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各乡镇所完成每日动态巡查的上报工作。

五、积极做好《巡查监控和处理违法用地情况统计》的制表及上报工作。

六、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卷宗的整理、存档工作及其它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闫宪勇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20xx 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现将20xx年上半年,本人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认真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学习。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来要求自己。

二、认真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共计30余宗,现基本都移交监察科做进一步处理。

四、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五、认真驾驶车辆,保证乘坐人员安全。做到随叫随到。

六、服从局办公室车辆安排。

执法监察大队: 庞庆峰

20xx年8月6日

20xx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按照《内部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今年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清理出企业、住宅和村委会违法占地共50宗,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三、上半年直接参加查处的违法案件达36宗,制止违法案件16 宗,下达处罚告知20宗、现已全部移交监察科处理。

四、加大对国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基本农田和农村建住宅的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把土地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对全县的矿山企业、已经关闭的矿山、无证开采易发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严格控制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不徇私舞弊。

六、在案件处理当中,做到态度亲切,认真记录,证据准确,事实清楚。

执法监察大队: 史瑞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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