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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随着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收官,“凡事预则立”,本阶段的工作总结需要开始准备了。总结是对某个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作好总结可以更好的避免错误。如何在总结中全面的展现自己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0年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随着我乡经济的发展,信息的日益畅通,人们维权意识的日益增长,民间矛盾纠纷也随之上升。为确保“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乡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首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于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在全乡29个行政村和乡驻地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通过加强规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适应民间纠纷发展新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减少“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全乡社会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为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刘楼乡矛盾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排查制度》、《矛盾排查报告制度》,完善了《矛盾排查报表》、《调解协议书》等台帐资料。各村矛盾调解员为本村矛盾排查和矛盾调处的责任人,综合信息员和治安员协助开展工作,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稳定工作做在基层。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工作位置,从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入手,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蹲下去、沉下去到村里去,排查分析安全稳定隐患,并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矛盾纠纷排查调查“零”报告制度。落实考核督查制度,将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乡综治办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当月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研究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确保了各类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各类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将工作重心放在最基层,抓早、抓小、抓苗头。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注意发挥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8宗,调解成功8宗,成功率达100%,这不仅使许多矛盾和纠纷得以化解,而且还防止一些矛盾的激化和升级,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全乡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及全乡两个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们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一项一项抓落实,争取该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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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是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的重要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xx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 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 “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1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xx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多人事件的发生。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多人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多人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三

20xx以来,我们以建设平安为载体,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为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党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

针对领导班子、干群关系、职工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竞岗、水事矛盾纠纷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化解。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化解机制。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点开展化解、调处。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多人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因医患、交通、意外等非正常伤亡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行政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经济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因封建宗教和迷信活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0件。

三、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结合排查和化解工作,联系局及科室领导干部积极深入到群众之中,与广大干部职工一道对涉及政策性敏感问题的内部矛盾,全面深入地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消除了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坚持学习制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制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化解矛盾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依法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利益。同时,在下县调研时,不拘形式,以座谈、聊天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五、建章立制、明确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工作,只有全局领导干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以局纪检组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依托,以制度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即平时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等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等。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级各部门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设立局领导定期接待日、举报电话,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维稳工作预案方案,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四是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各级领导要面对面做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使我局干群关系、群众关系更加和谐,为今年的水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做好今后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的长效管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0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自20xx年12月开始,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部署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强化领导,强势发动,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认真贯彻x信联办[20xx]27号文件精神,县联席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县委书记xx同志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12月30日在县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项部署和动员,县联席办下发了《今冬明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迅速掀起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热潮。

(二)深入排查,过细梳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首要环节就是要把矛盾纠纷排细排实,摸清底数,方可对症施治。为此,县信访部门多次召开信访例会,布置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根据要求,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深入基层,梳理排查,并按时上报县联席办。县联席办根据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排查梳理出46件重点信访问题。

(三)明确责任,集中交办。对全县面上排查出的46件矛盾纠纷,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号文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了集中交办,市委常委、县委书记xx同志还专门在交办文件上批示,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交办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使交办问题的落实得到了强有力的推动。

二、扎实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交办的46件重点信访问题,已落实稳控措施17件,处理结案29件,结案率达100%。在具体措施上,主要是做到“三个明确”:

(一)明确承办责任,杜绝久拖不决。责任不清,工作就会大打折扣。在对46个问题进行交办时,我们做到三个明确,即:对每一个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对每一个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时限进行了明确,对完不成任务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信访问题都十分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调查落实,主要领导每天过问进展情况,在人财物上大力支持,使许多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在短期内得到了化解处理。

(二)明确会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疑难信访问题,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会办领导,明确牵头承办单位,明确参与会办责任单位。由牵头承办单位做好前期调查,向牵头会办领导提出解决方案,由牵头会办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办,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对照会议纪要限期落实,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明确督办责任,杜绝交而不办。活动期间,县信访局、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和相关信访人家中进行督查,对交办的问题逐个过堂,一一落实。督查后,编发了督查通报,对相关单位毫不留情地进行了点名批评。县分管领导专门就通报作了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督查力度,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并要求再发通报,追究到人。通过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各单位各部门感受到了压力,产生了动力。

三、巩固成绩,创新机制,切实强化信访工作长效管理。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全县信访秩序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确保了中央、省“两会”及“两节”期间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的平稳运行,达到了活动的预期目的。

为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做好今后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信访工作长效管理。

(一)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民主管理新机制。把信访工作,特别是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规范信访秩序,约束信访行为,纳入各村(居)民主管理范畴,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条文中确立村民在信访中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处罚等内容,加强村民在信访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村(居)信访工作民主管理程度作为各乡镇场对村(居)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村(居)”等评优活动的重要标准。信访部门、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村(居)信访工作民主管理的指导与督促。

(二)加强“八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动员各单位、各部门按照x发[20xx]23号《关于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将建立健全“八大机制”作为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的保障措施抓紧抓好,确保在全县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维护全县信访稳定。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不断提高依法治访水平。继续将“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依法行政”作为《信访条例》宣传贯彻的主题,运用电视、报纸、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确保《信访条例》在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力。

(四)切实加强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推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由纪检、监察、信访、两办等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开展逐一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指出,责令改过纠正,情节严重的按《xx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责任追究。必要时,在信访局增设信访监察室,使督查督办工作长期化、正常化。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自20xx年12月开始,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部署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领导,强势发动,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认真贯彻x信联办[20xx]27号文件精神,县联席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县委书记xx同志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12月30日在县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项部署和动员,县联席办下发了《今冬明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迅速掀起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热潮。原创:

(二)深入排查,过细梳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首要环节就是要把矛盾纠纷排细排实,摸清底数,方可对症施治。为此,县信访部门多次召开信访例会,布置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根据要求,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深入基层,梳理排查,并按时上报县联席办。县联席办根据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排查梳理出46件重点信访问题。

(三)明确责任,集中交办。对全县面上排查出的46件矛盾纠纷,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号文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了集中交办,市委常委、县委书记xx同志还专门在交办文件上批示,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交办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使交办问题的落实得到了强有力的推动。

二、扎实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交办的46件重点信访问题,已落实稳控措施17件,处理结案29件,结案率达100。在具体措施上,主要是做到“三个明确”:

(一)明确承办责任,杜绝久拖不决。责任不清,工作就会大打折扣。在对46个问题进行交办时,我们做到三个明确,即:对每一个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对每一个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时限进行了明确,对完不成任务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信访问题都十分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调查落实,主要领导每天过问进展情况,在人财物上大力支持,使许多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在短期内得到了化解处理。

(二)明确会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疑难信访问题,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会办领导,明确牵头承办单位,明确参与会办责任单位。由牵头承办单位做好前期调查,向牵头会办领导提出解决方案,由牵头会办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办,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对照会议纪要限期落实,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明确督办责任,杜绝交而不办。活动期间,县信访局、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和相关信访人家中进行督查,对交办的问题逐个过堂,一一落实。督查后,编发了督查通报,对相关单位毫不留情地进行了点名批评。县分管领导专门就通报作了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督查力度,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并要求再发通报,追究到人。通过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各单位各部门感受到了压力,产生了动力。

三、巩固成绩,创新机制,切实强化信访工作长效管理。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全县信访秩序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确保了中央、省“两会”及“两节”期间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的平稳运行,达到了活动的预期目的。

为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做好今后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信访工作长效管理。原创:

(一)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民主管理新机制。把信访工作,特别是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规范信访秩序,约束信访行为,纳入各村(居)民主管理范畴,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条文中确立村民在信访中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处罚等内容,加强村民在信访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村(居)信访工作民主管理程度作为各乡镇场对村(居)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村(居)”等评优活动的重要标准。信访部门、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村(居)信访工作民主管理的指导与督促。

(二)加强“八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动员各单位、各部门按照x发[20xx]23号《关于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将建立健全“八大机制”作为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的保障措施抓紧抓好,确保在全县构建统一领导、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第2页

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维护全县信访稳定。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不断提高依法治访水平。继续将“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依法行政”作为《信访条例》宣传贯彻的主题,运用电视、报纸、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确保《信访条例》在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力。

(四)切实加强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推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对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由纪检、监察、信访、两办等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开展逐一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指出,责令改过纠正,情节严重的按《xx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责任追究。必要时,在信访局增设信访监察室,使督查督办工作长期化、正常化。


2020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xx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文,欢迎阅读!

20xx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一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1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摸清了全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乡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乡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20xx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二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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