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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07.30

县司法局宣教股的年终工作总结。

时光如水,新的一年正向我们敞开怀抱。作为部门的每一个员工,都需要开始准备今年的年终总结,做好年终工作总结有助于自己工作中的升职加薪。有哪些可以从参考的优秀年终工作总结模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司法局宣教股的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今年,本股工作在局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兄弟股室的倾情支持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郸城为主题。一年来认真开展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局党组交给本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学习

本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以及学习要求,积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开展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年时间不懈努力,完成调研文章1篇,撰写4篇,创作新闻作品10余件,基本完成了计划所规定的目标任务。

二、业务工作

1、法制宣传。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前提,全面推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年来本股创新普法形式和方法,利用各种活动、各种场合,参加了大调解宣传、综治宣传、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专题宣传、参加6.26的全国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的推出了法制信封、法制拜年、送法进高墙等普法新举措。全年发放各种法律、法规相关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20余万人。在各项宣传活动中书写各种宣传标语60余幅,拍摄各种图片1000余张,编印《普法手册》十万余份。

2、培育典型。抓好典型一点带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本股在工作上创新方法,重点培育了洺南社区、xx一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胡集乡、虎岗乡连堂村、宜路镇张庄村等普法依法治理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民主法治示范乡”、“ 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学校”、“ 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工作。根据各单位职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法制角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和改进了相关措施,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树立了典型。

3、普法迎检。清理普法资料,规范普法档案。将五年来是我普法资料,收集、清理、分类、归档并编撰目录,收录装订成卷。从而使我县“xx”普法档案整齐划一,使我县普法工作深受上级验收组的好评。

三、其他工作

一年来本股本着逢先必争的原则,积极完成局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参加“创先争优”等活动,争创单位荣誉。本股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政策,顾全大局,相互协作,恪守职业道德。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精神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中树立了司法队伍的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股全体工作人员一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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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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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09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09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09]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09〕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xx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xx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xx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xx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XX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x届x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XX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XX委员的满意回复。

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本股工作在局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兄弟股室的倾情支持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郸城为主题。一年来认真开展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局党组交给本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学习

本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以及学习要求,积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开展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年时间不懈努力,完成调研文章1篇,撰写心得体会4篇,创作新闻作品10余件,基本完成了计划所规定的目标任务。

二、业务工作

1、法制宣传。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前提,全面推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年来本股创新普法形式和方法,利用各种活动、各种场合,参加了大调解宣传、综治宣传、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专题宣传、参加6.26的全国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的推出了法制信封、法制拜年、送法进高墙等普法新举措。全年发放各种法律、法规相关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20余万人。在各项宣传活动中书写各种宣传标语60余幅,拍摄各种图片1000余张,编印《普法手册》十万余份。

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2、培育典型。抓好典型一点带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本股在工作上创新方法,重点培育了洺南社区、xx一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胡集乡、虎岗乡连堂村、宜路镇张庄村等普法依法治理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民主法治示范乡”、“ 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学校”、“ 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工作。根据各单位职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法制角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和改进了相关措施,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树立了典型。

3、普法迎检。清理普法资料,规范普法档案。将五年来是我普法资料,收集、清理、分类、归档并编撰目录,收录装订成卷。从而使我县“xx”普法档案整齐划一,使我县普法工作深受上级验收组的好评。

三、其他工作

一年来本股本着逢先必争的原则,积极完成局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参加“创先争优”等活动,争创单位荣誉。本股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政策,顾全大局,相互协作,恪守职业道德。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精神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中树立了司法队伍的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股全体工作人员一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xx年x月x日

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xx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xx]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2016年度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2016年度编办工作总结)”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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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六法两条例”,即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六法两条例”)为宣传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普法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县中心、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宣传

一是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成员单位围绕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采取街头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了《土地法》、《规划法》、《人民调解法》、《矿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按照全市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全县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二条例”,积极配合《江西省2014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的推进了“六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三是做好送法下乡工作。根据赵多仙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一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形成覆盖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四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五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我局在组织流动普法车、下乡普法、散发法宣材料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新形式。六是结合“一联二宣三帮”活动,组织十五个乡镇司法所做好全县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七是积极参加了县政法委开展的综治宣传月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

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深入全县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切实加强广大基层人员及领导干部的学法力度。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今年县国税局实行了“一月一法、半年一考”的学习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学法课时统计,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举办所得税汇缴业务培训班,参训50多人次。6月县司法局积极协助县综治办组织全县2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并邀请法院、林业局等单位领导讲课,不断促进全县基层人员学法活动的深入。



2、继续推进乡村(社区)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一是有效利用“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2”植树节、“6.10”安全生产日等公益日特殊时段,积极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搭建便民普法咨询平台。重点宣传了《宪法》、《刑事诉讼法》《交通道路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江西省森林权属争议调解办法》、《江西省人口计生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长举316事件后,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据统计共发放法宣资料12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三是以“三送”为契机,积极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我局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每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扩大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3、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确保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并完善干部教师学法制度,利用政治学习、党员活动时间,组织干部教师开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采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校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月10日,丹溪乡司法所邀请县法院民二庭一行来到丹溪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讲课,县法院的法官们以案说法,通过具体的案例向学生们讲授如何防盗、防骗及注意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4、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在今年开展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安监局等11个单位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宣传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仲裁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企业管理者和务工人员生产安全意识及合法维权等法制观念。

(三)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的氛围,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感,有力的推进了“平安寻乌”建设。据统计,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今年以来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2场次,参训800多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法制宣传手册40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300余人次,手机报、电视及网络宣传120余期次;悬挂法制宣传标语300多幅。我县在组织流动普法宣传车、圩镇设点宣传、散发法宣材料及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按照“六五”普法的规划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法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存在不平衡,有些领导对法制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农村外出经商、进城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存在面宽、点多、难集中等问题;3、有些干部、职工、群众存在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学法积极向不高,普法活动存在流于形式和应付的现象;4、经费投入不足,由于一些领导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的人力、财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力度。

二、明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六五”普法启动的第三年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力求取得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总体目标

我局要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积极增强公民崇尚法治的意识,为构建“五个新赣州”、“四个新寻乌”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思路及对策

基本思路:

2014年我县普法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 “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继续强化领导机制,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突出普法重点,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实效。不断创新方式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 http://本,资.料/来.源,于/范文.之.家 ) 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对策:

(一)继续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强化县委、县政府领导作用,为“六五”普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继续按照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上狠下工夫。



(二)不断创新形式,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进一步更新宣传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新内容新形式,巩固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普法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三)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普法内容重点,确保普法实效。广泛宣传宪

法、生活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普法对象重点,实行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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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本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责任、效率、服务、创新”理念为统领,以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带领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有效推动了我区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我区建设“现代工业新城、魅力北极花谷”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本人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 主要业务工作

2015年,我坚持司法行政工作“要有xx特点、要有创新创造、要有典型群体、要有社会影响”思路,立足区情实际,突出探索创新,积极攻坚克难,做到常规工作有亮点、重点工作见实效、难点工作要破题,充分释放司法行政服务当量,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一)尽职,常规工作亮点纷呈

2015年,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传统工作上坚持虚事实做、实事精做,精心部署,深化措施,做到了“老树开新花”。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效果凸显。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为主题,突出群众法律的实用性特色,持续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把实用、好用、有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里,全面加快依法治区进程。2014年,组建全区普法讲师团,组织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专业力量,在社区工作站和村屯中,先后开展了邻里关系、消防安全、劳动纠纷、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婚姻关系、预防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xxx场次,参加人数达xxxx余人,现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xxxxx余份,解答疑难咨询xxx余人次,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一对一的无缝对接式法律服务,推动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2014年xx市司法行政系统“xx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我区代表队从全市xx支代表队中突围勇夺第x名。与区xx联合邀请xx日报记者共同到xx小学、xxx等学校,为学生普及人身安全自我防护法律知识。组织全区xx余家单位,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六五”普法卷宗xx余册,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本人被评为2014年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人民调解职能全面发挥。坚持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做到矛盾排查定期化、纠纷化解及时化、网络建设立体化。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xxx起,成功xxx起,调处成功率高达xx%。在做好全面矛盾纠纷调处的同时,重点开展交通、医疗、消费等专业性矛盾调解,全力打造立体的、全面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铸牢辖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5年,我们重点以医患纠纷调解为突破口,全力缓和社会热点矛盾,在加大调解宣传的同时,主动介入医疗场所,新建医疗纠纷流动调解室,排查各类医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受理医疗纠纷x起,成功x起,涉案金额xx余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xxx余元。针对消费领域频发的消费纠纷,积极联合工商、消协等部门,主动介入消费纠纷调解,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处理时间长、解决速度慢的问题。同时,为有效化解校园纠纷,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我局在xxxxxxx建立了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逐步形成了人民调解消费纠纷简洁、公平、合理的调处机制。

三是法律援助扶弱助困到位。立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拓宽援助渠道,开辟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及时为辖区特殊群体雪中送炭,确保辖区社会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同时,树立政府为民良好形象。针对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过少问题,在社区、村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延伸法律援助触角,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法援工作,加大律师、公证援助力度。同时,我通过积极协调省市部门,推行法律服务所转律师所行动,成功促成辖区新增律师所1家,一定程度解决了我区律师队伍人员紧缺的问题。截止目前,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处所免费为农民工、农民、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xxxxx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xx件,受援人数xx人,减免律师代理费用、公证费达xx万余元。

(二)尽责,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2015年,明确以任务重、责任大的特殊群体管控为全局工作重点,加强规范管理,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同时,突出公证、律师行业建设,以法律服务为着力点,多措并举,转变作风,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窗口良好形象。

一是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继续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强化社矫工作制度化。根据矫正对象情况,实行分等级管理规定,落实严格、普通、宽松管理具体要求,形成“周听声、月见人、季评定”的矫正对象报告制度,推行每月走访、季度排查工作机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x人,顺利解除矫正xxx人,目前在册管理xxx人,未发生脱管漏管与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这在全x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中是效果的,这项工作多次受到市局的肯定。优化社矫管控模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难的问题,采取严密本地监控措施,推行请假担保、签订包保协议等举措,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重点加强外出打工矫正对象管理,2014年按照x局的要求,严格清理在外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允许外出。严格落实规范执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在节假日、国家相关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通过集体公益活动、集中教育矫治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统一管理,全年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xx次,有效避免了扰乱社会秩序、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杜绝了无理访上访、进京访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到位。为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思路,坚持排查到位、管理到位、安置到位、帮扶到位,组织司法所对近x年来xxx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积极与省内外监狱加强沟通,摸清了我区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强化对重点释解人员监管。协调劳动、民政等部门保障困难释解人员基本生活,引导、鼓励释解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截止目前,全年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x人。其中,落实责任田x人,协助从事个体经营xx人,联系企业解决安置就业x人,确保了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公证律师窗口形象良好。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律专业优势,主动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窗口单位良好形象。xx公证处秉持公证为民理念,坚持从社会所需、群众所盼入手,不断提升办证效率质量,积极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免费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xxxx余人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上门公证xx件,为xxxx集中办理继承权公证xx余件,xx公证处全年办理公证xxx件,同比增加x%。同时,积极为xxx村民xxx、xxx等x户农民办理xxxx公证法律援助x件,免收公证费xx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辖区律师主动参与全区重大涉法、涉诉案件,组织辖区xx个社区负责人与我区及市区x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合作协议书,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实现了社区乡镇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开展“送法进医院”活动,有效缓解了医患纠纷矛盾。

(三)尽心,难点工作瓶颈破解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原来的职责部门公安机关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辖区司法局承担统一管理,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针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紧缺、经费不足等客观难点难题,在增活不增编、增量不增人的情况下,我们先行在xxx社区、xx社区进行试点,摸索社区戒毒工作特点,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积极与市局社区戒毒大队、xx公安部门、医院等部位单位协调,每月组织对戒毒人员进行尿检,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了社区戒毒工作在我区的全面推开。2015年,已接收社区戒毒人员xx名,社区康复人员x名,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社区戒毒康复档案,为我区社区戒毒工作的稳步开展累积了一定经验。

二、自身建设情况

2015年,充分抓住市委、区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紧扣主题,理清思路,扎实开展,以身作则,带好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综合素养。作为区司法局党支部书记,我带头认真学习区委群教办规定的篇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焦裕禄》、《雷锋》、《铁人》、《四风之害》、《在回归中前行》等现金先烈事迹视频影像资料,带头撰写学习笔记,领会吃透中央省市关于反“四风”文件精神,思想受到了深刻洗礼、灵魂受到了深刻触动、信念得到了深度唤醒,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进一步明确政治立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同时,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积极学习社区矫正、社区戒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把好法律关、政策关,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二是以身作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转变作风方面的精神,时时以此约束自己,从自身做起。在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明确自己作为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带领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方面,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基层调研、意见箱、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共梳理出问题xx个,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带头限期整改完毕,真正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第一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四风”方面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工作作风得到彻底转变。

三是廉洁自律,塑造清正廉洁形象。作为区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我时刻牢记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把党纪作为约束行为的重要准则,平时注重言行、珍重品格,经常坚持自查自省,做到了自我约束、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工作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大事共商量小事互通气,实行局机关、公证处、律师、司法所一盘棋;生活中,始终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以平和的心态,以勤为本、以廉修身,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做到让家人放心、让领导和同事满意。

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以下是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20)》《济宁市20xx—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16〕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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