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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精选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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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六法两条例”,即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六法两条例”)为宣传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普法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县中心、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宣传 一是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成员单位围绕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采取街头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了《土地法》、《规划法》、《人民调解法》、《矿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按照全市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全县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二条例”,积极配合《江西省2014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的推进了“六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三是做好送法下乡工作。根据赵多仙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一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形成覆盖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四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五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我局在组织流动普法车、下乡普法、散发法宣材料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新形式。六是结合“一联二宣三帮”活动,组织十五个乡镇司法所做好全县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七是积极参加了县政法委开展的综治宣传月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 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推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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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季度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鬃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鬃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鬃县委组织部、鬃县监察局、鬃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xx】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鬃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鬃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鬃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鬃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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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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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xx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盛市县级表彰。司法局xx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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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7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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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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