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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2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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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区委、区的中心工作,以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整体建设了。

一、大调解工作,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的大调解工作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道防线”的作用,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也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试点工作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1、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因调解不当或不而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各级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7起,调处4500起,调处4320起,调处率99%,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化解了情况、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道防线”的作用,了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多、类型、调解难度大的难题。情况,于4月份,在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截止,区街两级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73件,调处率94%,防止群体性事件24次985人次,、地劳动纠纷,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和交管局七大队司法局和市交管下,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率先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衔接、信息互通、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由区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公开调解。对调解的纠纷,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运行,了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165万元,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了的。

二、以“应援尽援”为己任,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

1、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福家园社区、青田雅居社区、尧林新居社区、摄山新城社区、白水纤城社区、江畔人家社区、燕华花园社区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工作站的办公设备和人员配备,“四个一”标准,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了实惠。,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低保户5件,老年人5件,妇女4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和愿望。10月15日至11月15日,在“保稳定促法律援助进万户”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2、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5月21日,省厅市局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在XX区交警七大队揭牌设立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故当事人法律服务,截止10月中旬已解答法律咨询9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件。也在区劳动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局设立律师服务站,为劳动者专业的法律咨询、代写申诉书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两起大型团体纠纷,XX龙芝炫商贸有限公司与刚毕业学生劳动报酬纠纷,外来农民工与XX荣华交通设施设备厂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截止10月中旬办理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81件,接待咨询125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上升,截止10月中旬,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民事申请102件,刑事5件,非诉讼43件),比同期增长25%。的法律援助工作由诉讼援助向非诉讼法律援助转化,为受援人程序便捷、的法律服务机制,受援人满意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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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局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和谐丰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1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60( )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XX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一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司法局党支部2012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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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理论学习

继续坚持政治思想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抓班子,促队伍勤政务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班子政治理论素质。规定学习时间,做到经常性自学为主,集中讲学为辅,使学习时间有保障;指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改变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化了学习的针对性,提高了学习效能。二是学习内容到位,重点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以及新党章,重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加强了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了“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小组一片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干部任用、经费开支、全局性工作部署等始终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加强全局观念,提升班子组织领导水平。注重找准影响大局、有决定意义的关键环节,跳出分管工作圈子,站在全局看问题。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领导班子带头的方针,把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作为遏制****的治本之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线。抓思想,促干部奋发向上。一是强调“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先导,”把队伍的奉献、创新、实干、奋斗精神作为抓队伍建设的“灵魂”。二是利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三是利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坚持围绕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通过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法律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地把践行荣辱观作为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的动力。四是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履行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治保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抓好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四好要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了班子团结,增强了民主氛围,对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倡会议争论,反对会后议论,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谈话机制,对党员个人进行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学习,坚持党支部委员经常碰头,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在加强班子建设中,强调树立六个意识,即:服务、表率、民主、全局、超前和学习意识,基本上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

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意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局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廉政自律,勤政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抗腐拒变的能力;以“八荣八耻”教育为核心,优化机关廉政环境。强化了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了我局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检查管理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公开、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向发展。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反腐治本任务落实到实处,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到人,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二是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工作者”形象。以积极主动的工作姿态,深入基层,为群众做好普法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以更新的观念、更新的思路、更新的方法研究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如何实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的思索》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制度上、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之风。加强了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促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我局形成了学习、考勤、考核、廉政、财务等一系列管理约束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各项工作。

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2011年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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