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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

当我们的任务完成时,往往都需要写一份总结。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次写一次总结,我们的思想就越前进:不管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上,我们唯有尽心、努力,才可以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2011年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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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2011年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2012司法局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和谐丰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1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60( )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XX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一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2014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和省司法厅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8号)和关于印发《XX年全市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9号)精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具有xx司法行政特色的党风廉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龙头”工程,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部署。一是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年初制定下发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19项具体措施,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明确提出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成立了以市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二是建立定期分析会制度。局党委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市局党委在4月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暨反腐倡廉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市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并在年初分别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局党委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处室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坚持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把考核成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增强责任,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平安xx”的切入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围绕权利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四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明确分工,做到责权统一。五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做出廉洁自律承诺。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和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发生。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共发放问卷调查120余份,收回109份,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到会指导。九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对象等相关代表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反馈信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三)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

一是认真开展了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市律师协会、省公协xx办事处、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办法和措施,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三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认真落实《xx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及经费预算、费用核定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节油奖励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举行会议的数量和规模。五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节电、节油、节水入手,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降5个百分点的目标,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

(四)创新机制,推进司法行政行风建设

局党委坚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意见,开展作风大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司法行政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一是以“法律惠民”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建设,设立了行政审批科,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抓好“三大中心”窗口建设,继续落实“590”工程。二是以“诚信为民”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强化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健全执业监督处罚体系。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执业监督,严把质量关,使公证更好地成为预防纠纷的重要防线。9月,通过抽查全市各类公证卷宗350件,发现我市各公证处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得以增强,公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公证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效率和质量,使法律援助成为名副其实的“民生工程”。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持续提高社会公信力,使司法鉴定“有人做、做得起、信得过、用得好”。三是以“联系会议”为载体,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上台阶。今年四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和《绵阳片区联席会议章程(草案)》有关规定,绵阳片区第三次联系会议在绵阳成功召开,会议就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研讨。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元强代表局党委作了《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交流发言,xx司法行政系统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得到了省司法厅纪委以及片区成员单位的高度评价。四是以帮扶活动为契机,巩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帮扶地震灾区特困户、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市级部门帮扶新村等活动,局领导带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制定联系帮扶措施,为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联系帮扶点、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绵竹清平特大山洪等捐款捐物共计11万多元,切实做到为群众真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了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勤政廉洁形象。五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扩大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为民的影响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听一次专题学习辅导、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参观一次重建后的灾区、组织一次专题讨论,走访一次定点帮扶村,帮扶一户贫困家庭),组织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XX四川群众喜爱的法律服务机构宣展活动”,认真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党委和仁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五)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开展队伍作风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严格、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是司法行政系统发展之大计。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使中央决策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二是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活动。4月,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就《廉政准则》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切实做到熟悉准则、理解准则和掌握准则;市局为机关每位党员订阅《廉政准则》一册,供大家平时学习,时刻牢记,遵照执行;市局中层以上干部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验。三是积极组织市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会议,切实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四是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分类分层开展教育,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勤政、高效、便民、爱岗、文明、敬业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4月,市律师协会举办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暨汲取李庄案件深刻教训的警示教育培训会,通过警示教育,促进全市律师公正执法。五是以廉政文化为纽带,形成“大宣教”格局。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扬正气、赞清廉、斥腐恶”的廉政文化。将廉政文化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族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网络、标语、板报等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市场、进项目、进企业、进家族”等活动。今年上半年,我局上报市纪委反腐倡廉建设文章和新闻12篇,采用4篇,报送调研文章2篇,提前并超额完成市纪委下达的调研文章和信息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得到进一步落实,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还有待健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监督,坚决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廉政准则》和局党委《工作意见》的落实,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三)加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四)纠风肃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