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等人,岁月过得飞快,这个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此时我们需要进行工作总结了,在快节奏的工作当中,总结无疑是可以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在撰写工作总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20xx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在县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XX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8件353人,与去年同期的263件354人相比,件数上升1.9%,人数下降0.3%。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87件228人,与去年同期的192件244人相比,分别下降2.6%和6.6%;不批准逮捕79件123人,分别占受案总数的29.5%和34.8%。
监督立案22件28人,立案监督后作出有罪判决18人。监督撤案25件。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捕后作出有罪判决23人。纠正违法46件次,与去年同期的15件相比,上升206.7%。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
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2件。
二、主要做法
1、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的精神,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在取得受害一方的谅解后,均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20xx年,我院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3人,占受案总数的34.8%。
2、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不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20xx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8人,撤案25件,监督效果显著。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采取口头纠正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予以监督,今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公安机关全部接受。针对一些经常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督促改正,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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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一、 基本情况
梨树区院20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件23人,其中,盗窃4件4人;交通肇事4件4人;抢劫4件4人;伤害7件7人;强奸1件1人;诈骗1件2人;杀人1件1人,批准逮捕18件18人,不批准逮捕4件5人,防错1件1人。今年与去年受案数同期相比件,下降了33%,人数下降53%,人均审结为11件,办案时限为3—5天,办案准确率为100%,立案监督为1件1人,都已批捕,书面纠正违法5次,口头2次,检察建议2份。通过办理立案监督发现徇私舞弊案件线索移交渎职部门1件,渎职部门立案1件。
二、 主要做法
1、 严格审查、牢记证据意识,防止错案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案件有所减少,但我们在审查每一起批捕案件都能牢记证据意识,证据是案件的生命线,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通过我们严审细查,使我们今年以来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如:在办理嫌疑人徐贵盗窃一案,虽然嫌疑人对自己盗窃5次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从案卷材料审查中发现本案除了有嫌疑人供认,没有其它任何能够证明嫌疑人构成盗窃罪这一事实的证据材料,依据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故此案情况符合这一规定,证据不足,我们做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我们牢记证据是案件第一生命线的同时,我们也更重视每起案件在证据事实清楚的同时,是否达到犯罪的标准,是我们审查批准的更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在工作中即要从重打击罪犯,但也不能错捕使无罪的人受追究。如:今年我们在办案嫌疑人王成姐、王济红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以二人诈骗数额2000元报捕我院。而此案立案标准是3000元,经过我们认真审查,找出依据,最后我院决定此案数额不够,不构成犯罪,做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防止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此案我们不捕后,公安对我们的办案水平加以好评,他们心服口服,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学习业务。
2、 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防止不捕率提高
20xx年以来,我们把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做为我们工作重点之一,我院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并和分局取得联系,在制约中,我们相互配合通过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防止了三起案件做了不捕,如:嫌疑人王成民盗窃一案,我们介入后,发现王盗窃有一部分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有罪,但这部分不构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其它部分虽然嫌疑人供认有罪,但没有证据证明,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公安机关不需报捕做其它合法处理,并要求公安尽快把能够证明有罪证据补上来,然后报捕,打击罪犯。
3、 做好跟踪监督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跟踪监督处理,防止公安机关懈怠,或有其它情况不处理案件。通过这样监督,到目前公安没有发生违法办案和不按法律规定办理案件,通过监督,在公安机关和社会上都给予良好的评价,从而真正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这方面我们认真监督,取得好的效果。如:今年7月份,我们到公安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将盗窃4万余元的重大案件取保,并且嫌疑人在取保中下落不明,无法起诉。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公安下达了检察建议,对此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予以建议纠正,目前公安正将此案积极处理,并在9月份将罪犯抓获归案。
4、 加强侦查活动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院下发《侦查活动监督》试行的通知,我们更加严格进行监督,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认真监督,如在监督中,我们发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搞笔录中,存在一人作笔录,严重违法了《刑诉法》规定程序,还有的侦查人员2人做笔当,1人签字的以往过去常规犯的错误问题,我们都做了口头纠正和书面纠正,目前取得一定效果,但还不够更好,需要我们加大力度监督,为此我们还向公安写了1份检察建议。
5、 继续加强立案监督
今年以来,立案监督1件1人,从数量上和质量上效果并不算好,查其原因:①发案少;②公安认识上去基本上都已立案;③检察机关监督基本到位。虽然这几方面原因造成,但我们认为可能还有我们监督不到位,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做好立案监督。尤其是行政领域,经济领域,假冒伪劣产量监督,还没有开展起来。如:今年我们对工商、税务、土地、煤炭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我区有关这方面出现的案件没有处理。虽然没有成效。但我们对这项工作开展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评价。
三、 存在问题
1、 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存在死角。如:对偷税案件监督,没有开展起来,在这方面,我们也希望和搞好的其它兄弟单位予以借鉴一下,加强交流和学习。
2、 在立案监督中, 通过对受案和立案的检查,发现公安确实都已立案,但存在立而不究,日趋严重,应建议我们对这类案件的法律监督,获得侦查实权,从而实现真正法律监督的实效性,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 办公装备不够建全。经费不足,车辆供应不及时,干警素质能力和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存在很多客观问题。
四、 明年工作打算
1、 首先,把批捕和不捕案件质量摆在首位,坚决杜决错案的发生。
2、 领导全科干警继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多掌握关于本职工作各类知识,要注重向兄弟院好的做法学习。
3、 在工作中重点做好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以我省下发的关于《侦查活动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依据进行全面监督,真正发挥检察职能,使法律公平、公正,做到统一正确实施。
4、 把立案监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放在首位。过去我们监督都是一般案件,没有起到更好的法律监督效果,今年我们打算对通过监督多找出行政领域、经济领域案件响大,法律效果好的立案监督案件为重点工作去抓。
检察院督办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检察院共承办督办事项129项,其中由市检察院督办室批转的督办事项26项,由各级领导批示并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103件。截止到20xx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督办事项全部回告市检察院,检察院督办事项上报检察院领导102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
20xx年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的为167件,今年与去年同比下降22.8%。今年的督办数量虽然减少,但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呈现批示领导层次高、要求回告数激增、督办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按批示部门分别管理、督促。
今年我们对督办事项分为市检察院督办、检察院督办和人大、政协、政法委督办三项。其中市检察院督办要求的时间紧、标准高,我们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完成,尤其是对那些时间要求紧、需答复问题涉及面广的督办事项,我们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时限,提前要求办案单位完成。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提前与市检察院督办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对由于人抓不到、案件事实查不清不能办理完毕的督办案件,也对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做好下步工作计划。
二、按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督促工作。
办理督办事项中,我们着重注意上级领导批示,需回告的一律上报报告,不需回告的也将办案单位上报的报告经检察院领导阅示后存档。部分督办事项中,领导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就逐级督促将领导的指示落实到位。检察院领导有口头指示的,我们原原本本将领导指示传达给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逐一督促落实。
三、及时上报结果,详细了解督办事项的全过程。
在处理督办事项过程中,有些案件正在处理中,不能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的时间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做到有结果及时上报,没有结果的上报进展情况,无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今年以来,无一起超期上报。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予以存档,做到报告写的清楚,来由有据可查。对久拖不结的督办案件,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全面了解案件及工作情况。在报告中不留疑问,不躲避存在的问题。如在督办工作中发现办案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则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马上部署新的工作措施并在报告中说明。
今年的督办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督办事项,未出现迟报、不报现象。在明年的督办工作中,我们在保留今年的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就目前上访案件多,上访人一信多投的情况,统筹协调,努力减少基层单位多次上报材料的现状,达到快捷,有效的工作目的,做好督办工作。
度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度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总体安排,积极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履行工作职能,逐步加强了对内执法监督力度,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从严治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并形成了惩处预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防范体系,实现了全年无违法乱纪案件、无错案、无重大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健全组织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前提。依据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备纪检组长进党组,选调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警任专职纪检干事,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一年来,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先后四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规定,督促落实责任分解,检察长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科局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责任状》;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科局室,“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让每一位领导干部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科局室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除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科局室负责人直至分管领导人的责任。二是结合全年开展的执法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办案责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检务督察实施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责任倒查制度》、《办案安全事故检讨制度》等六项内部执法约束机制。三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地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试行)》、《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性文件,把高检院“二十九条”打印后发到每个业务科(局)室,进一步规范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从检行为。
3、开展检务督察,严格规范和约束干警执法、执纪行为。一是落实省、市院部署专项督察任务。组织开展了“收支两条线”、“小金库”及车辆管理、办案安全四项专项督察。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我院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赃款、赃物收缴严格履行移交、收付、出入库手续,不存在侵占、挪用、私分、调换及擅自处理、坐收坐支现象。财务管理线条清楚,达到票、款、帐、据相符。车辆方面:现有车辆9台,车况良好,其中警用牌照4台,地方牌照5台;对反贪局、公诉科及民行科4起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察,办案程序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我院自行组织开展检务督察2次,重点查处着装进入娱乐场所、警车乱停乱放等警风警纪行为,无不良反映和表现。
4、重视内外监督,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1)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自身反腐工作。从关心和爱护检察干警出发,把工作重点前移,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尤其是坚持检察长定期讲党课制度,做依法办案长抓不懈,立检为公警钟长鸣。共组织三次全院干警参加反腐教育展览、“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测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2)强化群众监督,重视人大、政协、党政机关的意见,主动与这些部门联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检察机关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调阅卷宗,在汇总会对工作进行及时整改。(3)认真做好“一案三卡”的填写和审核。由纪检组牵头,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内勤担任,“一案三卡”进行了复印后发到了相关的办案业务科室,各办案科室做到每案一填,严格把关。
5、加强信息调研,全面反映工作成果。在国家级媒体《检察日报》发表宣传稿件3篇,省级宣传稿件6篇,形成3篇工作动发表在检察信息上,完成12篇网站发稿任务,上报全市优秀调研文章1篇,入选全市检察论文集。
2020年检察院督办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检察院共承办督办事项129项,其中由市检察院督办室批转的督办事项26项,由各级领导批示并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103件。截止到20xx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督办事项全部回告市检察院,检察院督办事项上报检察院领导102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
20xx年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的为167件,今年与去年同比下降22.8%。今年的督办数量虽然减少,但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呈现批示领导层次高、要求回告数激增、督办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按批示部门分别管理、督促。
今年我们对督办事项分为市检察院督办、检察院督办和人大、政协、政法委督办三项。其中市检察院督办要求的时间紧、标准高,我们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完成,尤其是对那些时间要求紧、需答复问题涉及面广的督办事项,我们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时限,提前要求办案单位完成。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提前与市检察院督办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对由于人抓不到、案件事实查不清不能办理完毕的督办案件,也对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做好下步工作计划。
二、按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督促工作。
办理督办事项中,我们着重注意上级领导批示,需回告的一律上报报告,不需回告的也将办案单位上报的报告经检察院领导阅示后存档。部分督办事项中,领导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就逐级督促将领导的指示落实到位。检察院领导有口头指示的,我们原原本本将领导指示传达给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逐一督促落实。
三、及时上报结果,详细了解督办事项的全过程。
在处理督办事项过程中,有些案件正在处理中,不能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的时间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做到有结果及时上报,没有结果的上报进展情况,无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今年以来,无一起超期上报。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予以存档,做到报告写的清楚,来由有据可查。对久拖不结的督办案件,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全面了解案件及工作情况。在报告中不留疑问,不躲避存在的问题。如在督办工作中发现办案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则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马上部署新的工作措施并在报告中说明。
今年的督办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督办事项,未出现迟报、不报现象。在明年的督办工作中,我们在保留今年的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就目前上访案件多,上访人一信多投的情况,统筹协调,努力减少基层单位多次上报材料的现状,达到快捷,有效的工作目的,做好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