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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01.13

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在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有关《乌合之众》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呈现“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一】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二】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三】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分析研究社会历史运动中作为主题参与的群众,他们的行为、心理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同时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反对集体主义,最早阐明了“个体在群体影响下思想与行为的转变”。在勒庞看来这“乌合之众”就是群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心理的群体”,他们并非简单的人数累加,而是“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显然“乌合之众”不仅适乎18 世纪的法国,更似乎暗合当下的网络社会。在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在全媒体的环境下,新兴的大量互联网信息平台,是否也是凝聚着“乌合之众”?

正如勒庞所说“群众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这里的“无意识”指缺乏理性、推理能力低下、少有深思熟虑。无意识主宰着有机体的生活,而且在有机体的智力活动中,这种力量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如今的网络时代,群体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缺乏理性思考的言论四处滋生,群体跟风的大量转发使得各种网络平台充斥着垃圾信息,也使得处于群体中的人更难以辨别各种信息。如2011年3月份因日本核辐射事件从温州等地刮起的“抢盐风波”透过微博、短信的匿名转发迅速传播,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的盐价瞬间飙升,超市络绎不绝的抢盐人,货架之上食盐的颗粒残存,集体无意识透过网络平台演化成了一场社会危机。仔细揣度,发现抢购者往往抱着这样几种心态:有的担心日本核电站爆炸对人体有影响,买点碘盐回去吃防辐射;有的担心海水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无法提炼盐;有的是看到微博这么传、别人这么抢生怕落后而跟着抢。如此简单的逻辑经过微博的转发摧毁了大众的理性。对于“微博心理群体”中的个体而言,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然成为了某一特定“心理群体”中的一份子。

网络平台的各种网红在信息传播中成为了广大粉丝们的“领袖”。勒庞认为群体行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征,就是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他认为:“群体的轻信、极端与情绪化反应等弱点,显然既为领袖的品质划定了上限,也给他动员自己的信众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这些领袖往往精通巧言令色之道,他们一味追求私利,善于用取悦于无耻的本能来说服众人。”在如今的很多直播平台,网红会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宣传各种产品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粉丝往往会盲目跟风,使得现在的网络风气十分浮躁。

网络平台中“乌合之众”的行为往往会表现为一种情绪化、少理性的低智商,群体的暗示常常会轻易地“征服群体的理解力,并窒息一切的判断力”从而使得群体产生集体幻觉。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谈到“正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不但强大而且活跃,并且非常之敏感”。群体的智力并不见得就比个体的智力高明,相反,他们很容易受到一些形象化词语、事物的影响。

也正因如此,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之一就是利用某些吸引眼球的热点来巧妙地引导群体的想象力,从而制造出集体的幻觉。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够一泄私愤痛痛快快的发泄了。在中国这种网络愤青网络暴民甚至是现实中的愤青,也正因如勒庞所说的某些共同的、偏激的、具有煽动性质的观点而自觉地走到一齐,从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勒庞的这本名著的强大的现实好处。勒庞认为:同理性相比,是幻觉引发的激情和疯狂刺激着人们走向礼貌之路。尽管存在理性,但是推动一切礼貌进步的却不是理性。倒不如说,推动礼貌进步的依然还是各种情感诸如尊严、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向往。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到网络自媒体时代,各种声音、观点、思潮,如井喷般涌现,让人目不暇接。由各种网络平台而聚拢起的群众在瞬时间构成了所谓的“乌合之众”,但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导言中所说:“群众尽管有诸多在外人看起来很值得鄙夷和恐惧,但仍然是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量,仍然是世界潮流的引航者,谁冒犯了群体就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崩溃。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有哪些关于《乌合之众》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四】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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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一)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三)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关于《乌合之众》有趣的读后感(篇四)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乌合之众》的读后有感示例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每个人对于《乌合之众》,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从《乌合之众》中有哪些领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呈现“《乌合之众》的读后有感示例”,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乌合之众》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一】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二】

本书大量观点使用断言式的说理方式不敢苟同。例如,群体没有智力的提升,只有感情的升华。按照他的说法,当我们汇集在一起讨论一件事的可行性时,通过别人的某些观点是不会刷新自身的认知咯?这显然有问题!当然作者说的有些观点并不是错的,而是“精英式个人主义”论调太过严重,有失偏颇,当作者将观点推而广之,得出群众是不可靠的、民族性格是固定不变的、民主是不靠谱的、制度不分好坏等片面、冬烘、似是而非的结论时,我就难以苟同了。不是很能理解作者的思考角度,只能按我的角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历史来看一些群众效应讲的还是不错的。

“多数人永远正确”,这是我们经常会产生的误解,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我们确实能感到,在集体的光环下,人性确实得到了提升,法国大革命时,乞丐们出入皇宫,居然没拿走任何东西,甚至连刽子手们都自觉地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因为劳累过度,甚至还有人向当局申请勋章。

当个体融入整体,我们确实会变得更无私,更有牺牲精神,但代价是理性的消退与责任感的丧失。因为判断是大家共同做出的,个人不用承担结果,于是,群体更容易采取极端的解决方案,更自恋,也更暴力,并因此而引发危机。就像纳粹刚上台时的德国,昨天还是一个理性民族,人人谦和而深邃,可一夜之间,他们却突然成了狂热的分子,愿意为有计划地消灭另一个民族而奋斗。

“众意”给了我们生存的意义,也给了我们荒诞,给了我们激情,也给了我们愚蠢。我们惊讶地看到,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国会,却经常做出可笑的决定,和一群文盲讨论后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有力地证明,所谓“群体智商”很不靠谱,甚至很可能低于个体智商。

《乌合之众》的读后有感示例【篇三】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阅读完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充分回味《乌合之众》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优秀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篇一)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篇二)

二零xx年秋,我去芬兰阿尔托大学交换学习,年底买好了机票飞马德里和罗马。没几天,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行程被迫取消。今年刚定好了去巴黎的行程,“黄马甲”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父母反复叮咛巴黎危险,国内的许多公众号恨不得把法国渲染成人间地狱。但巴黎的同学却跟我们说没事,圣诞节一切如常。不管哪种说法,皆是一面之词,若非亲眼所见,就不可偏听偏信。

网上疯传的视频里一拥而上的疯狂场面让我想到曾经听过的一段话:“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

后来一查,此言原来出自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干脆翻出来读读。巧的是,庞勒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法国在欧洲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法国先行,诸国效仿。法国人对于社会运动也常常表现的很激烈。从1789年到1870年,巴黎就发生了多次重要起义,还有后来1968年的“五月运动”。金融危机爆发的这些年来,国家经济下滑,百姓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又加重燃油税,民众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也难怪会采取一些极端行动。

对于这些事,我不够了解,也不便随意评论。只是就书论书,谈谈感触,或者说仅仅是述而不作。

庞勒写过很多社会心理学的书籍,只有这本《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在我看来,他的言语很激烈,甚至带着些许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极为精彩,很多观点鞭辟近里,入木三分。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体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的特征。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群体是一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庞勒在谈群体的时候也谈民族。他说,遗传赋予了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凡是与这种性格不符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庞勒认为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

除了谈民族,他还讲教育,文中提到了法国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的一段话:“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的好,模仿的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经验、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庞勒认为当时法国的教育使得一个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一个精疲力尽的人。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然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仅此而已。这样的状况,中国又何尝没有呢。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整个教育体制。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一书中就有说道:“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民众之于国家,有着不可忽略的力量。庞勒说:“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虽然这本书首版于1895年,距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但这样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我很欣赏这样有前瞻性且锋芒毕露的作家,敢于争锋相对,说出自己的观点,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众人都强调真实的时候,庞勒敢说:“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真理。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在大家都一边倒地宣扬人类“理性”的伟大之时,庞勒敢说:“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作出的一切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

在中国,最具有现实意义,最受欢迎的学说多半讲的都是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抛开政治立场不说,庞勒的很多观点至少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观内省。

很多时候,读一本书并不能懂一本书,可能要读一屋子书,才会突然明白曾经看过的某一本到底在说什么。当下所能收获的也许仅有只言片语,比如那句:“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篇三)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

在阅读这本著作之初,我忽略了这本书的创作时代和背景,在潜意识里误把《乌合之众》当作近年来出版的作品,这使我在阅读中产生了一些疑惑和困扰。例如,作者在卷一中提到“群体的某些特点,大多数都能在野蛮人、妇女和儿童等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比如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缺乏理性和夸大精神、批判感情等。”将妇女和儿童划为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特点只在妇女和儿童的生命中看到,而男性群体中没有这些缺点?

看到此处,我对勒庞的这一观点实在无法赞同,觉得勒庞歧视了妇女和儿童。但是因为只是寥寥数句,不是本书的主要论述内容,且随后勒庞解释说“这很难被那些对此事一无所知的人所接受。”因此我误以为是最新的科学界研究将妇女和儿童归入了“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而我因孤陋寡闻、一无所知才无法接受。

但当我继续往下阅读时,发现书中仍有其他许多处体现出勒庞对妇女和儿童的轻视。当怀着疑惑再翻看这本书的封面,看到它的出版时间后,我终于坚定了自己的质疑:《乌合之众》虽然是一部很经典的著作,但其中观点并不是完全严谨无误的,也是有其时代局限性且掺杂了作者个人情感于其中的!如勒庞所提到的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缺点在男性群体中也很常见,尤其在游行和示威等群体活动中,男性成员的急躁冲动比女性更明显。在以后的阅读中,我一定会先了解书籍和作者的基本信息,并在阅读时保持批判和质疑的态度。

虽然对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关于性别和种族的看法不甚赞同,但我对勒庞在书中的其他学术观点非常认同,尤其对勒庞在书中对“群体”的概念和“群体心理”的定义和分类、特征等方面的见解十分钦佩。

勒庞认为一群人聚在一起可以构成形式上的群体,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有当群体中的成员的自觉个性走向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不同的方向,集体心理和共性特点取代了每个人自身的特点时,这些聚集成群的具有共性特点的人就进入了“心理群体”的状态,称之为“组织化群体”。

书中说组织化群体的普遍特征是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发展,在我看来群体的这种特征是一把双刃剑。以国家发展为例,当国家制定了一个正确合理的发展方向后,国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会大增,国家发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然而当国家制定的发展政策出错时,或者说群体受到错误引导时,对国家所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震惊的。

勒庞在书中还提到通过群体内部的传染现象,心理群体中的成员之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逐渐增强,群体中每个人会做出无意识行为。个体在独自存在时,迫于法律、道德等种种限制加以克制的欲望在集体活动时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付出行动,个体可能会做出在以往绝不敢做的疯狂行为。这正如聂老师在课上常说的“示威、游行等集体活动极易演变为暴力事件”,法国近期的“黄背心”抗议活动也验证了这句话。

书中在提到群体的情感与道德观时指出,群体是冲动、善变和急躁的,极易受到外界刺激因素的作用,易受暗示和轻信,群体的情绪夸张而单纯、偏执、专横且保守。在十年动乱里,他们表现出了不为理性所指导的、丧失了一切判断力的激情,他们冲动、多变、急躁,在受到srb的鼓动和怂恿后,完全丧失了理智,毫不怀疑自己的行为有错,尽管他们的行为在以往的自己看来都是可耻的,但当处于为了国家、为了集体的心理安慰和群体间的相互暗示和传染作用下,他们心安理得地甚至狂热地去伤害他人的生命、尊严和人权。

勒庞提到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时,将间接因素概括为: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将直接因素概括为: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勒庞将种族摆在了间接因素的第一位,诚然,种族对于组织化群体思维和信念的影响是长久的、继承性的。

每个民族都会有其独特的民族气质、民族性格和民族符号,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信仰、行为、制度、宗教和艺术等都有巨大的差别,这些差异也当然地会影响到不同种族成员的思想;而且种族对组织化群体成员产生的影响是可以从成员出生起追溯的,一个新成员诞生于他的种族所在的领域并在那个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成长,在种族文化和气质的熏陶下极易融为群体中的一员。一个种族就像一个大型的异质群体,它对群体的意见观念和气质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接受这一观点的同时也要坚持种族平等的原则,否则极易演变为支持种族歧视的言论。

在勒庞所阐述的影响群体和信念的所有因素中,另外一个让我产生极大共鸣,有很深感触的便是教育。

教育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群体的未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指导和教育。反窥中国教育竟和1895年的《乌合之众》中关于教育的描述如此相似。从小学到大学,填鸭式教学,积压在学生身上的课业负担,人为的重复考试和训练让“教育”一词显得极为单调和枯燥。

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都是为考试而活,所有的学生要做的就是将书本上的知识烂熟于心,每天面对换汤不换药的试卷,在最美的年华里,被关在学校,被切断了一切亲身经历和体验人生和世界的途径和机会。在个体最容易形成独立个性、创新思想和发散思维的时候,他们被迫接受着同化,思维越来越狭窄,个性也逐渐湮没,多数学生都会沦为乌合之众。

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的大学教育,大学是一个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阶段,大学里的学生皆已成年,即将投身的是现实社会,即将面临的是步入社会后的种种挑战,而中国的大学多不考虑大学生应当学会的是什么,没有考虑学生必须及时适应社会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高校中仍在过分宣传“大学生本质上还是学生,还是以应学习为主”,但并没有对教学方式和考核制度进行创新。学生以学习为主,固然是学生的本职和责任,可是如果大学学习仍像中学一样背书考试而不结合社会和实践又有什么意义。

另外,在许多学校里都盛行鼓吹科研的风气,科研成果多的学生会被追捧的很高,学生竞相追逐五花八门的科研项目奖项,但实际上其中许多科研内容只在无病呻吟,并没有对学术有什么贡献,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并没有什么帮助。那些在学校渲染出的`功利的科研环境下争先恐后进行科研的人一并未对现实社会有真正的体验,二未对自己进行知识上的提升。正如庞勒所说:“这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与社会相对立的制度……不考虑年轻人很快就会投身其中的现实社会,不考虑我们生活于其中并且必须适应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不考虑人类为保护自己而必须进行的种种斗争,不考虑为了站住脚跟,他提前自我武装并且需要意志坚强。”在教科书和考试的教育之间,我们更需要实践的教育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提升能力水平,理工科的大学教育会涉及较多的实践,人文社科的大学教育更让人担忧。

在《乌合之众》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庞勒在论述群体意见与信念的变化范围时,提到普遍信念对群体中的人行为和精神的束缚。“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掌控人们思想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理由是你无法同它作战。”对于不知不觉中深入骨髓的信念是很难去推翻并改变的,这些普遍信念在不知不觉中控制思想,在渐进的变化中甚至感受不到正被它所同化,而当完全被该信念控制时,你已无法反抗或者说不想去反抗了。

现在的我们是否被某种信念所掌控,是否出于某种思想的暴政之下呢?也许是的,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恐怖的是为某些错误的思想所掌控但却未察觉其错误。

此外,勒庞在易变的群体意见中指出群体意见的易变使得群体意见越来越接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新闻媒体和政府的首要任务,而群体多为非理性的、盲目冲动的,这导致政府的决策也将变得不是那么合理,从前引导民意的媒体也不得不像政府一样在民众面前恭恭敬敬。在网络信息时代,这些后果更加显著,且不说媒体这一传播媒介为吸引读者眼球和阅读量所做的屈服于市场的改变,政府在群众的力量面前也不得不对自己的决策有所考量。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中国游客在瑞典酒店遭遇警方暴力的执法事件,在尚未对事件真相进行彻底调查之前,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便发声指责瑞典警方,虽然官方维护我国公民权益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仅凭一面之词就指责他国,有点草率,更有迎合网民观点的嫌疑,我个人并不是很赞同的。我认为政府应尊重民众意见和建议,但不应过度地对民众多变的意见进行迎合和恭敬,在决策时保持自身的理性使之免受群体冲动意见的影响。

三耳呆人曰:这是一篇期末作业,作者是管理学院2017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很欣赏王位的思考,表述和层次也很清晰,赞!

嗯,大半学期内,我一直把王位当成另一位同学,这里再次向她和另一位同学致歉!

《乌合之众》这个薄书,是我入职苏大以来几乎所有课上都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不少课上,我会摘录一些片段唠叨一二。原因无他,中国人口基数太大,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引发如潮的口水乃至冲突。人文教育的职责和目标之一,不就是要防止青年被无谓地误导与“牺牲”,不就是避免他们成为乌合之众么?

我坚定认为,任何时代,无论何种坏事,孩子和青年都是无辜的。另一面,孩子和青年是属于未来的,更是生长的,若想避免陷入更坏的境地,成年人唯有敬畏他们的无辜和生长,以开放和宽容的路子为他们走向未来筑基。我无能开路,愿为此基此路之一抹细沙、一片薄砖……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篇四)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 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给老人让座,老人认为:“我是老人,你就必须给我让座。”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坐就应该让。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乌合之众》给我们的人生启示(篇五)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哈姆雷特》的深层感悟和启示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哈姆雷特》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莎士比亚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哈姆雷特》的深层感悟和启示”,希望对您有帮助。

《哈姆雷特》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一)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哈姆雷特》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二)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戏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用巧妙的“戏中戏”的方式为他被蓄意谋杀的父王报仇的故事。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哈姆雷特》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三)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贝多芬传》的深层感悟和启示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在阅读罗曼·罗兰写的《贝多芬传》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贝多芬传》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贝多芬传》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贝多芬传》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一】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著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贝多芬传》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二】

今天我读了《名人传》之《贝多芬传》。

贝多芬原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他生于1770年,逝于1827年。是伟大的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乐圣”。1792年到音乐之都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他信仰共和,崇尚英雄,创作了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与海顿、莫扎特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

《贝多芬传》是从英雄贝多芬的角度为我们讲述的。贝多芬的伟大,绝不仅在于他是一个音乐家。他有对人生的大苦闷与精练的美丽灵魂,他是心的英雄。他的音乐就是这英雄心的表现。贝多芬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时听力衰退,晚年失聪,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在一切进步思想都遭禁止的封建复辟年代里,依然坚守“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信念。

读了《贝多芬传》我懂得了:生活不会总是一帆风顺,挫折与忧患还是需要我们直面的人生课题,我打算以后遇到困难一定会坚强不软弱,去勇敢的面对。

《贝多芬传》的深层感悟和启示【篇三】

第一次见到贝多芬的名字是在乐器考级教程上,刚开始我以为他是一名普通的作曲家而已,寒假里我读了《贝多芬传》,才知道他是一个闻名全世界的音乐家。贝多芬的一生都在与命运和疾病抗争。

贝多芬于1770年12月出生在波恩,自小很少受到家人的呵护,父亲为了将他培养成一个音乐神童,经常强迫他练习各种乐器,贝多芬十二岁就在教堂供职,承担了帮助家庭生活的义务。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一生都很执着地追求学问,总是孜孜不倦地读书,老师聂夫为他指引了创作的方向,在维也纳,他拜访了莫扎特,并相互进行交流。随后,二十二岁的贝多芬又拜海顿为师,在老师严格正确的指导下,贝多芬创作出许多不朽的作品,如《第一交响曲》、《月光奏鸣曲》等,贝多芬勇敢面对疾病,在听力日渐衰退的情况下,也从未放弃过音乐梦想。

贝多芬是个勤奋、勇敢、有信仰的伟大音乐家,面对困难毫不动摇,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不偷懒,认真完成作业,也许有时成绩会不理想,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会依然这样,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的成功经历告诉我们:信心+勤奋+战胜疾病=成功。

"《乌合之众》学生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