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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总结。

当学习或者工作结束时,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向前不断前进。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就越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每一份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它们的价值也是巨大的。那么我们如何动笔写一篇总结报告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总结》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工作总结之家。

打击情况总结

自20xx年11月10日以来,按照刘金国副部长在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庚即召集县公安局等部门研究,并安排部署了为期3个半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在各成员单位的不断努力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建设“山水xx文化xx”创造了条件。按照市处非办《关于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锦钢为组长,经侦、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警种协作,合力打击。我县公安机关积极调集各部门优势资源和力量,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整体作战的合力。经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侦查了一系列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线索,同时负责统计分析、统筹协调公安机关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警种提供打击和处置工作信息;治安部门充分发挥在治安管理和行业监管方面的优势,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刑侦部门加强了对非法集资引发的暴力、涉黑犯罪的侦查工作,20xx年元月,公安局刑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因放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侦查部门及时锁定证据并迅速采取措施抓获犯罪嫌疑人杨xx、赵xx、刘xx。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县司法机关按程序起诉。
(二)密切配合,健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县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县级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县审计、工商、发经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积极挖掘相关线索,努力解决资金查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也充分利用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和全省经侦信息系统,加强犯罪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实现与其他警务信息、异地办案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的交叉对比。
(三)全面摸排,深挖细查。县公安局多次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摸排工作,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打早打小,主动出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朋友关系的积极作用,加强阵地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发动群众,扩大宣传。我县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县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五)量化考核,加强督导。我县公安局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县发经、银行、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县公安机关内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力量激发和调动的空间很大。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四、下一步打算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专项办的部署和要求,对照绩效考核情况,认真总结自查。同时以“破案会战”为契机,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详细内容,主要描述行动、工作、非法、专项、集资、打击、加强、部门,希望对网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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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篇


2016乡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一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16]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6乡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我镇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2016〕4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一是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在5月8日召开了镇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了我镇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成立了东兴镇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新庆任组长,人大主席王志培、副镇长李飞龙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信访办、信用社、广电宣传中心、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二是5月16日至30日共印发、发放宣传单240册,在各村村委会和东兴场、井溪场、二十桩张贴海报14张;在东兴场、井溪场、二十桩悬挂横幅标语3副;出动巡回宣传车14次,在东兴、井溪、大力宫、二十桩设置宣传咨询点4个,共接受咨询人数2162人;在镇广播电视站宣传报道11次;制作宣传片11部;在全镇微博、微信中宣传接受宣传人数6916人。

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更明确了,警惕性和抵制性更高了,法律意识更强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6乡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为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揭示新型非法集资形式,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提高广大居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按照区级相关部门的要求,2月3日上午,我镇在凤祥社区组织开展了以“警惕非法集资新骗局,投资要专业,风险须认清”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居民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引导广大居民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并号召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识别非法集资的险恶用心,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的了解,加强了居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篇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一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2016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根据吕梁银监分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吕银监办[20xx]59号)和建行省分行《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建晋监〔20xx〕6号)和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市分行统一部署,市分行组织实施。根据省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解卓任组长;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牛建文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 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以各支行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通过这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 、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参与现场讲解68人次。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是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总分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我行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制定了排查信箱,且排查信箱放置在无监控区域,排查信箱专锁专用,钥匙保管在纪检监察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排查过程中,将基层机构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个银、信贷等容易出现风险的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排查,根据平时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

此次吕梁分行开展的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排查,应参加排查的员工624人,实际排查的员工624人,排查率达到100%,未发现不良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活动。

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自身所处机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按章操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案件风险”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分析。活动中员工写学习心得体会450篇。

三、建立员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行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员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行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2016学校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3篇


2016学校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处非领〔2016〕6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2016〕7号),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工作重点,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方法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70号)和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发函〔2016〕3号)为依据,充分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提高全院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学院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原则要求

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以保护学院师生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1日——6月10日。

四、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师生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师生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师生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3、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师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

五、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发动师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学生宿舍、教学楼以及教师生活区广泛发放宣传资料。

2、利用媒体宣传。在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上采取发布或者转载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等信息,在师生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开展讲座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使广大师生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4、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在教学楼、宿舍楼外,悬挂宣传条幅,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张贴宣传海报等。

六、工作要求

1、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宣传活动全面准确。

2、强化正面宣传,充分使用好国家和省里的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3、扩大宣传对象,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4、加强沟通、交流、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健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2016学校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攀教计[2013]12号)和仁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小手牵大手”转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总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 注重效果

(一)活动方式

1、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海报。在学校显著位置(大门口),悬挂宣传口号条幅。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利用班队活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专题片,让广大师生深切地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的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2016学校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1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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