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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暑降温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9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汇集五篇。

通知是把相关事情告知有关人员的一种公文,在工作中一般会需要写各种各样的通知,按照公司领导安排,我们准备写一则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写通知是我们职场人需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那么有没有可以借鉴的夏季防暑降温通知模板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精选的“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篇一)

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地区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XXX办公厅

20xx年5月16日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篇二)

进入夏季,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作业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禁11:00—15:00上山外出作业)

二、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作业过程中,尽可能调整作业时间段,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三,作业场所安装通风设施,加强作业现场通风。

四、保证现场饮用水供应充足,作业现场供给足够饮用水,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落实防暑降温物品,车间向分公司安全生产室打报告,申请配发防暑降温药品,如风油精、人丹、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引发的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高温中暑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职责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一是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进取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供给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供给防暑降温饮料。

三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要专门组织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本事。

五是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突出重点人群,加强监管执法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和单位的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景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避免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篇四)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做好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生产,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本市相关标准。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

三、各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适当推迟下午的开工时间,坚决杜绝中午高温时间作业,无特殊情况严禁加班。

四、各建筑企业应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加大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中暑事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天气炎热对员工的温馨通知(篇五)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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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大全(10篇)


通知是用来发布有关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在日常工作中,通知也无处不在,应领导安排,此时需要要写一则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写通知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您知道如何来写一份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吗?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吐血整理的“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一)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高温季节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和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车间(工区)、班组,切实加大防暑降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高温期间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区)、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依法依规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各项措施

各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伤害。

三、加强监督,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性因素较大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四、以人为本,关心职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本单位防暑降温好的做法,并将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安全运行管控中心。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责任

高温酷暑期间,天气炎热、大风暴雨频繁,易导致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作业人员身心疲惫,容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高温中暑直接给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者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增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夏季高温易发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岗位的安全监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优化企业生产流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加大对企业内各生产部门、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规生产。

二、多措并举,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一)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明确本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制定防暑降温责任制,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

(二)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防护方法。对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要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开展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四)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五)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六)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七)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以下重点领域:

(一)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公*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尤其要加强对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临水临崖路段以及车流密集路段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道路隐患。要加强对客运、驾校、出租车、公交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高温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处理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的自我休息与安全驾车的关系,确保安全行驶。

(二)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管理。经信、安监、国土、公*等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对井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安监、公*、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桶装化学品的监管,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要严格仓库保管,落实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措施。

(三)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县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气温超过35℃时,每天11:00~15:00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40℃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教育、住建、农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四)加强冶金等行业领域防暑降温工作。经信、总工会、人社、安监等部门单位要深入冶金、建材、电子电器、纺织等存在高温作业、露天作业的行业,对企业生产现场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禁止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时,每天应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五)严防高温期间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公*消防、住建、教育、交通、文广、市场监管、商务、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车站、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特别是农村、老城区、工人(农民工)集体宿舍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用电超负荷等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六)着力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区域、本系统江河、溪流、库塘等水域安全管护,在危险水域、部位设立醒目警示标牌,在事故易发地段设立专(兼)职巡查监管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做到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七)全力保障供电供水供气及安全。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供需预测分析,优化电力调度,落实错峰避峰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严防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停电等事故。供水部门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加强输配水管网检查维护,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保障群众生活用水;住建部门要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加大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管养力度,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用气;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用气宣传,提高村民安全意识,严防因用电、用气不当而引发事故。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暑抗灾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防大汛、抗高温意识,提升全民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宣传高温酷暑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防暑防灾害意识。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类信息及时通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高温时段值班制度,安排带班领导24小时动态监控生产车间、施工工地等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情况。要落实应急预案,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理。要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三)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四)

现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面,严防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贯彻高温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

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五)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关爱”等慰问活动。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xx〕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6月30日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六)

现已进入盛夏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气象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加强高温天气检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七)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珠海地区已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高温酷暑期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防暑降温和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安监站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台有关高温天气的预报,加强检查、巡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有关知识,促使建设系统全员关注防暑降温工作。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本地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上午11时至下午3时时间段一律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施工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到位;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三)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食堂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提供卫生干净的饭菜,及时清除变质腐败食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要向建筑工地一线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到建筑施工工地开展走访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施工现场,宣传署期防病知识,为工人检查身体。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八)

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黄色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3、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

4、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对病、体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

5、现场必须备有中暑急救药品(遵医嘱)。

要求各施工单位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所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包括以上五方面内容,各施工单位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各家防暑降温措施书面上报至项目部张xx处,项目部将会对各施工单位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九)

各有关单位:

本市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是高温、台风和雷电暴雨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夏季施工高峰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的防台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以对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夏季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对地处沿江沿河防汛墙沿线的工地;地势低洼、地质条件差,工地出土不方便、有堆土现象的工地;目前在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工地;市郊地区易受台风侵袭、空旷地带的工地;市中心高楼密集区域的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高温、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

(一)做好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的防汛工作,避免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各施工单位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的窨井,保证排水畅通。

(二)加强防台工作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总包单位即日起应对工地大临设施(宿舍、仓库、食堂等)组织一次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当台风风力超过临时设施设计承载力时,总包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电箱,大临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完好有效。

3、台风、暴雨期间,施工单位要确保24小时的现场值班制度落实到位。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情况。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项目经理要及时关注市建筑业管理应急短信群发系统的信息,要确保工地项目经理的到岗尽责,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后,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将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各工地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与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结合起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在市中心气象台预报当天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暂停所有的户外高温时段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可由此顺延施工工期)。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的露天室外作业。

(二)配合做好紧急限电工作。各工地应自觉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夏季紧急限电等工作。

(三)控制夜间施工。建设工程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施工扰民,切实保障职工基本的作息时间。

三、做好饮食饮水及卫生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因食品变质引发的群发性中毒事件。

(二)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确保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备好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

(四)食堂要严格执行职工食堂卫生标准,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防止职工向周围无证摊贩购买食物。

(五)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站要组织对建设工程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三)监督站要及时维护更新项目经理的手机号码等基础数据,掌握所属工地的各类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认真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xx年六月四日

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的通知(篇十)

盛夏将至,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实施。防暑降温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狠抓任务落实。要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努力减少高温中暑对职工安全健康的危害。

二、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的督促检查。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监督职责,及时反映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机制,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等,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高温津贴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等待遇。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室外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积极做好职工防暑降温服务工作。要广泛开展“送清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工作指导。要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防暑健康服务。利用“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职工提供避暑休息等服务,使“送清凉”活动更贴近职工的实际需要,为广大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心。要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载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基本知识,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关爱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将开展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及时报全总劳动保护部。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七篇


通知是通告某一件事情的文字或者口信,工作中我们时不时就需要写通知。根据上级安排,我们要写关于夏季防暑降温的通知,通过撰写通知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那么大家知道夏季防暑降温通知要怎么写吗?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一)

各有关单位:

本市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是高温、台风和雷电暴雨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夏季施工高峰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的防台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以对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夏季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对地处沿江沿河防汛墙沿线的工地;地势低洼、地质条件差,工地出土不方便、有堆土现象的工地;目前在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工地;市郊地区易受台风侵袭、空旷地带的工地;市中心高楼密集区域的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高温、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

(一)做好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的防汛工作,避免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各施工单位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的窨井,保证排水畅通。

(二)加强防台工作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总包单位即日起应对工地大临设施(宿舍、仓库、食堂等)组织一次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当台风风力超过临时设施设计承载力时,总包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电箱,大临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完好有效。

3、台风、暴雨期间,施工单位要确保24小时的现场值班制度落实到位。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情况。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项目经理要及时关注市建筑业管理应急短信群发系统的信息,要确保工地项目经理的到岗尽责,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后,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将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各工地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与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结合起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在市中心气象台预报当天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暂停所有的户外高温时段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可由此顺延施工工期)。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的露天室外作业。

(二)配合做好紧急限电工作。各工地应自觉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夏季紧急限电等工作。

(三)控制夜间施工。建设工程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施工扰民,切实保障职工基本的作息时间。

三、做好饮食饮水及卫生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因食品变质引发的群发性中毒事件。

(二)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确保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备好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

(四)食堂要严格执行职工食堂卫生标准,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防止职工向周围无证摊贩购买食物。

(五)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站要组织对建设工程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三)监督站要及时维护更新项目经理的手机号码等基础数据,掌握所属工地的各类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认真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xx年六月四日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二)

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黄色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3、现场每个施工点必须保证有卫生的饮用水、茶水或者绿豆汤。

4、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巡检,对病、体弱者一律禁止在高温天气施工。

5、现场必须备有中暑急救药品(遵医嘱)。

要求各施工单位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所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包括以上五方面内容,各施工单位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各家防暑降温措施书面上报至项目部张xx处,项目部将会对各施工单位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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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X年X月X日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三)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xx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上海学校拟发放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

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随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或逾期人员等)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龙虎牌防暑套装,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xx年6月14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88888888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四)

各单位:

最近我市天气持续高温炎热,为了确保职工盛夏时期生命安全与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职责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不仅仅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资料,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企业行政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治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伤亡事故。

二、落实措施,进取推动防暑降温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系统工会,要根据本乡镇、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明确暑期防暑降温的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到人,狠抓落实。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及福州市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厂矿开展宣传、检查、走访和慰问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

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露天施工、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单位,危险品储运企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职工中暑事故的单位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忙他们完善暑期安全职责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防暑保健措施;督促他们采取有力措施,调整作业时间、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物品发放力度,确保职工安全度夏。要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和帮忙企业大力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确保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设施贴合和满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需要。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五)

自7月1日出梅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气象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各作业单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切实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要督促做好各类运输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时做好客运中的防暑降温。加强老旧房屋防火安全的宣传与检查。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加强驾驶员教育,减少因高温酷热、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联动,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高温天气检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六)

各会员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近日我市最高气温达36℃,根据天气预报此后一段时间内进入高温酷热阶段。连日的高温天气将给我市建筑行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请各会员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议做好如下防暑应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严格落实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高温防暑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轮休,尤其是对露天、高温作业工种要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适当延长早、晚作业时间,做到安全生产、工程进度两不误。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供水、供电设施,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施工人员的用水、用电需求。同时,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供应绿豆汤、凉开水等降温食品,备足防暑降温药品。

四是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宣传栏、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民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温知识,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温天气对工程建设和职工健康带来的影响。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的通知(篇七)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收藏


通知是传达下级机关周知或者执行事项的公文,在日常工作中,通知也无处不在,根据领导要求,马上需要写一份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写通知是我们职场人需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那么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应该怎么来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细心准备的《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篇一】

各会员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近日我市最高气温达36℃,根据天气预报此后一段时间内进入高温酷热阶段。连日的高温天气将给我市建筑行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请各会员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议做好如下防暑应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严格落实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高温防暑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轮休,尤其是对露天、高温作业工种要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适当延长早、晚作业时间,做到安全生产、工程进度两不误。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供水、供电设施,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施工人员的用水、用电需求。同时,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供应绿豆汤、凉开水等降温食品,备足防暑降温药品。

四是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宣传栏、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民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温知识,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温天气对工程建设和职工健康带来的影响。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篇二】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篇三】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单位:

近日来,气温快速上升,高温炎热提前来临,中央气象台也连续发布高温预警报告,全国多地出现35度以上高温天气,南通地区也受其影响,气温比往年同期都有不一样程度的提高,所以,今年的防暑降温形势尤为严峻。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职责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职责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职责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供给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景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本事。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本事。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篇四】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高温季节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和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车间(工区)、班组,切实加大防暑降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高温期间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区)、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依法依规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各项措施

各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伤害。

三、加强监督,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性因素较大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四、以人为本,关心职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本单位防暑降温好的做法,并将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安全运行管控中心。

公司夏季高温炎热天气防暑通知【篇五】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xx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上海学校拟发放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

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随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或逾期人员等)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龙虎牌防暑套装,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xx年6月14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88888888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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