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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7.20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精选(6篇)。

公司在正式开始复工复产的时候,为了保证任务能够顺利的完成,复工复产方案要开始准备起来了。活动方案要注意写得细致详细一点,你做过类似的复工复产方案吗?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一)

根据《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马山县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及有关新冠肺炎防控规定,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工作,特制定xxx有限公司复工方案,具体如下:

一、防控体系落实到位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2、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1、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

2、对于xx、xx及xx等重点疫区职工(名单附后),重点跟踪,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人员(名单附后),要求实施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3、对于宿舍管理员、食堂供应单位等外协单位,实施同样的登记、跟踪和管控措施。

三、防控物资准备(分发)到位

1、在属地防控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2、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每部门(科室)发放体温计1只,口罩xx只,并做好登记工作。

3、防控物资由xxxx部门负责统计、分发和购买,视疫情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1、在xx期宿舍设立观察点和隔离区,自重点疫区(xx、xx及xx)返回的住宿舍职工,统一安排在xx期宿舍实施隔离观察,具体方案由xx负责,确保落实14天居家观察要求。

2、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所有职工每天体温检测早晚两次。

a)住宿舍职工在宿舍检测,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自驾职工由x门保安负责,步行职工由x门保安负责。

b)医务室负责遗漏补测和上班期间的检测。

c)外部人员由保安负责检测。

d)所有发现体温高于37.5℃的人员,禁止进入宿舍和经营场所,并通知班组长及时上报总指挥,同时报当地防疫指挥部。

3、做好经营场所、办公室和车辆等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空调温度提高,场所定期消毒。

4、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需制定更加详尽、完备的防控措施。

5、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减少外出,宣导卫生礼仪。

6、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赴重点疫区的商务出差等活动。

7、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8、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五、异常情况报告到位

1、对到岗人员信息表、居家观察人员表和重点疫区人员跟踪表,做到每日确认每日更新,及时上报给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

2、对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隔离,并报当地防疫工作指挥部。

3、由xxx部门负责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实施分级防控策略。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高可停工停产的预案措施。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1、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正常。

2、做好营业场所、仓库等地方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3、因部分职工不能及时到岗,个别需要作业资质的操作岗位,必须确认上岗职工具备有效资质。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二)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三)

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餐饮单位全面复工复业。鉴于餐饮单位人员密集,就餐时间较长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现就复工复业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类餐饮单位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相关接触史,落实疫情防控所需清洁消杀用品及防控用品。

达到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条件的餐饮单位自20xx 年 3 月 23 日起可有序开放堂食。

二、做好消费者安全管控。在营业场所 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并查看健康码。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天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定期对手部进行消毒。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护隔离措施。

四、严格通风消毒。就餐场所应保持通风,优先自然通风。无通风设施的包间暂停使用。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门帘门把手、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堂食就餐时间。提示消费者尽量缩短就餐时间,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 方式等位就餐。

六、严格就餐人数和间距。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 50%。长条桌同排顾客同向隔位或对面错位就座,圆桌顾客隔位就座,快餐店、小型餐馆实行一人一桌,间隔距离不少于 1 米,一个包间只限开一桌,并提供公筷公勺。火锅店除上述要求外,应实行ー人一锅,不得共用大锅。

七、严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管理。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不得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

八、严格加工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外卖食品一律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使用外卖封签,进行无接触配送。

九、严格餐厨废弃物管理。配备专用带盖垃圾桶,建立台账,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十、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接待婚丧嫁娶、会议、庆典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十一、主城区全面复工的餐饮单位,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主城区以外全面复工的餐饮单位,向当地所属乡镇政府作出承诺。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四)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五)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xx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

三、人员登记测温制度

项目实行从业人员登记测温制度,安排专人对节后返场人员在初次到达工地后进行入场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的,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从业人员进场后早晚各测一次体温,每日安排专人对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入册,及时掌握每人的体温变化情况,对体温高于等于37.3℃人员,及时上报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现场清理消毒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驻地、施工现场消毒组,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餐厅、食堂环境、活动室、厕所、淋浴室等区域开展卫生防疫消杀整治工作。防疫小组负责对项目部及场站所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落实到个人,每个自然人都有权监督,使每个人感到消毒的重要性,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消毒频次必须保证每天1次,对于重点区域—会议室、办公室、宿舍区、食堂、卫生间、生活垃圾堆放处,安排专人每天至少2次消毒处理。

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佩戴口罩,避免频繁接触其他人员;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废弃桶。

4、各宿舍、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定期清理空调,及时处理垃圾。

5、全项目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6、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设置足量洗漱水龙头,做到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用品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7、强化现场防疫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工作、生活间隔不得小于1米;禁止生活区内串门闲谈,以宿舍为单位做好住宿人员的相对固定;暂停不必要会议,如必须集中进行的,人员间隔不得小于1米;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交叉。

8、内部车辆消毒管理

(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

(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五、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小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网络平台、网络直播、微信群、QQ群等及时对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醒员工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1、进场先进行培训,广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和主要传播途径,怎样防护才能保障安全,充分利用视频、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个人。在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有疫情防控的标语、条幅及宣传海报。

2、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依据工程实际,采取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有效果。进行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

3、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违反防控纪律产生的后果;预防、减少感染风险以及疑似病例救治的基本措施。即新型冠状病毒的特征、危害、预防和得病之后的措施及诊治。

4、落实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三级疫情防控技术交底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与该项目施工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疫情防控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做留痕化管理。

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充分利用QQ、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工作交流。

3、食堂就餐采取分散就餐,每位领饭的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单人单桌隔离的方式,保证不面对面交流和用餐;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共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就餐采取送餐的方式,安排专人使用一次性餐具餐盒,为每位处于隔离期内的人员集中配送,并统一回收处理餐具餐盒。

4、在疫情解除前,每个员工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接待亲朋走访。

5、禁止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聚众聊天,组织集体性活动。

6、禁止聚餐前往公共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人员密集。

七、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返岗劳务人员进场后,由安全部对其进行返场防疫安全教育,隔离期结束后上岗前,由安全部和班组工班长负责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防疫安全宣贯教育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阶段。

2、工区专职卫生员负责对进场后的劳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记录在册;隔离期间若发现人员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以及出现异常咳嗽、哮喘现象时,须要及时上报,同时将人员隔离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项目部和工区驻地监督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每天不定时检查劳务人员居住场所不少于1次,每周夜查不少于3次,要求各班组长严格管理好各自的劳务人员,严禁出现人员聚集聊天、打牌、喝酒等聚众行为。

4、劳务人员隔离期间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无异样,满足隔离期后,方可上岗作业;工区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劳务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用步行或驾车方式自行从住所到达施工场所,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上岗后必须先对施工部位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八、防疫物资储备标准

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护用品筹备组,小组职责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

项目部根据现场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储备足量的各类型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日常使用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项目部设置不少于6间的临时隔离观察用房。

九、建立疫情防控档案

1、人员体温每日进行量测,制作在岗职工监测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2、制定建筑工程开(复)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

3、编制防疫物资领用台账,做好防疫物资的分发记录,统计日常消耗。

4、对新进场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教育记录。

5、详细记录每日疫情检查情况。

6、收集各种防疫行动的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包括日常体温量测、场地消毒、进出口消毒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防疫宣传教育等。

科学防疫有序复工生产方案(篇六)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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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


疫情下,需要有序做好复工复产的工作。对于个体户而言,一份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是很有用的。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篇二)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20〕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各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长垣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南》。

个体户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篇三)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__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篇)


当公司决定开展复工复产的时候,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复工复产方案要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好。写工作方案时注意要有较强的方向性,你们知道哪些优秀的复工复产方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防控措施安全有效、员工健康安全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以“无接触”式外卖服务的形式进行复工。

(二)针对有复工意愿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有序组织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拟正常经营前2个工作日内,并已达到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县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县复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申请复工。

(三)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实地核验审批符合条件的,由核查人员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准予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日消毒措施、每日体检和日登记制度,并将登记后的相关情况留存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四)餐饮服务单位审核通过复工后,只可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严禁在店(经营场所)内用餐和人员聚集。并自行在店门外设立隔离取餐区域标识,经营期间,如发现防疫标准未达标,将立刻取消其餐饮服务单位的复工许可,立即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清醒正确认识当前疫情情况,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协同推进。各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要按照县政府和县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复工指导、监管工作,细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方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隐患及时根治、整治不留后患。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涉及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及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二)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三)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四)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_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_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_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五)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则黑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领导疫情防控情况

乡党政主要领导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一直坚守岗位,主动靠前指挥,每天深入各战区防控疫情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各村组、乡村值守点、乡级留观点等重点单位、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开展疫情防控。2月3日上午8:30,主要领导召集班子成员,13个村工作组长,派出所、卫生院相关人员召开则黑乡疫情防控再安排再部署工作推进会,明确了疫情防控乡村两级的八项重点工作。同时,主要领导到荨麻箐村、民安乐村两个值守点全天参与交通管控及人员往返的排查登记。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重点人员的排查情况:在前期两轮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三轮重点人员的排查,由挂钩领导牵头,工作组、村组干部配合,各村以小组为单位,认真摸排省外回则人员,填报《则黑乡省外(湖北省除外)回则人员排查登记表》,对全乡13个村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分片排查,全面准确的摸排登记重点人员。

2.组织领导情况:按照县第199次脱贫摘帽周例会的要求,参照县委领导小组文件,优化充实则黑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则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分为1个乡级总指挥部,13个战区分指挥部,明确总指挥部、分指挥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则黑乡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3.宣传动员情况:制定则黑乡疫情防控村规民约八条规定并录制成接地气、通俗易懂音频,使用村村响在13个村209个村民小组每天不少于5个小时循环播放,乡村两级在微信群工作群转发疫情信息1380条,制作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标语60条,张贴公告、宣传资料1050余份,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新调整LED电子屏内容20条,累计24小时滚动播放50余条,有效提升群众防控意识,有效促进村组防控工作开展。

4.卡点设置和管控情况:全乡设置2个乡级和13个村级道路值守点,24小时值班值守,管控车辆和过往行人。2月3日,15个道路值守点共排查登记车辆159辆、人员400余人。

5.组织发动党员情况:成立14支党员志愿服务队、15个党组织15名党组织书记253党员干部直接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工作;230名党员写了主动请战申请书;累计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580份,利用微信群和入户宣传共发出疫情防控工作手册2500余份。乡机关青年人才党支部开展疫情防控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支部16名党员到集镇所有经营的店面、摊点进行疫情政策宣传、自我防护、聚集人员劝离等工作,全面提升经营者对疫情防控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6.留观点建设情况:原两个留观点设置床位14个,目前留观监测7人,定时对留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健康检查等工作,新增佳利旅社、旺统酒店2个留观点,设置床位38个,留观点床位数达52个,达到留观床位要求。

7.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截至2月3日,共有48名干部职工在岗参与疫情防控,

三、特色做法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则黑乡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快速反应,迅速落实,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将疫情防控工作推向深入。“三个绝不含糊”有效遏制和杜绝疫情的输入和扩散,“四个坚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让党旗在疫情一线高高飘扬,“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三个绝不含糊”:加强领导,严明责任绝不含糊。在则黑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疫情监测、人员管控、医学观察、市场整顿、后勤保障、宣传舆论、信访维稳7个重点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防控重点,提出“七加强一减少”的疫情防控八大工作举措,明确16个单位和部门、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外防输入,严防死守绝不含糊。按照“个人先保自己、再保家庭、保村组、保全乡”的工作思路,建立乡村组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全域防控,全员防控,严防死守,2个乡级卡点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一名党政班子带班、一名干部职工、一名派出所民警、一名医护人员、一名村四职干部、一名村大员”配备6名值班人员。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绝不含糊。全面实行网格化、责任区重点人员排查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漏洞,对排查有湖北旅居史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停止赶集、赶礼拜、文体活动,全面暂停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活禽交易宰杀,全面禁止农村办宴席。

(二)“四个坚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乡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乡党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打折扣豁得出来、顶得上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战斗在前,15个党组织15名党组织书记253名党员干部直接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全部佩戴了党徽,亮起了身份,扛起了责任,自觉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防疫战疫。坚持树党旗、守阵地。全乡各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成立14支疫情防控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置2个乡级、13个村级值守点,在开展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宣传、劝解、值守等工作任务时全部树起党旗,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让每个村口、每个值守点成为阻击疫情的坚强堡垒。坚持勇担当、做贡献。全乡广大党员始终在疫情防控中走在前、勇当担、做贡献。主动带头、主动请战、主动作为,落实防疫政策,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宣传动员,进行人员排查,做好自我保护,当好疫情防控“战斗员”、“宣传员”、“信息员”、“示范员”,积极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在1个乡级微信群和13个村级微信群动员转发正面疫情信息1260余条,引导干部群众了解权威消息,转发正能量。在2个进乡和13个村卡口管控点发放疫情知识和疫情防控提示和《则黑乡村组疫情防控村规民约八条规定》宣传单3600余份,全面普及肺炎知识和宣传工作要求。在13个村公路沿线、交通要道悬挂标语60条,宣传动员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聚会、不走亲、不访友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利用村村响在13个村170个播放点覆盖209个村民小组播放疫情宣传信息13条,并要求每天播放不少于5个小时,提升疫情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则黑乡100%宣传全覆盖。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留观点需要继续完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留观点隔离空间密封、消毒等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值守点管控排查还需要加强,2个乡级值守点严防死守的力度不够,部分村组出口还需要加强管控;

三是物资、资金保障不足,疫情防控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和疫情防控资金不足,基层党员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缺乏保障。

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有效性!防控疫情一直都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也许你的所在地没有疫情,我们也不能放松警惕,平时不要去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多的地方要佩戴好口罩。您是不是正在收集整理这些防疫紧急预案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一、领导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

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校医院、国际汉学院、各人才培养单位)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人才培养单位)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人事处及其他各单位)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家属区外地来汴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保卫处)

2.督促物业对家属区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居民凭有效证件进出家属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家属区。(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3.暂时关闭校内和家属区教职工活动中心。(责任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七)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校医院、医学院、淮河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及其他各单位)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预检分诊处,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必要时学校统一设立隔离区。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按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5.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校医院按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校医院设疫情处置专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专员1名,各年级设疫情报告专员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5:00电话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

四、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xx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

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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