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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7.30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集锦七篇。

根据单位领导的要求,为了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可以更好的开展,那么我们可以开始写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了,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反思,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一】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二】

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区牧业局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动物卫生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并在4月20日在步行街进行了《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详细了解。

二、认真做好市场及冷藏场所贮存经营动物产品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继续在城区内3个封闭农贸市场派驻监督员,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工作。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科人员放弃休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病害动物产品上市经营,并对辖区内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做好检查,保证入库产品证明、标识齐全,确保节日期间的动物产品安全。

三、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巩固驻场监督工作,严把屠宰检疫关,做到有宰必检,绝不漏检,严格控制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及病害肉出场。

四、加强对奶站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管理。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加强了对奶站和奶牛饲养场、养殖小区的检查,使未经检疫的奶牛不能上站榨奶,确保乳品安全。年初在上海、武汉等地发生A

型口蹄疫疫情后,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牧业局文件的要求,所里认真做好部署,所长负总责,把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头,做好禁止跨省引进奶牛的宣传与检查,经过检查,未发现跨省引进奶牛的情况。

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饲养场(养殖小区)强制免疫工作的全面开展,协助畜牧站做好免疫注射,并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止发生动物疫情。

二、加强奶站的监管,保证原料奶的质量安全。未经检疫的奶牛绝对不能上站榨奶。

三、加强屠宰环节及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严格做好输入我区动物、动物产品的申报检疫工作监督检查。

四、加强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管,按照农业部令第17、18、19号的要求,做好乡村兽医的管理和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核发证工作。

五、加强对冷藏场所的监管,要保证冷藏的动物产品证明标识齐全,方可入库。

六、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保证活禽交易市场秩序。

七、加强公路检查站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防止动物疫情传入我区。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三】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细致地完成着相关工作任务,在卫生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现总结如下:

1、我院工作人员根据平武县卫生执法监督意见书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门诊日志登记规范详细。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登记报告,特别在今年甲型H1N1流行期间,我院在相关防控工作方面认真负责,每日定时到学校、工地对学生和工人例行检查,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表扬和肯定。

2、20xx年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在做好医院内部相关卫生工作的同时,经常到本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政府、餐馆及食品个体例行卫生检查,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核实,让广大学生和百姓能够得到安全的服务。同时督导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和饮水安全所做的工作。

3、同时为了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我院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本院的自查工作,对本院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如本院在医垃圾处理方

面还存在问题。就此情况,我院正在努力改善。本年度我院在卫生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不会放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工作搞得更好。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四】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在我县实施,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综合评价》(GB/T18205-20xx)的相关要求,20xx年4月7日-5月30日,在县教育局体卫所的支持下,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配合下,我们对县内115所中小学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学生宿舍卫生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综合监督评价。现将本年度我县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普通中小学164所,今年对115所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

二、监督检查情况

对115所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当重视建立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及措施;教学实施与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和卫生许可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结果

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中《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所列项目对每所学校检查计分得到管理实得分,再根据管理应得分计算标化后得分,进行综合评分。经综合评分评价,综合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学校(A级),共11所;综合分在60-85分(含60分)范围内为合格学校(B级),共97所;综合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C级),共7所。评定结果已发函到了县教育局,要求其对108所优秀和合格学校加强管理,巩固学校卫生综合工作成绩,对7所不合格的学校督促整改,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完善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制度;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设施;合理开展学校体育、健康教育等工作,预防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多发病等,促进学生正常生长发育。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综合监督检查发现,我县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个别学校卫生档案不完善,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能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不规范;

2、部分学校课桌椅高度少于两种型号,教室照明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3、大部分学校未按学生人数和要求设立医务室(卫生室),未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学校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对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学校相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通绿色通道。

3、加大对学校饮用水卫生设施投入和管理工作力度,引导并督促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办理供水卫生许可证。

4、从促进学生生长发育、保护学生的视力角度出发,建议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按照学校卫生标准及规范安装照明灯具,并在学校所有的班级配备两中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根据学生身高调整课桌椅。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六】

7月5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全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冲刺全年目标。

会上,该所所长张子平在总结上半年工作时说,年不知不觉已过去了半年时间,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全所上下围绕市卫生局下达的全年目标,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有以下特色工作:

一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名列前茅,各种卫生行政法律文书、处罚文书档案、投诉举报等等,都能及时上传省网运行;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较以前有进步,分所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成功推行了中层干部及卫生监督员易岗交流,卫生监督业务水平建设总体较高,表现在监督员的智商情商逆商较高,沟通管理创新能力较强,行政执法能力增强;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生冷硬推现象;

五是内部执法稽查有特色,强化稽查科对各职能科室履职执行力、目标任务完成率等方面的稽查,并将稽查情况通报全所;

六是在继续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基础上,拓展了部分现场快速检测项目,为快速正确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可能。

在谈到下半年工作时,张子平所长说:

第一,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卫生局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负重奋进,满负荷运转;

二是继续巩固特色工作成果,争取有一个新起色;

三是将分所建设推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的作用;

四是创新和改版《每周卫生监督报告》,举全所之力,改版《每周卫生监督报告》,不断提高拍摄、撰稿、制作、剪辑质量,给广大市民一个新的视觉享受。

关于卫生监督的工作总结【篇七】

2018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明确目标,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13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13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12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13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13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13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 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二)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13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12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13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 “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 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13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13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2013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13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13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13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13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三、存在的困难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11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 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