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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8.29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汇集(7篇)。

在准备开始森林防火工作的时候,为了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有明确目标,我们需要不断的完善好森林防火方案。写工作方案时要条理清晰,写明实施步骤,你做好森林防火方案了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XX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XX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XX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XX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XX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三)

森林防火工作历来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重要工作之一。这次祁山镇森林防火会议的召开也是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次延伸。去冬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我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全镇林业工作重点,狠抓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全镇发放《森林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300条,使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去冬以来,全镇发生火灾1起,火警8起,过火林地面积4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1.36‰。森林防火工作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基本上完成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正值防火期,又是我们面临的一场新的挑战,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清醒的头脑和充分的准备,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市森林防火“三个办法”精神和县林业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全镇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四点。

一、加强宣传,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预防,关键还是人的意识问题,年年都在讲宣传,但收效如何,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两大高火险期,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把森林防火这根弦绷紧,能够讲出一两个森林防火办法和救助措施来。意识决定行动,只有广大干群防火意识提高,才能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我们不但要广泛开展县政府要求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书面材料,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并能寻求出符合祁山镇镇情的方式方法来,公开栏、警示牌、标语等手段宣传要做到固定性、长期性,而且还要在重要地点、醒目位置上,让人一目了然。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展示失火、纵火的危害,让大家在实例中接受教育,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督促和检查日常的防火宣传和应急措施,增强宣传效果,防火宣传工作要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广大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明显增强。

二、加强野外火源治理,彻底清除隐患

进入防火期后,要把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森林防火“办法”,坚决把各项防范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各种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各村痴呆、精神病人等弱智人员实行村组干部及监护人员共同管理,并要形成制度,重点监管,防止他们进山放火,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效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确定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担任护林员,对于集体林场、公益林等重点火险区,要死看硬守,重点防范,在清明、春节等重要防火日子前后要加强巡逻管护,及时制止一切不明用火和随意用火。

在青萝寺、凤凰山、宋家山等一些游玩休闲景点及城区集中连片墓地,要树立告示牌,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和充实储备库的扑火物资,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早出动、早扑灭。必要时可实行封山管理,并做好这些高火险区的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和管护,从各方面来确保我镇的森林资源安全。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四)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xxxx)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某某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某某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某某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某某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桂林39度高温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理念,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应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林火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部署

(一)落实责任体系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村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村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乡村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能,承担森林防火主管行政主体责任,督促所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经营主体或林权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并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村),县直单位、乡(村)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包保牵头单位在防火期内协助所包保乡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参与森防指对所牵头包保乡村的督查暗访。县直包保单位要给予包保村提供3000元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包保村宣传、防控工作,防火紧要期,派出人员驻包保村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4.落实经营主体自防责任。各经营主体及林权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及涉林工矿企业、仓库、森林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巡护,采取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自身的森林防火责任。

5.完善联防和监护制度。对山场相连的行政区域,特别是与邻近省、市、县相连区域,要推广和制定村民联防及区域性护林联防等联防制度,加强区域内森林防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火灾信息共享。

(二)完善信息体系

1.组织机构。各乡(村)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有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每日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零报告”制度。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对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的火情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

火灾处置过程中,每隔1小时要报告火场态势,以利于指挥部准确判断,及时决策;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4.信息管理。各乡(村)要建立完备的森林防火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工作方案等材料,实时报告涉火信息。涉火信息对外发布、新闻记者接待统一归口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健全预防体系

1.宣传工作。各乡(村)、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营造广泛、浓厚、持久的宣传氛围,结合扶贫走访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火知识,务求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入心入脑,经久不衰。

(1)及时召开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县开到乡(村)、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乡(村)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宣讲政策,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2)森林防火期内,县政府将依法发布《禁火令》,各地要及时将《禁火令》送达到每一农户和重点涉林经营主体,宣讲到位,并在重要场所广泛张贴。

(3)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碑)牌和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车标、学校开设防火课和开展森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介播放宣传字幕(片)、举办防火主题娱乐节目等传统宣传形式,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和广度、深度,并因地制宜创新、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森林防火期内,各乡村非雨雪天气必须有宣传车上路宣传,播放森林防火音频;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须悬挂到每一村(居)民小组;

国道、县道和乡村干道森林防火宣传牌(碑)达到双向一公里一块。

2.预警响应。各乡(村)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动态响应,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重采取切实措施,管控好火源。

(1)网格巡查。根据辖区地理条件、村落分布、行政区划,合理划分责任网格,设定基本巡查路线,以乡村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重点监控。对辖区的特殊人群(智障人、老年人、小孩、有农耕能力的留守村民、有狩猎习惯的村民等)要登记在案,并落实相应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对辖区的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采取设置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

(3)设点瞭望。根据辖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因简就陋,合理布设瞭望哨(家庭瞭望点),定人、定岗、定责,以对全区域烟情、火情实时发现,及时报告,立即处置。

(4)卡点检查。各乡(村)、各重点防火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林场)要在进入辖区国道、县乡村道等主要路口合理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站(卡),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入山人员火源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及值守记录。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须在用火3日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防火期内“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

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快查快处森林涉火案件;

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快诉快审,从严从重打击森林涉火犯罪行为。

4.实行村为主机制。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包保的基础上,各乡(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身处其境、熟悉情况、人脉通畅、反应及时”的优势,从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健全森林防火“以村为主”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5.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各乡(村)要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点。重视开展火烧迹地、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火灾能力;

加强森林抚育管理,推广抚育间伐、卫生伐,减少林内可燃物;

逐步在重点区域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各乡村对域内的茅草山要全面合理规划设计,多方争取资金、项目,尽快改造。

(四)完备扑救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体系,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村要根据《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接到扑火任务后10分钟完成集结。各乡(村)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求人员接到任务确保15分钟内完成集结。村级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求每一位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部负责保持联络5个以上身体健壮的在村村民作为基础单元,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实战技能培训,平时确保联络通畅,有火救火;

在防火紧要期,参与网格巡逻,快速处理违规野外用火和初发火情,以免小火酿大灾。

2.物资储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物资储备库,常备不少于50万元的森林防火物资。各乡(村)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点,按照“5个100”、“2个30”的原则,储备100把钢锹,100把弯刀,100把电筒(头灯),100个水壶,100条毛巾,30把手锯,30个防护头盔等基本物资(不包括已配备到森林消防队员个人的装备),并确保实时消耗及时补充。有条件的乡村可按需添置高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高端消防装备。

3.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所在乡(村)和毗邻乡(村)按规定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确保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有一人及时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视情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相应等级响应。县、乡(村)各森林消防队要绝对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按要求集结、开拔、参战。

(五)建立保障体系

1.强化监督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范围,安排专人,分时段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将通报,视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各乡(村)对所辖区域也应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稳定经费保障。县乡(村)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常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开展。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乡(村)、县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分别纳入乡(村)综合目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逐步建立完善的县级森林防火工作评价体系。各乡村也要完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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