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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9.10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汇集。

当我们被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为了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有明确目标,我们需要动笔写森林防火方案了。写工作方案前一定要先确定好工作的目标,你觉得好的森林防火方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XX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确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林草防火意识,形成“人人都是防火宣传员”“人人都是防火监督员”的良好局面。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XX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X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各地制定的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二)宣传工作方式

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宣传车、微信群、抖音等各种宣传手段,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喇叭有声音,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宣传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分为规定动作、专项动作和自选动作三个部分。规定动作所有单位均需完成,不打折扣;专项动作为杨家湾镇政府、国有林场在实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还要承担全县防火宣传进景区的专项动作。国有林场进飞龙山、保塔山景区宣传,杨家湾镇政府进故城村景区宣传。同时,各单位、各乡镇要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和专项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保证规定动作做到位,专项动作有深度,自选动作够出彩。

县林业局要在同舟广场组织举办全县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与XX县电视台等官方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常态化的线上宣传,组织一次短视频评选活动。

1、规定动作

(1)县林业局举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2)国有林场、各村委会与林区企业和农户要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3)制作更新一批宣传标语,发放一批宣传单、宣传品;

(4)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防火宣传。

2、专项动作

在风景区、旅游区、重要设施附近设立宣传警示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插立宣传旗;在通往景区的公交车上播放防火广告或张贴宣传海报;为景区游客和商贩发放宣传单,送上《森林禁火告知书》,对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告知进入林区不携带火源,配合使用“防火码”等;利用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防火广告、防火短视频;景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官方平台及时发送防火海报、防火宣传信息。

3、自选动作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至少一项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文艺下乡、线上林草防火知识有奖竞答、部门间合作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释放基层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使防火宣传工作更切合实际、更丰富多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乡镇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林草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当地林草火灾多发易发因素,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有主题、有特色、有亮点。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将防火宣传活动与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相结合,借植树节将防火意识“值”入群众心中。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要将“总结经验做法”作为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提炼措施,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既要重点抓,又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

(六)推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定,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二】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XX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XX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XX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XX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XX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习、培训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掌握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技能,提高学校领导及师生的森林防火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减少我校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卢春雷副组长:王建国金怡成员:余友耀陈伟虎良勤王辉

三、培训对象

全校全体教师,重点是各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本次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有必要向全校学生负责宣传工作。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25日14:30——17:30(星期六)

五、培训地点:

灼乐多小学会议室

六、具体培训议程:(主持人:卢春雷)

1、我校校长卢春雷作重要讲话;

2、我校分管安全副校长王建国讲话;

3、我校余友耀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4、我校陈伟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七、其他事项安排

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培训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完成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心得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理念,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应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林火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部署

(一)落实责任体系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村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村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乡村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能,承担森林防火主管行政主体责任,督促所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经营主体或林权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并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村),县直单位、乡(村)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包保牵头单位在防火期内协助所包保乡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参与森防指对所牵头包保乡村的督查暗访。县直包保单位要给予包保村提供3000元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包保村宣传、防控工作,防火紧要期,派出人员驻包保村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4.落实经营主体自防责任。各经营主体及林权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及涉林工矿企业、仓库、森林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巡护,采取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自身的森林防火责任。

5.完善联防和监护制度。对山场相连的行政区域,特别是与邻近省、市、县相连区域,要推广和制定村民联防及区域性护林联防等联防制度,加强区域内森林防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火灾信息共享。

(二)完善信息体系

1.组织机构。各乡(村)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有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每日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零报告”制度。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对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的火情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

火灾处置过程中,每隔1小时要报告火场态势,以利于指挥部准确判断,及时决策;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4.信息管理。各乡(村)要建立完备的森林防火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工作方案等材料,实时报告涉火信息。涉火信息对外发布、新闻记者接待统一归口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健全预防体系

1.宣传工作。各乡(村)、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营造广泛、浓厚、持久的宣传氛围,结合扶贫走访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火知识,务求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入心入脑,经久不衰。

(1)及时召开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县开到乡(村)、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乡(村)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宣讲政策,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2)森林防火期内,县政府将依法发布《禁火令》,各地要及时将《禁火令》送达到每一农户和重点涉林经营主体,宣讲到位,并在重要场所广泛张贴。

(3)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碑)牌和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车标、学校开设防火课和开展森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介播放宣传字幕(片)、举办防火主题娱乐节目等传统宣传形式,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和广度、深度,并因地制宜创新、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森林防火期内,各乡村非雨雪天气必须有宣传车上路宣传,播放森林防火音频;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须悬挂到每一村(居)民小组;

国道、县道和乡村干道森林防火宣传牌(碑)达到双向一公里一块。

2.预警响应。各乡(村)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动态响应,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重采取切实措施,管控好火源。

(1)网格巡查。根据辖区地理条件、村落分布、行政区划,合理划分责任网格,设定基本巡查路线,以乡村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重点监控。对辖区的特殊人群(智障人、老年人、小孩、有农耕能力的留守村民、有狩猎习惯的村民等)要登记在案,并落实相应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对辖区的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采取设置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

(3)设点瞭望。根据辖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因简就陋,合理布设瞭望哨(家庭瞭望点),定人、定岗、定责,以对全区域烟情、火情实时发现,及时报告,立即处置。

(4)卡点检查。各乡(村)、各重点防火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林场)要在进入辖区国道、县乡村道等主要路口合理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站(卡),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入山人员火源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及值守记录。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须在用火3日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防火期内“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

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快查快处森林涉火案件;

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快诉快审,从严从重打击森林涉火犯罪行为。

4.实行村为主机制。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包保的基础上,各乡(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身处其境、熟悉情况、人脉通畅、反应及时”的优势,从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健全森林防火“以村为主”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5.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各乡(村)要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点。重视开展火烧迹地、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火灾能力;

加强森林抚育管理,推广抚育间伐、卫生伐,减少林内可燃物;

逐步在重点区域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各乡村对域内的茅草山要全面合理规划设计,多方争取资金、项目,尽快改造。

(四)完备扑救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体系,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村要根据《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接到扑火任务后10分钟完成集结。各乡(村)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求人员接到任务确保15分钟内完成集结。村级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求每一位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部负责保持联络5个以上身体健壮的在村村民作为基础单元,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实战技能培训,平时确保联络通畅,有火救火;

在防火紧要期,参与网格巡逻,快速处理违规野外用火和初发火情,以免小火酿大灾。

2.物资储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物资储备库,常备不少于50万元的森林防火物资。各乡(村)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点,按照“5个100”、“2个30”的原则,储备100把钢锹,100把弯刀,100把电筒(头灯),100个水壶,100条毛巾,30把手锯,30个防护头盔等基本物资(不包括已配备到森林消防队员个人的装备),并确保实时消耗及时补充。有条件的乡村可按需添置高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高端消防装备。

3.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所在乡(村)和毗邻乡(村)按规定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确保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有一人及时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视情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相应等级响应。县、乡(村)各森林消防队要绝对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按要求集结、开拔、参战。

(五)建立保障体系

1.强化监督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范围,安排专人,分时段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将通报,视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各乡(村)对所辖区域也应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稳定经费保障。县乡(村)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常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开展。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乡(村)、县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分别纳入乡(村)综合目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逐步建立完善的县级森林防火工作评价体系。各乡村也要完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

城区仍需注意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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