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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县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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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县201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一、理顺安全体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今年我们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作为重要来抓,县政府于5月10日下文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5月27日下文调整了县卫生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能。在职能调整前有关部门已开始职能交接,4月21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布置了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工作,通报了案例,全县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6月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式调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县药监局移交给县卫生局,食品全办公室设于县卫生局,是全市三县两区第一个完成职能调整的县。6月10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回顾总结了上一年工作,布置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会上还印发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6月15日餐饮卫生监管正式移交给食药监局。6月20日上午,召开xx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一次扩会议,汇报交流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布置了下一步工作。6月24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6月29日,在《xxxx卫生网》上开设了“食品安全文件”和“食品安全信息”栏目。另外,我们还根据职能调整需要及时修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在生产加工环节,县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管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总抓手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季度巡查,填写检查巡查记录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规范工作。要求乡镇质监员树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一方面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继续推动其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与之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另一方面对无有效证照或经整治关停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防止其恢复和反弹。

在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强化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和工商监管人员的相关责任,积极构建“企业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规范食品市场准入,扎实推进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在餐饮消费环节,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619户次,调离五病人员2人;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人次达36850人次。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在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组织了“安全农资进园区、放心农资下乡村”的宣传活动,严查种子和农药、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查验农资经营店28家、种子45批次,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备案报验工作,严防外源传入,

商务局加强屠宰执法,打击违法屠宰。开展对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暗访和抽查,主要查“注水肉”、“病害猪肉”,查肉品质量和屠宰前、中、后的相关手续,共检查出病害猪17头,生猪产品1343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认真稽查外来猪肉和产品,对外来猪肉进入 xxxx境内必须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风险评估,实行联防制度和备案制度;必须执行报验制度和换证制度(检验证)。开展对全县农贸市场和私宰点的稽查,共出动216人次。稽查执法大队经常性开展市场内、外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查处,提高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肉品质量和屠宰量。上半年完成生猪屠宰5.9万头,同比增长7.4%。

三、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焦点,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的整治。

(一)开展“瘦肉精”问题肉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瘦肉精”事件,xxxx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落实,迅速在全县范围开展清查。县工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 62人次,检查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个体经营店牌328家,暂未发现 “瘦肉精”问题肉品。对部分经营户索证索票不齐的洛河、江苏两地生产的 “双汇”火腿肠10余箱,责令暂停销售。农业部门积极做好对全县养殖场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健美猪”事件以来,加大了我县生猪屠宰场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的检测面和检测频率,共开展瘦肉精检测3115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并通过农民信箱、电话和直接送达等形式向全县各乡镇(街道)防疫员和相关企业发送“河南济源双汇事件”相关宣传资料,并在各乡镇(街道)张贴 “严禁销售、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告知书”1160份。

(二)开展问题馒头清查工作。

在媒体曝光“问题馒头”事件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县域内流通环节、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了清查。县卫生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单位 82户,未发现问题。从工商检查情况来看,仅有两家超市经营类似的馒头,一家为自制,一家为湖州厂家生产(检查人员对自制馒头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由玉米粉、可可粉加工制成;湖州的生产厂家为:湖州康可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广源路628号)。各工商所同时组织力量对各辖区进行了清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2人次,检查经营户29户次,未发现媒体曝光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

(三)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县食安委及时发出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通知》,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各自都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和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登记的监管,要求经营者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流向,确保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工商、质监、卫生相继组织召开了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向社会广泛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计1万余份。

(四)加强糕点、米面制品等散装食品的监管力度。

一是结合当前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散装食品进货查验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糕点、米面制品。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凡发现存在从无资质企业进货以及来历不明送货上门等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严肃查处。二是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大中商场超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检查其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库存食品是否安全,及时清理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查贮存、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督促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自觉加强食品经营的日常管理。

xxxx年上半年,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食安委积极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做好安全保障,进一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一)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力度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创建力度。

我县一季度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产品4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个,申报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县质监局共组织了41家食品生产企业换发了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企业新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通过了现场核查;按规定对 6家申请注销或停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161家,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168张。县工商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根据国办发〔2010〕42号文件的规定和工商总局的要求,从xxxx年4月1日起,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经营项目,对申请并核准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申请并核准经营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乳制品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此项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大、任务紧,县工商局及时向辖区内乳制品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导,促使乳制品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好相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和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为8月1日开始的整治打下了基础。新设立的商务局积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规划布局工作,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布局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确定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并根据我县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实际情况,确定在章村镇、高禹镇以及报福镇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肉品跨设区市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卫生部门上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15件,体检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159人次。

(三)加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xxxx年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安排,质监局按规定制定了xxxx年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配合有关检验机构完成了省、市、县各级各类监督抽查196个批次,在已经获得的检验结果中,有5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分别为铝超标2份,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超标1份,小碎米水分不合格1份,标签不合格1份),合格率为 97.4%。农业部门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基地的安全管理和农产品日常监测工作,对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20次检查,在产地检查和生产加工检查中合格率达到100%。县工商局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食品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测,其中检测酒类、饼干、话梅食品等各类食品50批次。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为5个批次,合格率为90%(分别为两批次糯米酒酒精度不合格,一批次萝卜条甜味剂比例之和不合格,一批次话梅菌落总数不合格,一批次葡萄酒干浸出物不合格)。在餐饮服务行业,县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各类食品61件,抽检公用餐具140件(样品已送省局检测,合格率暂无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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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二是强化节假日期间及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四是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样送检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县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我县食安委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1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转变观念,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工作。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列为政府民心工程之一,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成员,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职能职责.将严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实。

(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食安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积极牵头成员单位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同专项整治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排查工作。

一是以农业局为牵头单位抓好源头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在食用农产品环节,严禁使用禁用农药,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

二是以质监部门为牵头单位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管理。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监管对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责任和义务,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

三是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出动工商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是以食品药品监督局为牵头单位抓好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预防和控制各类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卫生秩序,以食品药品监督局为牵头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县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为认真抓好严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 0号)和2011年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了我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食安委积极牵头成员单位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同专项整治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同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推进的方式,有效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排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2辆次,执法人员2329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35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07户次,屠宰场12场次,农村集贸市场30解场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周活动。紧紧围绕宣传周主题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认真开展好我县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二是媒体宣传。由县食安委组织,通过媒体、举办宣传咨询活动等定期宣传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及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XX次,接受群众咨询674人次,举办培训3期,培训从业人员24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689份。

二、存在的问题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县食药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二是办公设备(车辆、计算机等)和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缺乏,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极不适应。三是食品企业规模小,条件差,水平低,数量多,规范工作难度大;四是全县药品市场从县级到村寨小组,整个市场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任务重,监管难于全面覆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工作要求,针对添加剂监管存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大力宣传达《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抢抓桥头堡建设机遇,加强对省、市食安委的请示汇报,争取项目支持,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X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二〇一一年X月X日

县卫生局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上半年,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监管,关注民生,和谐发展主题,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4月2日,县人民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蒋大彬代表县政府分别与全县17个乡镇和6个县级职能部门签订了《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目标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XX县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XX市水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五个制度的通知》,对2010 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

1、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是春节前夕,蒋县长亲自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整改。二是元旦、春节期间,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我县城区餐饮业、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

2、部署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全县出动执法人员2310人次,出动车辆301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120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起,罚款1.5万元。

3、部署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市场食品有效供应,满足居民食品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4、及时落实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做了明确部署,落实了各镇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动员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通过开展了3.15和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开展街头法律咨询、等形式,利用政府网站、县卫生监督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农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等7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结合县人大开展的《种子法》执法检查调研,召开了相关企业、经营大户负责人和农民群众座谈6次,编印培训宣传小册子400多本,印制散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20000多份。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到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出强大的社会声势,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

(四)及时沟通,准确上报信息资料。

依据《XX县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管理办法》,县食安委办公室每月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在各镇人民政府XX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共上报信息13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抽验经费不足。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原来食品抽验从收食品检验费到实行抽样单位自行购买样品并免收检验费等,极大增加了检验费用,个别部门因单位的经费不足而影响了某些食品的正常抽验。二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乘节日之际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食品。三是一些餐饮业户和从事粮油、肉、禽、蛋、奶、水果和水发食品经营者不能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建立餐具消毒、卫生保洁和检疫挂牌制度。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0年下半年,我县将继续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坚持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治理整顿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乡村行、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食品安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自我维权意识。二是组织各职能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整治力度。一是组织职能部门在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检查;二是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市场整治,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三是继续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低、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发生;四是巩固上半年打非专项整治成果,将打非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常抓不懈;五是强化重点品种的监测与建档,全面完成重点品种监测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县食安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力度,落实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食品安全状况的调研和风险评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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