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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12.04

[参考]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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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1】

为加强煤场的消防安全控制,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应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火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组织:

1、组长: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安全员 财务主管

成员:全体员工

2、办公室设在煤场值班室,电话:7323533

3、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立即编入所在灭火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二、灭火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公司领导要加强对灭火扑救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络准确、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安全扑救。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责任:

负责煤场火灾扑救的指挥工作,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到指挥中心指挥扑救工作。

1、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火灾应急队伍,进行分工,并立即应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2、组员职责:

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听从指挥中心安排,并根据火情提出扑救建议和措施,按照分工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3、火灾应急队伍的任务职责

灭火组: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携带消防用具赶赴火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抢救组:负责抢救伤员,火灾危机人员的贵重物品,疏散现场人员。

警戒组:维护火灾县城安全秩序、物资、防止趁火打劫,保护现场。

后勤保障组:在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火灾扑救的车辆、灭火器材准滚杯的供给,做好信息联络,引领消防车的工作。

四、火灾扑救原则于程序:

1、火灾扑救工作应与报警同时进行,扑救火灾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灭” 、“救人重于救火”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及时扑救,当班人员迅速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应沉着冷静,讲明起火时间、地点、性质及火情。

3、当班人员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指挥灭火,并与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将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取得支援。

4、积极组织扑救,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抢救人员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参加扑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5、火灾扑灭后,应注意保护现场,监视火场,随时扑灭阴火和余火,防止复燃成灾。

6、按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消防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2】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等,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电器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造成的。电气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设在隐蔽处,火灾隐患不易发现。

另外,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由于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触电、窒息等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电气火灾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的场所等。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2.2.1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2)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电气火灾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用电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的安装、维修作业。

(3)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管理。

(4)加强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5)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2.2现场处置措施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迅速切断电源(拉下电闸、拨出电源插头等),以免事态扩大,如果带负荷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不能及时切断时,应及时通知变电站从供电始端拉闸,同时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人员要注意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的安全距离。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4)发生的电气初起火灾时,应先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的类型,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2.3 后期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自救小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勘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2)火灾损坏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全面修复应由持证电工进行维修,并由变电站电工复查,确认检查正常后,可恢复供电。

3.3报告事项

3.3.1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1。

3.3.2报告内容

(1)电气火灾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人员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及电话。

4注意事项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扑救人员可能会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内部充有大量的油。

因此在扑救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企业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使用二氧化碳、1211 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2)如使用水枪灭火,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漏电使人体触电。灭火宜使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

(3)使用水枪灭火时,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千伏要大于3米,220千伏要大于5米。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千伏要大于0.4米,35 千伏要大于0.6米。

(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米以外,防止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3】

一、目的

为保证火灾发生后的及时和响应处理,以便减少可能伴随对环境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环境健康目标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活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所站。

三、职责

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主管,人力资源部、综合事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各所站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成立应急准备小组,建立应急方案。

四、程序:

1、当办公生活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如有人员伤亡,须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本单位的值班员,值班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和义务消防小组。同时,发现人查找原因,根据火势就现场条件采取扑救措施。

2、应急小组须于5分钟内赶至现场,应急小组组长、收费室负责人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财务室、办公室负责人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转移。义务消防小组取来应急物资,负责扑火。

3、应急小组副组长接迎119、120急救车。

4、120急救车或119急救车到来后,应急小组人员协助医护开展救护疏散,义务消防小组协助消防人员进行人员转移和灭火。

5、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2小时内上报公司综合事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4】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3.1.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3.2.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确认火情的基础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员一起努力控制或消灭火情,其中由电器或线路引发的火灾应及时通知酒店工程部并配合灭火;

(7)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必要时组织引导疏散局部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安全门,确保楼道通畅,便于疏散客人;随时解答客人的询问,让客人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检查寻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员,应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员立即解救被火围困人员,如允许可及时取走重要的文件资料。

(8)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3.3.火情失控时处置措施

(1)当火情进一步扩大,以蔓延至其它楼层,本部门已无力控制火情时,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全力保护好宾客及自身的前提下,听从酒店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配合救援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当楼层服务人员获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层下达的疏散命令后,必须立即发出疏散信号,按照正确的疏散顺序,顺序依次为着火层与其紧邻的上下层、着火层的上面逐层、着火层以下逐层,在疏散组长统一的领导下,组织疏散客人,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饭店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宾客、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宾客、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为关闭的灯、主要出口是否畅通。楼层服务员应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将门关好,在房门上做出"已检查"标志,并做好记录。不要遗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危险品;

(5)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员配合前厅部、保安部进行登记,核实人数。当检查完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并证实没有宾客后,客房服务员立即随其他人一道撤离。

(6)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灾不是发生在客房部区域内,当班的经理和服务员应随时待命,迅速检查所有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服从指挥,随时准备通知客人疏散。

3.4.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客房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配合前厅服务人员做好宾客临时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应急办公室安排下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达到取证要求。

(4)本部门应认真总结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5】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与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与物资,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系统及职责

总指挥:书记兼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

职责:指导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的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在发生火灾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后勤校长

副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成。

职责是:负责平日货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事务。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人员与物资的疏散撤离、自救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副主任、保卫科长、教辅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经常性的灭火战术、技能与快速反应能力的培训、演练,灭火器材、工具、设备的管理、维护。火灾发生时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护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话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1、报警:火灾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9”火警电话,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报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静,不拨错电话,以免误事。

(2)讲清着火部位,详细地点和行走路线。

(3)说明燃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如何,有无被困人员,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和物资,引导被困人员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职工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按各组分工情况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三、人员疏散

1、上课时发生火灾,任课教师要及时疏散学生,并向领导汇报。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指挥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处。

2、就寝时发生火灾,舍务教师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学校值班室。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处,指挥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

四、人员抢救

1、火灾发生时如有被困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进入火场救人时,烟雾较大、视线不清,可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细听、触摸等方式,若无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伤,甚至死亡。

3、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员不能行走时要背、拖出火场。

五、物资抢救

火场物资抢救室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疏散出来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点,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万一。

六、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政教处、保卫科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学校领导。

4、事故通报: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上报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6】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7】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大全【篇8】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平安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平安负责人。

3、当班平安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平安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平安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平安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得险地,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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