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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4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1500字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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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源辨识

3.1.1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3.1.2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1.3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3.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3.2.1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

3.2.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2.3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2.4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3.2.5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4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事件分级

4.1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4.2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5.1.1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5.1.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5.2各部门、车间职责

5.2.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武汉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5.2.3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5.2.4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生产保障部

5.3.1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5.3.2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5.3.3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5.4综合管理部

5.4.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5.4.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5.4.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4.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4.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4.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5.4.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5.6全体员工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5.6.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6预防与预警

6.1预防

6.1.1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6.1.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6.1.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6.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6.1.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1.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1.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6.1.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6.1.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6.1.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3.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6.3.2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3.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6.3.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3.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6.3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信息报告

7.1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7.3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7.5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7.6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7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7.7.1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

7.7.2兰州市疾控中心:09318488782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8.1.1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8.1.2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8.2响应程序

8.2.1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2

全场广大居民:

目前,全国已无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前生产生活需要,农场撤掉部分疫情检测执勤卡口。但解封不等于解控,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近期武汉、牡丹江核酸检测查出的无症状感染者表明,新冠肺炎病毒的威胁依然存在,稍有放松就可能为自己和家人带来风险。我们仍要绷紧“安全弦”,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意识,建立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健康生活新常态,做好个人防护不放松。

1、注意减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少去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

2、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勤开窗、勤通风、勤消毒,保证居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多人用餐时使用公筷,从源头上阻断病毒的传播。

3、防疫“三宝”不能少,注意个人防护。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做到时刻牢记在心。

××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3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不是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而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更严、更精细的要求。我市疫情防控基层单元面临的形势将更趋严峻复杂,特别是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加速人流、物流聚集之后,外部输入性风险不降反增。应对疫情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必须咬紧牙关,务必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并抓实抓细抓到位,进一步巩固好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村(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

(一)对进出村(寨)的非本村人员要例行扫码和“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不聚集”等温馨宣传提示,条件允许的要检测体温。对体测正常和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处理,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

(二)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送留观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对检测显示正常的人员,要告知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持续宣传引导村民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生产生活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与人接触,尤其是与外人的接触。

(四)乡村集市、民俗民间节庆聚集活动(如斗牛、斗狗、斗鸡等)一律暂停。

二、加强街道、小区(含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房产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小区物业公司)

(一)有物业公司的小区有序交由各物业公司履行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职责,所属镇(街)、市房产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并监督疫情防控工作。

(二)无物业公司的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统筹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网格员、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严格小区进出人员疫情检测工作规定,坚持例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原则上非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对体测正常及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人员和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加强小区电梯、楼道、公共场所等部位的消杀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企业及主管单位)

(一)企业主管部门责任。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生产,严防控”的要求,各司其职,协作管控,督促和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到位。

1.市卫生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能力。

2.第一产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林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3.第二产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4.第三产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调配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会同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下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二)企业主体责任。

1.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要切实把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企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工作责任,逐级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同步到位,若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制度。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向主管单位、部门报备,由主管单位、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到企业现场开展检查指导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提前配备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消毒液、除菌洗手液、测温器具等物资,设置临时隔离点,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各企业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返岗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让每个员工知晓突发疫情或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5)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要建立台账管理,并加强上岗员工佩戴口罩的巡检。

(6)要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做好返岗员工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一是对员工返岗前14天的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登记;二是对湖北(武汉)返岗人员,返岗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人员,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查和胸部CT检查,无异常后方能返岗。三是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由各企业认真做好员工隔离、稳定人员情绪,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四是其他员工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企业和社区(村)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7)复工复产前要彻底开展一次生产(施工)、生活场所的消毒、卫生环境整治和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确保达到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要求。

2.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员工上班和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企业时要配备专人进行体温测量,检查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体温检测≥37.3℃的人员,须进行记录跟踪,进行二次检测,≥37.3℃的人员须及时处置。

(2)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固定班组14天为一周期的排班方式,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3)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销毁要建立台账管理。口罩要配备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4小时/1次的定时消毒,每天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回收处理。

(4)配备专人每天对上班前和上班中的员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检测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并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配备专人每天对厂区、车间、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公共区域和员工经常接触用品进行消毒和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6)加强企业返岗员工管控。要严格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实行轮休、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员工返岗后不得与厂区、生活区(或施工场所)外来人员发生接触,不得随意串门、串岗和进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减少集中开会,不能举办晚会、职工运动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员工进餐采取错峰用餐、分散用餐等措施。

(7)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症状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隔离,并立即向辖区镇(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对疑似或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若出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启动应急预案,企业的其他人员须全部隔离,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8)各企业要在企业各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外来人员没有特殊业务不得进入厂区,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守卫人员进行手部喷洒酒精消毒,开展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企业。若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镇(街道)报告。

(9)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标语或充分利用企业LED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控措施,营造企业防控氛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10)各企业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各企业要坚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专人每日17:00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不得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疫情的情况。

(11)其余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执行。

四、加强“五小”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

(一)“五小行业”疫情防控责任。

1.属地责任。凯里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五小行业”、村级农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构筑覆盖全市“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网络。

2.主体责任。行业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员工、消费者及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并指定专人向属地镇(街道)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并接受工作任务。

3.主管责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牵头督导所管行业领域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五小行业”疫情防控内容。

1.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建立“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及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从业人员及进入场所的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顾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安置于临时隔离点,并立即向所属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2.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和进店顾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禁止出现口罩不遮口鼻等不规范现象。接触直接入口的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各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劝阻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立即报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做好消杀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五小行业”做好消杀工作。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确保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4.严禁室内人员聚集。经营者应当采取排队间隔收银(保持1米间隔)、限制进店人流、减少店内滞留时间等相应措施严禁店内人员聚集。理发店应当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禁止在店内排队等候。餐饮店全面推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禁止在店内围桌聚餐、聚众饮酒。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分时段进出、控制人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5.加强宣传引导。在入口明显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引导顾客及市民配合体温测量,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五、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建立健康申报和工作人员晨检等制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及处置),要求上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分批分时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并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疫情防控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居家办公、网上办公,非必要不外出。实施错峰上下班,上午8:00、9:00上班,下午5:00、6:00下班。

二、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管制。封控区域内除保供运输和特种车辆外,禁止任何车辆出入。管控区人员需外出购物应由管理人员安排分区域、划时段外出就近购物。

三、规范在居民小区居住的防疫保供人员和志愿者出行管理。工作人员外出经检查防疫三码正常后,凭单位证明出行,开车外出凭车辆通行证出行。

四、规范医疗机构人员出行管理,市域范围内医疗机构抗疫人员凭所在医疗机构证明出行。

五、规范车辆通行证和工作人员证明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及工作人员证明进行严格审批和管理,优化工作安排,尽量减少车辆、人员出行,更不得向无关人员发放和借用,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六、简化保供车辆通行秩序。对涉及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需连续生产企业、抗疫生活物资、能源保供、重点企业原材料、邮政快递等与民生相关行业运输车辆,对不经过市区内运行的保供车辆,在对车辆消杀、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后,由接货单位出具证明,固定路线点对点配送。进入市区的,在查验三码正常的基础上,凭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证明出行。

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实行错峰配送。由宝塔区商务局出具证明,原则上每日21:00至次日早07:00进行货物配送,其他时间段不得上街配送,对于不在规定时间配送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

八、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资的车辆,统一由延安市红十字会联络出具证明后,由接收单位实行点对点捐赠。此类证明只限单次使用。

九、畅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持市级部门出具证明的来延返回各县(市、区)物资运输车辆,宝塔区也不得阻挡各县(市、区)进入市内运输物资的车辆。

十、规范社区特殊群体就医人员出行保障。对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指定专门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对其他区域群体患者就医,在查验三码后,有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可前往就医,返回后在社区销号。

十一、对医院康复出院者,凭医院证明,在检测两码、核酸正常后,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同意后,可预约在市域服务的出租车实行“点对点”接送。

十二、保持政令畅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抗疫情。市应对疫情督查督办组将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延误运送时间造成后果者,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不执行此通告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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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5

机关各处室:

为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做到办公与疫情防控两不误,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实行错峰上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24日起,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正常上班,每日工作时间为09:00—17:00。

二、2月24日上班后,区社不再组织登记和测温,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信通大厦物业针对外来人员进出的有关规定,在1楼大厅自觉配合做好测温登记。

三、各处室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消毒杀菌,每日至少一次,空调一律禁止使用。

四、工作期间,尽量减少开会,提倡采用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办公。

五、所有人员在参加会议、离开办公室时必须佩戴口罩。如出现咳嗽、发烧等任何不适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处室负责人报告,并根据情况做好妥善处置。

六、结束错峰上班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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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6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密集出现零星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数量剧增,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感染者,病毒蔓延传播迅速,疫情在农村开始传播。我市有多个县与河北省接壤,多条交通干线直通河北。时值春节临近,人员来往频繁,输入风险不断加大,为了巩固全市人民同心抗疫取得的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紧急告知如下:

1、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维护防控秩序。

2、做好个人防护,出门必携带口罩,正确科学使用,废弃口罩应经过无害化和毁形处理后,投入垃圾桶中。

3、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4、保持居家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勤通风、勤消毒。

5、非必须不聚集,避免去人群密集或密闭空间的场所,特别是儿童、老人及体弱者;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不与不明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活动尽可能简短;聚餐使用公勺公筷,有流感等症状不参加聚会聚餐、尽量不外出,看病网上预约。

6、非必须不流动,提倡社会公众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提倡简约健康生活习惯,采用电话、网络方式联络、拜年。

7、自觉遵守并配合当地管控措施,出入工作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乘座交通工具时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

8、要在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食品。选购时要佩戴口罩,避免直接用手接触,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加工食物要生熟分开,要烧熟煮透,拒食野生动物。

9、避免通过海淘代购、网站购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河北省相关产品,收取处理快递邮件时,要消毒外包装,佩戴手套,处理完后立即以正确方式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0、要持续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适时疫情通报和疫情风险区变化。关注政府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11、如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河北省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及单位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和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工作。

12、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故意隐瞒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诊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提倡左邻右舍相互监督,如发现从中高风险区及河北省来(返)晋中人员未向社区申报时,要主动向属地防控办报告,或劝说其向社区申报。

14、关注政府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全市人民携起手来,筑牢防线,战胜疫情!

疫情期间通知范文 篇7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及外地驻xx单位,xxx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全市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4月13日全面恢复正常上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错峰上下班。

为缓解4月13日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带来的交通出行压力,全市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除疫情防控一线和服务窗口等特殊岗位外,当日实行错峰上下班,上午9:30上班,下午下班时间顺延。4月14日恢复正常上班时间。

二、全面统一思想认识。

各单位上班后要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xxx在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滕州市关于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三、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单位要迅速把工作转入到正常轨道上来,加快推进企业复产、项目复建、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切实守住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底线,尽最大努力把疫情耽搁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四、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坚决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必须四必查”、扫描“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食堂提倡分时分餐,一律不安排堂食。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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