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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12.25

2022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2000字通用8篇。

随着岁月车轮的滚动,眼下新的一年正在到来,我们要做好写岗位年度工作总结的准备。一年就是一个阶梯,我们更需要全面地总结自己。您知道岗位的年度总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也许以下内容“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合你胃口!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xx]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26号),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切实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山西省“xx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xx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xx]26号)要求,在环境保护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成效

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从5月份开始,全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全面排查了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127多人次,检查企业4233家次,对37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结案29件,集中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按照省环保厅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对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电镀、化工等工业园区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市无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有涉及铅、铬、汞、镉及类金属砷企业4家(忻府区1家、定襄县1家、原平市2家)。其中,停产3家,正常生产的有1家。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建立了重金属定期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正常生产的山西奥菲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自身可能出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认真自查,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

(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我市现有危险废物主要有:4家涉重金属冶炼企业产生的废渣、镀锌企业的废水;43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固体废弃物;6家焦化、化工企业产生的残渣、煤焦油渣、活性污泥等。针对现状我们制定了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方案。涉重金属冶炼企业产生的废渣要进行深度处理,镀锌企业的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专用包装或密闭的容器内,并要有警示标志和说明,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垃圾送安康医疗垃圾处理厂焚烧处置。焦化、化工企业产生的残渣、煤焦油渣、活性污泥等按照行业及环评规范要求依法进行处置。

(三)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强化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电力企业和焦化行业的运行监管。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电力企业和焦化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重点对烟气脱硫脱销设施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污水处理厂

xx年5月至9月,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对各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督察检查。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重金属监督性监测工作。各县(市、区)对城市污水管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污水收集率普遍提高。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轩岗镇、奇村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阳方口镇、砂河镇、杜家村镇和五台山旅游接待中心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当中。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进行会诊,结合提标改造工程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静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和代县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已建成投运。针对重点企业的生产运行、废水处理等情况,提出了“四查三防一确保”的工作思路,“四查”即查企业车间出水口、查企业总排口、查污水厂进水、查暗管排污;“三防”:即防止关停项目的复产、防止高浓度废水的偷排、防止高浓度废液的污染转移;“一确保”就是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达到要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监测频次,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市16家污水处理厂全部为生活污水处理厂,除五台山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在技改调试以外,其余全部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2、电力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电力企业根据有关产业结构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全市污染减排任务,加大了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新旧更换、备品备件、日常维护等相关费用的投入。保德神东发电厂两台机组于xx年3月顺利通过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和脱硫设施专项监测。两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均已经与省市监测平台联网,运行情况良好;河曲鲁能电厂脱硝工程现场施工已全面展开,预计12月底完成#1机组脱硝系统的建设,#2号机组脱硝系统已全部建成,目前正在进行调试和系统性能试验,#3号机组脱硝空预器改造已完成,预计11月底完成脱硝系统,#4号机组脱硝空预器改造已完成,预计11月中旬完成脱硝系统,氨站已全部建成,目前正在调试,已向#2脱硝系统进行试喷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市环境监控中心;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100万吨/年氧化铝建设项目配套的自备电厂发电锅炉安装有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和两台SO2自动在线监测装置,运行情况良好;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烟尘采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预留脱氮空间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仪运行正常;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xx]95)号文件和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晋淘汰字[xx]1号)文件精神该厂已关停。xx年5月份开始拆除,目前3台35吨蒸汽锅炉和主蒸汽管道已拆除;偏关晋电化工对五台除尘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除尘效率,保证了除尘设施的连续稳定运行。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通过了省环保厅的竣工验收;静乐县发电厂为热电联供企业,主要承担县城集中供热,自4月1日供暖完毕后,利用现有2X6MW抽轮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技改,省厅xx年7月14日对该电厂2X6MW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现处于技改中;忻州广宇煤电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已完成。#1机组SCR已正式投运,等待市监测站监测验收;2#机组SCR计划于10月底完成建设,11月初投入运行。

3、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系统

xx年,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污染源废水氨氮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发[xx]166号)要求,我市组织召开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备的专题会议,印发督促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文件。截止目前,我市涉及的34家国控企业已完成安装任务达93%,5家正在安装,1家企业已经联网。5家燃煤电厂的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并实现联网和数据上传。

(四)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

我市共有重点污染源45家43个企业,其中停产的有7家,季节性生产的有3家,建设中的有2家,停产治理的1家,其余企业正常生产。

1、对国控企业的整治

(1)已停产的5家企业:忻州市豆罗水泥厂旧厂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原平市人民政府以原政发[xx]44号文件、原平市环保局以原环发[xx]14号文件责令其进行停产整改。该公司于xx年4月26日全面停产。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属热电联产企业,现主要用于供热。属于替代热源,采暖期过后停产。该公司从xx年4月2日起全面停产,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停运。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xx]95)号文件和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晋淘汰字[xx]1号)文件精神该厂已关停。xx年5月份开始拆除,目前3台35吨的蒸汽锅炉和主蒸汽管道已拆除。河曲县众鑫化工有限公司已自然停产。并要求限期拆除设备。

(2)季节性生产的3家企业:静乐县发电厂于xx年4月1日季节性停产,拟利用现有2X6MW抽轮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技改,省厅xx年7月14日对该电厂2X6MW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现处于技改中。五寨县双喜鹏程淀粉有限公司、五寨县润泽粉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季节性生产企业,现处于停产中。

(3)正常生产的国控企业,市监测站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第一季度山西纪元玉米产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热电厂、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四家企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局已于xx年3月27日对上述四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第一、二季度排放污染物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我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金额为16万元。该企业已积极进行整改,并于xx年6月26日以神东环保[xx]29号文《关于保德煤矿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报我局。

2、对省控企业的整治

(1)对已停产的山西云马焦化有限公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检查是否有擅自恢复生产的现象。

(2)对山西省保德县水泥有限公司、保德县彬凯水泥有限公司2家粉磨站运行的企业和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山西天柱山化工有限公司、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3家正常生产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对重金属企业的整治

(1)对已停产的山西省原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平平康磷化有限公司2家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

(2)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的定襄县银河镀锌法兰有限公司,从6月14日开始停产治理,目前该企业已安装含酸废水处理设施,该企业已由忻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监测。

(3)对正常生产的山西奥菲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对城市建成区内企业的监管

对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山西云马焦化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规定,xx年5月忻州市经信委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该厂于xx年5月全面停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二、工作经验及做法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新闻媒体积极组织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县(市、区)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职责不明、扯皮推诿、迟报漏报行为;二是在环境违法行为监控方面,污染监控体系尚在逐步建立阶段,对排污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监测,企业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执法有时不能到位;三是部分企业单位对《环评法》认识不够,主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意识不强。一些企业领导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认识不足,忽视项目的环境影响,造成未批先建、擅自开工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于被动局面,对区域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相对滞后,超期不验收情况较为突出;四是环保专项行动人员不足,直接制约着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保持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巩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效。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2、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减排工作目标,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3、积极开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保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同时,建议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和专项业务经费投入,建立奖惩机制,保障环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是为加强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服从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为安全管理原则,健全和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

一、20xx年年度安全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爆炸事故为零。

4、生产事故为零。

5、设备事故为零。

6、“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污染事故为零。

7、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8、职业病事故为零。

9、轻伤率小于3‰。

10、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二、20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1、配合车间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适当的进行系统改进、

2、抓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3、对企业内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做资料保存和做好台帐,对检验时有问题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停用或检修,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4、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制度,加强检修管理,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有关领导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环科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三)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

4、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日常安全教育。以车间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企业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3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法规股,由两名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是12316,

2650889。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农产品整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认真监管

(一)狠抓了农产品专项整治的宣传。充分利用达县电视台《关注三农》、蔬菜、水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田间现场技术培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产品知识,增强农民农产品质量意识,教育农民群众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群众识假辩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县共印发宣传资料16000余份,电视宣传5期。

(二)严厉打击了销售使用剧毒鼠药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销售季节,对全县的重点乡镇和农资批发市场的农药、肥料、种子等进行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的上述产品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进行公开曝光,给使用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县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出动执法专用车130余次,立案52件,没收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51.7公斤、没收四川禁用农药甲黄隆1.1公斤。

(三)狠抓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的检查。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同时,县农业局对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和产品检测,定期分别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超市进行了蔬菜、水果的部分抽样检测,通过检测,其农药残留均未超标。

(四)加强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我县农产品主要以零售为主,未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尽管如此,我局仍对农产品超市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由县农业局统一制定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进货台帐,做到农产品销售市场销售资料完备,统一规范。

(五)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8月以来,我们先后对劣质水稻种子“固优22”,给购种农户造成大田生产减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重点查处,责令当事人按每亩稻田177.9公斤赔偿给受损失农户,目前已给受损失的农户赔偿4.97万元,县农业局将继续监督当事人履行赔偿责任。

三、存在问题

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足,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欠缺,农产品检验工作未能较好开展;农民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意识不高等,这些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

组长:李贤才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

成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经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阶段工作,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体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红包”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得以培养,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的台阶。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5

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质监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按照要求对此次专项行动做了充分的部署和详细的分工,由纪检组长带头负责开展检查行动。20XX年7——8月,我局对辖区内的水泥制品、家具和钢材等建材等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内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我县目前水泥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3家,在此次检查中,3家水泥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水泥产品均符合有关标准,无违规生产现象,检查中未发现其他相关产品。

二、对我县销售市场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家具、人造板、建筑扣件、建筑钢材、建筑卫生陶瓷、水泥及其相关制品为重点产品全面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共检查了5家家具销售门市及18家建材销售门市,对家具及相关产品出厂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被检查单位均提供了相关出厂检测报告和厂家所在地质监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检查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23家。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县辖区内建材市场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6

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3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根据省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市水务局开展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从12月6日开始到12月13日,我局利用近10天的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和相关乡镇中对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从12月14日至今我局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共出动机关工作人员50余人次,车辆15余台次,对城乡结合部的河渠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将摸排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乡镇并督促乡镇尽快制定详细的整治意见(办法)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我局还利用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行动这一契机,加大了对我市鸭子河城区段(示范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力度,为我市市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亲水环境。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共投入机械10余台班,人员120余人次,各类运输车辆30余台次,共清理城乡结合部沟渠6公里,清理河(渠)面漂浮物2.3余吨,清理河(渠)道沿岸垃圾和杂物8吨左右。

我局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的是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具体的整治项目中,使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发挥实效。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7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区根据实际情况所开展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现对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为全区安全生产有力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

(二)整治重点

1、生产加工环节

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环节

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3、餐饮消费环节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和成品油检验、出库销售台帐,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依法查处加工劣质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的整治。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食用油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督促食用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

(三)加强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尤其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使用及自制食用油的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并加强抽样检测,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31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开展具体专项整治行动。镇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到镇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并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对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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