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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使工作有序开展,我们要为新的目标和计划开始做计划了。制定好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自律,有没有考虑自己写工作计划时要注意的重点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1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促进工程的落实,切实改善学生营养,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切实执行上级政策,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大力推进营养改善。
近期,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营养计划健康运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我们进行了专项调研,主要从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征集建议三个方面,走访了学校领导、供餐人员、就餐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表,力求多环节、多角度、多方位了解营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314人,其中男生147人,女生167人。此项工作于20xx年3月19日正式启动,学生在校期间按每日每人4元的标准由学校食堂供给营养午餐。
2、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制定了《麻坪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处室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建立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计划实名制制度,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为依据的评估制度,坚决避免无效劳动。三是建立人员体检、从业培训、进货采购、储存保管、饮食卫生、烹调制作、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坚决做到科学规范。四是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管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加工人员、督查人员、留样人员等各类岗位职责,坚决夯实岗位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追究。为了规范管理,确保质量,我们采取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考评、追究措施,主要做法有四方面。一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食物供应、烹饪签收、食品分发、监督取样等工作,由监管人员试吃后留样、保存、登记、签名,再开始打饭。二是随时张榜公示,接受公开监督。首先公示洛南县教育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其次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结合每日学生请假考勤情况,动态公示当天享受学生营养计划人数,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三是加强检查督促,专题会议研究。一方面,我们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透明、公开,另一方面,我们把每周二定为专题会议日,定期研究现状,通报情况,改进工作。如运行初期,餐厅工作人员以四川居多,喜欢吃米饭和麻辣味的炒菜,很少做我们当地人爱吃的米汤、饺子、面条,学生纷纷反映不适应,我们及时和他们沟通,很快纠正了操作偏差,留住了就餐学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务求令行禁止。建立完善了失误通报、目标考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意识。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操作人员用蛇皮袋铺垫笼屉,就对其讲清楚塑料制品加热的危害,处以100元罚款,并让其做出书面检讨。这件事引起了很大反响,给餐厅所有人员敲响了警钟。
二、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由于我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量身打造了适合自己的供餐模式,努力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调整,加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实施各方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1、取得成效
第一,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明显加强。我校采用食堂供餐方式,将元的补助全额用于营养午餐,增加了诸如鸡腿、大排、等肉类,给学生提供了更多蛋白质的补给,同时辅以牛奶、鸡蛋等营养食品,很多学生表示,营养餐让他们有了更好的精力和体力。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和疾病普查也证明,吃了营养餐的学生比不吃营养餐的学生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患病几率明显减少、学业水平明显进步。
第二,广大学生家庭得到了更多方便。走访发现,我校六成以上学生居住在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孩子们以前都要带着家里准备的午饭来上学,中午还要加热,遇上天气热的时候饭菜很容易变质。如今,学校给学生们备好了午饭,孩子们吃的舒心开心, 家长放心安心,每天不必为孩子的午餐操心了,轻了家长的负担。同时,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更重要的是,为广大父老乡亲腾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进行家庭经济建设,加快了建设小康家庭的步伐。
第三,学校实施设备得到了逐步完善。一方面,随着计划的实施,学校建成了新食堂,供餐、就餐环境大为改善。另一方面,县里配备的冷藏保鲜设备已经到位,我们以后再也不用因天气热而担心食品变质了。
第四,饮食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学校将各类人员、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以流程图和监督岗的学生上墙公示在学生餐厅,接受公开监督;另一方面,学校结合时令,采取了约谈供餐企业、检修冷藏设备、缩短配送周期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为计划安全实施提供了保障,实施以来无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校园特色文化得到进一步巩固。自实施学生营养计划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凤正在逐步形成,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学生学业成绩稳步上升,我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着眼未来,全面发展”的特色文化进一步巩固。
2、存在问题
由于营养改善计划仍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的困难很多,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改善的环节和问题。
其一,运行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物价上涨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食堂供餐、定额补贴已经不能使学生的午餐能够达到5至6元的营养水平,一少部分学生营养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彻底改善。
其二,配套建设投入需要进一步跟进。食堂供餐虽然能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但是在食品多样化方面,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还存在饮食习惯、消费理念、科学膳食一系列问题。
其三,食堂员工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食堂从业人员实行招聘进入,加之个人生活环境、生活习惯、文化基础等因素的影响,我校虽对其开展了培训,但没有形成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另外,由于就餐学生少,餐厅利润低,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好的人员往往招不来,留不住其次,我校长期义务维持就餐纪律,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在教学的同时还要负责维护学生营养餐秩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负担。
其四,营养食品浪费需要进一步遏制。部分学生在长期食用某种营养食品后,存在一定的厌食、挑食情绪,个别同学会扔掉不爱吃的营养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后期设想和实施建议
看到学生们从营养改善计划中大大受益,我们愈发感觉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对于今后的工作,我们有如下设想和建议。
1、四个设想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摸清每一位学生家庭状况底子,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精准、更实效,提高针对性。
二是加强督查管理力度。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环节保落实,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安全、更可靠,提高安全性。
三是改进人员教育培训。珍惜每一个营养餐的从业人员,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营养、更科学,提高实用性。
四是重视意见建议反馈。听取每一个营养餐就餐者意见,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科学、更优质,提高有效性。
五是注重经验总结完善。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细节和环节,保落实,重反思,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完善、更可靠,提高科学性。
2、五点建议
一是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营养计划工作流程。
二是健全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努力从未停止,要做的还很多。我校和我县的营养改善计划是在艰难中推进的,但在困难面前,没有人推诿,没有人退缩,也没有人懈怠,我们有理由相信,营养改善计划的明天会越来越美好,每个农村孩子都会健康成长、快乐生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2
一、投入
(一)项目立项(12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4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六教秘[20xx]80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3.8分)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六政[20xx]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县区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市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2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4分)
根据《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8分)
1、资金到位率:(4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县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分别为:104679774.00元、17768339.20元、24924506.4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4分)
二、过程(40分)
(一)项目管理(25分)
1、目标责任书(3分):市政府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试点县区政府、部门、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3分):制定了《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市、县区营养办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彩页。在市政府民生工程网和市教育局网《教育民生》专栏,有80多篇报道全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8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宣传我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情况。省教育厅网站和省、市多家主流媒体20余次宣传报道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营养办下发《关于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微信群的通知》(六市营养办[20xx]2号),市、县区、学校分层建立工作微信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经过努力,全市学生家长微信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3、信息公开(3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市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市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通报督查、巡查、检查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3.9分):各试点县区都建立健全了食堂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县区集中招标采购,全市今年共采购659.31万公斤大米,103.45万升食用油;82所中心校、333所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6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营养餐食品安全督查、1次暗访,已发通报、督办函4次,整改通知22份。814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23所,第二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县区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18次,4800余人次受训。市、县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信息平台管理(2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市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学生营养改善)信息管理平台,核实每位学生的身份信息、家长电话信息等。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分):市、县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市教育局已发通报、督办函四次,加强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1.9分):市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省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国家学生营养办来我市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市、县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1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3分)
在自下而上、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各县区、学校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市31所中心校、519所学校接受审计,审计面达92.6%,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试点县区投入食堂运转资金1907.21万元,投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3163.31万元,投入教师午间看护补助411.6万元。国家、省、县区膳食补助资金147372619.60元,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大额费用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3分)
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2.9分)
市、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互查,市营养办发整改通知22份,通报两份,督办函两份。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覆盖率(10分)
国家试点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681所农村初中小学,16515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地方试点县舒城县、裕安区341所农村初中、小学,97072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10分)
国家试点县区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学校食堂供餐数分别为245所、373所、63所,食堂供餐比例均为100%。地方试点舒城县食堂供餐学校172所,食堂供餐比例为100%,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164所,食堂供餐比例为97.04%,食堂供餐率位于全省前列。
3、质量达标(5分)
市、县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25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市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5分)
(一)、项目效益(15分)
1、社会效益(5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1.7亿元用900余所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26.2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市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累计在我市已投入10.02亿元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
2、营养改善成效(5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5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市、县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3
23日,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xx年视频调度会议。会议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三年多成效显著。一是基本消除了农村学生“饿肚皮”现象。国家试点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部分省份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209万人。二是明显改善了学生在校“没地儿吃”的状况,新建学生食堂2538万平方米,全国有超过66%的试点学校实现食堂供餐。
“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会议对今后工作作了部署: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培训、抓落实、抓检查;二要抓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从技术上保证每一笔补助资金不被冒领、不被挤占挪用;三要抓紧完成食堂建设任务,20xx年底前解决试点学校没有食堂,或者食堂供餐能力不足等问题;四要在“改善营养”上做文章,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避免把营养餐和免费午餐画等号导致家长投入上的“挤出效应”;五要大力推进“阳光校餐”,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会上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小,把隐患消灭在细小处。对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同时积极推动“阳光校餐”,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4
迤堵小学本学年全校有11个教学班级,专任教师20人,在校学生354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354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监督督查小组,都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具备上级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平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制。
1、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采购供应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x、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自x月1日起自x月x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x月x日至x月x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x公里以外的1x0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xx月xx日至xx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x月21日起,我校对全校2xx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x、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x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领取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x、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x8小时。
x、“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x、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三、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x、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x、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x元的营养餐。
x、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5
一、基本情况
3月7日,我城区在长塘镇定西小学举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启动仪式,标志着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
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学生13596人。其中初中4所,学生4098人,小学39所,学生9498人。截止6月,共有22所学校有食堂,其中4所学校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城区计划全年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全部从城区财政支付,据了解,学生每天4元钱的补助已经拨付到学校。
二、取得的成绩及工作进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须做到早思考、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序实施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城区顺利推进,城区教育局在20xx年即着手筹备,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各校存在的困难,通过征求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实施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城区成立了“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印发了《青秀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拨款方式,规定了各相关只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实际,克难攻坚,保证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
一是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能早日吃上免费的、放心的营养餐,城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根据生源、厨房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状况,结合原材料采购渠道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供餐方式和流程,如,有些学校大部分学生部吃早餐,则实行免费早餐;有些学校实行免费午餐;有些学校则实行早餐+下午餐等。
二是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城区通过教育系统大宗食品采购小组对学校需采购的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教育局要求各校以“安全、营养”为首要目标,各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接餐就餐登记明细表册,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就餐等有关制度。在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各学校就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使教师、家长及学生全面了解营养餐的改善内容,群众都从心里感谢党的好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43所学校1359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三是加强培训。城区教育局从20xx年开始,多次召开农村学校校长营养餐改善研讨会,还开展了2期后勤分管副校长培训班和1期学校厨房布局培训班。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部由城区财政支付,为保证这一专项资金的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城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做到分开透明。同时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安排使用、资金发放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城区今年计划投入资金约1495万元(每生每天4元,按200天计),其中直接用于伙食费1088万元,聘请食堂工作人员约407万元(按每60学生配一名工作人员计),食堂人员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聘请。为切实掌握营养餐的推进情况,教育局安排专员负责营养餐计划实施情况,随时了解反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此项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从第一天向学生供应免费营养餐起,我城区就高度重视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营养餐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各道关口,确保学生都能吃到营养健康的早餐,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20xx年4月初,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抽查了部分学校营养计划执行情况;4月下旬,城区教育、财政、审计、卫生等相关部门派出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中小学对营养餐工作进行实地督查;6月初,在教育局、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城区政协组织了10多名政协委员对营养餐进行调研。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国出现的热点问题
现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安全及补助是否全部进入学生肚子中是两个最集中的问题,举例如下:
1、3月29日中午,贵州织金县八步小学学生在食用早餐后集体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86人送医院治疗。"
2、4月1日,媒体报道《广西那坡部分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反映市场价2元钱的牛奶到学生手中变成3元钱的问题,当日即引来近10万名网民参与评论,随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全国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3、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抓树小学、椅子山小学1062名学生在食用统一配送的营养午餐后,368人因身体不适入县医院检查治疗,这是40天里镇雄第四起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
4、5月26日,一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纳入国家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安徽金寨,由教育局招标企业统一配送给一小学的营养餐中的苹果几乎没有一个是好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立即引来热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二)我城区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正有序、安全的推进,但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食堂建设滞后。当前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拥有率仅有51.1%,而拥有卫生许可证的更是不足20%,食堂缺口较大,合格食堂更少。很多学校特别是偏远的村办小学尚无食堂,学生是在教室吃饭;已有食堂配备参差不齐,部分学校采用空置的房间做食堂,面积小,食堂设施、设备落后,直接影响食堂的规范管理与卫生安全;有些学校的饭堂环境较差,如南阳镇中心学校,食堂就和农家养猪场仅仅一墙之隔;大部分学校的食堂无卫生许可证。
二是学校缺少食堂工作人员。众多学校缺少甚至没有食堂管理人员或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临时工,队伍不稳定,甚至没有健康证;有的学校由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南阳施厚小学)。
三是学校点多面广,学生饮食安全监控力度大。许多学校交通不方便,在食品物资采购上存在较大的困难,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营养餐内容简单。学校供餐人员缺乏专业的营养指导,不会制定营养食谱,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营养知识也极度匮乏,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错误观念,影响了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协委员们在听取介绍的时候,部分学校把“吃饱”作为汇报重点。
四、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城区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能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推进:
一是需要多部门合作。学校供餐和学生的营养保障,不仅与财政和教育部门有关,也涉及到农副产品供应、卫生监管、合理膳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问题中的责任,通过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对贫困学生营养问题的责任,保障贫困学生健康上学。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并实行采购员、炊事员、监督员多方签字审核,建立考核责任制度。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教育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营养餐开展不力,克扣、挪用营养餐经费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坚持农村学校营养餐自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容不得掉以轻心,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让孩子们吃得营养,而且要让他们吃得放心。究竟企业集中供餐好,还是学校自己办食堂安全,一直是争论不已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商人的逐利性是商人的根本特性,从全国各地暴露出来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资金被克扣的情况来看,主要出在企业配送环节。所以,我城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尽量减少中间采购环节,确保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肚子。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农村在果蔬及肉类、蛋类方面的采购优势,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伙食。
四是加强食堂建设。当前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问题就是食堂,很多学校特别是村小本来就没有食堂,为了应付营养改善计划而改建的食堂根本就不达标。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城区政府应该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把食堂建设(改建)当做一场攻坚战来抓。学校食堂严禁超标准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五是为学校食堂逐步配足工作人员。对于很多乡村小学来说,原来就没有食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把空置的校舍用来做厨房,但是由于经费紧张,教师必须承担起做“伙夫”的责任,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担。食堂工作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我城区营养改善计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六是保证营养餐科学合理。学生营养餐补助不能是异化为“零食”补助,发一袋奶、发一个鸡蛋就完事了,也不能变为课间加餐,应该实实在在是正餐。有关部门需加强学校的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为避免孩子吃腻同一道菜,同时也要达到营养均衡,食谱还需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当地供应的当季菜品和果类进行适当的替换。食谱需上报城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每周都公布菜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亲切关怀,也是城区党委、政府力推的“民心工程”,解决农村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是一件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大事,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为学生提供一份放心的营养早餐,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6
落实专项资金。及时将中央安排的专项经费下达到各试点县市并落实到校。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78965万元,其中37个国家试点县投入专项资金374359万元,地方试点县中央奖补资金4606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国家试点范围内的37个县6837学校、148万余名学生享受了国家营养膳食补助,其中,实施食堂供餐学校5094所、享受食堂供餐学生130万人,分别占实施学校、学生总数的74.51%和87.79%;6个地方试点县市174所学校、33352名学生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
推进食堂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截至20xx年,共投入学生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19.96亿元,开工项目3877个。积极落实食堂建设项目优惠政策,明确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执行与校舍安全工程同样的优惠政策,并督促项目县建立学生食堂建设工作“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狠抓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制度,严格落实双月报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调整审批程序。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执行预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狠抓业务培训。落实省市县校四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制度,及时组织省志愿者及市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使业务培训、指导常态化和网络化。指导各地按要求开展市州、县市区食堂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骨干培训。组织全省市县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收看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上级政策精神。
做好信息公开。对试点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展播,推进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带量食谱公示,提高菜品质量,确保质价相符。按照食堂管理办法,对食堂供餐的学校严格落实带量食谱公示,让膳食委员会人员参与监督,按开餐学生人数保障足量食材。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咨询,做到来信必复、来访必接、来电必回、网上必答,及时释疑解惑。
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年契机,狠抓《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落实。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双月报和突发事件专项报告制度,提高管理效能。从20xx年起,每学期对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下发通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完善工作督查机制,每学期实施试点县供餐模式信息备案。督促试点县市开展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学生供餐食谱。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红柳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魏佳万
副组长:李映贵展天补
成员:李爱滕燕展全蕊薛再新赵会玲高晓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四、实施方式
由学区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李映贵展天补
六、对象:红柳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面点、牛奶、苹果。
2、星期一、二供应纯牛奶和鸡蛋,星期三、四供应纯牛奶和面点,星期五、六供应纯牛奶和苹果。
3、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价值3元的等值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4月5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中心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8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际,对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
(2)资金落实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7595万元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1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6号)。
二、过程
(1)项目管理
1.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教育局与县教育局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县教育局与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签订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书》,目标责任书重点包含资金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安全三方面的内容。
2.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年在市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话说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县学生营养餐开学第一餐》、《县学生营养餐继续稳步推进》、《县三化管理做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工作》、《幸福的营养餐等》等。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手册。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严格按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制定的五统一要求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开栏处,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县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
5.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年度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议2次、特别是8月27日的培训会,规模达到350人以上,对全县中小学校长、食堂管理人员和仓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按照要求制定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
6.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7.县学生营养办每两月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定了食堂财务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等,县教育局营养办每学期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营养餐资金专项督查。
2.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4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等220学校,并在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产出
1.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至6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教育局营养办在督查学校中调研了食材价格,并查看了相关食材的供货商资质材料、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效果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
五、工作创新方面
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模式----全县推广岔路镇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五专管理。创新二:学生营养餐互查方式----推广户胡镇中心学校校际间互查互评。创新三:学生营养餐财务检查方式----全县学生营养餐财务定期集中互审。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自查自纠及暗访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食堂饮食安全、卫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xx
副组长:颜xx
成员:肖xx
二、督查时间及对象
督查时间:春季学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秋季学期为9月1日至12月30日。
督查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及公民办幼儿园。
三、督查内容及方式
督查内容:
1.《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要则》关于坚持学生就餐自愿原则、经营公益性原则、校长缴费陪餐制、膳食委员会、财务公示制度等五个方面工作学校落实情况。
2.学校是否每天公示带量带价食谱,公示内容是否与学生实际食用情况一致,学生是否自愿搭餐。学生营养餐是否单独记帐。
3.学生食堂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4.食堂物资采购及消耗台帐是否登记完整、规范,是否及时索取相关票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或质检报告)。
5.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过期。
6.学生食堂、厨房地面是否干净整洁,操作台是否及时清理干净,餐炊具是否按要求摆放,学生餐桌椅是否干净整洁。
7.储藏室食品摆放是否做到隔墙离地10公分以上,是否分类摆放整齐。有条件的学校干货与生菜要分室储藏。
督查方式:
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进行入学校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及走访学生的方式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暗访小组到学校督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学校严格按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整改,并于一周后上交整改报告到县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
xx县教育局
xx年5月6日
gZ85.coM精选阅读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集锦
注意事项有很多,大家都知道吗?许多人毕业后,文书写作水平逐渐下降,范文可以帮助我们。通过学习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文章写作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下面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相关内容主题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提供的。如果您对此话题感兴趣,请关注本站!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1)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蔡川小学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启动“计划”的实施。
一、基本情况
蔡川小学位于寨科乡东南,是一所村级完全小学。一九九九年被列为“义教项目工程”改造学校。
新淌村是一个纯回族行政村,总人口1463人,下辖11个自然村,服务半径2公里,适龄儿童138名,其中女童61名,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蔡川小学占地1369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4个,在校学生20名,其中女生9名,教师5名,专任教师4名,特岗教师1名,曾获县级优秀教师有3名 。学生的学历合格率100℅,15周岁少年完成率100℅,文盲率0℅。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总务主任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蔡川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监督小组监督方案的落实,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1㈡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㈢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供货点,由实施小组购物后交由食堂仓库保管小组签名验收,再分发给加工小组按操作程序进行加工,再由监督小组品偿并取样、留样、保存、登记签名。二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学籍管理为平台、动态公示当月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在食堂外公示“今日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公示县教育局及镇中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 2施透明、公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计划”实施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评、信息公开等机制,对“计划”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受地域、交通等客观条件限制,物价不稳定,供餐营食品有待改进。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3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安排落实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二、高度重视,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四、认真组织,监督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五、供餐模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 米饭+三菜。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七、充分发挥监督小组职能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853—8611212。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科学、合理制定食谱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九、严把储存、加工、留样关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十、档案建设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十一、供餐操作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 ,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十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3)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更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20xx年5月14日我校对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全部参与调查,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校从20xx年4月22日开始由区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热餐,主要在上午课间加餐,改善学生营养。学生营养加餐的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全年800元。
二、对于学生营养计划我校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主要是通过班会、晨会、学校集会以及学生应知卡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全体学生都能明白国家实施营养餐工程的意义和要求,并教育学生注意节约,不能浪费。
三、学校将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学校集会和班级教育现结合的办法加强教育。
四、学校对于营养餐的接受、保管、发放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专人负责。
五、通过调查问卷,学生、教师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达100%,满意度达100%,师生普遍认为热餐比原来的预包装食品花样多、营养更丰富,学生喜欢吃。学生认为有利于身体的健康成长,营养提高了,身体更加健康了。
六、通过了解,大部分学生认为营养计划工作实施的很好,深入人心,有的老师、同学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经常调整供应种类,避免长时间食用同一类食品,学生会口味厌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总之,营养改善计划,是改善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在我校开展顺利,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2所,其中:农村中学6所、农村小学91所、教学点35个,惠及学生13243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76人(中学生3385人、小学生8992人),附设学前班学生867人。20xx年,自治区应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59.58万元,批准动用历年沉淀资金417.13万元,实际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42.45万元,下达教师陪餐资金67.84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215.3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资金336.57万元,结余主要原因是20xx年12月及20xx年1月份就餐资金尚未结算。
(二)主要做法
20xx年以来,我县坚持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在组织实施、供餐管理、供餐上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6月份,我县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殊荣,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在抓管理上下功夫。县委、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20xx年,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2次,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夯实部门责任,推动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加强供餐管理,在抓改善上下功夫。全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5.6元供餐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20xx年11月份,将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供餐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坚持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的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卫生安全。在有条件的学校要求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种主食、两种菜肴、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从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逐渐提高。
突出工作重点,在抓安全上下功夫。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米、面、油、鸡蛋、蔬菜、肉类等原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严格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食品留样等14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零事故”。20xx年,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投入资金137万元,新安装了34所学校食堂监控设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严格遵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时完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
加强业务培训,在抓提升上下功夫。20xx年8月份,举办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固原市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对全县132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阳光校餐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注重氛围营造,在抓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培养强化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和感恩意识。各实施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深入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并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出台《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阳光校餐”管理,坚持做好“阳光校餐”数据上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使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经费保障,在抓投入上下功夫。20xx年,县财政把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30万元,专门用于319名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安排专项资金208万元,更换学校食堂设备1295台(件)。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补助公用经费83.48万元,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细化工作措施,在抓规范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1654321”管理要求,坚持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就餐成本核算,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零利润”供餐。切实利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平台》,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程化、智能化管理,及时通过业务平台对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不断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县教育、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同时,县教体局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方案》,对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及部分村级小学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推荐县委、政府对3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绩突出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县级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在学生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上力不从心,学校供餐食谱比较单一,存在个别营养素摄入量不达标的情况。
二是个别学校不能够按时、保质上报“阳光校餐”相关信息,存在拖延、不报、错报的情况。
三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较低,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我县现有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319人,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低于全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缴纳社会保险,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影响着学校食堂正常供餐。
四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运行经费不足。尽管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但根据近几年实际支出费用测算,每生每天需1元水、电、煤等经费,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年短缺生均经费140元。
五是临时性、兼职性的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长远开展。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扶贫,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全县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指导各学校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科学供餐。依托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努力使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均衡,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进一步加强“阳光校餐”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举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让所有管理人员掌握新《食品安全法》对学校供餐的新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学校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六)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继续会同市监等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5)
自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认真鲁山县教体局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为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在实处,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学生营养有保障,学校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专项制度,及早拟定工作方案,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有效确保了全校学生全部按时吃上了可口的营养改善早餐。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露峰第四小学位于露峰街道办事处,是义务教育普通小学。现有教职工18人,专任教师18人,教学班7个。兼职营养餐教师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段学利为组长,张瑜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准确发放食品和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食堂建设等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露峰第四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三)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学校召开领导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会议,利用周一晨会,传达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学生营养状况调查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制定了《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供应室学生奶登记、验收、入库、出库、食品留样、保鲜等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账目清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签名管理,班主任、班助理和校委会成员入班陪餐。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
(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六)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为保证学生营养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多方联动,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销员,分别签订了用工合同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协议书。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由于学校实用房紧张,学生没有餐厅,给学生就餐带来困难。
2、学生比较多,专门负责营养改善教师过少,管理困难。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6)
一、管理机制方面
1、我校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闫世玉校长任组长,牛安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食堂管理员为成员,指定王巨成、张财英两位教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政教老师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对学生营养餐从采购到发放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示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 配餐标准、经营账目等信息,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依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食品安全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做好演练工作,让全校师生熟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办法。
3、我校坚决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方面
1、规范学生营养餐供应程序,制定出了《榆中七中营养餐供应流程图》;严格按照供应→验收→储存→加工→分发→学生食用→垃圾回收的程序进行。
2、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营养餐食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种类、数量,给学生提供保质保量的食品。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按时签收配送食品,购货凭证齐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详实记录,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购货凭证》《进货台账》《出库清单》《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4、重视食品贮存,分发规范,留样齐全。食品贮存干净卫生,有专用库房,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食品。按照规定让
班主任领取食品,组织就餐,回收垃圾,并做好签名登记。有留样设施,有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有签名。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不够。
2、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
3、由于学校部分校舍拆除,储藏室面积过小。
4、由于学校经费紧张,食品运输,从业人员工资无法解决。
20xx-12-25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7)
20xx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财政、卫生、食药等多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赞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保定、张家口、承德三市的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据统计,20xx年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其中小学20xx所,初中226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企业供餐的学校有1057所,家庭托餐的学校5所,分别占学校总数的比例为54.3%、45.5%和0.2%;共惠及学生527421人,其中小学生392507人,初中134914人。
此外,我省张家口市继续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行 “蛋奶工程”,覆盖16个县区内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张家口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为学生每人每天提供一个鸡蛋和一盒学生奶。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保障,严格资金管理。为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20xx年3月,我厅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冀教财函[20xx]34号),目前正在试点县进行试点,待成熟完善后将在全省推广。充分发挥我省已全部建立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优势,大力推进“校财局管”,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县教育局支付分中心集中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20xx年下达我省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3亿元。由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各相关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省级财政在足额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小学生均685元,初中855元)的基础上,对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着力解决学校运转困难问题。
(三)加快食堂建设,改进供餐模式。20xx年召开专题会议,对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对食堂建设时限和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大力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不断加强食堂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完工项目2862个,在建项目17个,待开工项目17个。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完工项目增加89个,完工率达到98.8%,开工率达到99.4%。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增加365所,食堂供餐学校比例为54.3%。
(四)严格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我省要求各试点县对牛奶、鸡蛋、火腿肠等大宗商品供餐企业或食品供货商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对招标采购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县根据当地物产情况和学校供餐内容,科学选择采购品种和数量,公开招标确定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实现“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肉、禽、蔬菜等新鲜食材鼓励在本地采购。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生产基地、供应基地,逐步实现“自产自用”或“农校对接”,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张家口市以“市”为单位通过政府集中招标,确定全国最知名的乳制品企业伊利、蒙牛、完达山集团等为全市试点县学生奶指定供应企业,并会同质检、卫生等部门对学生奶营养成分与中标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合同约定。
(五)改善供餐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财函[20xx]120号),各市县从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环节,制定了配套制度,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改善供餐内容。食堂供餐学校保证学生饮用学生奶,原则上每周不低于3次;初中生每次不少于200ml,小学生每次不少于100ml。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增加鸡蛋、牛奶、水果等天然食物供应,减少提供火腿肠等需多次加工制成的食品。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有关学校还建立了校级领导陪餐制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各地采取学校自查、上下联查、查摆问题、限时整改等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表制度、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有关情况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建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学校全部建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当地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确定、食品采购、食堂管理等工作,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重视食育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开展“食育”教育,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倡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科学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主动配合各级疾控部门做好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学生营养状况,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各学校还通过校会、家长会、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宣传。每个学校都设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栏,对国家政策、供餐标准、供餐内容、营养食谱、食品价格、经费账目、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八)扩大地方试点工作进展。接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后,初步形成了我省的实施方案,力争元旦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20xx年尽早在我省推开地方试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我省地方试点营养餐补助标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执行,每生每天4元,按每年供餐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资金分担上除中央奖补外,其余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学校公用经费紧张。为全力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安装了安防储存设施设备,购置了大量食堂设备和加工分餐工具等,学校的临时人员工资、水电煤气等费用大幅增加。虽然我省提高了部分公用标准,但鉴于我省财力非常困难,难以维持长期投入,势必造成学校公用经费更加紧张,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有关管理人员短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验收、储存、加工、分餐、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专门管理人员,目前此项工作全部由学校教师和工勤人员兼任,造成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雇佣必要的食堂工作人员,并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相关费用,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建议扩大供餐范围。现行政策与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不相适应,大量进入县城就读的农村学生不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建议国家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城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和国家贫困县县城寄宿制学校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新增的试点地区在供餐方式上,建议采取课间加餐方式,以牛奶、鸡蛋为主。
四、20xx年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资金预算。加快学校食堂改造,保障供餐基本条件。开展食品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供餐企业。层层开展地方试点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工作人员培训,让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和工作流程,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确保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二)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应急处置等制度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统筹组织监督检查,严守资金安全“高压线”,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县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同时,尽快为竣工食堂配齐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让学校食堂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发挥效益。督促各市县对实行食堂供餐比例的学校低于60%的试点县进行逐一分析,拿出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实行食堂供餐学校比例。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我们计划在20xx年将“资金和食品”两个安全,食堂建设、食堂供餐比例等内容列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形式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8)
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精神,细心组织,认真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工作放在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相关后勤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员为组员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按量供给学生。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和《学校健康教育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营养餐管理员经过知识培训合格再上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和家长们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学校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吃到健康、卫生、放心的食品。一年来,在校学生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认真组织,做好营养餐供餐工作
本学期我校共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共计307人,学校明确专人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学校配合上级配送食品公司配送食品数量、质量进行检验签名验收工作,每周出入库管理,每月将数据上报有关部门,做到日清月结,营养餐台帐账目清楚、齐全。每天按时按量发放营养餐到各班级。每周发放的数量进行公示。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虽说我校规模不大,学生不多,但依然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下学期将更加细致地做好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等工作,更及时、准确地把营养餐发放到学生手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12月19日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9)
本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近结束,现就本期开展的营养餐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中心校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
3.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天出库加工的食品先检查质量,确认食品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食品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食品时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按照“留样48小时,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副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党固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
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三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在食堂外公示“每周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二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施透明、公开。
十、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食堂为活动板房,且面积及其狭小,导致我校学生847人正常就餐受到严重制约。
3.因条件限制,我校食堂离厕所较近,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10)
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工作,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现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彭虎)负总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教导主任杨选吉、营养办负责人欧桂才具体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实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共有一所中心校和四个教学点,中心校现有学生571名,教师22名,教学班11个,师生独立食堂一个,操作间及餐厅共11间。四个教学点共有学生381人,15个教学班。其中石包村小学有临时食堂一个。村上实行蛋奶模式,中心校实行食堂供餐模式。
二、强化监督。
建立学生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餐学生的人数、膳食收入、菜谱、营养餐的发放情况予以日公示和月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餐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并上了墙,同时“食堂供餐”方面落实了责任区。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营养餐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几个结合(与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与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相结合、与艺术熏陶相结合)通过印发“告学生家长书”、朝会、主题班会和板报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镇政府、工商所、卫生防疫科、派出所多次到我校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6.落实细节,加强管理。
(1)学校明确专人(欧桂才)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营养餐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同时实行食品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
(2)学校设立食堂负责人郑伯琼,负责食堂的日常事务。负责安排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当日食材的分配,食堂工作人员的分工,并落实相关人工作职责及责任。
(3)“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采购清单有出售人员和采购员签字。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入库储藏。食用品要有合格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工作由校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关和安全关。
(4)采购员负责采购,并且采购员由食堂工作人员两人一组轮流采购。学校负责采购所需经费及制定营养食谱。采购员要按照《赤云小学采购员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每月初制定符合季节和学校实际的供餐食谱,因地制宜互换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质保量。
(5)学校设立食品检验员,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学校实行索票(索证)登记制度,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做好购货记录,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6)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确保当日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共餐人数以备餐;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班主任应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7)、学校安排报账员(刘创造)专管营养餐每天经费收支上帐,进行日清月结,学期末总结算。
(8)注重用餐过程的管理,在用餐时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到食堂维持秩序,各年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到食堂安静有序的排队打饭,打好后一、二、三年级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在教师里用餐;四、五、六年级的学生由老师陪同在食堂就餐。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面积太小,低年级的学生只能在教室里就餐;
2.教师人数少,每天需要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就餐,同时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3.学校没有自来水,每日用水都适用抽水机抽来用,一旦停电,就得停餐,并且学生饮用水均为自带,有待解决。
4.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3500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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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1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卢赛娇(学校校长)
副组长:杜周应(副校长)
成员:赵水平(学校书记)詹满学(教导主任)吴乔英(食堂管理兼采购员)范志斌(后勤管理兼采购员)各班班主任
二、自查情况
迤堵小学本学年全校有11个教学班级,专任教师20人,在校学生354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354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监督督查小组,都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具备上级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平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4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辉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安全,我校成立了自查组,现把自查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六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8人
二、自查内容
一、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否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开学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食品库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前后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屋顶已经用板材吊顶,四壁用白水泥粉刷,地面已经铺上地板革;库房内部设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配备一台壁挂式空调、并已经投入使用;库房内安装干湿温度计,确保室温在25℃以下;我校营养餐库房由于条件有限没有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库房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营养餐从业人员业务素养情况。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学校是一所村小,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从业人员;只有兼职从业人员;所以,没有健康检查档案及业务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没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没有穿特定的工作服及戴工作帽;从业人员能够做到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四、学生营养课间餐管理情况。
我校学生营养餐配送是由中心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到校,所以能保证学生营养课间餐的安全配送,配送次数是每周的一、三、五间周的二、四每次配送两天货,学生营养餐的配送工作比较科学;营养餐安全配送到校后,我校从业人员亲自验收签字入库,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索取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包装异常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们拒绝签收;我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设备专用,标识明确;营养课间餐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营养课间餐发放我们做到现场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并且有专职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科学用餐;我校每天在发放营养餐前、餐后要求学生洗手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学生不留餐、不弃餐、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午间食堂供餐管理情况。
我校是农村小学,学校没有学生用餐食堂,无安全隐患。
六、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领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我校营养餐是由县教育局集中招标采购、我校做到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办法,降低了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学校定期将营养餐发放及学生签领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5
一、食品加工人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进行操作,不得穿拖鞋、戴首饰上岗加工操作。
三、鸡蛋加工前要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对外壳进行冲刷、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工时发现腐坏变质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五、加工蛋奶的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六、营养餐食品专人加工,专人负责。
七、严格加工操作程序。不得让学生喝过期、变质奶、冷奶、吃半生不熟鸡蛋。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八、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7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从9月1日起在校期间(一年以200天计)每天将免费获得价值3元的营养品,这就是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一项民生工程,对利国利民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将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国民素质有作重要的作用,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
(一)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均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不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全年可享受600元营养膳食补助,补助由县划拨到各学校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是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启动时间:合江县从6月起全部启动实施。
(四)供餐模式:没有食堂的学校采取“奶+N”(N:面包、鸡蛋等),有食堂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采取供营养午餐方式(小菜饭加荤菜)。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措施。
(一),实行实名监管。建立与学籍管理系统相统一的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划拨。实行财务公开,期末将收支情况进行结算,并向师生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送教育局备案。
(三)及时应急处置。各校(含村校)要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食用等各环节的监管。要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个环节落实责任人,熟悉处置办法,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按照处置程序和措施及时处置。
(四)准确报送信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周报制,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如有学生发生不良反应,学校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并按照程序上报。
四、举报电话:镇学生营养改善督管理办公室:
回合江县焦滩乡初级中学校实施“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回执单
学生姓名:所属班级:年级班
学生有无食用鸡蛋或牛奶过敏症状:学生有无“乳糖不耐症”。
家长已阅读学校“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并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8
为了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年来我校在管理和实施方面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以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大力服务好学生,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馨,其他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不低于家庭生活的感觉,以师生的满意当作我们的追求。平时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层层落实,管理到位。
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学校校长亲自抓,总务副校长分管,建立组织机构,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整到位,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组成的监督专班,监督和评估,各个环节监督,督察到位。有记录有举报电话公示。
二、严格实施好营养餐和课间餐。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制订了完整午餐和营养课间管理,管理机构,建立了进出货台账,实物验收保管制度,发放时间,一周菜普,公示等等,每日发放课间餐和每日供应的完整午餐都有学生签字记录,财务由学校专人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清算,不截留,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日清月结,零利润服务学生,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台账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人员分工,各其职,各负其责,促使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乐于服务,乐于奉献,切实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到位。
三、严格把好管理关。
每年度我们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各类食品蔬菜的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签订供货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状,邀请卫生监督局来校指导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准上岗,确保饮食安全,师生身体健康,食堂餐饮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挂在墙上公示,让领导师生监督,每年八月对食堂及食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签聘合同,聘期一年,工资按月发放,不存在给聘用职工购买何险及其他后顾之忧,工作不求进步,态度不好的第二年不予以聘用。分管领导每天下食堂不少于二次,主管领导每周下食堂不少于6次,并同师生用餐不少于5次,时刻关注食堂服务态度,饮食质量安全等等。
四、严格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安全是食堂的头等大事,食堂采购是安全的关键。我们每学期开学前由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正规商店,正直的商人进行交易,商谈价格服务项目。“米、面、油副食店”蔬菜配送店,“肉店”都选择专营的正规店,并向学校方提供,“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健康证”与学校总务处签订供货协议。采购时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价格、乙方提供送货单,总务处验收,食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已订购的货物,食堂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一切后果责任。
五、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管理。
食品加工程序:我们的作法是,第一新到食品首先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数量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食品,无腐烂,过期,食品有QS标志,确保食品安全。第二,分鱼肉蔬菜三个池子清洗,把检查贯穿到制作的全过程,食品制成后盖上网罩,防止异物和飞虫侵蚀食品,事事处处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师生吃上放心,安全食品,健康成长。
六、严格好食品消毒关。
消毒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学生的生了疾病,使用的餐具进行消毒处理,其它食堂用餐餐具每餐都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每天下班前把所有操作工具及学生使用的碗筷,进行蒸煮后入消毒柜,第二天使用,历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这样操作,没出现过半点问题。
以上是我校在营养计划及食堂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以上所做的离形势的发展,学生的需求,科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并走出去向其他做得好的各兄弟学校学习,努力办好我校食堂,落实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10
为了解各地学校食堂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规范实施食堂建设,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满足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10号)要求,决定对全省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xx—20xx年已下达资金项目和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的安排情况,是否能在20xx年完成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
2、地方资金投入情况,检查食堂内部配套实施设备装备情况。
3、20xx—20xx年中省资金是否下达到县,以及资金支付进度。
4、是否存在食堂资金安排挪作其他建设项目,若存在,说明安排情况、原因及决策过程。
5、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包含基本建设程序、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在建工程现场管理情况等)。
6、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与运转情况以及信息报送、工程档案、标识牌设置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7、各市县在食堂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创新性做法以及典型案列等。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工作由各市(区)负责组织,各县区于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检查分省级重点检查和国家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于8月中旬开始随机安排;国家重点检查由全国学生营养办组织于8—10月择期进行。重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项目县,每县随机抽查8—10所学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区)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请各市(区)根据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8月底前报送自查报告。
3、检查期间,根据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组织师生迎送,不搞超标准接待。能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原则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实用)
学校营养餐对学生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它不仅能提供均衡营养,助力学生身体发育,还能提升学习效率和整体健康水平,为学生未来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一)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学生的营养健康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习效率,我校决定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搭配,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营养均衡: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营养全面,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2、健康安全:严格把控食材来源和加工过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3、美味可口:注重食物的口感和风味,提高学生用餐的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
1、优化菜谱设计:聘请专业营养师制定菜谱,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营养均衡。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口味需求,定期更新菜谱。
2、严格食材采购:与优质食材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污染。建立严格的食材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食材坚决予以退回。
3、规范加工流程: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流程,确保食物在加工过程中保持营养和口感。加强厨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烹饪技能和服务水平。
4、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宣传教育
1、开展营养知识讲座:邀请营养师或医生为学生和家长开展营养知识讲座,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家对营养餐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制作宣传材料:制作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海报、宣传册等,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3、组织互动活动:举办“营养餐品尝会”、“健康饮食知识竞赛”等互动活动,增强学生对营养餐的兴趣和参与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资金投入,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建立长效机制:将营养餐改善计划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计划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他们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相信我校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同时,这也将为我校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二)
一、优化营养菜谱设计
1、聘请专业营养师或团队,根据学生的年龄、生长发育阶段和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菜谱。
2、菜谱应确保食物种类的丰富性和营养的均衡性,包括足够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3、菜谱设计应注重食物的色香味搭配,提高学生对营养餐的接受度和满意度。
二、严格食材采购与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无污染。
2、对食材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确保进入学校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3、建立食材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食材在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三、规范食品加工流程
1、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流程,包括食材清洗、切割、烹饪、配餐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2、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加工技能和卫生知识。
3、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四、推行营养教育
1、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营养知识,提高他们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
2、将营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了解营养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五、加强监督与反馈
1、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建立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机制,收集他们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3、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确保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顺利进行,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餐饮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三)
一、引言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提高学生营养水平,我校决定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优化食谱设计、严格食材采购、规范食品加工、推行营养教育等措施,为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目标
确保学生每日摄入足够的营养,满足生长发育需求。
提高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度和接受度。
加强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认同和支持。
三、实施措施
1、优化食谱设计
聘请专业营养师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包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必要营养素。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口味需求,定期更新食谱,确保餐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
2、严格食材采购与管理
选择有质量保证的食材供应商,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和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污染。同时,加强食材储存和保管,防止食材变质和浪费。
3、规范食品加工流程
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卫生意识。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推行营养教育
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营养知识,提高他们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同时,将营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了解营养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实施时间与范围
本计划自XXXX年XX月开始实施,面向全校学生。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计划内容,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五、监督与评估
我们将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优化计划内容。我们还将邀请专业机构对营养餐进行营养分析和评估,确保餐食的营养均衡和符合标准。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我们期望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加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未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优化营养餐改善计划,为学生的营养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四)
一、食谱设计
增加食物种类:食谱应尽可能包含多种食物,确保学生摄入的营养元素多样化。例如,可以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类食品以及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
注重季节性和地域性:根据季节和地域特点,选择新鲜、应季的食材,这不仅可以保证食材的营养价值,还能让学生体验到不同口味的餐食。
平衡营养:在食物搭配上,应注重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平衡,以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二、食材采购与管理
严格筛选供应商:与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和卫生。
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食材进行定期质量检测,确保食材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加强食材储存管理:建立完善的食材储存和保管制度,防止食材变质和浪费。同时,对过期或变质的食材进行及时处理。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提高烹饪技能:加强厨师的烹饪技能培训,提高烹饪水平,确保食物口感和营养价值的最大化。
减少加工过程:尽可能采用简单的烹饪方式,减少食物在加工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注重食物安全:在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安全和卫生。
四、营养教育与宣传
开展营养教育课程:将营养知识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了解营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合理选择食物。
举办营养知识讲座:定期邀请营养专家为学生和家长举办讲座,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家的营养意识。
制作宣传材料:制作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海报、手册等,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五、收集反馈与持续改进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优化计划内容。
通过实施以上意见和建议,相信学校营养餐的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五)
1、实施范围及标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一至四年级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2、供餐形式及内容:学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3、供餐模式及时间:学校所有食品均由区教育局招标供货商配送学校后,由学校负责管理配餐(其中鸡蛋由营养餐企业配送学校,委托学校煮熟后供餐)。营养餐由专管员提前分装,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发放食用。学校统一配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营养科工作计划9篇
为了更好地响应公司的规定,因此提前做好一份工作计划才会显得这么重要。工作计划可以使整个组织的运营更加有效,以便发挥整体优势,你还不知道工作计划从哪里开始写吗?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营养科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1)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9号)、《戛洒镇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戛洒中心小学营养餐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营养餐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值周教师、后勤人员
三、职责及要求:
(一)组长职责及要求
1、全面统筹、实施本校的“营养餐改善计划”。
2、检查落实好“营养餐改善计划”专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3、对资金发放、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督导。
4、走访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及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
5、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对群众的来电、来访等均要有记录,若需调查落实的,要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来电、来访人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镇小学。
(二)副组长职责及要求
1、预防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实施工作方案。
2、做好专项资金的拨付、汇总、上报和结算,做好每月营养餐食品台账和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的痕迹资料管理。调处相关社会反映。
3、定期和不定期对采购货物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
(三)成员职责及要求
1、管理人员要做好专项资金的领取、结算、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每月营养餐食品的台账;指导各班级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并展板公示,接受监督。
2、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组织并维持好本班学生的就餐秩序,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用餐,做到不浪费;督促学生餐后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不得乱扔;收集整理学校每月一次学生及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村小学。
3、值周教师要组织并维持好就餐学生的秩序;每周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村小学汇报。
4、后勤人员做好每天早餐样品的采集和保管工作(留样保留48小时),按时足额提供新鲜营养的早餐,保证卫生清洁;做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四、实施的步骤:
(一)、宣传方式:利用校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动员。
(二)、供餐对象:本校共有2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17人。
(三)、供餐形式:企业供餐。
(四)、供餐范围: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为每个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做到膳食结构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按计划供给学生营养餐,切实保证数量和质量。
(五)、具体措施:
1、供餐企业每天上午7:30把每天营养餐配送到各班。
2、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签收分发给学生统一在教室就餐。
3、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50———8:10进行供餐。
4、就餐结束后,同学们把垃圾统一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
五、应急措施:
⑴、事故发生时学校领导及管理员及时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事故发生后,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⑶、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⑷、迅速向镇小学及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⑸、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⑹、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实施时间:
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名,教师#名,现有教学班#个。
三、管理办法
1、“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进行了留样检查,此项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四、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报账员专管营养餐此项每天经费收支下帐,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食堂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3、每天早上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发放营养餐。
4、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时间:从20**年3月1日开始试行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按照中央财政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三)供餐内容:
严格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提供牛奶、面包、米线等,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材料新鲜洁净,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四)供餐模式及经费管理
我校属寄宿制学校,有完整的食堂设备,因此我校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星期二、三、五由学校提供米线早餐;星期一、四由企业提供牛奶面包早餐)。
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与学校伙食账分开核算一周一结,到中心校报账,学校会计单独计帐,实行专户管理。
四、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精心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因此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校长要负总责,班主任要搞好服务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营养餐食谱公示制度,在食堂和教室醒目处公示。
二是严格按照公示的食谱不折不扣落实营养餐。
三是账目结算要及时,发票报销必须附有本周的营养餐食谱,在开支中,不允许有其他费用。
四是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做好宣传发动开好教师会和班主任会,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宣传营养餐实施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4)
本年是我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第二个年头,也是试点食堂供餐模式的第一个年头。一年来,蛋奶供餐模式继续推进,食堂供餐模式试点也顺利开启,现就片区这一年的主要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片区实施营养计划的乡镇学校17所,教学点13个,民办学校1所,共计31个单位。20xx年上期实名制学生15931人;20xx年下期实名制学生16596人,其中蛋奶模式16437人,食堂供餐模式159人(东胜乡铁峰村小学)。
二、主要工作
1、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一年来,分别于3月、5月、10月、12月到每一所学校,对实施过程的程序规范,蛋奶保温加热,目标考核资料准备等进行了精心的督查指导。采取听取汇报、查询资料、访问家长师生、总结分析等方式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东胜乡铁峰村小食堂供餐试点工作开始后,每月至少两次到校对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了督查。
2、加强培训,精心指导。
每月月报召开营养专管员报表填制培训会,对报表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进行了精心培训和指导,此外,本年度还召开了
实名制信息报送、体质健康监测、年终目标考核等专题会议,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逐步提高。特别食堂供餐试点工作,从厨房的建设到设备设施的准备,以及学校实施方案、制度的建设等软硬件各方面进行了精心指导,为食堂供餐模式的顺序实施提供了保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行政领导、营养专管员、班主任工作量巨大,导致部分学校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工作效率低。
2、模式单一,学生厌食(蛋奶)情况出现,少部分学校浪费较大。
3、部分学校重视不够,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不切合实际,或者流于形势,致使管理不到位,特别是食用过程的监管不到位,出现不按要求统一食用,教师不到位而学生不食用且乱扔乱丢现象。
4、有少数学校管理人员不细心,档案资料特别是涉及资金安全的台账、表册等填制不规范,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四、来年的工作设想
1、加大督查力度。力争在每两月对每一所蛋奶模式学校进行一次督查、每月两次对食堂供餐模式学校督查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对部分工作薄弱的学校增加督查次数,特别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的督查要落实到位,严格要求,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作好记录。
2、督促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此项工作常台化、积分量化,并与评先评优、奖励绩效挂勾管理。
3、督促学校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培养业务素质过硬、工作积极踏实的管理人员。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但有上级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关注关爱,有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坚信来年会做得更好。
龙台教育督导组杨洪
二O一三年十二月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5)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本学期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健全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食餐管理
1、营养餐专管员要求。各校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志担任营养餐专管员。专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分发、保存、管理和各种有关档
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四)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故县镇中
20xx.1.12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管理员:
成员: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李家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负责监督落实营养改善詈划,处理日常事务。
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对周二、周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质采买,及对食堂的管理。
负责对周一、周二、周五课间加餐模式,牛奶、鸡蛋的发放。
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食品既对学生发放、签字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张清泉为第一责任人,杨琼、杨术全、杨昌子、周涛、姚纯清、杨德松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为该班营养餐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四、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购索证验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监督指导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应做好购货记录。
3、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存放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七、应急措施
各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7)
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和调整患者的饮食,从而达到合理营养、促进健康、提高临床治愈率的目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营养科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健康、关爱生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推进医院饮食工作有序开展为目标,使全院患者就餐率达到80%以上,治疗饮食就餐率达到100%,各种膳食配制和发送的符合率均应达到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相关业务水平
为切实加强医院饮食治疗工作,我院决定由院长亲自抓、负总责,营养科科长具体抓,不断加强营养室成员营养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加强饮食营养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炊事、配餐人员的卫生意识。
三、完善制度管理,确保饮食营养卫生
医院饮食营养卫生是饮食治疗的重要方面,也是医院饮食管理的首要任务。为防止因饮食不卫生而造成的营养破坏或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管理,做到:①建立健全饮食管理制度和营养室工作制度,以使饮食服务工作全过程都有章可循。②采取饮食定期检验措施,促进制度的落实,确保饮食的营养卫生。
四、统一就餐,提高饮食就餐率
患者每日的饮食种类严格遵照医嘱,食堂每日为需饮食治疗的病。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平坝县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夏云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此计划。
二、组织机构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何雄(镇纪委书记)
刘学(夏云小学校长)
副组长:肖登和夏云小学副校长
刘志秀夏云小学副校长
成员:刘德富夏云镇营养餐管理员
杨元华夏云镇小学报账员
刘翔夏云小学报账员
杨井彦夏云小学总务主任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刘翔杨井彦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内容及要求
1、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开始实行。
2、标准及经费来源:按照中央财政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20xx年11月1日起,按每人每天4元,其中:市级补助0.2元,县级补助0.8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3、共餐内容:
严格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供餐,为学生提供蛋、奶、火腿肠、米粉和新鲜蔬菜等营养食品,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确保学生的营养得到补充。
4、供餐模式及经费管理
采取食堂供餐模式,我校由于学生多,食堂面积小,就餐时分散轮流,一部分学生吃早餐(粉条),一部分学生吃中餐,另一部分学生吃营养餐(牛奶、蛋糕、火腿肠等)。每学期补助资金,由领导小组监督学校管理和支出并派专人专管,学校定期与营养产品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具体工作
1、学生人数统计
要求每所学校按要求对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学期在开学初,对新进的学生进行实名制录取,对转出的学生从系统中注明转出的缘由。学生人数一定要和系统中实名制管理录入的学生人数一致。
2、营养改善计划数据上报
每所学校在每月月底必须导出营养改善计划月上报数据,上交到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上报到教育局营养改善管理办公室。
3、营养改善计划报账
每月月底,每校做好学生就餐统计认可清册,并由学生签字摁印,由各校报账员送交教育站报账员处审核再上交到局办公室。
4、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指派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5、食品安全
学生要杜绝不做豇豆、野蘑菇、不长芽的马铃薯给学生吃,不做变质的食物给学生吃。不购买“三无”食品给学生吃。并做好食品的留样。
6、经费管理
每月资金拨付以后由事务老师管理,每天采购食物必须有两位及以上教师参加,采购的教师返校后凭单据及相关证明在事务教师处领取现金。每星期向全体师生公布一次账目。
7、从业人员的管理
与工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营养领导小组随时抽查食堂卫生,发现卫生不及格要求立即整改。从业人员不能随意请假,如有特殊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学校提出申请方才准假。
学校也不能随便克扣从业人员的工资。
夏云中心小学
20xx.9
营养科工作计划(篇9)
[篇一:20某年幼儿园工作计划]
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度教学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使他们能够在多姿多某的幼儿园中丰富知识,开拓视野,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我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学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某发展。努力使我园办成孩子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中心幼儿园。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3。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拨、开朗的某格。
4。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三、工作要点
1。优化幼儿园工作人员团队。
1)幼儿园所聘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某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某水平,品德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