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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拆除

发布时间: 2023.01.18

通知拆除的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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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拆除的范文(篇1)

韶府[xx]65号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行为,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加快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市政府决定依法拆除市区的违法建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市辖浈江区、武江区城市建成区内。

二、拆除对象: 属于以下情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搭建物: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三)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

(四)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未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

三、拆除时间:xx年8月24日前为自行拆除时间。8月25日起,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凡是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供电、供水、供气和工商营业执照手续。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八月十七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2)

贵处20xx年10月31日给我的《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日收读,现公开答复如下:

《通知》的文字表述,草民水平太低,难以理解,照办就是。因为当时我立即想起20xx年9月14日中国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浙江省东阳市讲述的几句名言:企业可以与天斗、与地斗,万万不可与政府斗,政府官员是要乱弄的。

不过草民虽然唯有照办《通知》,但究竟心有不甘。所以立即约了几个人,去xx街道江东村徐信斌家参观学习。贵处大概不会忘记,徐信斌家的违法建筑,曾是贵处组织了400-500人的力量去强行拆除的。我亲眼看到xx城区北三环路边上北侧,徐信斌家被强行拆除的100多米围墙,贵处已派人重新建好。我问徐信斌:钱是谁出的?徐信斌说他不知道,但砌墙的工头是政府派去的。我个人猜到这笔钱财政可能不能出,是某个替罪羊老板出笔冤枉钱,帮政府擦屁股,了结徐信斌的控告。所以我斗胆认为,徐信斌的100多米围墙实际上是贵处去建造的,联想到贵处给我的通知,要我拆12.8米围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徐信斌家的房子尚未建起来,他说等贵处的赔偿款给付后他自已会建。(以上有照片为证)

因为草民已70岁高龄,5天之内不可能自行拆除,但会开始拆。因为我开头已承诺照办通知,而贵处急于求成,似乎要赶在11月9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拆除,可以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献礼,只得欢迎贵处组织力量强拆,为了贵处能顺利强拆,本人公开声明如下:

一、本人严正谢绝、坚决反对任何漾山村村民、亲朋好友、过路行人,为我打抱不平,讲公道话,仗义执言影响强拆、影响xx大道交通顺畅。

二、但他人的情绪不是我所能掌控的。所以贵处一定要有应对预案,防患于未然,组织力量应当强一些,我认为如强拆徐信斌房屋围墙的400人-500人的规模是不需要的。

三、贵处通知要拆的围墙,1998年9月9日贵处的前身,或父亲或爷爷,即xx镇人民政府是批准了的。之所以后来没有了,是因为镇政府有官员让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敲掉了围墙。后来xx镇政府财政还偷偷摸摸的赔偿了一笔钱,悄悄汇入村经济社账户,通知永是公司去领围墙被敲掉的补偿款,遭到永是公司理所当然的拒绝。原来计划以这笔汇款为证据,起诉xx镇人民政府。在这12.8米围墙重建之前,漾山村经济合作社将这笔款在很多年之后终于汇入永是公司。草民水平低,不知道1998年9月9日xx镇人民政府批文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将来只有求助于人民法院认定了。但弄清其法律效力之前,贵处一定不要像当年xx镇政府官员那样,叫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的强拆《通知》指认的围墙。

四、强制拆除的具体日期,务请贵处在三天之前通知,我本人一定会到场,并邀请国内媒体记者现场采访,至于是否会有记者到场,不是我所能预料的。

五、对于贵处要强拆,我很想得开。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有利有弊。强拆围墙利大于弊,即强拆的社会效益好于不拆的社会效益。因为经过强拆,这一现场作为物证长时期的保存,作为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权钱性执法、官面性执法、伪科学执法、不公正执法的典型,将成为一个法制教育的微小基地。

六、我只晓得浙江省政府有三改一拆三年计划,拆违建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先行拆除。在居住于漾山村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有违法建筑、违章建筑而不拆的情况下,先拿我开刀,要拆12.8米围墙,让我享受比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还高的政治待遇,使我这个党外村民受宠若惊,在此深表感谢,真是十万分感谢。

七、历史常常有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段围墙又遭1998年那样的命运。但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必须记取,历史的悲剧不宜再次重演,所以这次我不会被激怒。也请求知道贵处《通知》出笼的幕后真相者,千万不要告诉我那几个人想借此机会收拾我。我不想知道,不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予以还手反击。

八、贵处想以此封我口,我对贵处的批评之口被封住是办不到的,我仍将对贵处工作中的过错表达尖锐的、善意的、如实守法的批评、指责、建议。这不仅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也是出于维护漾山村广大村民利益的义务、责任。这种批评不针对贵处任何个人,没有必要对号入座记恨于我。我会努力争取早日被人送进火葬场,离开这个官吏品质不高但真是十分幸福的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去永享安宁。

时间会拔除眼中钉,不必心太急。强拆应该不需要强烈的紧逼感。

预祝

强拆成功!

xx市xx街道xx村村民 陈xx

20xx年11月1日

本通告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归档。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3)

各户主、经营户:

根据国家有关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规、新化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管理办法和洋溪镇《关于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洋溪城区的市容、环卫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卫生文明城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洋溪镇城区街道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彻底拆除所有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棚屋、广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楼梯、车库等建(构)筑物,望有关户主、经营户积极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点前自行拆除违建拆除通知书模板违建拆除通知书模板。拒不拆除的,镇城建、城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xx年8月7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4)

按照新城区整体建设规划要求,近日,xx县经济开发区将有xx村xx一二三组、xx庄组、xx庄安置点要实施整体搬迁,现就该区块内房屋建筑物拆除清运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拆除队伍。

一、工程范围:xx村xx一二三组、xx庄组、xx庄安置点的房屋。

二、工程内容:房屋拆除、渣土清运。

三、工程标准:安全拆除,并在限定时间内,将渣土清运出村至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堆放地点,拆迁现场达到场地平整,无任何遗留建筑垃圾。

四、工程量: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以评估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竞标条件和要求:因拆除工作时间紧、情况特殊,指挥部采取电话和网络两种发布方式,通知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拆迁公司需具有建筑行业合法营业执照、房屋拆迁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本辖区常住人员)及大型挖掘机、50T铲车等相应的机械设备。

2、参加竞标的公司报名需交报名费1000元,并在开标前交纳保证金三十万元。

3、服从征收主管部门安排,随验收随拆除,每个独立院落自收到《房屋验收交接单》后24小时内拆除完毕,否则每个院落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作为罚金。清运渣土车辆要包扎覆盖,严禁沿路抛洒、遗漏。运输车辆证件、手续齐全。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及开标时参加竞标的公司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xx年10月31日17时 30分为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保证金交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帐户名:江苏xx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帐号:507958206837,未中标的拆迁公司,开发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公司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扣除招标价款后结算(保证金不计其息)。

六、该项目共有四个标段,具体范围附表。各标段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每个标段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者不成交。价格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每个竞标公司只能中一个标段。

各标段范围

标段 范 围 面积(㎡)

1 xx一组 25170.22

2 xx二、三组 30228.65

3 xx庄组 34325.03

4 xx庄安置点 29333.05

七、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0月30日下午5时30分

招标地点:xx县xx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竞标时间定 20xx 年11月1日10时30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八、本项目拆除以房屋现状为准。

九、本拆除招标条件解释权归xx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xx县电动车研发中心710室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5)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冬季绿化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全面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27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6)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绵阳城乡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意见》(绵府发〔xx〕27号)、《绵阳市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绵委办发〔xx〕5号)等规定,现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建设。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纠正;已实施或存在的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拒不自查自纠的,除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外,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系统等通报。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1308811xxxx;市监察局政纪举报中心:25394xx。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7)

为切实维护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通告如下:

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群众利益。市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城区内占压主次干道红线、河(湖)道蓝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用地和历史文物保护范围的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四、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5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8)

经查,你户(单位)于年月日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地段,进行的行为,其东西米,南北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某某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签收人:(公章)

年月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9)

一、拆除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墓、公益性墓地外,其他地域或场所均为“禁坟区”。凡1997年12月1日后在“禁坟区”内违法建造的各类坟墓和1997年12月1日前建造的老墓被墓主擅自扩建的附属设施,均属拆除范围。

二、拆除时限和办法

应拆坟墓由墓主在20xx年11月中旬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扩建的老墓必须拆改至原面积。逾期未拆除和拆改的,依法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xx年12月底前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和拆改。已入葬的坟墓,墓主要求将骨灰迁葬,可以迁入就近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含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或寄存。禁止擅自择地乱葬滥埋。

三、法律责任

违反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10月10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10)

各户主、经营户:

根据国家有关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规、新化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管理办法和洋溪镇《关于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洋溪城区的市容、环卫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卫生文明城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洋溪镇城区街道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彻底拆除 所有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棚屋、广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楼梯、车库等建(构)筑物,望有关户主、经营户积极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点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镇城建、 城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7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11)

根据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经我局依法审核批准xx市金碧苑置业有限公司在四新路43号及附号地段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凡属:四新路43号及附号地段内的所有房屋,均为拆迁范围,各类房屋须全部拆除。

二、上述地段的房屋拆迁,由xx市新佳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法人代表:杜红萍。

三、拆迁期限为x年8月26日至x年12月30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均不得无故拖延搬迁。

四、在我局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不得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拆迁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身份不明者,被拆迁人可拒绝其进户。

六、被拆迁人不得拒绝拆迁,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强制拆迁。

希望拆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积极搬迁,支持城市建设,为建设多做贡献。

特此通告。

x年8月25日

通知拆除的范文(篇12)

陈xx户主:

你户在xx村八组搭建的临时用房,经查系:

(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

(二)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你户属于违章建筑,责令你户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并由你户承担相应的拆除费用。

承办人:

送达人:xx村镇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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