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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联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妇联权益部第一季度信访维权工作总结。

时间匆匆流逝了,走得那么无影无踪,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妇联权益部第一季度信访维权工作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江华县妇联积极探索信访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机制,妇女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XX年一季度信访维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制度,明确信访维权工作职责

年初,我们制定了信访维权工作方案,并成立信访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妇联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维权部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县妇联在妇女儿童求助中心专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老人服务,为她们的婚姻、家庭、心理保健、再就业提供援助,有效制止、预防家庭暴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确保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学习,提高妇女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

妇女维权工作的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利用“三八”节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利用电台、电视向社会宣传,要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三八”维权周期间,妇联开展了以“全县妇女学法律,家庭和谐促稳定”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动员全县各界人士都关心、支持、爱护妇女儿童,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印发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68张,大大提高了普法的覆盖面。

三、履行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今年第一季度我们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处,一季度共接待来访妇女38人次,代诉4起,来电来信法律咨询30多人次,调处率100%,调成率95%以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化解了矛盾纠纷,特别是处理好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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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妇联维权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妇联2016年维权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2016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

妇联2016年维权信访工作总结

仪征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2016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16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43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劳动权益类2件,赡养类1件,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仍居高不下,2016年共接待婚姻家庭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同比上升4.2%。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1.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男人道德观念、家庭责任淡化,婚外情增加。当女方发现男方与她人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女方就会对男方表示出不满或唠叨,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这样便会遭致男方的辱骂,甚至殴打。二是男方的不良性情导致。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三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存在,一些男子仍有重男轻女思想,老婆生了女孩后,横竖看老婆不顺眼,稍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就遭以拳打脚踢。四是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4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大多数家庭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76.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老年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来访案例中,老年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老年女性在丧偶后与亲生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子女无视老年人财产权益,为将老年人名下的房产占为己有,出现将老年女性赶出家门或因生活琐事在家中殴打老年女性的现象。

(三)民营企业女工遭受待遇歧视现象依然严重。我市民营企业较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因而女职工较多。企业为取得利益最大化,仍然存在工作时间超时、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等现象。

三、对策或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区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市妇联2014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妇联的指导下,以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服务中心为宗旨,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到工作前移、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巾帼维权行动”, 在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搭建服务平台,拓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载体。

一是组建贵港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和贵港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现有会员306人,其中维权组156人,健康顾问组36人,爱心组114人。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活动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到各乡镇开展了“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维权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服务妇女儿童9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

二是做实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原有基础上,拓宽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覆盖面及服务范围,10月份正式开通了信访维权、法律、心理、家政等7条咨询服务专线。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团队,选聘10名志愿者担任热线接线员,配备专用接听手机,建立接线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每天8:00-22:00有人接听,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就业创业、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扩大12338热线知晓率,在市中心的大型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热线宣传广告,努力为妇女儿童架起一座真诚、高效、便捷的服务之桥。

三是成立城市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城区单亲母亲相对较多、情况复杂等特点,在荷城社区利用社会志愿者活动场所成立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10月16日,“阳光妈妈”俱乐部正式挂牌成立,市妇联和港北区妇联分别为“阳光妈妈”俱乐部姐妹基金捐赠10000元和2000元,并组织市女专业技术人才联谊会、妇女儿童维权志愿团的志愿者为俱乐部的40多位单亲妈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专家到场指导。俱乐部通过建立组织帮扶机构、设立姐妹爱心基金、设置暧心屋、开展亲子教育、举办文体活动及姐妹悄悄话沙龙等,为社区单亲母亲提供心理支持、经济救助。目前加入俱乐部的单亲母亲有40多名,结对帮扶志愿者20多名。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

一是开展妇女维权宣传“下基层进社区”活动。结合“卫生、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以家庭教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男女平等为主题,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

二是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级妇联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为主题,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边远山区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资料8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现场解答100余人次,零距离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利用“阳光热线”平台解答妇女维权困惑。通过贵港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或网友的电话咨询,听众对答复的满意率达100%。

四是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6.26”期间,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 “送安全进校园”、“送健康进校园”等活动,举办安全、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观看《小破孩禁毒系列动画片》、禁毒知识宣传挂图,开展“读书·拒绝毒品”签名承诺活动;深入工业园开展“禁毒知识进企业”活动,向园区工人解疑答惑,普及禁毒知识、毒品危害及预防措施,共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抓好实事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抓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作。依托三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1-10月份,市、县、乡、村四级共接待妇女儿童信访案件329件,调处率达100%。其中,市级接待51件。

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系统抓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共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11个,其中自治区级6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44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16个,共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338件,结案338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8人;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956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3152件,调撤率为45.31%;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达777500元,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关心关爱女农民工活动。今年春节前,我会开展了 “巾帼齐携手 情暖回家路”活动,组织50多名巾帼志愿者在平南县大安镇路段、桂平市金田镇路段、桂平市石龙镇路段、港北区庆丰镇路段和覃塘区政府路段设置了5个“巾帼爱心驿站”,组建了“应急救助”服务队、文化服务队、“春风行动”送岗位服务队,驿站为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姜汤、热水、方便面、面包等食品,设置了手机充电点、卫生服务点、摩托车检修点等相关配套的温馨服务,向过境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妇女儿童维权、妇女特殊假期关爱、用工信息等贴心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约有6万人次到服务点驻足休息。同时,组织开展了春节“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了600名贫困妇女儿童,投入慰问资金达20000多元,发放衣物1000多件,帮助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温暖过冬。

四是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回访帮教活动。7月30日,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团市委等单位到广西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管教所,对服刑的153名贵港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分组与服刑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后的人生规划等,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认真改造,做一名感恩社会和有责任感的人,早日回归社会,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重塑自己新的美好人生。

五是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6月中下旬,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的贵港市2014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全市各乡镇对社区矫正人员尤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回访活动,与未成年人一起面对面交流,询问他们在社区改造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困惑进行疏导,鼓励他们珍惜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按期解除矫正,早日回归社会,走向正确的新生活。同时,告诫他们要好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妇联2014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市妇联的维权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总结半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妇女权益,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妇女维权从传统转向理性。信访统计显示,半年来,我们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等60人次,处理58起,尚有2件正在处理中。半年的信访处理率为97%。其中婚姻家庭类26起(财产纠纷4起,父母干涉婚姻1起,重婚/包二奶/同居4起,离婚的财产分搳3起,住房判决1起,其他5起,家庭暴力夫妻间7起,致伤致残1起),占43%;劳动权益类10起(其中劳动纠纷1起,社会保障生活困难的医疗费问题8起,工作待遇1起),占16%;人身权益类6起(其中拐卖妇女1起,xx1起,奸淫幼女1起,其他3起),占10%;财产权益类5(其中出嫁女责任田/宅基地4,其他1起),占9%,文化教育类无;综合类13起(其中违法违纪打击报复2起,司法不公2起,计划生育后遗症1起,判决不服1起,交通事故3起,法律援助3起,其他1起),纵观半年的信访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家庭暴力案件仍是信访的难点问题。二是因病致贫,老无所倚,仍是社会的关注的焦点。三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引发信访问题不容忽视。四是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政府如何解决。

二、建立健全维权组织网络,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社会求助网络,解决贫困妇女生存、权益保护和发展问题。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广大妇女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一百余人次,解决了妇女“告状难”问题。

2、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避免或减少司法不公正而造成的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市妇联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维权绿色通道”,9个派出所长担任维权联络员,保证对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有人到现场,案件有人解答,经办案件有人督促,抓好公安机关的维权,也就把握住了维权的前沿陈地,为以后的起诉,审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协调配合公安机关积极侦破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市妇联与法院设立了“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案件,分管维权的副主席依法定程序成为法院的陪审员,参与庭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妇联系统评先树优的考核中,在抓好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搞好家庭美德教育,将家庭的平安与稳定列入首要教育内容,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研究“平安家庭”创建情况,确保一方稳定,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今年的三八期间我市召开了“创平安家庭”先进表彰会。全市共表彰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如黔城镇等10个单位。“平安家庭”先进户如袁海桢等41户。并且另有4户如地税局的刘安利等被评为怀化市“平安家庭”创建先进户。这些先进集体与先进户在“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市政法委、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协调会的方式,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市公安局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对实行家庭暴力的现象有警必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婚姻案件合议庭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离婚案件;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免费服务;市文化局文化娱乐行业的清理整顿,营造明净文化市场环境。全市形成了由政法委、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以社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提升健康理念,引导家庭积极参与。我市妇联组织注重做好“家庭”这篇文章,以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的活动内容,吸收广大家庭参与其中。一是开展“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活动。我们组织各个基层妇联号召广大家庭通过网络收看“平安健康家庭生活理念”优秀科普影片和填写“平安健康家庭调查问卷”来诠释平安健康生活方式,创平安健康家庭。内容丰富、形式轻松、寓教于乐,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平安健康意识。二是开展了以“十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树立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制观念。并在此期间开展禁毒和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倡导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三是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们都会同司法、团委、关工委几个单位去到洪江市看守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安置和帮教。不仅带去了我们精心准备的礼物和书籍,而且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疏导和讲授法律课程、毒品的危害等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很多服刑人员加深了法律知识的了解。吸毒人员在了解到毒品对生活的危害,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同时也决心戒毒,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回归社会的决心。

四、关心妇女健康,宣传安康保险

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保障机制,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为帮助广大妇女解除后顾之忧,在女性健康保障的基础上,提供了有效医疗保障,在全市城乡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安康保险。截止目前,已有800人参保。

妇联2009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lOcALHOSt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08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县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妇联把维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来抓,一名副主席分管维权工作,一名干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健全妇联维权组织,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儿童贴心人。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2011年至今,共举办妇联干部普法培训班23期,培训1389人。通过培训,使他们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了解,对推动全县维权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帮助。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和“6.26”禁毒日活动

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县妇联**县妇联利用与计生部门联合举办的 “关心妇女、关爱女孩”宣传服务活动,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维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育龄妇女医疗咨询、免费健康检查,维权知识竞猜及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维权宣传资料等活动,接受妇女群众咨询65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社会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氛围。

在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月22日,县妇联配合县政法委、县禁毒办等成员单位到**四中开展了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举办了抵制毒品签名活动,并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向学生介绍合成毒品的种类与危害、毒贩子诱骗青少年吸毒的常见手段、学校如何防范合成毒品、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诱惑等知识。据统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县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查、审判12次;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理案件239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在各单位、乡镇招募妇女维权志愿者,把维权网络延伸到基层组织。在全县12个乡镇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覆盖三级维权网络,使信访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去年至今招募法援工作志愿者3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件。

四、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制度,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1、健全维稳信访制度,参与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每月月底按时上报综治平安月报表,来信来访统计表。

2、做好接待来信来访工作。2012年1月至7月间,我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6件47人次,处理36件,结案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3、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一是精心组织,在“六一”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六一”前,县领导在组织部、教育局、县妇联、民政局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分别深入县幼儿园、**一小、逸夫小学进行慰问,向学生送去节日的祝福,给孩子们和学校送去了体育用品和慰问金。二是县妇联深入五将镇文曲村看望慰问贫困留守儿童,为他们送上慰问金、爱心书包、学习用品和食品等,让他们过上了一个愉快的而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三是利用春节、三八节开展慰问活动。春节和三八妇女节期间深入五将镇慰问贫困妇女,给她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4、继续做好“春蕾计划”扶持工作,让贫困儿童有所依托,2012年上半年共扶持83人(次)困难儿童入学,下拨春蕾款元15400元,让贫困儿童重返校园。

五、抓住重要环节,深化综治、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1、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创建工作部门领导责任制,明确妇联主席作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名副主席具体负责,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妇联今年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县妇联全体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经常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妇联全体干部对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和紧迫性,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2、明确宣传目的,把提高广大家庭及成员的法律意识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平安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 健康进家庭”等活动;另外,利用举办骨干培训班,发放手机短信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内容;部分乡镇将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知识制作成板报上墙;组织巾帼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平安建设知识、预防艾滋病知识、禁毒知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了教育面,受教育人数37万多人,全县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覆盖面达95%以上。

六、存在问题与对策

全县维权工作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家庭法律意识低;二是经常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属到妇联诉苦,他们都认为妇联能帮助其解决问题;三是大多数妇女遇事就找妇联,这样无形中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今后要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乡镇、单位、社区、村民小组共同开展法律宣传,形成一种和谐发展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市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市妇联2005年维权工作总结》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1、全面开设“法律早市”,法制宣传常抓不懈。
根据早晨乡镇菜市场人员比较集中的状况,去年三和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利用早晨在菜市场开设“法律早市”,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镇主席定期参加,宣传《婚姻法》、《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与妇女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从2005年起,“法律早市”在全市各乡镇全面铺开,极大地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知晓率。
2、全面建立“巾帼维权站”,维权工作深入基层。
去年我市在##镇茅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首家“巾帼维权站”。建站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下半年将在全市各社区全面建立“巾帼维权站”,为社区妇女,特别是外来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妇女学法、守法,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举办专题访谈节目。针对家庭暴力居高不下的现象,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为契机,举办一期访谈节目。精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向人们展示妇女受家庭暴力的情况,由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和妇联干部从法律和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共同对案件进行评述,并围绕案件展开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通过采用案例的再现与深入浅出的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妇女能够比较容易地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4、组织“法庭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村妇女“谈法庭色变”的现象,和法院联合组织“法庭进农村”活动。选择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把法庭设在当地村委会,让广大妇女通过观摩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对身边的典型案件的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使妇女更好地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5、完成妇联特邀陪审员向人民陪审员的过渡。
2005年经人代会通过,我市共有人民陪审员43人,其中妇联干部7人。目前已有2 人因工作需要调离了妇联系统。我们将与法院协调,增补2名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努力推动我市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向人民陪审员的过渡工作。法院对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非常重视,4月份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有10人参加,其中3人为妇联干部。

"残联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延伸阅读